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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民權論》到《通俗國權論》

第五章 内涵轉變-明治十年代路線偏轉

第一節 《通俗民權論》到《通俗國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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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通俗民權論》到《通俗國權論》

官民調和論,是福澤諭吉明治十年後所提出系列作品的宗旨。據福澤諭吉於

〈福澤諭吉全集緒言〉中稱,其著作如:〈分權論〉、《民權論》、《國權論》、《時 事小言》皆本於「官民調和」的必要,間接或直接於這些作品論述。福澤諭吉指 出,要醫治明治十年以來民權、官權相分種種置國家於不利的情形,唯無外使官 民調和,或談地方分權分權的要旨,或談民權的真面目,或談國權的重要,皆欲 使官民目的一致向對外形勢,對抗日本對外受壓制。不是僅以聽來的西洋民權論,

只顧反對,不管官民的調和,將官、民間隔離,此為福澤諭吉所以為可憐。277 並且,福澤諭吉談到,此並非明治十年或其後明治十五年才想到,早在明治 七、八年,福澤諭吉與大久保、伊藤博文,三人在交換意見的會談時早已有所感。

對大久保提出民權論者只想享受權力不承擔義務,甚認為福澤諭吉是民權者黨魁 的質疑。福澤諭吉解釋爭取民權,是必須建立在不妨礙政府的政權前提上。國民 的權利分為政權與人權,福澤諭吉所爭為不受如同封建下官吏欺壓的人權,但並 無染指政權的意思。事隔多年後,福澤諭吉為當時想法進一步做出總結:

廢政府虚威、改官吏態度的同時,國務由政府一己擔負,使政府能自由 自在地活動,人民亦深深地志於文明的教育,養政治思想,與政府相對 也無所讓步,共同分擔國事且唯祈國運万歳。278

福澤諭吉自承官民調和的想法,早在明治七、八年即已出現。他各自為政府、

人民定下任務,由政府擔負國務,人民養自身思想後跟從政府的主導。唯人權部 分,政府不可主張虚威,以官吏壓迫人民。此處共擔國事,若照福澤諭吉此前說 法,即前述日本受外國壓制。本文以為,福澤諭吉提出「官民調和論」,其實還 是秉持著《勸學》、《文明論概略》以來,學者、人民應遵守其職分的論點,將其 適應到明治七、八年自由民權運動勃發使國內更亂的局勢。大久保利通在福澤諭

277 福澤諭吉,《福澤諭吉全集第 1 卷》,岩波書店,頁 63,1958。

278 福澤諭吉,《福澤諭吉全集第 1 卷》,岩波書店,頁 64,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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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寫〈福澤諭吉全集緒言〉時早已過世,或可能福澤諭吉實藉由轉述大久保看法,

批評那些他以為只會隔離官、民,向政府鳴不平,卻不願配合政府使官民調和,

一同共向國事的學者。

那麼《通俗民權論》到《通俗國權論》,究係有何要旨?

研究者遠山茂樹提到,福澤諭吉的所在以在明治十一(1878)年,寫作《通 俗民權論》,是在鎮壓近幾年士族暴動以來,士族政治意識萎縮,迴避士族,欲 調和政府與農工商三民所著作。在國內形勢上,也有抗衡當時自由民權運動派員 全國宣講行動的意思。279

順著這個思路,可觀察到在《通俗民權論》中,福澤諭吉將「權」的一字,

與「分」字連結,認為「權」並非是權威,意思是帶有權利,遵守分限的義,行 使必須仍有分度。280他指出:

……一人有權利,則一村一町也有權利,一郡一縣也有權利,郡縣集合 為一國的話則這一國也有權利。即民權、國權名稱的來由,稱民權者為 作為人民者的一分,稱國權者為獨立國的一分。281

從上引文看來,本文認為民權職「分」,可以參照本文曾在第三章中分析「職 分」,則意味著是帶有國家、國體下責任。在此意義下,看福澤諭吉於《通俗民 權論》中討論的分,就相對容易理解其如何將民權的道理推導向國權。並且,在

《勸學》中,福澤諭吉也是由人的平等推衍到國的平等,將一身獨立推衍至一國 獨立,其論理邏輯未變。

進一步,福澤諭吉在《通俗民權論》中,反覆談「壓制」。他為明治政府辯 駁,若今日於實際上有類似壓制的處置的話,是官吏一時無法停止。政府本身不 喜好壓制,至於人民猶無法免於壓制的關係,是雙方尚存不平,其罪在古來的習

279 遠山茂樹,《近代日本の思想家 1:福沢諭吉》大學出版會,頁 130,2007。

280 福澤諭吉,《福澤諭吉全集第 4 卷》,岩波書店,頁 573,1959。

281 參照註 280 書,頁 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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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和官民的不注意。282

另一方面,福澤諭吉將職分具體化為不忌憚勞煩、廣博見聞、勵家產、修品 德、使身體健康這幾項行動283,使人民遵守後,可以達到提升民權的目的。一旦 民權獲得進步促使國家進步,可得爭取對外平等的方法,就可以造就日本獨立國 的體面284

到半年後的《通俗國權論》,福澤諭吉在緒言中則主張「在國內主張民權即是 為了對外伸張國權」285。福澤諭吉提出幾個拉抬國權的辦法,諸如:知曉條約的重 要、詳國家內外事情、富國方法。但若論及民權的地位,則比往前著作主張更為 低落。他認為民權在於為國權服務,是作為國權的手段286

值得一提的是,「外事優先」到此,更為明顯,且態度也轉為強硬。有別於《勸 學》中主張有理亦不懼外國的砲艦威脅,或在《文明論概略》中謹慎地主張進入 國際社會前提是發展文明,《通俗國權論中》則完全相反。福澤諭吉在第七章〈不 得止外戰之事〉指出他認為當今世界,如同處禽獸世界,各國交際亦是如此,在 同段中,他有如下話語287

百卷萬國公法學不若數門大砲,幾冊親和條約不若一筐彈藥。

各國交際的方式有二,可説僅滅對方與被滅兩個選擇。

遠山茂樹指出,這種滅他國或被滅二擇一的論理,立於極端預測固定化的判 斷,難道不是在《文明論概略》中所批判「惑溺」的弊害?288在面對外戰時,福 澤諭吉更指出,要使一國人心興起,使全國感動最方便的無若戰爭罷了。是以要

282 福澤諭吉,《福澤諭吉全集第 4 卷》,岩波書店,頁 579,1959。

283 參照註 282 書,頁 581-595。

284 參照註 282 書,頁 595-596。

285 參照註 282 書,頁 603。

286 參照註 282 書,頁 603。

287 參照註 282 書,頁 637

288 遠山茂樹,《近代日本の思想家 1:福沢諭吉》,大學出版會,頁 13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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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今西洋諸國對立,振發日本人民報國心,不若與發起戰爭289。他自承此策或 可一時使人心振奮,並非是時時可用的策略。最後,他如此表明自己態度:

雖我主張外戰論,但並非外交無事之時候,時時挑起戰爭。不可能期待 今月、今年、又來年,或永遠地沒有外戰機會。……要言之,我輩主義,

僅主張戰爭卻不好戰,不好戰卻不忘戰。290

本文以為,在明治八(1875)年《文明論概略》中,福澤諭吉尚僅期望日本 提升國民素質,早日進入文明階段,參與西方近代主權國家藉由「貿易(商賣)

與戰爭」來往的國際社會。但如研究者子安宣邦所稱,福澤諭吉的文明化,即是 積極地使日本成為西洋式的近代主權國家。291明治九(1876)年,日本如同當年 日本為培里所強迫般,強逼鄰國韓國簽訂名為〈日韓修好條約〉的不平等條約就 是一個行動例證。在該條約後過兩年,福澤諭吉心態又大為不同。至《通俗國權 論》時,福澤諭吉已經在其著作中開始認為日本已經能以戰爭為手段行獨立,並 且悲觀地想像以外國公法和他國講道理是行不通的,與人來往不是滅人就是被滅,

差異相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