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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遊戲理論的貢獻與評論

第一節 席勒遊戲理論的批評

席勒的遊戲理論對於人性有著深刻的探究,他從人性的角度出發探討人與美的 互動,進而希望透過美與藝術的途徑來解決社會文明所帶來的問題。席勒針對當時 社會所產生的問題提供了他獨到的理論觀點,但在他的理論畢竟不是盡善盡美,仍 有一些需要更進一步釐清與討論。

壹、以「剩餘」的概念定義遊戲所面臨的困難

對席勒來說,遊戲是其美學思想的核心概念。是一種人與美的互動,是要有過 剩的精力才有可能進行的活動:

當動物活動的主要動力是因為缺乏,那就是在工作。當他有豐富的生命來 刺激活動那就是在遊戲。(Schiller, 1976: 133)

根據席勒的說法,必須滿足了生命的需求以後,有剩餘的精力刺激,我們就能 進入遊戲的狀態。但高建平(2006)認為用過剩的精力來定義「遊戲」,會產生一 個無法克服的難題。他提出的質疑是如何才能確定過剩?是相對於什麼而過剩?

需要是被生產出來的,即使是物質產品的需要,也很難確定一個界限或標準來表示 是否過剩。於是,他認為人的精力無所謂的過剩與否,一個人會在感興趣的事物面 前展現無限的精力,卻無法在那些他不感興趣的事物面前表現。因此,他認為精力 實際上只是一種可能性和潛力,只有在受到刺激時,精力才會展現出來。然而,當 過於旺盛的精力無從發洩時,會對社會帶來災難(高建平,2006)。

研究者認為一個人雖然對於他有興趣的事物可以展現出無限的精力,但卻未 必有足夠的能力,可以作好他有興趣的事,故不認同高氏所謂「只有在受到刺激時,

精力才會展現出來」及「精力過剩會造成社會危害」之說法。例如:喜歡打籃球的 人跟會打籃球的人在實質的意義上是不相同的。會打籃球的人就是球技很好的人,

普遍來說球技好的人肯定下過工夫練習,也應該對籃球有一定的興趣才會願意投 入、練習。這種人因為球技好又對籃球有興趣,所以在球場上可以投入比賽,又可 以應付比賽中各種情況,因而能夠自由的打球,游刃有餘。相反的,喜歡打籃球的 人,球技未必很好,雖然很喜歡參與比賽,但面對比賽中的狀況,難免因為自己的 能力有限而感到窘迫,這就不是自由的狀態,就很難投入在比賽中,更不是席勒所 謂的遊戲。

根據這個例子,研究者認為高建平對於遊戲概念的批評並不是完全的正確。誠 如席勒的主張,遊戲是一種精神的自由,高氏將遊戲放在物質的層次思考,以一種 唯物的觀點來批評席勒的唯心主義。席勒的遊戲是一種自為目的的自由狀態,所以 判定一人是否精力過剩的準則,應該就是這個人在他所從事的事情當中是否享有 自由自在,也就是能否滿足從事這件事情所需的能力,且能否游刃有餘。在遊戲的

狀態之下,人們精力過剩就會在展現與美的事物的互動上,如何可能帶來社會的災 難?所以對於精力過剩的說法,研究者認為席勒所要表達的應是指能夠在所要從 事的事物之中,不受任何因素的強制或影響,能夠得心應手,在當中享有自由,並 完全地投入,而非是從物質的層面去考量過剩的標準何在、程度如何。

貳、美感難脫主觀性

席勒的遊戲理論主要來自康德的美學思想,其中對於美感判斷的部分,席勒認 為,康德的主觀唯心觀點特別強調主體主觀對於美的感受,只是突顯了理性與感性 的對立,尚無法達到實質的統一。席勒因而跳脫出康德的思想框架,提出美具有客 觀性的觀點,所以席勒認為只要是藝術或美的事物應該具有形式和內容的統一、理 性與感性的統一等性質,統稱來說就是活的形式。因此,除了主體主觀對於美的事 物直接感受之外,客體也必須具備美的客觀條件。

Henrich 指出席勒這樣的論述讓主體和客體,成為平行的論述,一方面談的是 關於心靈能力,另一方面談的是藝術作品本身(引自 Sychrava, 1989:28)。席勒的 論述問題在於,作為客體的藝術也必須達到理性與感性的和諧。但是從康德的角度 來看,美感經驗來自理性與感性的和諧,這樣的和諧是在我們人的理性與感性互動 而發生,對應到我們人的官能。席勒解釋美的方式是客觀而感性的,美存在於客體 本身的性質中(高建平,2006)。但 Sychrava(1989)提出了疑問:客體要如何跟 我們的主體經驗結合?如果美的客觀層面只是物質材料,除了放入個人主觀意識,

還能怎麼跟主觀精神融合呢?又如何能區分為主觀和客觀呢?

從康德的角度看,我們人性的理性與感性之相互作用,會變成一種結構同時表 現在客體與主體經驗上(Sychrava, 1989: 29)。所以其實在美的事物或藝術身上的 和諧也只是來自主觀的經驗,是主觀的經驗塑造了客體和諧的性質。由此來看,席 勒所謂美的客觀性,根本是由於主觀態度才形成的客觀形象(高建平,2006),無 法達到真正的客觀。

參、席勒遊戲理論具有烏托邦主義色彩

席勒希望透過美育,使人格高尚化,以實現完整人格得培養,進而達成改革社 會之理想。依照陳伯璋(1998)所區分之烏托邦的類型,席勒所勾勒出的烏托邦式 屬於哲學人類學型,其主要目的在:

強調個人是一個活生生的具體存在,人不應該活在徒具形式的抽象概念 中,因此,他們要指出在何種條件(或社會情境之下),可以活得更有意義,

不過一般而言,這些學者也大都以理想的人類生活條件為基準,較少顧及社會 實際的措施改善,所以本質上是一種烏托邦的思辨。(陳伯璋,1998:193)

從當時的社會背景來看,當時的普魯士在政治上仍處於牢固的封建統治之中,

且只有在社會開放的情況下,人們才有可能為了自己行動,席勒以人性為核心的美 育訴求,在當時在政治尚未開放的時空中,美育活動是很難開展與延伸的。席勒自 己也表明,他所期待的是一種理想狀態,他的論調純粹是以自然、純樸的人為出發 點,無法真正到達(王向峰,2008)。因此,席勒的遊戲理論所揭示之理想,有著 跟現實極大之落差,因而被冠上烏托邦主義之名,遭受不切實際之批評。

研究者認為,雖然席勒所構築之理想很難在現實生活中完全達到,但這樣的理 想不失為在現實生活中實踐的努力目標。陳伯璋(1998)指出:

這些構想或計畫,大多為「烏有」之託想,較乏切實性,可是其中仍不乏 敏銳的批判力、進步的見解以及改善人類生活和環境的意圖,何況有些構想已 成為後來人類社會改造的意義,可針砭時弊、脫古改制,同時也有積極的意義,

可激發創造力、形成有力改造社會的情境,而共同為建設理想社會努力。(陳 伯璋,1998:185)

所以具有烏托邦色彩並不是件壞事,依此來規劃教育實踐,也能對於目前的教 育產生很大的影響,影響著我們的行為,影響著我們的觀念,進而慢慢改變我們的 社會。或許我們無法真正到達席勒理想中的王國,但循著這樣的理念去實踐,也讓 我們關注到教育不同的面向,開啟我們對於未來教育的想像。

肆、以人性為美學的基礎,適合教育議題的探討。

席勒在教育史上被歸類為德國新人文主義者。Derbolav(1987)指出新人文主 義所嚮往的文化理想是人性的完美、極致,即是古希臘「派迪亞」(Paideia)所揭 示「至善至美」之理想(馮朝霖,2003)。基本上,德國新人文主義思想是對啟蒙 思想的補充與超越。雷布勒(1989)認為:

有別於啟蒙思想家強調的理性,新人文主義者首要強調人性全面的開展,以情 感與想像力的發展為最。再者是個人性格的形成,以及生命各面向的內在和諧 等特色。(轉引自馮朝霖,2003)

席勒身為新人文主義者,其遊戲理論也不脫離新人文主義以「人性」為核心理 念的特色。賈馥茗(2009)提出教育是要教人成人的想法,從中可以進一步的說明 教育與人脫離不了關係。加上席勒的審美教育理想,也是希望從教育著手來改善當 時的社會問題,因此以席勒的遊戲理論來探討教育問題,更能夠貼近教育的脈絡。

且因為新人文主義思想的特色,特別注重人性中情感與想像力的發展,遊戲理論在 情意教育或道德教育的相關議題上,比較具有解釋力。另外,遊戲理論,也很適合 用來闡述教師和教學形式方面的教育蘊義;但相對地,當面對知識內容的價值選擇 時,則是遊戲理論詮釋時的侷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