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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8 年政治民主化與知識經濟:群科課程與簡化的社會科學知識

第四章 戰後臺灣高職課程改革與公民課程

第三節 2006-2018 年政治民主化與知識經濟:群科課程與簡化的社會科學知識

群科課程與簡化的社會科學知識

此時期經濟開始轉型進入知識經濟型態,而政治上經歷政黨輪替等民主化的 重要歷程。本節將依序說明 2006-2018 年臺灣高職教育目標、課程結構、一般科 目與公民科設置的目的。

壹、目標與課程結構:延後分流與群科課程模式

此時期接續 1990 年代的教育改革運動,高職教育體制持續成為改革的對象,

而此時期在教育目標上開始確立培育據實用基礎技術能力的教育目標,並鼓勵學 生畢業後繼續升學,而在課程結構上則轉為群科課程形態。

一、職業教育目標:培育具實用技術與繼續升學的主體

1990 年代起臺灣經歷政治民主化,許多社會與教育改革亦接踵而來。因此 1998 年高職修訂課程標準後,幾乎同時就再度基於「產業結構」的轉型,以及 高職課程對學生未來升學不利的背景,進行高職課程改革。

國內高職課程改革相關研究指出,2006 年高職群科課程綱要制訂主要有兩 大背景。一方面,1990 年代後期國內面臨產業結構快速轉型,從「技術密集」

轉向「知識經濟」的產業型態;另一方面,職業學校在實施 1998 年課程標準前,

就已發現學生自職業學校畢業後,進入四技二專就讀,部分專業課程經常出現無 法連貫或過度重疊、不當跳脫或不合邏輯的現象,而這對於學生未來升學、就業 及其終身學習造成不利影響,據此教育部開始研議規劃「技職體系一貫課程」, 於 1998 年開始執行預計五年的專案研究,欲發展三級(職業學校、專科學校、

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五種(職業學校、五專、二專、四技、二技)17 個學群 的技職體系課程綱要;而此修訂在 2003 年完成初步草案修訂後,但後續為了配 合「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的實施,當時繼續修訂職業學校及五專前 三年的課程綱要草案,並歷經公聽會蒐集諮詢意見;最後,又經歷「推動職業學 校新課程工作圈」的討論與修正,教育部才於 2005 年 2 月發佈〈職業學校群科 課程暫行綱要〉,但有關「設備標準」部分當時仍繼續修訂,直至 2005 年 11 月

公佈實施,稱為〈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暨設備標準〉,又稱為「95 群科暫 綱」(廖興國,2011:61-64)。

然而,「95 群科暫綱」在規劃過程中,當時公聽會或各類課程發展中心所蒐 集的意見,普遍得到「專業弱化」、「技職教育普通化」與「培育人力與職場需求 落差」等問題的批評。因此,在 2005 年 2 月公布時,就認為有必要再度修訂課 程綱要,故稱為「暫綱」,預計進行第二階段修訂後,於 2009 年(98 學年)實 施「正式課程綱要」。在此背景下,2005 年底教育部就開始進行第二階段的課程 綱要修訂,其中 2005 年 12 月 9 日所召開的職業學校課程綱要發展指導委員第一 次會議,就決議「技職體系課程規劃應以『務實致用』為原則,加強學生專業技 術能力,縮短與產企業界所需人力需求之落差」;當時修訂工作在 2008 年完成,

原本預計於當年度(98 學年)實施,但因為教育部 2008 年 6 月 6 日發佈新聞稿 表示職業學校及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將配合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延後一年 實施,因此最後該課程綱要於 2010 年(99 學年度)正式實施,稱為〈職業學校 群科課程綱要暨設備標準〉,又稱為「99 群科課綱」(廖國興,2011:90-93)。

從相關研究的史料可以發現,在 1998 年後高職教育體系,幾乎是持續地進 行課程綱要的研擬與修訂。從發起課程修訂的說詞,可發現「畢業生進入產業的 就業」與「暢通升學管道」是當時關注的焦點。顯見,自 1980 年代起,職業學 校的課程改革,始終圍繞著「因應產業變遷,符合未來就業市場需求」與「暢通 與提升升學管道」兩大議題。此外,從「95 群科暫綱」和「99 群科課綱」的教 育目標也可發現,相當程度仍延續 1998 年的基調(如下表)。

表 4-11

95 群科暫綱和 99 群科課綱教育目標

課綱 教育目標

95 群科 暫綱

職業學校教育目標,以充實職業知能、涵養職業道德、培育健全之初級技術人 才,加強繼續進修能力、促進生涯發展為目的。為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 下列目標:

1.充實職業知能,培育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力。

2.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度。

3.提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

4.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以奠定終身學習及生涯發展之基礎。

99 群科 課綱

職業學校以教導專業知能、涵養職業道德、培育實用技術人才,並奠定其生涯 發展之基礎為目的,為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

1.充實專業知能,培育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力。

2.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度。

3.提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

4.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以奠定其生涯發展之基礎。

備註:「粗體劃底線」之字句為 95 群科暫綱和 99 群科課綱不同之處。

根據筆者比對發現,「95 群科暫綱」的教育目標與 1998 年的課程標準相同,

而對比上表也可發現,「99 群科課綱」是在「95 群科暫綱」基礎上略做調整,將

「充實職業知能」改為「教導專業知能」,並將「培育健全之初級技術人才,加 強繼續進修能力、促進生涯發展為目的」改為「培育實用技術人才,並奠定其生 涯發展之基礎為目的」,最後有關「終身學習」的部分則刪去。其中,有關刪除

「終身學習的部份」,根據「99 群科課綱」的修訂說明指出:「為宣示職業學校 已非終結教育之事實,並反映職校學生選擇繼續升學之大趨勢」(教育部,2010)。

這也呼應 1998 年後,旋即發起「技職體系一貫課程」課程改革的背景,希 望一方面重視學生的自主,暢通升學管道,另一方面希望學生繼續升學,充實專 業能力,以因應產業結構的變遷。因此,「繼續升學」儼然成為此時期高職教育 提升人力素質的重要策略與目標。而這樣的高職教育目標,所欲培育的主體也轉 向為「具有基礎技術」並且得以繼續升學、終身學習的主體。

二、課程結構:普通化與校本位專業技術特色化的競爭

首先,針對「95 群科暫綱」與「99 群科課綱」的課程架構修訂背景進行探 討。1987 年當時高職欲以「群集課程」模式,培養學生的職業群基本專業能力,

到了 1998 年,課程標準則開始大幅增加一般科目,希望培養學生的通識能力與 人文科技素養。而這兩次的課程改革,基本上都是以「群集課程模式」為課程架 構。不過,根據相關研究指出,1987 至 1998 年實施的群集課程模式,基本上仍 舊是以「科」為單位進行課程標準的制訂。因此,「95 群科暫綱」即欲以「群」

為單位制訂課程綱要,並確立要把 1996 年分出的 70 科,整併為「群」;然而,

當時因為法規上並沒有「群」的實質組織編制,而產生難題(廖興國,2011:

177-178)。這部分其實也呼應方俊育(2000)的歷史分析,亦即 1980-1990 年代

的高職群集課程,是夾雜當時社會脈絡下的各種條件而構成的課程改革產物。

雖然最後「95 群科暫綱」把原先當時的 70 科整併為 15 群,但當時因為不 同職業類科的教師編制與專業領域的獨特性,無法改變的狀況下,最後職業學校 群科暫行綱要,基本上是以「虛群實科」架構設計課程,一方面發展群核心科目,

但同時也大量降低部定必修科目學分數,給予群中各科能充分發展系科特色(廖 興國,2011:178)。而「99 群科課綱」的修訂,基本上是以「95 群科暫綱」為 依據,其中課程架構最主要的修改為「一般科目」調降,並移至校訂科目的學分 數。而當時調降一般科目的原因在於,教育部在「延後分化」、「加強高職生基本 學科能力」等教育改革訴求下,開始制訂「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希望 在一般科目上培養高中職學生共同核心的能力。因此,「95 群科暫綱」有特別規 範,依據「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一般科目共 48 的必修學分,設置於高 中職一年級實施14

然而,這樣的規範卻經常造成高職一年級無法開設足夠的專業課程,培養學 生專業能力,進而無法銜接技能檢定等現場教學實務工作,因此相關研究就指出

「95 群科暫綱」的課程就如同以「普通化」為目標,反而犧牲高職個別的特殊 性;在這樣的背景下「99 群科課綱」修訂後則決定鬆綁一般科目於高職一年級 實施的規範,改為可配合該校師資與發展特色,彈性開設科目,並將一般科目學 分數減少 4 個學分數,移至校訂科目學分數,此外,也將「專題製作」的學分數 增加為 2-6 學分,以落實各校特色專題製作課程的推動(廖興國,2011:218-219)。

其次,針對「95 群科暫綱」和「99 群科課綱」的課程結構。相對於 1998 年的課程標準,95 與 99 課綱除了職業學校教育目標及科目標外,再增加「群科 能力」包含「群核心能力」與「科專業能力」,而在此目標下其課程結構包含:

部定一般科目、部定專業科目、校訂科目三大類。

首先,「95 群科暫綱」和「99 群科課綱」,基本上類似 1998 年課程標準的課 程分類,同樣包含「部定」與「校訂」兩類,以及「一般科目」和「專業科目」

的區分;但有兩個部份則改變,第一,「95 群科暫綱」和「99 群科課綱」,不再 細分校訂必修和校訂選修,全部改為「校訂科目」。第二,原先 1998 年高職課程

14 此主要參照:當時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5)的建議,認為高中、高職及五專一年 級的課程應以國文、英文、數學、自然及社會等一般基礎科目為主。

標準的校訂必、選修科目比例為 15-35%,而「95 群科暫綱「和「99 群科課綱」

的校訂科目,則大幅提高為 42.7-54.7%(請參見下表)。由此亦可以看出,「95 群科暫綱」和「99 群科課綱」給予各校制訂科目更多的空間,一方面有著由各 校發展特色科目的民主、自主目的,一方面也是基於各校師資編制的限制,而必 要的因校制宜。

表 4-12

95 群科暫綱與 99 群科課綱課程結構

95 群科暫綱 99 群科課綱

95 群科暫綱 99 群科課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