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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7 月,英國萊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Leicester)教授 Adrian White 發表 了一項針對全球 178 國與地區所調查的「世界幸福地圖」(The World Map of Happiness)。研究結果指出最幸福的國度是北歐丹麥,而臺灣僅居第六十八名,而 非洲蒲隆地人則成為最不幸福的人。研究顯示,最能影響幸福感的首推國民健康程 度,其次是財富收入,再來是受教育程度以及國民認同感。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於 2011 發表了「美好生活指數」(Your Better Life Index),這也是全球第一 個跨國性的幸福指標系統,內容含蓋了:1.物質生活條件─居住(Housing)、收入 (Income)、就業(Jobs);2.生活品質─社群關係(Community)、教育(Education)、環境 (Environment)、政府治理(Governance)、健康(Health)、生活滿意度(Life Satisfaction)、

安全(Safety)、工作與生活平衡(Work-Life Balance),共 11 大領域、20 項指標。以 期藉由衡量民眾主觀快樂幸福感的實證經驗,目的在於尋求更佳的方式衡量社會 的長期進步與福祉(OECD,2011)。在 OECD「美好生活指數」中,我們可以發現到

「工作與生活平衡」領域內包含了:受僱者工時過長比例(Employees Working Very Long Hours)有子女之婦女就業率(Employment Rate of Women With Children)、每日 休閒及個人照護時間(Time Devoted to Leisure and Personal Care)3 項指標,可見「休 閒」為衡量美好生活與幸福感之重要指標。

基於 OECD 之「美好生活指數」歷經多年嚴謹研究及國際間充分討論,我國 亦於2013 年 8 月公布「國民幸福指數」,遵循 OECD 美好生活指數之架構,採取 國際指標及在地指標並列方式,共64 項指標目的在於提供施政方針參考與增加主 觀幸福感研究(行政院主計總處─國民幸福指數,2013)。

近年來,各國際組織和先進國家對於幸福的衡量漸趨重視,各國衡量架構所重 視面向也有所不同,但目的均在於評斷民眾生活過得如何。也因此關於幸福感的研 究也就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並延伸出一系列與幸福感有關的研究領域。

一、 幸福感定義

1970 年代,西方學術界興起了正向情感及快樂取向的正向心理學研究。而幸 福感的研究也逐漸深受學者重視,學者研究大多著重在探討最佳人類機能(Opti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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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 Function)、幸福感(Well being)、美好生活(the Good Life)、快樂(Happiness) 等議題(Diener,Suh,Lucas & Smith,1999)。

Wilson(1967)認為幸福感即是快樂,其指出了主觀幸福感之意涵。Andrew 與 Withey(1976)認為幸福感是由個人主觀經驗感受組成,包含正向情緒、負向情緒以 及生活滿意,幸福感的評定應兼顧認知和情緒兩層面,亦指個體對生活的滿意程度 愈高,所體驗到的正向情感會越多,而負向情感會減少,因此個體的幸福感會越強。

之後更有學者認為幸福感是指整體生活具有某種滿意程度的結果,強調正向情緒,

且 沒 有負 面感 受, 而個 人 的主 觀認 知會 對幸 福 感會 有所 影響(Diener,1984)。

Argyle(1987)以正向的認知面來探究幸福感,其認為幸福感屬於正向且積極的心理 狀態,並不是傷心、不幸福、心理不健全等的反義,主張以生活滿意、愉快、健康 等正向積極面來說明幸福感的內涵。Csikszentmihalyi 與 Wong(1991)進一步提出幸 福感者的內涵,包含:正向情感、善於社交、人際關係良好、容易沉浸在自己所從 事的活動上、樂於參與活動、對於自己參與的活動掌控得宜、避免使自己陷於尷尬 的處境、擁有較高的自尊心與樂觀看待一切事務等。

之後,陸續國內有學者針對幸福感做研究,提出不同的見解。黃富順(2002)

指出幸福感六大要素為:對生命的滿意、擁有良好的健康、建立家人與朋友的聯繫 網絡、經濟的安全保障、維持個體自主與獨立、減少壓力。而吳淑敏(2005)認為 幸福感應包含認知層面的生活滿意與情緒層面的正向情感、負向情感,同時亦涵括 了心理健康、自尊、無助感、人生目標等。此外,個人宗教信仰的滿意度可以預測 個人的幸福感(許田宜,2008)。而有宗教信仰者其幸福感較高(陳得添,2006;

羅華容,2007;李育憲,2012)。其中羅華容(2007)的研究更進一步發現:不同 性別、教育程度的宗教信仰者在幸福感上也有顯著的差異,而不同年齡的宗教信仰 者在幸福感上的差異則未達顯著水準。

因此,本研究所指「幸福感」為個人主觀的經驗感受,包含生活滿意的認知評 估,以及正向、負向情感的情緒評估。研究目的在於探討個體從事宗教志工後,對 於整體休閒生活滿意度的提升、正向情感的增加、負向情感降低。

二、 幸福感類型

幸福感是建立在個人的主觀認知中,而追求幸福、快樂、生活滿意、心理健康、

正向情感……,更是許多人類所追尋的人生目標,我們亦能從這些代表幸福感概念 的名詞中可以窺見出幸福感的類型(黃資惠,2002;吳宜儒,2014;蔡進元,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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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緒層面:

認為幸福感是個人面對生活的喜愛程度,是一種正向情緒反應,可以透 過觀察正情緒與負情緒的消長情形,來了解個人幸福感的高低變化情 況。倘若,個體意識到正向情緒多於負向情緒時,幸福感便能提升。

(二)認知層面:

認為幸福感來自個人認知評價,較偏重於個人主觀感受,以生活滿意度 來做為幸福程度的指標。

(三)情緒與認知層面:

揉合了情緒與認知兩項觀點,認為幸福感來自個人主觀經驗的累積,包 含生活滿意、正向情緒、負向情感,並且兼顧了個人情緒與認知兩層面。

(四)身心健康層面:

認為幸福感是一種近似身心健康的狀態,主張以心理健康層面上的測 量來得知個人的幸福感。倘若,個人能免於身體病痛與心理煩憂,便能 擁有高度的幸福感。

三、 幸福感理論

研究學者們分別從不同的角度來探討幸福感,其均認為幸福感是人類生命追 求的最終目標,包含現實環境層面與個人精神層面,二者交互影響,產生出個體對 生命不同的感受(莊慧秋,1989)。心理學家以不同的角度來論述不同內涵的幸福 感理論,茲將眾學者研究幸福感理論整理如下(黃資惠,2002;林安庭,2011;吳 宜家,2011;吳潔萍,2013;蕭美玲,2014;李嘉玲,2015;陳玲涵,2015;王毓 佳,2015;蔡進元,2015)。

(一)需求滿足的觀點

即指由下而上思考模式。認為幸福感源自於個體的需求,當需求被滿足 了,個體就會感覺到幸福。Maslow(1943)需求層級理論中指出促使人類 前進的動力是來自若干本能的需求,這些需求涵括了生理與心理,是人 類天性中本有的東西,而人類的需求是以層次的形式出現的,由低級的 需求開始,逐級向上發展到高級層次的需求,當需求得到滿足時,幸福 感將油然而生。

1. 目的理論(Telic Theory)

又稱為終點理論,Omodei 與 Wearing(1990)認為個體經由努力達成目 標以及需求後,可以擁有長期且穩定的滿足,而幸福感藉此得以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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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幸福與快樂是有所區別的,快樂著重於眼前所帶來短暫愉悅與欣 喜,例如:小孩子過年拿到紅包、生日收到生日禮物。此論點與 Maslow(1943)所提出的需求層級理論相似,因為生理、安全、愛與隸 屬、尊重、自我實現等目標被滿足後,個體即能出現幸福感。

2. 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

又稱為自動目的理論,Diener(1984)與 Argyle(1987)認為幸福感是人類 活動的產物,透過工作、人際互動休閒、等活動的參與,使個體得以 發揮潛能亦能得到成就感與價值感,這就是幸福感的來源。

3. 苦樂交雜理論(Pleasure and Pain Theory)

Houston(1981)與 Diener(1984)認為幸福與悲慘是一體兩面的,二者是 相互伴隨的,是來自同一個根源。無所匱乏的人是無法體會到幸福,

因為個體沒有真正體會過悲慘;唯有經歷過苦痛、挫敗、需求不滿時,

經過努力付出而達成目標與理想後,所獲得的幸福感會更加強烈。

(二)人格特質的觀點

即指由上而下思考模式。由個人特質的觀點來探究幸福感產生的原因。

認為幸福感取決於個體的人格特質與認知方式,而不同的人格特質,對 幸福感的感受會有所不同。

1. 人格特質理論(Trait Theory)

Costa 與 McCrae(1980)認為幸福感是種穩定的特質,可能來自先天遺 傳因素,是個人與生俱來的能力;亦或是後天學習的成果。經由眾多 學者實證研究指出,外向型人格對生活較滿足,其幸福感較高;神經 型人格對生活較挑剔,其幸福感較低。

2. 連結理論(Associationistic Theory)

黃資惠(2002)以個體認知方式與記憶的觀點來闡述為何有些人特別 容易感到幸福。認為個體認知為正向偏誤時,易以正向態度來解釋生 活事件,而幸褔感由此產生。倘若以記憶的角度來思考時,學者認為 個體擁有以幸福感為核心的記憶網絡,透過幸福記憶網絡與日常生活 事件的連結,幸褔感由此產生。

(三)判斷的觀點

Veenhoven(1994)主張幸福感是相對的、比較後所得到的結果,由個體 理想目標與生活經驗相互比較後的結果,而比較的標準由個體所建構 出。其基本假設為:1.幸福感來自比較後的結果;2.比較的標準會因情 境不同而有所改變;3.比較的標準由個體所建構出來(Diener,1984;

Rim,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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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會比較理論(Social Comparison Theory)

Diener(1984)與 Argyle(1987)認為幸福感來自於和他人比較後的結果,

個體以家人、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作為評斷標準,不過大多會與社經 地位相當的人進行評論。而向上比較易使幸福感降低,向下比較易使 幸福感提升(簡晉龍,2002)。

2. 適應理論(Adaptation Theory)

郭俊賢(1994)與施建彬(1995)強調和自己做比較,以個體昔日經 驗作為評斷標準,與昔日經驗相互比較後,倘若個體現況比過去好,

便會產生幸福感;反之,幸福感會降低。

而 範 圍- 頻 率 理 論 (Range-Frequency Theory) 為 適 應 理 論 的 修 正 。 Diener(1984)認為個體對於生活經驗均有其容忍範圍,超出容忍範圍 後才有幸福感的產生或是削弱的情形,而評斷標準會隨著事件的發展 與環境的變化等有所修正與改變。

3. 期望水平理論(Aspiration Level Theory)

吳潔萍(2013)認為幸福感取決於理想與現實的比較,以個體預設的 期望目標為標準,當個體的理想與現實情況差異較大時,則幸福感會 降低;反之,當個體的理想與現實情況差異越小時,則幸福感會增加。

吳潔萍(2013)認為幸福感取決於理想與現實的比較,以個體預設的 期望目標為標準,當個體的理想與現實情況差異較大時,則幸福感會 降低;反之,當個體的理想與現實情況差異越小時,則幸福感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