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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幸福感

一、幸福感的意涵

Andrews 與 Withey(1976)為最早提出完整定義的心理學家,他們 認為幸福感是由個人對其生活的滿意程度及所感受的正負情緒強度所 整體評估而成的一種感受,亦即幸福感是個人的主觀經驗,由正向情緒 出現、負向情緒消失及高度的生活滿意度所組成,此說法兼顧情緒與認 知對幸福感造成的影響(陸洛,1998)。楊國樞(1980)則認為,幸福 感代表個人對目前生活狀況整體的滿意和愉快程度,是一種主觀的評估。

Diener,Suh,Lucas 與 Smith (1999)指出,幸 福感是指個人對其生活各領域 的滿意程度,而其中包括了三個層面:情緒反應、生活滿意面以及對個 人處境地位的評估。

陸洛(1998)針對西方對幸福感(well-being)定義做了系統性的整 理,包含四個階段:(一)以收入、年齡、教育水準等因素作為產生幸 福的依據。然而每個人對幸福的認知不盡相同,因此難以找出一致的客 觀外在標準;(二)以主觀的感受與情緒的測量為焦點,評斷正負向情 緒總合帶來的幸福感,但此階段的研究並未考慮認知活動對幸福感的影 響;(三)第三階段的研究則認為,幸福感來自人們對過去一段時間的 生活評估而得的整體感覺,納入了認知活動對幸福感的影響;(四)最 終的階段則進入整合研究的狀態,同時評估對生活的滿意程度,並考慮 正負向的情緒強度,包含了認知與情緒對幸福感的影響。

二、幸福感的相關理論

陸洛(1998)將影響幸福感形成的理論基礎整理歸納為四個理論,

分述如下:

24 (一)目的理論(Telic theory)

目的理論假設人們皆具有一個內隱的需求模式之行為基礎,個 人目標的達成與否,影響了個人的幸福感受(Holahan, 1988),與 Maslow(1970)的需求層級理論概念類似,個人理想的達成或需求 被滿足便會帶來幸福感。

(二)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

活動理論認為幸福感的主要來源是參與社會活動,此觀點沿用 的是人與工作配合的模式,關注的是個人在活動中的表現而非目標,

是參與過程而非結果。因此,就個人的技能而言,太困難或太簡單 的活動都無法感到幸福。就社會整合的角度來看,Thoits(1982)

認為參加各種有意義且健康的活動,不僅滿足個人結伴、休閒等心 理需求,亦可透過社會成員分享所提供之社會支持,促進個人精神 健康、心理適應與幸福感。

活動理論將研究者的注意力轉移至個人內在的心理感受,而非 活動本身。由於我們的生活有與必須與環境互動,因此外在的評價 與各種活動的結果,皆有不可忽視的重要性(陸洛,1998)。

(三)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理論(Top-Down / Bottom-up theory)

此類理論是從人格與生活事件兩種角度來解釋幸福感的形成。

由上而下(Top-Down)理論偏重以「人格」來解釋幸福感的形成

(Veenhoven, 1993),認為快樂的人較易產生正向的生活情境,幸 福感因而形成;相反地,由下而上(Bottom-up)理論則認為「生 活事件」讓個人感到快樂,亦即正向事件與體驗的累積產生個人的 幸福感(Emmons, 1991)。

(四)判斷理論(Judgment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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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理論認為一個人的幸福感來自於與過去的生活經驗、價值 觀或是與自己的理想目標比較之下的結果(Rim, 1993)。但由於每 個人狀況不同,此一理論無法說明人們是基於何種理由選定判斷或 比較的基準。最重要的是,研究發現某些事情仍然對多數人有一致 性的影響,因此外在情境對幸福感的重要性是不應忽略的。

本研究參考活動理論及由下而上理論的觀點,認為與外在環境的互 動與生活事件,會影響個人的幸福感。即員工在組織中滿足之社會情緒 需求與獲得的組織支持感受,皆會影響到幸福感的提升。

三、影響幸福感的因素

幸福感常受到外在標準的影響,當個人在學問、品德等各方面達到 預設標準時,才會產生幸福感。Cohen 與 Wills(1985)則認為,社會 支持能夠增進幸福感,而家庭的支持則具有增進幸福感的效果。因此在

「個我」層次的滿足、愉悅、掌控與成就之外,「社我」層次的人際和 諧特性對幸福感而言也相當重要(陸洛,1998)。吳婉瑜(2011)認為影 響幸福感的來源分為個人背景、人格特質與外部環境:

(一) 個人背景

個人背景包含年齡、性別、婚姻、教育水準、收入等。目前的 研究認為幸福感並不會隨著年齡增長而出現顯著差異(Argyle, 1987),陸洛(1998)亦指出年齡無法在幸福感這種綜合性指標上 呈現一致的影響。而在性別方面,早期研究大致發現女性幸福感高 於男性(Argyle & Lu, 1990),但實際差異並不顯著(Wood, Rhodes,

& Whelan,1989)。Rim(1993)則認為應考慮性別與其他因子交互 作用產生的影響。然而已婚者比未婚者擁有更高的幸福感(Wood et al.,1989),原因來自於經濟安全感、健康的生活習慣、陪伴與分享、

情緒與社會支持等(Argyle, 2001)。 除此之外,Campbell(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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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現,高學歷的人們擁有較高的幸福感,高收入者的幸福感亦 高於低收入者。可以預期高收入者,因享有較好的物質條件及選擇 能力,此時幸福感便高於低收入者。

(二) 人格特質

人格特質對幸福感有重要的影響,至今已許多關於五大人格的 研究證實外向性人格(E)與幸福感呈顯著正相關,而神經質(N)

人格則與幸福感有負向關係(Headey & Wearing, 1989; Argyle & Lu, 1990)。具有樂觀性格的人由於較易產生正向情緒及思考,也較容 易產生幸福感。

(三) 外部環境

陸洛(1998)的研究亦發現,負向生活事件會對幸福感產生負 向壓抑作用,正向的生活事件則可能促進幸福感的提升,而社會支 持 有 助 於 緩 衝 生 活 中 壓 力 事 件 帶 來 負 向 的 影 響 ( Cohen &

Wills,1985)。

四、小結

過組織營造員工幸福感應該是全面化,除了福利措施之外,對員工 的尊重、主管的領導風格型態、自我發揮空間、公平的升遷制度等,都 是組織提升員工幸福感應有的具體作為,並且協助員工紓解職場各種壓 力,以提升員工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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