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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證分析

第四節 幼兒園教保員人事管理認同分析

此部分問卷旨在瞭解新竹市國小附幼教保服務人員對於「增置教保員」暨「教 學教保員」之行政管理方面的看法。「一師一保」指的是:一個班級配置一名教 師及一名教保員(以下簡稱為「一師一保」)共同擔負導師的任務。「行政教保員」

指的是幼托整合後增置之人力。取問卷調查結果勾選比率超過受訪者六成以上之 項目進行特色分析:

一、依受訪者的回答歸納特色:

(一) 六成六的受訪者不認為國小附幼「行政教保員」增添幼兒園行政管理 上的困難。

(二) 七成一的受訪者認為國小附幼教保員之考核制度不合理。

(三) 七成六的受訪者認為國小附幼「行政教保員」可以提昇幼兒園教保服 務品質。

(四) 八成三的受訪者不認同教學教保員在上班中途抽離教室休息30分鐘的 法規。

(五) 七成的受訪者不認同幼兒園班級內一師一保之配班政策。

(六) 八成五的受訪者建議修改契約進用辦法,讓教保員得有縣(市)內介聘機 會,且年資得以累計。

二、依受訪者本身屬性的差異歸納回答內容的特色:

(一)依《教師法》進用及曾任教公立托兒所之受訪者,最不認為國小附幼「行 政教保員」增添幼兒園行政管理上的困難。

(二)代課教師、師範學歷及班級數1班之受訪者最同意國小附幼教保員之考 核制度合理,曾任教公立托兒所與曾任教私立幼兒園之受訪者比較同意,

研究所及幼兒園2個班級之受訪者最不同意。

(三)幼兒教師、依《教師法》進用者及幼兒園班級數1班之受訪者最同意一

師一保之配班增添幼兒園行政管理上的困難,幼兒園班級數4班之受訪 者最不同意。

(四)現職身分為幼兒教師及依《行政院聘雇人員條例》進用之受訪者最認同

「行政教保員」是一項穩定的工作。

(五)代課教師之受訪者最認同教學教保員在上班中途抽離教室休息30分鐘 的法規。

(六)現職身分是教學教保員及依《行政院聘雇人員條例》進用之受訪者最同 意一師一保之配班不影響教保服務品質。

(七)曾任公立幼稚園代課教師、依《勞動基準法》契約進用及行政教保員(增 置人力) 之受訪者最同意建議修改契約進用辦法,讓教保員得有縣(市) 內介聘機會,且年資得以累計。

三、綜合分析

(一)考核制度:班級數1班的幼兒園認為契約進用教保員的考核制度合理,

係因為1個班級的幼兒園通常僅有1名增置人力,不受限於「考核為甲者,

不得逾受考核總人數之百分之七十五」。依《行政院聘雇人員條例》進 用者在幼托整合前即適用於甲等考核人數不得逾 75% 之考核辦法,所 以此進用別的教保員最認同該項考核辦法。

(二)午休時間人力調度:教學現場是無法明確切割「教學」與「保育」時間 的。但契約進用人員受《勞基法》保障工作四小時得休息三十分鐘;然 而《幼照法》卻也規定3歲~6歲的班級師生比為1:15。倘若教保員抽離 教室至他處休息,則教室內師生比為1:30,明顯違反《幼照法》之規定。

因此高達83%受訪者反對此一條文。

(三)一師一保政策:依《行政院聘雇人員條例》進用者最同意此政策,可能 因為其身分別是教保員。雖然58.4%的受訪者認為一師一保不影響教保 服務品質,但仍然有70.8%的受訪者反對一師一保的配班政策。

(四)修改契約可調動:贊同的受訪者以曾任公立幼稚園代課教師、依《勞動

教保服務品質 非常同意 29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