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幼兒家庭基本資料分析
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的語言能力表現與差異分析、第四節新住民家庭幼兒 語言能力與數學能力之相關分析、第五節不同家庭背景變項的新住民家庭幼兒之 數學能力差異分析。
第一節 幼兒家庭基本資料分析
本節以次數分配與百分比,呈現與比較兩組幼兒的家庭基本資料。幼兒家 庭基本資料包含:母親原國籍、父親教育程度、母親教育程度、父親職業、母 親職業、家庭月收入、母親口語溝通能力、家人交談主要語言。以下分述之:
資料分析結果如表 4-1。
一、幼兒家庭基本資料
(一)母親原國籍
新住民家庭幼兒母親原國籍為越南籍者最多,有 21 位,佔新住民家庭幼兒 人數的 65.6%,其次為印尼籍者 8 位,佔 25%,新住民家庭幼兒母親為柬埔寨、
菲律賓、泰國籍者各 1 位,各佔 3.1%,非新住民家庭幼兒母親 32 位皆為中華
民國籍。
(二)父親教育程度
新住民家庭幼兒父親的教育程度以高中職學歷者最多,有 18 位,佔新住民 家庭幼兒人數的 56.3%、其次依序為國中學歷者 9 位,佔 28.1%、大學(含)以 上學歷者 4 位,佔 12.5%、專科學歷者 1 位,佔 3.1%。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父親 的教育程度亦以高中職學歷者最多,有 20 位,佔非新住民家庭幼兒人數的 62.5%、其次依序為國中學歷者 5 位,佔 15.6%、大學(含)以上學歷者 4 位,
佔 12.5%、專科學歷者 3 位,佔 9.4%。
(三)母親教育程度
新住民家庭幼兒母親的教育程度以國中學歷者最多,有 13 位,佔新住民家 庭幼兒人數的 40.6%、其次依序為國小學歷者 9 位,佔 28.1%、高中職學歷 7 位,
佔 21.9%、專科學歷者 2 位,佔 6.3%、大學(含)以上學歷者 1 位,佔 3.1%。
非新住民家庭幼兒母親的教育程度則以高中職學歷者最多,有 23 位,佔非新住 民家庭幼兒人數的 71.9%、其次依序為專科學歷者 4 位,佔 12.5%、國中學歷者 3 位,佔 9.4%、具有大學(含)以上學歷者 2 位,佔 6.3%。
(四)父親職業類別
新住民家庭幼兒父親的職業類別以技術工/機械操作工/組裝工最多,有 19 位,佔新住民家庭幼兒人數的 59.4%、其次依序為服務人員/售貨員 6 位,佔 18.2%、行政主管與專業人員 3 位,佔 9.4%、技術員/助理專業人員 2 位,佔 6.3%、
非技術工/體力工 2 位,佔 6.3%。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父親的職業類別亦以技術工 /機械操作工/組裝工最多,有 15 位,佔非新住民家庭幼兒人數的 46.9%、其次 依序為服務人員/售貨員 10 位,佔 31.3%、行政主管與專業人員 3 位,佔 9.4%、
技術員/助理專業人員 2 位,佔 6.3%、非技術工/體力工 1 位,佔 3.1%、農林漁 牧工作人員 1 位,佔 3.1%。
(五)母親職業類別
新住民家庭幼兒母親的職業類別以家管最多,有 22 位,佔新住民家庭幼兒 人數的 68.8%、其次依序為非技術工/體力工 6 位,佔 18.8%、服務人員/售貨員 4 位,佔 12.5%。非新住民家庭幼兒母親的職業類別也以家管最多,有 14 位,
佔非新住民家庭幼兒人數的 43.4%、其次依序為服務人員/售貨員 7 位,佔 21.9%、非技術工/體力工 5 位,佔 15.6%、技術工/機械操作/組裝工 3 位,佔 9.4%、
事務工作人員 2 位,佔 6.3%、行政主管/專業人員 1 位,佔 3.1%。
(六)家庭月收入
新住民家庭的平均月收入以 30001 元~40000 元者最多,有 12 位,佔新住民 家庭幼兒人數的 37.5%、其次依序為 20000 元以下者 9 位,佔 28.1%、40001 元
~50000 元者 5 位,佔 15.6%、20001 元~30000 元者 4 位,佔 12.5%、50001 元以 上者 2 位,佔 6.3%。非新住民家庭的平均月收入以 40001 元~50000 元者最多,
有 12 位,佔非新住民家庭幼兒人數的 37.5%、其次依序為 30001 元~40000 元者 8 位,佔 25%、50001 元以上者 5 位,佔 15.6%、20001 元~30000 元者 4 位,佔 12.5%、20000 元以下者 3 位,佔 9.4%。
(七)母親口語能力
新住民家庭的母親與人溝通時,可以很流利對答者人數最多,有 23 位,佔 新住民家庭幼兒人數的 71.9%、其次為與人溝通只有一點點障礙的 9 位,佔 28.1%,沒有與人溝通時需要猜測對方意思和溝通困難、常語言不通者。非新住 民家庭的 32 位本國籍母親與人溝通都可以流利對答,佔非新住民家庭幼兒人數 的 100%。
(八)家人交談主要語言
新住民家庭中家人交談使用的主要語言為國語者最多,有 15 位,佔新住民 家庭幼兒人數的 46.9%、其次依序為國台語並用者 12 位,佔 37.5%、家人交談
主要語言為台語者 5 位,佔 15.6%。非新住民家庭中家人交談使用的主要語言
表 4-1 幼兒家庭基本資料分析表(續)
人溝通可以流利對答者,顯示本研究的新住民家庭外籍母親大多都有不錯的口 語溝通能力,僅稍微落後非新住民家庭母親。由家人交談使用的主要語言來看,
新住民家庭中使用的主要語言以國語最多,非新住民家庭中主要使用的語言則 以國台語並用最多。
第二節 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數學 能力之表現分析
一、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的數學能力表現 與差異
為了解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的數學能力表現與差異,本研 究以自編之幼兒數學能力操作測驗,以教具、數字卡測驗兩組幼兒的數學能力 表現,計分方式為幼兒每答對一題得 1 分,答錯不計分,題目內容若包含一個 以上的問題,則需答對全部問題才算得分,總題數 29 題,總分為 29 分,其中 包含六項子概念能力,「唱數」能力 7 題、「計數與基數」能力 5 題、「比較大 小」能力 3 題、「數的合成與分解」能力 6 題、「心算」能力 2 題、「數字讀 寫」能力 6 題。
研究者以平均數、標準差、獨立樣本 t 檢定,分別分析兩組幼兒的數學能 力表現與差異,分析結果如表 4-2。說明如下:
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的數學能力總分的平均數分別為 21.44 與 23.63,均高出總題數之平均數 14.5 許多,顯示兩組幼兒的數學能力表 現皆屬中上程度,標準差分別為 4.75 與 3.13,t 檢定值為 -2.18,達顯著標準
(p<.05),顯示新住民家庭幼兒的數學能力表現顯著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
表 4-2 幼兒數學能力表現與差異分析表
項目 題數 組別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數學能力 29 新住民家庭幼兒組 21.44 4.75
-2.18*
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組 23.63 3.13
*p<.05
為求深入了解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的數學能力各子概念能 力的表現與差異,研究者分別分析比較兩組幼兒的「唱數」、「計數與基數」、
「比較大小」、「數的合成與分解」、「心算」、「數字讀寫」六項子概念能 力的表現及差異情形,分析結果如表 4-3,詳細說明如下:
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唱數」能力的平均數分別是 4.84 與 5.41,標準差為 1.73 與 1.30,t 值為 -1.42,未達顯著標準(p>.05),顯示新住民 家庭幼兒的唱數能力並未顯著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計數與基數」能力的平 均數分別是 4.41 與 4.72,標準差為 1.07 與 0.46,t 值為 -1.55,未達顯著標準
(p>.05),顯示新住民家庭幼兒的計數與基數能力並未顯著低於非新住民家庭 幼兒。「比較大小」能力的平均數分別是 1.94 與 2.13,標準差為 0.56 與 0.49,t 值為 -1.42,未達顯著標準(p>.05),顯示新住民家庭幼兒的比較大小能力並未 顯著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數的合成與分解」能力的平均數分別是 4.66 與 5.56,標準差為 1.54 與 0.76,t 值為 -2.99,達顯著標準(p<.05),顯示新住民家 庭幼兒的數的合成與分解能力顯著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心算」能力的平均 數分別是 0.66 與 0.78,標準差為 0.65 與 0.75,t 值為 -0.71,未達顯著標準(p>.05), 顯示新住民家庭幼兒的心算能力並未顯著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數字讀寫」
能力的平均數分別是 4.97 與 5.03,標準差為 1.06 與 1.00,t 值為 -0.24,未達顯 著標準(p>.05),顯示新住民家庭幼兒的數字讀寫能力並未顯著低於非新住民 家庭幼兒。
表 4-3 幼兒數學操作測驗子概念能力表現與差異分析表
住民家庭幼兒無顯著差異;「拿出糖果 2+3」題項的平均數分別是 0.72 與 0.97,
標準差為 0.46 與 0.18,t 值為 -2.89,達顯著標準(p<.01),顯示新住民家庭幼 兒在「拿出糖果 2+3」的題項表現顯著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回答糖果 5
+4」題項的平均數分別是 0.94 與 1.00,標準差為 0.25 與 0.00,t 值為 -1.44,
未達顯著標準(p>.05),顯示新住民家庭幼兒在「回答糖果 5+4」的題項表現 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無顯著差異;「拿出糖果 5+4」題項的平均數分別是 0.53 與 0.78,標準差為 0.51 與 0.42,t 值為 -2.15,達顯著標準(p<.05),顯示新住 民家庭幼兒在「拿出糖果 5+4」題項的表現顯著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回 答糖果 5-4」題項的平均數分別是 0.81 與 1.00,標準差為 0.40 與 0.00,t 值為 -2.68,達顯著標準(p<.05),顯示新住民家庭幼兒在「回答糖果 5-4」的題項 表現顯著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回答糖果 9-3」題項的平均數分別是 0.69 與 0.81,標準差為 0.47 與 0.31,t 值為 -1.15,未達顯著標準(p>.05),顯示新 住民家庭幼兒在「回答糖果 9-3」的題項表現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無顯著差異。
表 4-4 幼兒數的合成與分解能力各題項表現與差異分析表
原因之一。另一個顯著差異出現在「5 以內數的分解」的問題上,新住民家庭 幼兒在 5 以內數的分解題項的表現上明顯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但在 10 以內 數的分解題目的表現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沒有顯著差異,研究者推論可能原因 為兩組幼兒的 10 以內數的分解概念都尚未成熟,以致答題表現沒有明顯的差 異。
二、小結
由表 4-2、 表 4-3 和表 4-4 可看出,新住民家庭幼兒在「數學能力總分」
與「數的合成與分解」子概念能力的表現上,顯著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但 在「唱數」、「計數與基數」、「比較大小」、「心算」、「數字讀寫」五項 子概念能力的表現上,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均無顯著差異。而影響新住民庭幼 兒「數的合成與分解」能力表現,顯著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的題項則分別為 17、19 題的「數合成操作」題與第 20 題的「5 以內數分解概念」題。
將本研究結果對照其他新住民家庭低年級兒童的數學學習表現研究結果,
與柯淑慧(2004)、姚如芬(2007)的研究結果一致,亦顯示新住民家庭國小 低年級之數學學習表現低於一般學童;但與蕭彩琴(2005)、李玉文(2008)、
謝惠民(2008)的研究結果不一致,皆顯示新住民家庭國小低年級之數學學習 表現與一般學童無顯著差異。因目前仍無有關新住民家庭幼兒的數學能力方面 的相關研究,僅先以發展階段較接近的新住民家庭國小低年級學童研究作為對 照參考。
比較本研究與其他研究之相異處有三:一是本研究對象為學前階段的幼
比較本研究與其他研究之相異處有三:一是本研究對象為學前階段的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