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之目的有四,第一為了解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數學 能力的表現與差異;第二為了解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語言能力 的表現與差異;第三為探討新住民家庭幼兒語言能力與數學能力間的關係;第 四為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新住民家庭幼兒數學能力表現的差異情形。本節綜合 研究結果與討論,歸納出以下結論:
一、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的數學能力表現 皆具有中上程度;兩組幼兒在「數學能力」上有不同,其 中「數的合成與分解」子概念能力的表現上,新住民家庭 幼兒比較弱。
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的「數學能力」總分均高出題數平均 數許多,表示兩組幼兒的「數學能力」表現都在中上程度;在數學能力子概念 的表現方面,除了兩組幼兒的「心算」能力表現不佳外,其餘五項子概念能力 的表現都不錯。因本研究對象為四足歲未滿五歲的中班幼兒,心算能力正處於 萌芽階段,且許惠欣(1996)、許肅梅(2004)也與本研究所發現的情形相同,
正好與幼兒的心算能力發展階段呼應。
兩組幼兒「數學能力」的表現情形比較之下,仍有明顯的差別,新住民家 庭幼兒的「數學能力」表現明顯比非新住民家庭幼兒弱。但在數學能力子概念 的表現方面,新住民家庭幼兒僅在「數的合成與分解」能力方面的表現,明顯 低於非新住民家庭幼兒,其餘五項子概念能力的表現並沒有明顯差別。經深入 了解後發現,影響新住民家庭幼兒「數的合成與分解」能力表現與非新住民家 庭幼兒有明顯差別的能力,分別是「數合成的技能」與「數分解的概念」,新 住民家庭幼兒的「數合成的技能」與「數分解的概念」的能力明顯比非新住民 家庭的幼兒弱,需再加強新住民家庭幼兒此方面的能力。
二、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的語言能力表現
皆屬於普通程度;兩組幼兒在「語言能力」上有不同,其
中「語言理解」和「口語表達」兩個分層面的表現上,新
住民家庭幼兒都明顯較弱。
新住民家庭幼兒與非新住民家庭幼兒在「語言能力」總分與「語言理解」、
「口語表達」兩層面的表現上,對照常模樣本都位在介於 40~60 的範圍內,表 示兩組幼兒的語言能力都屬於普通程度;比較兩組幼兒的「語言能力」表現,
發現仍有明顯的不同,新住民家庭幼兒在「語言能力」總分及「語言理解」、
「口語表達」兩個層面的表現,都明顯比非新住民家庭幼兒低。可見本研究之 新住民家庭幼兒的語言表現雖然都在普通程度的範圍內,但與非新住民家庭幼 兒的表現比較之下仍有明顯落後的情形。
三、新住民家庭幼兒的語言能力與數學能力表現之間沒有 明顯關係。
根據本研究結果顯示,新住民家庭幼兒的語言能力兩層面和數學能力六項 子概念能力的表現間都沒有明顯相關,顯示新住民家庭幼兒的語言能力與數學 能力之間並沒有明顯關係存在。此研究發現與其他針對國小中低年級的新住民 家庭兒童的研究結果不同,但在本研究之前並無其他有關新住民幼兒的語言與 數學能力相關性的研究,故無法驗證本研究的結果為常態或特例,且國外學者 Gelman 和 Butterworth(2005)亦指出,神經科學研究證據顯示數概念的起源和 個體發展的神經基礎並不受語言影響;可見學者亦認為數概念與語言發展之間 並無明顯關係存在。這也突顯出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即學前階段的幼兒與學 齡階段的兒童,語言能力與數學能力之間的關係是否隨著年齡增長或學習環境 的改變而產生變化,期許未來研究者能針對此問題作長期深入的研究,以實證 研究獲得更明確的結論。
四、家庭經濟狀況不同與母親的口語溝通能力不同的新住民 家庭幼兒,在數學能力的表現上沒有明顯差別。
(一)不同家庭經濟狀況的新住民家庭幼兒,在「數學能力」總分與 六項子概念能力上的表現沒有明顯差別。
(二)母親的口語溝通能力不同的新住民家庭幼兒,在「數學能力」
總分與六項子概念能力上的表現沒有明顯差別。
經由研究結果得知,本研究之新住民家庭的不同經濟狀況與外籍母親不同的 口語能力,在新住民家庭幼兒數學能力的表現上都沒有明顯差別。
五、家庭親子數學活動情形不同的新住民家庭幼兒,在「數 學能力」總分與「唱數」、「計數與基數」、「數的合成與 分解」、「讀寫數字」四項
子概念能力的表現上有明顯差別,
家庭親子數學活動頻率較高的新住民家庭幼兒的表現明顯 比家庭親子數學活動頻率較低的新住民家庭幼兒優異。
本研究結果顯示,家庭親子數學活動的頻率較高者,表示家庭中良性親子互 動的機會較多,對幼兒數學能力的發展與學習確實是有助益的,也就是說即使家 庭經濟狀況不佳、外籍母親的口語能力不甚理想,新住民家庭的父母如果能在日 常生活中多與幼兒從事親子數學活動,同樣能提升幼兒的數學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