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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課程的內涵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幼兒教育課程的內涵

目前我國幼稚園課程是依據民國七十六年(1987)公佈的《幼稚園課程標準》

規定實施,而我國國民小學課程將於民國九十學年度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其課程 依據是民國八十九年所公佈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暫行綱要》。因此,在談幼

兒學校的課程之前我們有必要檢視幼稚園課程和九年一貫課程課程總綱綱要之 間的異同,以便能進一步思索規畫幼兒學校課程的走向。本節先整理幼兒教育課 程的內涵,有關九年一貫課程內涵及其與幼教課程之比較將於後一一說明。

以下分別從我國教育部所公布的「幼稚園課程標準」(民 76),以及美國幼 兒教育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簡稱 NAEYC)

所提倡的「符合孩子身心發展的幼教課程」(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 in Early Childhood Program)(1997)兩方面來介紹幼兒教育課程實施的相關理念與 原則。

一、我國「幼稚園課程標準」之課程內涵

我國教育部在民國七十六年所公布的「幼稚園課程標準」內容包括「教育 目標」、「課程領域」與「實施通則」三部分。從此三部分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幼 兒教育課程實施的基本理念、目標、課程領域、教學型態與原則等。

(一)基本理念

幼稚園課程標準其基本理念為,為達成課程標準五項目標,需輔導幼 兒做到下列幾項基本事項:

1. 關心自己的身體健康與安全。

2. 表現活潑快樂。

3. 具有多方興趣。

4. 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與態度。

5. 對自然及社會現象表現關注與興趣。

6. 喜歡參與創造思考和解決問題的活動。

7. 能與家人老師、友伴及他人保持良好關係。

8. 具有是非善惡觀念。

9. 學習欣賞別人的優點,並具有感謝、同情及關愛之心。

10. 適應團體生活,並表現互助合作、樂群、獨立自主及自動自發的 精 神。

(二)基本目標

而幼稚園課程標準的基本目標為幼稚教育之實施,應以健康教育、生 活教育及倫理教育為主,並與家庭教育密切配合,達成下列目標: 1. 維 護兒童身心健康; 2. 養成兒童良好習慣; 3. 充實兒童生活經驗; 4. 增 進兒童倫理觀念; 5. 培養兒童合群習性。

(三)課程領域

在幼稚園課程綱要中將課程領域劃分為健康、遊戲、音樂、工作、語 文、常識等六大領域。

(四)教學型態

而在幼教教學型態強調各領域間的統整,目前有所謂的單元教學、主 題、方案教學皆強調在一主題或單元下以活動課程設計型態將六大領域做 統整性的實施。另外,就目前幼稚園一班兩位老師的編制亦強調教師間的 協同合作,這和九年一貫課程的教學型態強調領域統整、教師間的協調、

協同是不謀而合的。

(五)教學原則與課程編制

在教學與課程的實施上,有以下幾點原則:

1. 本課程標準以生活教育為中心。

2. 幼稚教育不得為國民小學課程的預習和熟練,以免影響幼兒身心的正 常發展。

3. 課程設計應符合幼教目標,根據課程領域,以活動課程設計型態作統 整性實施。

4. 課程設計應以幼兒為主體,教師站在輔導的地位幫助幼兒成長。

5. 幼兒大都透過遊戲而學習,因此編制課程時,應盡量將其設計成遊戲 的型態。

6. 每學年開學前應訂定完善的教學計劃,以供課程編制之參考。

二 、 NAEYC 「 符 合 孩 子 身 心 發 展 之 專 業 幼 教 」( 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 in Early Childhood Program )之課程內涵

NAEYC「符合孩子身心發展之專業幼教」,的產生是為了反抗在 1980 年代美 國興起一股「回歸基礎」(going back to the basics)的風潮,藉著建立一套幼教品 質評量標準來彰顯幼兒教育和中小學教育在本質上的差異。美國幼教協會(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 NAEYC)在 1987 年發行了

<0-8 歲符合孩子身心發展之專業幼教>並在 1997 推出修訂版,<符合孩子身心 發展之專業幼教>提供了一個明確易懂的標準,促使幼教課程品質的評估更容易 進行,近十年來<符合孩子身心發展之專業幼教>已成為美國幼教專業人員的共 同語言,對教師從事課程發展有重要影響,<符合孩子身心發展之專業幼教>受 到美國許多幼教團體的認同,主張幼教課程應以適合幼兒發展程度為主要考量。

在 NAEYC 所提之「符合孩子身心發展之專業幼教」所定義之幼教課程是指 任何機關、單位及學校中,專門為零到八歲的孩子而設立的群體課程,包括托兒 所、居家是教保機構、公私立的學前幼兒園(3-5 歲)、幼稚園以及小學一二年級 所提供的群體課程,都屬於幼教課程的範疇(幼教綠皮書,民 89)。

在 1997 年修訂的「符合孩子身心發展之專業幼教」中幼教專業人員再做決 定時應該依據下列三方面的重要知識:第一是根據一般兒童發展與學習知識;第 二是對個別孩子的瞭解,以反映出孩子的個別差異;第三是關於孩子所屬社會和 文化的背景知識。

「符合孩子身心發展之專業幼教」的內容主題有(1)課程與評量(2)教 師角色(3)文化在兒童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4)重視個別的兒童(5)和家庭 的關係。對於孩子的學習和發展以及課程原則提供以下原則:

(一)孩子的發展和學習

1. 孩子各發展領域之間(身體、社會、情緒、及認知)的成長是息息相關 的,不同領域的發展會互相影響。

2. 兒童的發展是循序漸進的。所有的能力、技巧及知識的發展都必須以現 有的發展為基石。

3. 兒童的發展速度因人而異,而且每個孩子本身在各個領域的發展狀況也 互有不同。

4. 早期經驗對兒童發展的影響短期內或許不明顯,但是長期而言,其影響 例會隨時間的累積而越趨明顯;某些型態的發展與學習是有其黃金時期 的。

5. 孩子的發展會越來越複雜化、系統化、與內在化。

6. 孩子的學習會受到許多社會習慣及文化內容的影響。

7. 孩子是主動的學習者,他們直接從物體及社會經驗中,以及由文化傳承 的知識中,以及他們對週遭世界的瞭解。

8. 發展與學習受到先天環境與後天環境的交互影響包括物質環境與社會 環境。

9. 遊戲孩子發展社會、情緒及認知能力的重要工具,也是反映發展狀況的 鏡子。

10. 在能力有新的進展時,孩子如果能有許多重複演練的機會、並且成功 挑戰能力極限時,孩子的成長就會更上層樓。

11. 孩子有不同的認知與學習方式,也會用不同方式表達其認知與理解。

12. 處於安全及受重視的群體環境中,孩子才能獲得最佳的發展和學習,

因為只有這樣的環境中,他們的身體需要才能被滿足,心理才有安全感。

(二)建構適當的課程內容

1. 注意孩子的全面整合發展:體能、情緒、社會、語言、美感、及認知各 方面。

2. 課程內容所涵蓋的層面很廣泛,不僅符合孩子社會能力與智能發展需 要,並且還能夠與孩子的個人生活經驗結合。

3. 設計課程時,必須以孩子已經具有的知識及能力為基礎,並整合這些知

識與能力,幫助孩子學習新的概念與技能。

4. 效果良好的課程通常都能整合個層面的學習知識,幫助孩子融會貫通,

並讓孩子有機會發展豐富的概念。但是有時候,單一主題的教學方式也 是有教的方式。

5. 良好的課程可以增進知識與理解、學習速度與能力發展、也可以提昇靈 活運用的能力與學習熱誠。

6. 課程內容有真正的知識性,而且三到八歲的孩子可以理解與吸收的知 識,並且是孩子在學習各種學識時需要的主要概念與工具。

7. 課程內容必須能夠鼓勵孩子肯定自己家庭文化與母語,也能激勵孩子學 習並認同學校與社區文化。

8. 課程的內容必須根據孩子的年齡而設計,施教目標不可遙不可及,必須 是大部分孩子都可實際達成的。

9. 使用科技輔助教學時,能真正將科技的實體及原理融入課程及教學中。

NAEYC 認為要使每個兒童都成功,必須提供孩子一個具有挑戰性、符合其 興趣、以及適合發展的課程,而且課程要依照孩子的個別需求及興趣調整,並且 以對學習者正確的評量基礎。

三、英國幼兒學校課程內容

根據英國教育部評議委員會(Board of Education Consultative Committee)指 出學校的職能與活動如下:

1. 幼兒學校之職能,在使五至七歲間的幼兒。獲得健全之生長,充實生理、

智力、精神精神與道德發展的基本之能。

2. 各種課程盡量顧及兒童的興趣,重視遊戲,希望在優美和富建設性的環 境中,啟發兒童之思想和態度。

3. 幼兒學校之教學必須盡可能使兒童在適於學習的環境中自學而學得的,

而不是由教師直接傳授(謝美慧,民 85)。

基於以上目的提出學校的基本目標:

1. 鍛鍊強健體魄。

& Lall, B.M.,1983),所以會要求五歲的幼兒要與六歲、七歲的幼兒談話,以練習 語言表達的能力。這種以不同學習程度或能力幼兒的同儕語言互相學習方式,其

興趣或動機為考量,幼兒可分齡或混齡地彼此互動與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