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 研究緣起
幼兒教育的發展是人生教育的重要基石。在行政院教育改革委員會的方案 計畫中,提昇幼兒教育是國家社會發展的重要方向之一,而其中幼兒學校的設立 則是教育改革的一項重要議題。但因諸多因素,致使此項幼兒教育改革方案僅止 於紙上談兵,未能真正落實。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為探索幼兒學校在台北市設立之 可行方案,乃委託學者專家組成研究小組進行研究,彙整相關文獻並收集多方意 見,做一全盤性的思考,以配合台北市整體教育改革計畫。
由陳木金教授於民國九十年所主持的「台北市設立幼兒實驗學校之可行模 式研究」之結論得知,研究對象對於台北市設立幼兒實驗學校發展的看法支持程 度頗高,而許多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並提出台北市設立幼兒學校必須要有相關 配套措施,例如法源依據、師資培育、課程安排、設備及園舍之規劃等,應有較 具體、周全的設計。研究結果亦發現:幼兒學校設立模式以單獨新設與國小附設 的得分最高。教育局乃依照研究建議擇定符合各項條件之國小或徵求志願參與學 校進行試辦幼兒學校。為了能順利推展幼兒學校,並建立完整的相關配套措施,
教育局乃邀集專家學者、國小及幼稚園實務工作者成立七個小組進行規劃與研 究。此七個小組包括政策、組織章程、課程及師資、校中校模式、單獨新設、校 園規劃與學校設施及其他相關配套措施等。各組分別進行研究並定期舉行整體研 究進度分享及討論,期望收集具體且完備的資料,以作為幼兒學校實施之參考依
據。本研究小組乃負責幼兒學校之師資培育與課程發展之研究。
二、研究動機
幼兒學校的設立,係反映現代教育多元化的趨勢,以及符應社會變遷的需 求。為力求增進國民教育與幼兒教育兩階段的融合與銜接,以健全兒童人格,增 進兒童適性發展,幼兒學校的試辦確實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自八十九學年度 起,台北市政府乃結合教育學者、專家、 國小與幼稚園教師實務工作者,縝密 合作推動幼兒學校教育的試辦。
今日的教師水準,決定明日公民的素質(林清江,民 86)。教師影響學校辦 學的成敗的重要性不言可喻,幼兒學校的師資培養是值得探討的課題。目前國小 與幼稚園師資培育與進修及輔導管理上,係採取分流模式(蕭美華,民 88),未 來幼兒學校的師資,是否朝向開放多元,重組幼兒學校的師資培育,有待研究。
王靜珠(民 89)表示:理想的幼兒實驗學校師資,應著重專業優良教師的培育,
來擔任教學工作,才能深受社會各界的肯定。我國幼教師資自七十九學年度起逐 漸提升為大學程度,達到與國小師資相同程度。但二者來自於不同的培育背景,
如何增進彼此了解,進而協同合作,甚至幼小師資有無可能交流等,均是幼兒學 校運作時會面臨的問題。
陳淑琴(民 89)表示:幼兒學校師資培育課程,應強調幼稚園與國小低年 級教學知能的培養,將來任教時,既可擔任幼稚園又可擔任小學低年級的教師為 主,以配合兒童發展的一致性與持續性。至於師資培育的課程如何呈現多元的面 貌,以確保幼兒學校的師資水準,則亟待研究。
多年來,我國幼兒教育與國民教育,傾向於以分科課程進行教學,學習偏重 零碎的記憶,學習內容僵化,教材與生活疏離(盧美貴,民 88)。呼應此一現象,
以課程與教學改革為主要訴求的九年一貫課程,將於九十學年度開始逐年實施;
在幼稚園部分,教育部也已完成課程綱要草案的修訂,即將公佈實施。幼兒學校 之課程含括上述兩個課程綱要,如何適當的予以整合,強化銜接功能,創發教學 新意,體現教學目標,突顯幼兒學校的可行性與理想性,提昇兒童受教的品質,
以作為幼兒學校課程實施的參考,值得加以探討。
課程是學校教學的核心,決定教育的品質。課程的規劃,也會影響教學型態 與教學效果。課程與教學是時代的產物,世界各國的教育,也經常因應時代需求 而改革(歐用生,民 88)。美國幼稚園有些設於公立小學內,在學制、課程與教 學上,徹底銜接。近年來,美國也重新反省過去重視智力、學業發展的心態,在 幼兒教育課程的安排上,特別突顯個人能力,期望每個小孩成為獨立思考的個 人。日本則於 1971 年「教育改革的基本政策」報告書中建議:規定四、五歲幼 兒與低年級兒童,在同一機構接受銜接教育,並完成一貫性教育,而該項建議,
已在逐年實現中。日本幼稚教育開始強調團隊合作,完全配合社會發展的需求教 育(天下雜誌,民 85;王家通等,民 85;洪福財,民 84;許靜霙,民 87)。英 國的幼小銜接計劃中,幼稚園與小學師資互通。1967 年的普勞登報告中指出:不 但要普及五歲的幼兒教育,並鼓勵幼兒提早到將來入學的小學接受幼兒教育,藉 以提早適應環境。1988 年英國所頒布的國定課程,也提出課程宜富彈性,因應不 同的目標與教材性質,採取不同的課程模式,課程規劃宜廣採各方觀點,以滿足 社會的需求(黃光雄,民 85;許靜霙,民 87)。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李錫津(民 89)指出九年一貫課程是現階段課程改革的 方向之一。課程實施的良窳,有賴課程的管理與實踐,在「教育」、「專業」、「民 主」、「參與」、「協力」的特點下,才有真正達到學校本位課程實施的可能。因此,
如何設計彰顯幼兒學校特質並符合設校目標的課程,研究適合幼兒學校課程發展 的模式,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依我國法令規定,幼稚教育的對象是四至六歲,國民教育的對象是七至十 二歲,而幼兒學校招收的年齡則是四至八歲(幼稚園與小學一、二年級),所以 其將分屬兩個教育階段,可見幼兒學校之設立,涉及的層面甚廣。其在國內係屬 首創,如何統整規劃幼兒學校的師資與課程,及如何具體實施,並無前例可循,
所以如何規畫與實施以確保幼兒學校課程與教學的品質,是相當需要費時且謹慎 深入探討的。
三、研究目的
基於以上的動機及需要,本研究的目的如下:
(一)探討幼兒學校之教師資格。
(二)規劃幼兒學校之師資培育方案。
(三)分析幼兒學校適當的課程結構與模式。
(四)探討幼兒學校課程實施之可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