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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氣喘變項不同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比較分析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五節 幼兒氣喘變項不同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比較分析

本節旨在考驗幼兒的氣喘變項不同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為本研究問題 5-1~

5-7,研究者以獨立樣本 t 考驗與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檢驗氣喘變項不同的幼兒,在社會 行為各層面與整體的差異情形,以瞭解幼兒之社會行為是否會因幼兒的「照顧者對氣喘 的瞭解程度」、「氣喘程度」、「初次診斷為氣喘至今的時間」、「氣喘發作的時間」、

「氣喘發作的原因」、「氣喘的治療效果」以及「外觀變化」不同而有所差異。

一、照顧者對氣喘的瞭解程度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

照顧者對氣喘瞭解程度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的差異情形,研究者分別從「情緒 化」、「退縮」、「分心」、「互動」、「親和」、「獨立」等六個分量表,以及「社會行為總量 表」來探討,其量表得分之平均數、標準差與差異情形,如表 4-5-1 所示。

由表 4-5-1 可知,照顧者對氣喘瞭解程度不同的氣喘兒,在「情緒化」(t=-1.62, p>.05)、「退縮」(t=-1.09, p>.05)、「分心」(t=-0.57, p>.05)、「互動」(t=0.53, p>.05)、「親 和」(t=-0.09, p>.05)、「獨立」(t=0.71, p>.05)以及「社會行為總量表」(t=-0.38, p>.05)

中皆未達顯著,亦即氣喘兒不因照顧者對氣喘的瞭解程度不同,而造成其社會行為的差 異。

可見影響氣喘兒社會行為的因素,可能是以幼兒本身氣喘狀況為主,而非照顧者對 氣喘的瞭解程度,以下研究者便繼續針對氣喘兒本身之特性,考驗其社會行為的差異性。

表 4-5-1 照顧者對氣喘瞭解程度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 項目 照顧者對氣喘瞭解程度 N M SD t 值 事後比較

有一點瞭解 90 13.71 3.30

情緒化 非常瞭解 20 14.80 2.57 -1.62 NS

有一點瞭解 90 13.52 2.90

退縮 非常瞭解 20 14.30 2.81 -1.09 NS

有一點瞭解 90 10.52 2.59

分心 非常瞭解 20 10.85 2.28 -0.57 NS

有一點瞭解 90 17.19 2.99

互動 非常瞭解 20 16.8 2.84 0.53 NS

有一點瞭解 90 24.64 5.03

親和 非常瞭解 20 24.75 4.56 -0.09 NS

有一點瞭解 90 14.38 3.40

獨立 非常瞭解 20 13.80 2.61 0.71 NS

有一點瞭解 90 93.97 14.35 社會行為總量表

非常瞭解 20 95.30 13.48 -0.38 NS NS 是指未達顯著差異

二、氣喘程度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

氣喘程度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的差異情形,研究者分別從「情緒化」、「退縮」、

「分心」、「互動」、「親和」、「獨立」等六個分量表,以及「社會行為總量表」來探討。

本研究以 Levene 統計量進行同質性考驗,結果顯示情緒化行為是 2.54(p>.05);退 縮行為是 2.05(p>.05);分心行為是 1.49(p>.05);互動行為是 0.76(p>.05);親和行 為是 0.33(p>.05);獨立行為是 1.12(p>.05);社會行為總量表是 1.27(p>.05),皆未 達顯著,表示組內具同質性,適合進行單因子變異數統計分析,其量表得分之平均數、

標準差與差異情形,如表 4-5-2 所示。

由表 4-5-2 可知,氣喘程度不同的幼兒,在「情緒化」(t=2.97, p>.05)、「退縮」(t=8.75, p<.001)、「分心」(t=6.69, p<.01)、「互動」(t=7.19, p<.01)、「親和」(t=7.85, p<.001)、「獨 立」(t=11.65, p<.001)與「社會行為總量表」(t=13.56, p<.001)中有顯著差異,亦即氣 喘程度不同的幼兒,其社會行為有顯著的差異。

經由Scheffe檢定進行事後考驗,進一步發現在「情緒化」行為中,氣喘程度不同的 幼兒並無差異,而Klinnert等人(2000)針對幼童情緒進行的訪談及行為觀察,亦發現 氣喘組與健康組「情緒表現」沒有差異,支持著本研究的結果。

「退縮」與「分心」行為中,沒有氣喘的幼兒,其表現顯著優於氣喘控制良好的幼 兒,在「互動、「親和」、「獨立」以及「社會行為全量表」則顯示,沒有氣喘的幼兒,

其行為表現比氣喘部分控制以及控制良好的幼兒為佳。Halterman等人(2006)的研究發 現,「持續性症狀」的氣喘兒有較多的退縮/焦躁行為(shy/anxious behavior),而Butz 等 人(1995)則指出29.8%的氣喘幼童有行為問題,像是坐立難安、比起從前較為依賴、

容易分心、好動等,其相關研究皆與本研究結果符合。

相關研究亦指出(Butz et al., 1995),行為問題與氣喘症狀的嚴重性有關,其中「氣 喘控制狀況不佳」的幼童,其行為問題是「控制良好」的幼童的 2 倍以上,與本研究發 現雷同,足可見不同的氣喘程度之幼兒,在社會行為表現上確實有差異性。

三、初次診斷為氣喘至今的時間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

初次診斷為氣喘至今時間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的差異情形,研究者分別從「情 緒化」、「退縮」、「分心」、「互動」、「親和」、「獨立」等六個分量表,以及「社會行為總 量表」來探討。

本研究以 Levene 統計量進行同質性考驗,結果顯示情緒化行為是 1.32(p>.05);分 心行為是 1.15(p>.05);親和行為是 0.14(p>.05);獨立行為是 0.13(p>.05);互動行 為是 1.39(p>.05);社會行為總量表是 2.37(p>.05),皆未達顯著,表示組內具同質性,

適合進行單因子變異數統計分析,但退縮行為的 Levene 統計量為 6.06(p<.01),達到顯 著,代表組內具異質性,因此以下便不針對此向度進行差異性考驗。量表得分之平均數、

標準差與差異情形,如表 4-5-3 所示。

從表 4-5-3 可知,初次診斷為氣喘至今時間不同的幼兒,在「情緒化」(F=1.25,

p>.05)、「分心」(F=0.67, p>.05)、「互動」(F=0.59, p>.05)、「親和」(F=0.41, p>.05)、「獨 立」(F=1.12, p>.05)與「社會行為總量表」(F=0.10, p>.05)中,皆無顯著差異,亦即 氣喘兒並不因為初次診斷為氣喘至今的時間不同,而在社會行為上有差異。

四、氣喘發作的時間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

研究者將氣喘發作的時間分為「隨時可能發作」、「季節性發作」、「夜間發作」、「早 晨發作」與「從事特定活動時發作」等五種類型,來探討氣喘發作時間不同的幼兒在社 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為求閱讀方便,研究者將其差異情形整理為表 4-5-4,而其詳細 數據詳見附錄七。

表 4-5-4 氣喘發作時間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摘要表 發作時間

項目

隨時可

能發作 季節性發作 夜間發作 早晨發作 從事特定活 動時發作

情緒化 NS NS NS NS NS

退縮 NS NS NS NS NS

分心 NS NS NS 非早晨>早晨 NS

互動 NS NS NS NS NS

親和 NS NS NS NS NS

獨立 NS NS 夜間>非夜間 NS NS

社會行為總量表 NS NS NS NS NS

NS 是指未達顯著差異

由表 4-5-4 可知,「氣喘是否隨時發作」、「氣喘是否季節性發作」與「是否於從事特 定活動時發作」,在各分量表或是總量表中皆未達顯著,亦即氣喘兒的社會行為並不因 為此三種發作時間不同而有所差異。

而氣喘是否在夜間發作,則在「獨立」的向度(t=2.24, p<.05)中達到顯著,也就 是說氣喘兒的獨立行為,會因氣喘是否於夜間發作而有差異,而且夜間發作的氣喘兒較 為獨立。推論是因為氣喘於夜間發作時,照顧者多半未在身旁,因此氣喘兒必需學會緊 急處理,例如立即尋求大人協助、自行使用噴劑等,如此的模式便形成較獨立的行為。

在「氣喘於早晨發作」的幼兒,則是於「分心」向度有顯著差異(t=-2.16, p<.05),

亦即氣喘兒的分心行為,會因氣喘是否於早晨發作而有差異,而且早晨發作的氣喘兒分 心行為較多。這可能是因為若氣喘於早晨發作後,馬上就要上學,氣喘的不適感可能還 存在,或是精神會顯得疲憊,因而在學校的表現便較為分心。

五、氣喘發作的原因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

氣喘發作原因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的差異情形,研究者分別從「情緒化」、「退 縮」、「分心」、「互動」、「親和」、「獨立」等六個分量表,以及「社會行為總量表」來探 討,其量表得分之平均數、標準差與差異情形,如表 4-5-5 所示。

表 4-5-5 氣喘發作原因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

項目 氣喘發作原因 N M SD t 值 事後比較 外因性 62 14.15 3.37

情緒化 混和性 52 13.75 2.93 0.66 NS

外因性 62 13.58 2.79

退縮 混和性 52 13.85 3.07 -0.48 NS

外因性 62 10.73 2.53

分心 混和性 52 10.52 2.54 0.43 NS

外因性 62 17.27 2.86

互動 混和性 52 16.96 3.12 0.56 NS

外因性 62 25.02 5.59

親和 混和性 52 24.02 3.97 1.08 NS

外因性 62 14.92 3.58

獨立 混和性 52 13.50 2.59 2.38* 外因>混合

外因性 62 95.66 14.24 社會行為總量表

混和性 52 92.60 14.06 1.15 NS

*p<.05 NS 是指未達顯著差異

由表 4-5-5 可知,雖然氣喘發作原因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總量表」(t=1.25, p>.05)中未達顯著,但在「獨立」的向度之中達顯著,表示幼兒的獨立行為,會因發 作原因不同而有所差異,且外因性(M=14.92;SD=3.58)的分數顯著優於混合性

(M=13.50;SD=2.59),亦即氣喘發作原因為外因性的幼兒,相較於混合性的幼兒展現 較獨立的行為。推論若氣喘原因為「混合性」,和「外因性」的氣喘兒相較之下,會有 較多因素引發幼兒氣喘,因此氣喘發作的機會亦可能提升,進而影響其社會行為。

六、氣喘治療效果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

氣喘治療效果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的差異情形,研究者分別從「情緒化」、「退 縮」、「分心」、「互動」、「親和」、「獨立」等六個分量表,以及「社會行為總量表」來探 討。

本研究以 Levene 檢定進行同質性考驗,結果顯示情緒化行為是 0.80(p>.05);退縮 行為是 1.50(p>.05);分心行為是 0.14(p>.05);互動行為是 1.72(p>.05);親和行為 是 0.31(p>.05);獨立行為是 1.80(p>.05);社會行為總量表是 2.73(p>.05),皆未達 顯著,表示組內具同質性,適合進行單因子變異數統計分析,其量表得分之平均數、標 準差與差異情形,如表 4-5-6 所示。

從表 4-5-6 可知,氣喘治療效果不同的幼兒,在「情緒化」(F=0.46, p>.05)、「退縮」

(F=0.33, p>.05)、「分心」(F=0.01, p>.05)、「互動」(F=0.12, p>.05)、「親和」(F=0.96, p>.05)、「獨立」(F=0.05, p>.05)與「社會行為總量表」(F=0.06, p>.05)中,皆無顯著 差異,亦即氣喘兒並不因為治療效果不同,而在社會行為上有差異。

推論治療效果為「有改善」或是「非常好」的幼兒,其病情都有受到良好的治療,

而未接受治療的幼兒,病情通常較輕,也不需固定的藥物治療,因此對這三組而言,氣 喘都受到良好控制,因此社會行為便無顯著差異。

表 4-5-6 氣喘治療效果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

表 4-5-7 外觀變化不同的幼兒在社會行為上之差異情形

項目 外觀變化 N M SD t 值 事後比較

有外觀變化 47 14.15 3.28

情緒化 無外觀變化 67 13.84 3.11 0.52 NS

有外觀變化 47 13.81 3.35

退縮 無外觀變化 67 13.63 2.58 0.33 NS

有外觀變化 47 10.77 2.84

分心 無外觀變化 67 10.54 2.30 0.47 NS

有外觀變化 47 17.00 3.47

互動 無外觀變化 67 17.22 2.59 -0.38 NS

有外觀變化 47 25.02 5.16

親和 無外觀變化 67 24.24 4.76 0.83 NS

有外觀變化 47 14.53 4.25

獨立 無外觀變化 67 14.09 2.29 0.65 NS

有外觀變化 47 95.28 16.70 社會行為總量表

無外觀變化 67 93.55 12.19 0.64 NS NS 是指未達顯著差異

由表 4-5-7 可知,外觀變化不同的氣喘兒,在「情緒化」(t=0.52, p>.05)、「退縮」

(t=0.33, p>.05)、「分心」(t=0.47, p>.05)、「互動」(t=-0.38, p>.05)、「親和」(t=0.83, p>.05)、「獨立」(t=0.65, p>.05)以及「社會行為總量表」(t=0.64, p>.05)中皆未達顯著,

亦即氣喘兒的社會行為,不會因為其外觀變化與否而有差異。

從氣喘兒的背景變項調查得知(詳見表 4-1-4),樣本中的氣喘兒,外觀變化最多為 黑眼圈(41 人,87.2%),其次為鼻端皺紋(15 人,31.9%),其他像是肥胖、月亮臉、

上齒突出、水牛肩等較為明顯的外觀改變,已經相當少,甚至是沒有,因此我們可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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