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旨在探討幼兒時期自我概念發展狀況,內容分為兩部分,首先探討幼兒 時期的認知發展情形是如何影響自我概念的形成;之後再說明幼兒發展自我概念 的不同脈絡。
一、 幼兒時期的自我概念特徵
自從70 年代心理學界興起認知革命以來,自我概念普遍被認為是一認知結 構(如:Epstein, 1973; Markus, 1977),其內涵與結構深受認知階段的轉變所影響。
Piaget(1947)指出 4 歲至 7 或 8 歲的兒童處於前運思期(preoperational stage)
認知發展階段,已會運用語言等符號(sign)或象徵(symbol)來進行表徵
(representation),並漸漸可統整事物間的關係而形成概念(concept),然而依舊 是前邏輯(pre-logical)的思考方式,即自有其邏輯,但不符合成人的邏輯標準。
此屬「直覺式思考(intuitive thinking)」,指幼兒對事物的理解乃集中在可知覺的 顯著特徵,即事物呈現的狀態,而非思考過程。
新皮亞傑學派學者Fischer(1980)承繼 Piaget(1947)的主張,認為認知階 段(tier)乃依既定順序連續發展,從感覺動作階段到表徵階段,最終至抽象階 段。另外,他將階段分為更細的層次(hierarchical level),較 Piaget 更強調階段 之間連續發展的關係,例如感覺動作階段的第四個層次乃為表徵階段的第一層 次。學齡前(preschool years)幼兒皆處於表徵階段,他以表徵(representational sets)
表示特定人事物的具體特徵。學齡前幼兒早期屬於層次四─單一表徵(single representational sets),指的是單一的表徵意義;學齡前幼兒晚期處於層次五─表 徵構圖(representational mapping),指的是可以統整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表徵而形
但她無法表徵此二角色間的關係。一直要到大約4 歲才進入表徵構圖層次,兒童 首度能表徵社會角色的關係,整合母親與父親的角色以理解存在於他們之間的婚 姻關係(Fischer & Yen, 2002)。以下便以 Piaget 與 Fischer 的架構來歸結學齡前 幼兒的自我概念特徵:
(一)自我概念多具體可觀察的內容
在Fischer(1980)的表徵階段,幼兒對自己的認識是具體的特徵。Damon 與Hart(1988: 59)統整以往幼兒自我敘述的研究後,認為兒童早期屬於「類別 認同(categorical identification)」階段,說明幼兒只能依獨立的類別特質來理解 自我,尚無法連結個別的特質形成某種能力。例如在身體(physical)方面,幼 兒會描述自己的身材、性別、種族、個別的身體特徵、年紀、衣著、擁有物與居 住地等;在活動(active)方面,幼兒會敘述自己平常從事的活動,或是自己期 待、被允許或禁止的活動;在社會(social)方面,幼兒會敘述與家庭成員、朋 友、生活週遭的人的關係或自己為某社會團體成員;在心理(psychological)方 面,幼兒會描述自己認為重要的心情、想法、感受與態度,但此並非固定的特質、
能力或信念。
Harter(1999)將 Fischer(1980)認知層次的區分運用在幼兒自我概念的研 究中。她認為3 至 4 歲的幼兒處於單一表徵層次,自我描述中多特定行為,例如 跑步、跳高等;在敘述的同時通常伴隨著能力的展現,例如幼兒會說「我真的很 強壯,可以舉起這個椅子,我表演給你看」等,說明這些剛成形的自我表徵乃直 接聯繫於某一行為。由於單一表徵高度零散且各自獨立,因此此時期對自我的陳 述分散在各面向、缺乏一致與協調。5 至 7 歲孩子處於表徵構圖層次,可以理解 單一表徵間的關係,敘述的內容普遍關於自己的運動天份、社會技巧與認知能力 等概括表現,例如此時期幼兒可以意識到自己在跑步、跳高與學校的功課方面皆 表現良好。
(二)自我評價過度正向
Harter(1988, 1998, 1999)指出幼兒對自我的評估會不切實際地正向,會在
訪談中列舉一長串自己所擁有的技能、優點與天份。例如在Harter 與 Pike(1984, 引自 Harter, 1988)的研究中,學前幼兒陳述自己是多麼擅長跑步與登山、認識 多少單字與數字、擁有多少吸引別人來和他交朋友的優點,甚至整整有 50%的 幼兒認為自己是團體中跑最快的人!
Harter(1988, 1999)主張此為「標準的扭曲(normative distortion)」,即不 切實際的樂觀現象普遍存在於幼兒階段,並非刻意欺騙或是回答符合社會期待的 答案(social desirable responding),是由於幼兒尚無法區辨理想(ideal)自我概 念與實際(real)自我概念的差異所導致。此外, Frey 與 Ruble(1990)指出幼 兒是以年齡常模(age norm)來看待自己的發展,即幼兒會觀察到不同年齡的兒 童所擁有的不同技能,他們認為自己有一天會做所有大孩子正在做的事情。Suls 與Sanders(1982)亦提到 3 至 5 歲的幼兒在身體與認知方面具有快速的變化與 明顯的進步,幼兒會將自己目前的表現與之前的表現相比,而從時間比較
(temporal comparison)中獲得滿足。另外,學前幼兒未能運用社會比較(social comparison)的訊息在評估自己的能力(ability)上(Ruble & Frey, 1991; Ruble, Grosovsky, Frey, Cohen, 1992),因而擁有過度樂觀的自我評價。
雖然幼兒未能使用社會比較以評估自己能力,但幼兒卻能以其他方式衡量自 己在特定表現結果(specific performance outcome, Ruble & Frey, 1991)。Ruble 與 Frey 認為幼兒會以自訂的絕對標準(absolute standard)來衡量表現,例如幼兒會 想要答對所有問題等。
因此,以上敘述不表示幼兒皆只回答過度正向的答案,如果題目是關於幼兒
Stipek & Mac Iver, 1989)。
除了認知因素外,環境因素亦會促成幼兒對自我能力過度樂觀的評估。例如 Frey 與 Ruble(1990)指出父母會以照片或故事告訴幼兒關於自己在成長過程中 的重大進展,例如如何學會走路等,讓幼兒知覺到自己新發展的能力與進步情 形;另外,在幼稚園中的幼兒常會接收到來自教師的正向回饋,即使在平時,教 師亦極少對幼兒的能力有負面評論,因此在自我評估的過程中較少運用到社會比 較(Stipek & Mac Iver, 1989)。
因此,過度樂觀的自我評估在幼兒時期是常態現象,如果出現大量的負向陳 述,便需要進一步關注(Harter & Pike, 1984)。
(三)無法整合自己對立的特質
3 至 4 歲的幼兒處於「單一表徵(Fischer, 1980)」層次,無法了解對立
(opposite)形式的關係,因而無法認知到自己具有諸如好與壞等對立特質
(Fischer, Hand, Watson, Van Parys, & Tucker, 1984)或可於同時間經歷快樂與悲 傷等對立情緒(Fischer & Ayoub, 1994),因此,大部分幼兒會否認自己的負面特 質及情緒(例如:我一點都不害怕!),而認為自己擁有全然正面的特質與情緒
(Harter, 1999),Harter 稱此為全有全無的思考(all-or-none thinking)。
5 至 7 歲兒童處於「表徵構圖(Fischer, 1980)」層次,可以連結之前視為斷 裂的概念,5 至 7 歲的兒童已可連結相當普遍的對立形式,例如在身體概念方面,
此時期的兒童知道上相對於下、高相對於矮、胖相對於瘦,然而只能連結卻無法 整合多方面的訊息,以致於此階段兒童傾向過度區辨(overdifferentiate)好與壞,
於是依舊認為自己全然正向,會出現類似「我表現的很好,因此我不能表現不好」
的回答。相反地,擁有極度負面生活經驗的幼兒可能認為自己「全都不好(all bad)」。較前一階段進步的是,5 至 7 歲的兒童會比較不同時期的自己,因而出
現「有時候我會表現的有一點點不好,不過不會常常發生」的想法,亦可認知到 自己在不同時期可以擁有對立的兩種情緒(Harter, 1999)。
Fischer 與 Ayoub(1994)稱此對立的二分形式為「affecting splitting」,是人 在思考時自然發生的分類情形,此亦會發生在看待自我與他人時,例如5 至 7 歲 的兒童會說:「我知道有一些小孩會把事情做不好,但不是我!(Harter, 1999)」。
(四)特徵語彙的使用
Rholes、Newman與Ruble(1990)指出特徵(trait)是一穩定的心理結構,
它可以在不同情況下產生符合該特徵定義的行為。要獲得某特徵的概念,兒童首 先要理解構成該特徵的種種行為在概念上是相關的,例如要獲得攻擊性這個特 徵,兒童必須首先要了解打人、說謊、「洩密」等種種攻擊行為之間的共通點,
之後再以某個形容詞標誌此共通點,最後兒童要了解造成此類行為是需要一特定 心理架構的存在,並連結到具備該特徵的對象上,才算是真正理解該特徵所表示 的概念。
儘管5至7歲兒童的自我敘述會出現描述特徵的形容詞(例如:好與壞、聰明 與笨等),但Harter(1998)認為這些並非「真正的」特徵,因為他們尚缺乏可統 整自己低階行為而形成高階特徵的認知架構(Fischer, et. al, 1984)。
Ruble與Dweck(1995)注意到幼兒所出現的形容詞多屬於評價性,例如對 整體的好與壞感受。Rholes等(1990)認為兒童最初的分類系統是依據價位
(valence)且自我中心的,會視該行為對自己所造成的正負面結果來進行分類,
因此好與壞、聰明與笨等形容詞可能只是代表幼兒對某人的感受,而非真正理解 該特徵。Ruble與Dweck認為對特定對象形成印象或記憶的過程中,除了對行為
以直接連結到特定對象,對幼兒來說是比較容易達到的。因此幼兒並未全然掌握 特徵語彙所代表的意涵,而是以特徵來表示其對特定對象的感受。
綜合以上,幼兒時期的自我概念內容多為身體、活動、社會、感受、認知表 現等具體敘述,儘管幼兒的自我概念缺乏抽象意義的敘述,但從幼兒的具體敘述 中,仍可得知孩子顯著的生活面向與經驗。再者,幼兒具備非常正面的自我評價,
儘管隨著年紀,幼兒已逐漸發展出連結相對形式的認知架構,但全有或全無的思 考仍佔據整個幼兒時期,以至於一般幼兒仍認為自己全都很好。另外,即使幼兒 已會使用某些特徵語彙,但不表示其為成人或較大孩子所理解的意涵,而是較傾 向於代表幼兒本身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