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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代理商的價值。數位匯流讓媒體變得多元複雜,媒體代理商應該以成為全方位 媒體顧問的角色出發,提供客戶最好的建議。

另外是內容的應用。如果品牌和有價值的內容做巧妙結合等,媒體代理商有 很多可以發揮的空間,重點是媒體代理商是否能掌握情勢,做好準備。

現行類比電視都是採用AC Nelson的收視率調查,在電視數位化後,新聞局 也研擬了一套新的收視率調查方式,預計由第三方公正單位,成立「數位電視收 視行為調查及稽核委員會」,希望藉由各平台提供收視行為普查資料,取代抽樣 調查,帶給產業更精準的收視數字。

針對新聞局的一連串作法,產業人士基本上都抱以樂觀、正面的態度。對所 有媒體代理商來說,如果能有比現今正確精準的數字,所有人都樂觀其成。

但詳細的機制仍有許多值得討論的空間。例如在MOD上收視者可以隨選隨 看,收視率的參考依據是要跟著時段還是節目?或是之後可能延伸出個資法的問 題,都需要更進一步的討論。

第三節廣告產業大變革

序曲去年在台灣上市,正式搜尋引擎廣告宣告進軍台灣。任何種類的廣告主,

如果希望讓自己的產品出現在關鍵字搜尋的頁面上,只要付出最低每個關鍵字新 台幣 3 元的代價,就可以達成,再加上 Google 原已在台灣提供的類似服務,由 此可見,一個新的廣告年代已然降臨。

從電視 1950 年代在美國普及以來,製作廣告的廣告代理商,即企業最親密 的戰友,將廣告三十秒進入每個家庭,協助各個企業傳遞品牌與產品的訊息。當 企業擴張到海外,這些廣告代理商購併當地廣告公司,轉戰不同的市場,或隨之 全球布點。

但是自 2000 年起,傳統廣告產業突然步入一個漫長的冬天。企業 2001 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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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廣告量衰退達 7%,在廣告上的經費劇減。同樣地,廣告量在台灣市場則從 2000 年起一路下跌。台灣四大傳統媒體(電台、雜誌、報紙、電視)廣告量從 1999 年 593 億元的高峰,根據潤利公司的資料顯示,跌至 2001 年與 2002 年的 528 億元 與 535 億元,雖於 2003 年回升到 587 億元,但低迷的市場還未能回到 1999 年的 水準。

北京去年 9 月舉行的世界廣告年會(IAA)上,BBDO 廣告代理商亞太區董事 長發表一場演講,談的是廣告人最黯淡,也最關心話題:創意的價格與價值。提 到,「企業行銷預算大幅刪減」採購人員直接涉入廣告預算的審核,「他們不關心 策略,只關心動輒數百萬元以上的電視廣告有沒有立竿見影的效果」。

傳統廣告預算除了大幅刪減,過去未見的新媒體,也一步步發展犀利的廣告 工具,爭奪市場。Overture 與 Google 提供的搜尋引擎廣告服務,不需要媒體計 畫,不需要代理商,任何企業都可以極低的預算,只要選定幾個關鍵詞,讓訊息 出現在電腦螢幕上。台灣為例,2003 年締造了 14 億元的產值,過去微不足道的 網路廣告預估未來幾年將以 40%的成長速度搶占市場。

除此之外,網站購物頻道的興起,不但提供新的廣告平台,也提供新的消費 平台,成為新媒體的一員。

新媒體出現,不僅從外部改寫廣告的價值鏈,此外,傳統廣告的基石也將面 臨科技的嚴厲摧殘。台灣電視 2006 年以前播放將全面進入數位視訊,此時電視 不但屬於互動,而且由於個人數位錄影設備的協助,可過濾所有的廣告。半個世 紀來獨佔的電視廣告未來的命運,可能連廣告代理商本身都難以預料。兩年前接 任台灣奧美廣告(Ogilvy & Mather)董事總經理的梅可漢(Stephen Mangham),描述 剛到台灣時,感受最深的是整個廣告業的「恐慌」。梅可漢告訴他的同仁,「經濟 好的時候,客戶不會在乎你犯的過錯,但是經濟衰退,他就不會原諒你」。

智威湯遜(JWT),即使是營收排名 2003 年台灣第一大廣告代理商,也感覺

「這段時期的挑戰比任何時期都嚴峻」,董事長林文河不諱言,「利潤壓縮,做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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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的人對自己的核心價值沒有信心,創意變成大量商品,不再有獨特的價值」。 有八十年歷史的揚雅廣告,2003 年底把原來公司名稱裡的「廣告」兩字去 掉,改為 Young & Rubicam Brands,強調角色為品牌諮詢者。執行長佛吉(Ann Fudge)解釋改變的意義是「不僅廣告,更超越廣告」。

相對於廣告代理商的衰退困窘,崛起的媒體代理商變成集團的金雞母。根據 獨立調查公司法國的 RECMA 統計,以購併聞名的 WPP 廣告集團為例,旗下的 媒體代理商傳立(MindShare),全球廣告 2003 年承攬成長 10%,在亞洲地區甚至 成長 23.8%。獨立媒體代理公司凱絡(Carat)更驚人,在亞洲成長超過 50%。至於 由麥肯起家,廣告集團化的老大哥 IPG 集團旗下的媒體代理極致(Initiative),也 成長了 20%。

在整個不景氣廣告產業的情形下,媒體代理商的成長幅度簡直是奇蹟。WPP 集團董事長雷德(Philip Lader)就指出,整個集團的成長動力 2000 年以來,主要 來自媒體服務。

事實上,台灣是新模式的發軔地。WPP 集團 1997 年將旗下台灣奧美、智威 湯遜的媒體部門獨立,成立該集團第一個媒體公司—傳立,由余湘任第一任總經 理。自此兩家公司客戶的媒體預算,交由傳立統一購買,以量來爭取媒體價格上 優惠。這個模式由台灣開始,短短三年內擴及全球。

世新大學公共關係暨廣告學系副教授陳宇卿的研究指出,單只一年之間,即 1999 年台灣就出現十家新的媒體服務公司,並且繼第一波外資購併本地廣告公 司後,形成「第二波外資購併浪潮」。她舉 WPP 為例,「先後併入七家台灣媒體 購買公司,呼應它的全球策略,全力發展媒體購買公司」。

在過去,創意人員一直是廣告代理商眼中的寶貝,他們是電視廣告片的創意 來源,關鍵是廣告公司能否受客戶青睞。至於媒體採購部門則向來不受重視。傳 立台灣區董事長 Andreas Vogiatzakis 指出,在媒體採購還隸屬於廣告代理商的時 代,與創意部門一起向客戶做簡報,幾乎全部的時間都在討論創意。最後剩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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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鐘,常只夠放一張投影片,看看在媒體上排的檔期。

情勢大變,在今天,媒體服務向客戶獨立比稿,於簡報其中,準備幾十張投 影片稀鬆平常,不再只用幾分鐘看媒體檔期。Andreas 形容,「客戶聽完我們的簡 報後,常常露出驚訝表情,他們想像不到媒體代理可以做到的事情有多少。」這 些事情包括許多新的戶外創意,例如台北華納影城旁的 Neo19 大樓,台北金融 大樓外牆,現在都成為大型運動與汽車品牌必爭之地。媒體服務公司已成為創意 在空間與時間上擴張的加速器。

獨立的媒體購買公司對待廣告創意的立場,顯然與廣告代理商不盡相同。凱 絡媒體執行長李桂芬指出,廣告代理商過於注重傳統三十秒廣告,「但是對消費 者而言,也許印象最深刻的不是電視廣告,而是西門町的一場活動。」媒體代理 的焦點在尋找對的媒體,以利與消費者做有效的溝通。李奧貝納廣告公司(Leo Burnett)董事長黃麗燕便充分認知傳統廣告代理商心態必須調整,「我常提醒同 仁,如果創意人對媒體不夠瞭解,製作出來的東西對客戶就沒有幫助」。

從 1955 年開始行之有年的廣告佣金制度—客戶廣告預算的 15%分配給代理 商,逐漸被雙方同意的服務費所取代。2000 年,根據一份英國對全球大廣告主 的調查,幾乎已經沒有人再以 15%的比例付佣金給廣告公司,隨著企業的廣告 投資漸趨低迷,利潤豐厚的美好時代已經一去不回。

威脅不僅於此,科技的進步使廣告公司的成立門檻大幅降低,一人導演的製 片公司、一人網頁設計公司、一人藝術總監的小工作室,如雨後春筍般出現,進 一步惡化廣告代理商的處境。昂貴的創意,受到客戶愈來愈嚴厲的挑戰。蘇雄看 到這個趨勢,警告「個人創意者所成立的工作室,以低廉的價格滿足客戶短期的 行銷需要,但是對品牌的長期打造毫無助益」。

如何衡量創意的價值,往往成為爭執的焦點。BBDO 蘇雄認為,即使從投資 報酬率(ROI)的眼光來看,對品牌的長期投資仍然最為有利。奧美整合行銷傳播 集團董事長白崇亮分析,「台灣受 OEM 文化影響太深,在價錢上很精明,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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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文化的精髓,還需要時間培養」。他提醒,價值在傳播的溝通上往往是無形 的,代理商與客戶的合作,甚至是跨市場的合作,都需要時間去慢慢磨合。智威 湯遜林文河也坦承,媒體獨立,加上客戶削減對創意的投資,「對廣告代理商而 言是兩面失血」。

IPG 集團下的媒體服務公司優勢麥肯(Universal McCann)副總經理許富美指 出,怎麼開記者會最有效,花 100 萬元找代言人,能產生什麼媒體效應,都應該 先想清楚,做好規劃,「傳統廣告公司不會這種思考」,然而媒體購買的專業卻正 在此。

海倫仙度絲策劃的活動,由台灣星傳媒體(Starcom)所策劃,為了凸顯海洋深 層水,在台北人潮聚集的廣場前設置大型水族景觀箱,同時推出一個大膽概念:

樣品販賣機。星傳董事長蕭靜萍指出,「以前在街上別人送你試用品,你不見得 想要,現在我們用賣的,你必須投 1 元到販賣機,才能拿到樣品。」販賣樣品的 收入,則捐給慈善機構。活動的第一個月內,商品的銷售提升了 20%。

雖然媒體購買從廣告代理商的手中,拿下可觀的利益與發言權,但是台灣整 個媒體購買市場,卻未朝良性競爭發展。媒體代理公司成立之初,以大購買量逼 迫電視台接受低價。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MAA)理事長陳韋仲指出,「那時是買

雖然媒體購買從廣告代理商的手中,拿下可觀的利益與發言權,但是台灣整 個媒體購買市場,卻未朝良性競爭發展。媒體代理公司成立之初,以大購買量逼 迫電視台接受低價。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MAA)理事長陳韋仲指出,「那時是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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