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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主義的概念與主要內容

第二章 建構主義的詮釋框架

第二節 建構主義的概念與主要內容

上一節提到,溫特一派建構主義具有一種「溝通」的橋梁作用,也就是能進 行內部交流以及與主流理論進行對話的能力。就本研究來說,這是相當需要受到 重視的一點。這一節就先將溫特建構主義裡,一些重要且往後章節會加以對應到 的概念,予以討論

壹、觀念、權力與利益建構

溫特認為二戰後的國際關係理論,大體上都是鎖定在「權力」與「利益」的 相對性為基礎做鋪陳(秦亞青2008:94)。權力的大小、有形與無形的、發揮作用 的範圍,往往與一個國家的「軍事力量」息息相關;而利益可能是國家對於安全、

財富或者國際事務決策能力的追求。基本上,這兩者間的意義關聯性建立,自然 而然演變成「現實主義」乃至於「新現實主義」的論述基礎。而新現實主義與新 自由主義的差異性表現在國際制度作用差異上面,然而,它們基本上都是出自一 種「物質性」的基礎去看待國際問題。換句話說,討論國際關係的架構中,大體

第二章  建構主義的詮釋框架   

上都是圍繞在權力、利益、制度三項物質性因素上面。

溫特認為看待國際關係不能單從物質性的角度出發,必須要有跳脫這一框架 的思考途徑,也就是「觀念」的力量。最早,類似的理論如討論「信仰體系」(belief system)與感知(perception)在政府制定外交政策的影響上,也就是人的意識將 直接影響到實際的決策系統上(Bruck,1954)。其後,有關意識型態、語言分析、

文化等相關理論研究,漸次在國際關係討論中出現,已經慢慢整合出「觀念」影 響國際關係的研究導向。溫特認為,這也是象徵著觀念做為第四種影響因素可能 性的存在。就整個國際關係研究領域來說,也可說是跳脫物質性研究框架,從另 一角度看問題的一個契機。

國際政治的運作原則以「權力」為核心,向來為現實主義的重要特徵之一。

而溫特認為,這種論述基礎並不僅存於現實主義。另外如新自由主義、馬克思主 義者、甚至後現代主義都認有將權力當成一個無所不在的重要影響因素。到了最 後,只有要關討論權力做為一個變項,去影響國際關係、政策制定等的研究,都 被納入現實主義的旗幟之下。溫特便對此提出一個關鍵性看待「權力」的新視角,

也就是「權力是如何被建構出」的標準。依據這個標準,現實主義權力的構成是 出於一種單純「物質力量」,如軍力、經濟力等,而反思主義則從觀念與文化背景 去探討權力的作用。

溫特建構主義基本上承認權力在國際關係的作用,也就是影響最終利益的分 配情形。只是他並不認為這種利益的分配情形,只從一國的政、經、軍、人口、

土地等物質性因素就能決定一切。他一再強調觀念是先決條件,影響著權力的作 用與利益的分配情形。換句話說,這不是一種對立的概念,也不是一種現實主義 論述的「因果關係」。而是在「多大程度」上,物質力量被觀念所建構出。觀念的 力量是無所不在的。這樣一來,本來被現實主義等視為不可變的國際關係結構就 必須重新看待了(秦亞青2008: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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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結構、行為主體與文化

在溫特的觀點來看,任何社會體系的結構至少都包含三個因素:物質基礎、

利益與觀念。這三者之前雖有所關聯,但在另一種意義上面又是分立的概念。簡 單地說,物質基礎為什麼重要,乃是因為它已經被利益所構建,但兩者間卻不能 劃上等號。也就是航空母艦,與在台灣海峽巡航的「美國所屬航空母艦」,這兩者 對於台灣國安來說,是具有不同意義的利益作用。同理,利益又被觀念力量的存 在所制約或者決定。也就是國家的利益、組織的利益等,有觀念進行分配,比如 說國家對於國際法的遵守與否,這個政策的選擇,造就了不同的利益認定。

就新現實主義來說,國際體系的結構被描述成「無政府狀態」與「物質力量」

的分配情形,是一種「微觀經濟學」意義上的結構,它的構成為一些我們所知的 物質性因素。而建構主義的結構是一種「社會意義上」(sociological structure)的 結構,它的構成要素是觀念的分配(distribution of ideas),也就是行為主體的共有 知識。這就是現實主義與建構主義,在探討「結構」問題上,最根本的區別所在。

建構主義的結構,基本構成要素既然是共有知識。這種共有知識的內涵基本 上是指涉行為主體在特定的社會環境裡,共同存在的期望與理念等。行為主體的 共有知識建構了能動者自身的利益與認同。假設有兩個以國家為單位的能動者在 特定的社會體系、國際體系中存在。彼此間的共有知識是認定安全與共榮是國家 利益所在,那麼它門之間就自然而然演變成和平共處的文化模式;相對地,它們 的共有知識丕變,認定對方的意圖總是在「最壞」的情況下做打算,此時就演變 成一種安全上的困境,這自然也是一種文化的形成。換句話說,現實主義中所謂 的「無政府狀態」是現存國際關係上的單一文化,與溫特建構主義認定所說的無 政府狀態中存在著諸多被建構出來、有差異的文化狀態,意義上與本質上是大為 不同的。因為在建構主義的框架之下,無政府狀態下,存在多種類型的文化。

參、三種無政府狀態下的文化

依溫特的觀點,國家與國家間的互動過程下,將逐步形成不同特徵的無政府 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康德文化。霍布斯文化的內涵,根據學者秦亞 青的說法,可以視為現實主義的無政府邏輯(秦亞青2001:254),在這個文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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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與國家間相互的仇視,存在的共有觀念即是消滅或者吞併對方,來達到強化 自我的目的。因此,這種狀態下的國際關係,是一種敵對的文化。然而溫特本人 則認為這種霍布斯文化的邏輯並不能完全等同於對現實主義的無政府狀態描述,

他提出了一種「敵意」產生的的背景。這種敵意源自於群體中的「反分化狀態」, 而不是現實主義無政府邏輯出於自助產生的文化型態(秦亞青2008:255-272)。第 二種的洛克文化,在本質上與霍布斯文化已經大為不同,國家與國家間若存在著 這種文化,那麼就不再視對方為敵人,利益的存在也非建構在消滅對方上面。進 一步來說,國家最大的利益是定位在「維持現狀」中爭取利益。除非有任何一個 國家能動者試圖改變這種狀態,或者利益產生衝突,否則不會兵戎相向。最後一 種康德文化,以發展彼此間的友誼做為最大利益目的所在,這種文化的核心原則 即是「友誼」。一旦發生利益衝突並不會主動尋求武力途徑去加以解決,如果發生 困難將會不計得失,並全盤予以協助。因此,這種文化其實就是一種安全共同體 的形式。

上述三種文化,都是無政府狀態下所產生的,並非哪一種文化可以產生,哪 一種文化永遠無法產生。換句話說,三種國家與國家間文化,在特定的互動過程 中都是有可能形成的狀態。至於三種文化形成的關鍵因素,主要還是放在主要能 動者─國家從內(國內)形成認同至國與國互動的過程裡,逐步形成的文化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