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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對策與建議

5.2 建議

5.2.1 對業者的建議 1.以進口產品取代自行生產

爆竹煙火原料對於熱、衝擊、摩擦極具敏感性,而在生產過程中稍有不慎容 易發生災害。其產品之生產期間並非經年累月,一般可區分為淡、旺季,當旺季 來臨時,又常需要趕工生產,而忽視作業安全。自從三元化工廠爆炸後,主要爆 竹煙火原料又受制於其他國家,且開放爆竹煙火產品進口後,其品質與國內製造 之產品以不遑多讓,而國內生產之爆竹煙火產品又不敷成本,因此無法與大陸、

東南亞等國家競爭。故在本質安全、原料取得、生產成本、獲取利潤方面,均處 於不利的條件下,建議業者以進口產品取代自行生產,降低爆竹煙火工廠發生災 害事故之頻率。

2.加強公會組織之功能

公會是合法業者爆竹業者僅存的重要法人組織,其成立目的,除了維獲會員 利益、保障工廠員工應有之權益,更是合法業者與政府之間重要的溝通橋樑。但 是在經費短缺、人力不足的情形下,目前只能勉強維持運作,無法充分發揮公會 組織之功能。故要加強公會組織之功能,首先該組織必須要有充裕的經費,才能 使公會有所作為,否則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在充裕經費上,若只依賴會員每年繳 納的會費,公會運作將不足以為繼,必須另謀他途,例如藉由實施認可制度中,

提撥一定比例充作公會基金,使公會可以順暢運作,不致於發生斷炊情形。其次 是各會員間必須全力支持公會,確實遵循既定政策或共識,並在對外交涉時,作 為公會強而有力之後盾,才能發揮該組織之功能。

3.強化損害防阻工作

從歷年來災害統計資料得知,爆竹煙火工廠是發生災害頻率高的產業且易造 成嚴重人員傷亡及財物損失。從風險管理策略的角度而言,應避免從事該項產 業,才能趨吉避凶,徹底有效杜絕爆竹煙火工廠所造成的災害事故。但是對於現 存的合法爆煙火工廠,則應加強損害防阻的工作,藉由損失預防方法,例如使用

用損失抑減方法,即強化被動防護設備,例如使用擋牆設施、使用鋼筋混凝土結 構、廠房間距是否有足夠間距;或是強化主動防護設備,例如使用消防幫浦、室 外消防栓等消防設備,減少災害發生後可能波及範圍,其目的著眼於損失幅度的 控制。

4.專人專職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從調查發現,許多合法爆竹煙火工廠,其廠區安全管理工作並非由專人負 責,一般是由員工兼任,或是工廠負責人自己擔任,由於不是專人專職負責,以 致於廠區安全管理工作無法確實落實。最主要原因是國內爆竹煙火工廠,大部分 的資本額是在一百萬以內的家族企業,其工廠規模並不大、作業員工少,加上業 主輕忽漠視的態度,故在經營成本考量下,多數由員工兼職,或是工廠負責人充 當安全管理工作,此情形普遍存在於爆竹煙火工廠中,雖然是工廠負責人親自擔 任,亦無法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因為負責人身繫營運重責,必須四處奔波,無法 隨時隨地監督員工不安全行為及動作,既使有心作好安全管理工作,恐怕亦力不 從心。上述現象是造成爆竹煙火工廠災害事故發生頻率高於一般製造業。故建議 廠區安全管理工作必須由專人專職負責。

5.善用危害分析方法增進工廠安全

爆竹煙火產業是高風險、高危害的產業,其原料、成品對於各種火源,均具 有高度敏感性,且作業為批次生產,製程容易變更,而其生產方式,主要是以手 工作業方式進行,只要操作上稍一不慎,或有任何不安全動作、行為發生時,容 易造成嚴重的災害事故。因此,除了在製作上必須小心謹慎外,對於主要製程危 害因素,更需要辯識明瞭,才能防患未然。故藉由危害分析方法,對於製程進行 一系列危險鑑識、評估等過程,選擇適當管理策略或防制對策,以便預防災害發

5.2.2 對政府的建議 1.簡化個別認可制度之流程

自從 94 年開始實施產品認可制度後,合法爆竹煙火業者,對於實施型式認可 制度較無爭議,但是對於後續個別認可制度則頗有怨言,主要原因是,由於認證 費用所費不貲,一般工廠在製造、儲存到一定數量時,才會申請個別認可,以便 可以節省認證費用。其次是為了檢驗個別認可所申請的數量及產品,工廠會將預 計生產的數量儲存於倉庫中,造成倉庫儲存過量的產品。另外實施檢驗人力不 足,無法滿足業者對產品個別認可之需求,甚至必須配合檢驗人力調度,以致於 旺季來臨時,形成工廠有貨而無法銷售的窘境。綜合上述原因,首先必須簡化個 別作業流程,或是改弦易轍利用市場抽檢方式取代個別認可制度,其次降低認證 費用,使業者不需囤積過多的產品,即對產品個別認可,而在檢驗人員方面,應 充實人力,以滿足業者認證需求。

2.妥善管理進口產品之流向

爆竹煙火產品開放進口後,造成國內許多合法業者趨之若鶩,並從大陸或東 南亞等國家引進相關產品,這些業者包括進口貿易商,由於國內要申請設立新的 合法儲存場所,有一定條件及限制,在時效及成本考量下,一般進口貿易商均會 向合法爆竹工廠租借場地使用,因為目前只有合法爆竹煙火工廠擁有儲存場所。

雖然解決進口貿易商儲存場所問題,卻同時亦衍生許多問題,主要原因是進口貿 易商承租合法工廠之倉庫使用,其租期有一定時間限制,未在租期時間內售出的 產品,可能會搬至非法倉庫存放,或是為了充分利用倉庫,連續進貨後,再分批 儲存於非法場所,另外不良品退貨之儲存,亦可能儲存在非法場所,造成產品儲 存上之危險,這些進口產品儲存與管理,是主管機關必須正視且應刻不容緩優先 處理的事項。

3.加強取締地下工廠保障合法工廠權益

從歷次災害事故分析中得知,地下工廠發生災害事故的件數以及年平均傷亡 人數,均高於數倍合法工廠,其主要藏匿於廢棄豬舍、雞舍、工寮等場所中,甚

風吹草動,即轉往他處另起爐灶,使警消人員無法掌握其行蹤,增加查緝之困 難。由於地下工廠為了躲避警消人員取締,經常四處流竄,且對於作業安全又採 取輕忽漠視的態度,加上硬體設備簡陋,使得地下工廠猶如一 顆不定時炸彈,隨 時可能引燃爆炸。雖然去年開放爆竹煙火產品進口,並實施產品標示制度,直接 壓縮地下工廠獲利能力,甚至造成無利可圖的情形發生,但是部分地下工廠仍然 存在於社會中,無法畢其功於一役剷除全部地下工廠。故整個政策必須要有完整 配套措施,並且加強取締地下工廠,才能有效杜絕地下工廠的存在,保障合法工 廠權益,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