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及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74

認同該會議乙說、丙說及最高行政法院 100 年判字第 723 號、727 號判決有關稅 捐稽徵機關應有轉正義務之見解。

第二節 建議

商譽攤銷爭議已多年,雖然稅捐稽徵機關及最高行政法院為消弭爭議分別 發布多次解釋函令及作成多次決議,其努力不容否認,惟最後結果卻是導向以協 談方式解決。以法治國自居之我國,這畢竟不是完善的解決之道。在諸多的爭議 中,本文雖然已提出多項見解,惟為完善解決爭議,減少訟源,本文粗淺建議如 下,以供參考:

一.商法與稅法對於商譽攤銷雖有明文規定,惟對於商譽概念的內涵卻無明確定 義,而係援引會計學對商譽之定義。這在適用上本無可厚非,惟在實務上往 往有以大額溢價併購虧損或獲利不佳的企業之情形,而與傳統對商譽的認知 有所不同,進而引起稅捐稽徵機關懷疑多溢付的支出是否與業務有關。對併 購買方而言,其認為其確實支付這麼多的錢為何不能認列商譽,此為爭議核 心之所在。由於企業溢價併購之原因本就有其主觀因素考量及難以定義、衡 量之主觀評價,除非稅捐稽徵機關在稅務會計上完全接納企業的財務會計,

否則,此種認知差距永遠存在。因此本文建議透過修法(包含明確授權訂定法 規命令)以類型化的立法方式規定商譽認列要件,例如依照決定商譽價值之主 觀、客觀要素給准予認列不同的商譽金額;或採取「原則-例外」之舉證責 任分配原則的立法方式,在一定基礎以下的金額或無關係人交易,只要能證 明其真實性及必要性(即業務關聯性),即應准予認列,若超過或有關係人交 易,則納稅義務人應舉證證明收購成本合理性。但在修法前,若需證明收購 成本合理性,建議以「原則-例外」之模式分配舉證責任,即由稅捐稽徵機 關先舉證證明該併購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後,再由納稅義務人舉證證明收購成 本合理性,否則應尊重納稅義務人之商業判斷。

二.所得稅法第 60 條所列舉得攤銷之無形資產,並沒有包含商譽,而僅於查核準 則第 96 條第 3 項就商譽攤銷的最低年限作規定。本文建議應直接在所得稅法 第 60 條作商譽准予攤銷之規定,以茲明確。

三.納稅義務人提示的資產鑑價報告之公信力及客觀性屢遭稅捐稽徵機關質疑。

因為資產鑑價結果本就介於主觀、客觀評價之間,若雙方有所爭議,法院基 於職權調查,應可指派具公益性質或公信力之鑑價機構再進行鑑價,以消弭 爭議,費用則由當事人分攤。

四.收購成本分攤至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及商譽,其目的係為財務報表允當表 達,以及避免管理當局任意操縱損益。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已廢止適用之際,

而現行的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雖仍需評估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惟已無需逐 項評估之規定。因此本文建議,目前尚繫屬法院之商譽訴訟案件,若其行為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75

時仍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25 號之適用,無論究竟由納稅義務人舉證或由稅 捐稽機關舉證,法院應考量重要性原則,而不應拘泥於按該公報第 18 段逐項 評估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所承擔負債公平價值之文字形式規定。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76

參考文獻:

一、 書籍

1. 李震山,2014 年 9 月,行政法導論(第 10 版),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 公司。

2. 姜世明,2014 年 2 月,民事訴訟法(第 2 版),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 限公司。

3. 林蕙真,2012 年 6 月,中級會計學新論(上冊),第七版,頁 19~23,台北:

証業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4. 林石猛,2015 年 3 月,行政程序法在稅務爭訟之運用(第 3 版),台北: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5. 林俊益,2016 年 9 月,刑事訴訟法概論(上冊,第 16 版),台北:新學林 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6. 吳庚,2014 年 9 月,行政爭訟法論(第七版),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7. 吳庚,2015 年 2 月,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第十三版),台北:三民書局 股份有限公司。

8. 黃士洲,2002 年 8 月,稅務訴訟的舉證責任,台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 公司。

9. 黃朝義,2014 年 9 月,刑事訴訟法(第 4 版),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 限公司。

10.黃士洲,2019 年 6 月,稅法各論(黃茂榮、葛克昌、陳清秀主編),第二 版,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11.陳敏(譯著),2014 年 8 月,德國租稅通則,出版機關:司法院。

12.陳清秀,2015 年 9 月,行政訴訟法(第七版),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3.陳清秀,2016 年 9 月,稅法總論(第九版),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4.駱永家,2009 年 9 月,民事舉證責任論(初版十一刷),台北:臺灣商務 印書館。

15.鄭丁旺,2004 年 8 月,中級會計學(上冊) ,第八版,自版。

二、 專書論文

1. 吳東都,2004 年 1 月,行政法院關於舉證責任判決之回顧與展望,收錄 於:行政契約與行政法(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頁 276~317。

2. 吳承學,2011 年 4 月,被繼承人生前未償債務應由何人負責舉證-最高 行政法院判決 94 年度判字第 527 號,收錄於:納稅人協力義務與行政法 院判決(葛克昌主編),頁 285~363,台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3. 姜世明,2006 年 3 月,舉證責任分配法則之體系建構,收錄於:舉證責 任與真實義務,頁 1~44,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4. 姜世明,2008 年 10 月,消極事實之舉證責任分配,收錄於:舉證責任與 證明度,頁 1~56,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5. 姜世明,2008 年 10 月,證明度之研究,收錄於:舉證責任與證明度,頁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77

119~235,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6. 姜世明,2008 年 10 月,舉證責任分配之一般原則,收錄於:新民事證據 法論(第三版),頁 183~198,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7. 張文郁,2005 年 9 月,行政救濟法中職權調查原則與舉證責任之研究,

收錄於:權利與救濟-以行政訴訟為中心,頁 3~41,台北:元照出版有 限公司。

8. 張文郁,2005 年 9 月,論民事訴訟法有關事實和證據調查程序規定於行 政訴訟之準用,收錄於:權利與救濟-以行政訴訟為中心,頁 233~263,

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9. 陳愛娥,2006 年 11 月,行政程序制度中之當事人協力義務,收錄於:當 事人協力義務/行政調查/國家賠償(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頁 3~28,台 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0.黃茂榮,2008 年,稅務訴訟上的舉證責任,收錄於:稅法總論(第三冊),

頁 567~633。

11.黃士洲,2011 年 4 月,稅捐協力義務與推計課稅,收錄於:納稅人協力 義務與行政法院判決(葛克昌主編),頁 51~75,台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 公司。

12.黃士洲,2013 年 3 月,稅捐舉證責任與協力義務的規範關聯,收錄於:

稅捐證據法制探討暨台灣 2012 最佳稅法判決(葛克昌、劉劍文、吳德豐 主編),頁 193~225,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3.黃源浩,2011 年 4 月,營業稅法上協力義務及違反義務之法律效果,收 錄於:納稅人協力義務與行政法院判決(葛克昌主編),頁 77~106,台北:

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14.葛克昌,2011 年 4 月,協力義務與納稅人基本權,收錄於:納稅人協力 義務與行政法院判決(葛克昌主編),頁 3~22,台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 司。

15.葛克昌、黃奕超,2011 年 4 月,協力義務程度-重病期間財產變動之協 力義務程度?-最高行政法院 96 年判字決第 34 號判決評釋,收錄於:

納稅人協力義務與行政法院判決(葛克昌主編),頁 127~149,台北:翰蘆 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16.楊淑文,2016 年 9 月(原文完成於 2004 年 8 月),從特定類型之實務見解 觀察舉證責任分配之判斷標準,收錄於:舉證責任(二)(姜世明、黃國昌、

楊淑文、吳光陸 著),頁 67~120,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7.蔡志方,2006 年 11 月,論行政爭訟程序上的當事人協力義務,收錄於:

當事人協力義務/行政調查/國家賠償(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頁 163~220,

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8.蔡朝安、黃詠婕,2014 年 3 月,商譽價值之認定與推計課稅之適用-以 最高行政法院 100 年度 12 月份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為中心,收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78

錄於:核實課徵、時價課稅與推計課稅既台灣 2013 最佳稅法判決(葛克 昌、湯貢亮、吳德豐主編),頁 329~354,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9.蕭文生,2006 年 11 月,行政執行制度中之當事人協力義務,收錄於:當 事人協力義務/行政調查/國家賠償(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頁 65~106,

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20.蕭文生,2009 年 9 月,職權調查主義、當事人協力義務與舉證責任,收 錄於:國家.地方自治.行政程序,頁 275~303,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三、 期刊論文

1. 江彥佐,2007 年 12 月,漏稅處罰訴訟案件舉證責任之研究-以漏稅之故 意或過失為中心,月旦財經法雜誌,第 11 期,頁 1~42。

2. 江彥佐,2008 年 4 月,論稅捐債務及稅捐處罰案件於稅務訴訟之舉證責 任-最高行政法院 96 年度判字第 1556 號判決評釋,東吳法研論集,第 4 期,頁 33~89。

3. 沈冠伶,2002 年 7 月,舉證責任與證據契約之基本問題-以作業系統裝 置契約之給付不完全為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36 期,頁 189~199。

4. 吳東都,2001 年 10 月,行政訴訟之當事人協力義務,月旦法學雜誌,第 77 期,頁 54~66。

5. 吳志光,2003 年 4 月,行政程序中當事人之協力義務,月旦法學教室,

第 6 期,頁 20~21。

6. 吳承學、王昌國、何克凡,2011 年 4 月,民事訴訟法第 277 條舉證責任 之研究,司法新聲,第 98 期,頁 79~97。

7. 吳孟勳,2015 年 6 月,誰的經驗?誰的論理?――從最高法院一○○年 度台上字第七二一八號刑事判決談起,月旦裁判時報,第 36 期,頁 83~92。

8. 吳光平,2017 年 1 月,醫療民事侵權訴訟之舉證責任,治未指錄,第五 期,頁 149~182。

9. 李建良,2005 年 4 月,稅捐稽徵、協力義務與依法行政原則-簡評台北高 等行政法院 92 年度訴字第 2316 號判決,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69 期,

頁 243~248。

10.李建良,2009 年 6 月,納稅義務人之協力義務、租稅稽徵之職權調查原 則與租稅法律主義/釋字第六六 0 號解釋,台灣法學雜誌,第 130 期,

頁 243~251。

11.李建良,2011 年 4 月 1 日,稅務行政訴訟若干舉證問題析論-以台北高 等行政法院 97 年度訴字第 1792 號判決為案例,台灣法學雜誌,第 173 期,頁 57~75。

12.李惠宗,2010 年 3 月,法定證據主義的幽靈,法令月刊,第 61 卷第 3 期,頁 364~37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79

13.李介民,2012 年 2 月,稅務行政上附隨義務,法學新論,第 34 期,頁 95~122。

14.李介民,2017 年 11 月,從資訊自主決定權觀點探討稅法上協力義務的界 限-以稅法上帳簿憑證義務為中心,興大法學,第 22 期,頁 61~92。

15.邱晨 譯(原著:Joachim Englisch),2016 年 6 月,客觀淨所得原則的憲法 基礎以及界限,成大法學,第 31 期,頁 55~102。

16.林瑞彬、李之聖,2011 年 3 月,從稅法角度看品牌價值與商譽鑑價,會 計研究月刊,第 304 期,頁 80~86。

16.林瑞彬、李之聖,2011 年 3 月,從稅法角度看品牌價值與商譽鑑價,會 計研究月刊,第 304 期,頁 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