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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根據本研究之結論,提出下列幾點建議,以供改進之參考:

一、對教育主管機關的建議

(一)加速完成《家長參與教育法》,作為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之依據。

本研究發現家長實際參與學校行政決定之意願(2.79 分)與能力(2.58 分)

的強度僅為中等偏低,就參與層面的項目來說,卻約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家長 從未參加會議與學校共同作行政決定,所以,目前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並不 普遍,尚未達到政府的預期目標,因此,明定周延的《家長參與教育法》是急 其迫切的。教育部已經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底完成《家長參與教育法案》的公 聽會,目前正在進行相關立法程序。草案條文中,已明訂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 定的內容與參與人數的合理比例,相信有此周延的法令,一定會提升家長參與 學校決定的意願與能力。

(二)成立專責中心,積極推行家長參與學校行政定。

本研究發現家長實際參與學校行政決定之能力較意願為低,教師也知覺家長 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能力較意願為低。教育主管機關應該成立訓練家長參與學校 行政決定能力的中心;定期召開家長代表座談會,廣納各方意見;建置家長參與 學校行政決定網頁,流通相關訊息;表揚熱心學校行政,績效優良的家長,才能 使家長認同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政策,激發參與的意願,增強參與的能力。

三、對國民小學的建議

(一)主動提供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之機制與資訊。

本研究發現家長實際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意願與能力比教師知覺的較低;

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層面以家長事務為最多,其他層面則較少;教師認為 理想上,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以列席會議和徵詢意見為主,除非有關校慶運 動會或重大事件,才贊成家長出席會議共同決議。由此可知,目前學校與家長 共同出席會議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情況並不是很熱絡,因此,為提升家長共同 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意願與能力,學校校長及教師應該建立與家長共同參與行 政決定的理念,公開透明的學校行政決定機制,明訂各項學校行政決定會議日 期、主旨,公告各項學校行政會議的結果,提供家長參與會議訓練研習,選擇 家長方便的時間召開會議,固定會議場所,辦理家長教育知能研習,鼓勵家長

自由參加各種校務相關研習,定期表揚熱心參與校務行政決定會議的家長,營 造民主溫馨的校園,廣開管道方便家長提供校務興革建議,這樣,對家長參與 學校行政決定的意願與能力才有助益。

(二)建立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之正確觀念。

本研究發現教師之性別、教育程度、年資、職務不同,知覺家長參與學校行 政決定的意願與能力是有差異的。因此,為了提升女性教師、年資淺的教師以及 級任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正確理念,學校應為教師辦理學校行政決定 相關研習,提升教師參與學校行政決定之正確理念與能力;學校更應鼓勵教師參 與學校行政團隊,藉由參與、了解進而樂於與家長共同作行政決定。

三、對家長的建議

(一)強化健全的家長會組織與運作

本研究發現目前實際上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家長都「從不參加」各項的校務 行政決定,低於百分之十的家長才有機會「出席會議」,與學校共同決定各項的 校務行政,就參與層面來看,家長以「出席會議」參與行政決定方式較多的「家 長事務」,由此可知,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情形尚未理想,若要改善,家長 方面是需要積極努力的。

首先健全的家長會組織與運作是非常重要的。家長會應該建置家長人力資料 庫,遴選具有各階層家長的代表性,而不是都由社經地位高或另有居心的家長佔 據主導權;家長會的運作方式與程序應該透過多元管道方便家長明瞭;辦理有關 學校行政參與與教育新知研習,提升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知識與能力;家長 會的各項活動與會議的決議都要公佈讓家長知道;家長會必須設置窗口,廣納家 長的意見,以便參加各項重要學校行政會議時提出;鼓勵家長代表參加各項重要 學校行政會議,而非僅由家長會會長一人包辦參與各項學校行政會議;鼓勵家長 參加各項重要學校行政會議時,盡力表達家長的意見給校方了解,而非僅是會議

的背書者;營造支持家長參與校務行政的氣氛,鼓勵家長保持聯絡,定期到校參 與活動;建置網站或發行刊物以流通有關家長方便的訊息;表揚熱心參與校務行 政,績效卓著的有功家長,作為家長參與學校行政的典範。

(二)建立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之知能

本研究發現不同性別、教育程度、職業、以及在家長會擔任不同職務的家長,

實際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意願與能力是不同的。為了建立女性家長、教育程度較 低、職業非公教或工商,以及一般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之意願與能力,家長會 應利用親職教育宣導,家長參與子女教育為自然之親權,家長依法有權參與學校 行政決定;家長可依其專長、能力、時間參與適合的學校行政層面或事項,藉以 提升學校行政決定的品質並促進學校的效能。

四、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研究內容方面

本研究內容主要除了探討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意願與能力及教師知覺 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意願與能力外,也探討各層面之項目的決定的方式,但 對於學校行政各層面之項目內容是否適合哪一種決定的方式尚未分析,爾後的研 究若能著力這方面,則可以更明確、具體指出家長適合參與學校行政各層面之詳 細項目,將使研究更加周全。

(二)研究方法方面

本研究主要採用文獻分析與問卷調查法,欠缺學校現場中家長實際參與學 校行政決定實況的觀察與分析,爾後如能進入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的現場,

並以視聽器材作為輔助工具,進行錄影、錄音在與其他相關研究結果驗證,將 可使研究結果更加完備。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王政彥(民 83)。團體式教育決策參與。台北:五南。

王威傑(民 86)。國民小學家長會組織及其運作之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 學系碩士論文。

方慧琴(民 86)。台北市國民小學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活動之研究。台北市:台北 市教師研習中心。

牟中原(民 84)。中小學學校之經營。教改通訊。14,16-18。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民 85)。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 台北:行政院教 育改革審議委員會。

吳迅榮(民 90)。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角色。載於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編,青少 年成長與家庭、社會和學校教育。91-102。香港:三聯。

吳宗立(民 89)。學校行政決策。高雄:麗文文化。

吳清山(民 81)。學校行政。台北:心理出版社。

吳清山(民 88)。跨世紀學校組織再造之重要課題及其策略。教師天地,98,4

-9。

吳清基(民 90)。學校行政新論。台北:師大書苑。

吳清基(民 81)。教育與行政。台北:師大書苑。

李淑芬(民 91)。台北市國民小學學生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之研究。國立台北 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何瑞珠(民 90)。家庭學校社區合作未來路向。載於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編,青 少年成長與家庭、社會和學校教育。47-54。香港:三聯。

何瑞珠(民 92)。家長參與校本管理的理據與數據。取自:

http://www.hkptu.org.hk.ptu/director/pubdep/sch-fam/26/26main.htm

2003/6/22

林山太(民 77)。學校行政決策研究。台北:台灣書店。

林天佑(民 86)。學校家長關係。載於吳清山等,有效能的學校。台北市:國立 教育資料館。

林文達(民 69)。教育行政學。台北:三民。

林明地(民 86)。家長參與:常被教育改革忽略得一環。八十六學年度教育學術 研討會報告,教育部主辦,花蓮美侖飯店。

林明地(民 87)家長參與學校活動與校務。:台灣省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的看 法分析。教育政策論壇,1(2),155-187。

林明地(民 88)。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研究與實際:對教育改革的啟示。教育研 究資訊,7(2),61-79。

林俊瑩(民 90)。國小學生家長的子女教育期望、民主參與態度與參與學校教育 行為關聯性之研究。國立台東師範學院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周新富(民 92)。家長參與子女教育之研究與實務。國民教育研究學報。11,69-92。

侯世昌(民 90)國民小學家長教育期望、參與學校教育與學校效能之研究。國立 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博士論文。

洪福財(民 85)。如何強化學校家長會之功能。教育資料文摘。37(1),148-172。

洪麗玲(民 88)。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事務及其相關因素。國立台北師 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秦夢群(民 86)。教育行政理論部分。台北:五南。

陳良益(民 85)。我國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 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明侃(民 87)。桃園縣國民小學家長會參與校務運作之分析研究。國立台北師 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春興(民 85)。教育心理學-三化取向的理論與實踐。台北:東華書局。

張銀富(民 91)。學校行政:理論與應用。台北:五南。

張銳德(民 84)。教育與行政研究。台北:五南。

郭明科(民 86)。國民小學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理論與實踐。國立台南師範學院 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郭為藩(民 81)。人文主義的教育信念。台北:五南。

黃嘉雄(民 90)。學校本位管理制度比較研究。台北:五南。

黃嘉雄(民 90)。學校本位管理制度比較研究。台北: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