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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分為預試研究對象和正式調查研究對象兩種,說明如下:

一、預試研究對象

研究者就所服務的台中市東興國民小學,分層隨機抽取一至六年級各一班,

該班的全體家長再隨機抽取 30 名作為預試的對象,合計共有 180 名家長,填答

「台中市國民小學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調查預試問卷(家長用)」;另外校長、

主任 3 名、組長 13 名,以及分層隨機抽取一至六年級各 2 名級任教師、科任教 師 1 名,合計共三十名教師,填答「台中市國民小學家長參與學校行政決定調查 預試問卷(教師用)」。預試問卷於九十三年六月中旬發出,月底前回收,其中家 長部分回收 177 份,有效問卷亦為 177 份,回收可用率為 98.33%(如表 3-2-1);

校長與教師部分 30 份都回收,有效問卷亦為 30 份,回收可用率為 100%(如表 3-2-2)。

表 3-2-1 預試問卷抽樣之家長問卷回收情形

年級 發出份數 回收份數 可用份數 一 30 30 30 二 30 30 30 三 30 28 28 四 30 30 30 五 30 29 29 六 30 30 30 合計 180 177 177

表 3-2-2 預試問卷抽樣之教師問卷回收情形

職務 發出份數 回收份數 可用份數 校長 1 1 1 主任 3 3 3 組長 13 13 13 科任 1 1 1 級任 12 12 12 合計 30 30 30

二、正式調查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台中市公立國民小學家長與教師為研究對象,為求取樣本的代表 性,採分層隨機叢集取樣方式。根據台中市教育局印製 92 學年度台中市公立國 民小學名冊得知:61 班以上有 17 個學校、49-60 班有 12 個學校、25-48 班有 21 個學校、13-24 班有 5 個學校、12 班以下有 4 個學校。依照學校班級數規模 的比例,約為 4:3:5:1:1,分層隨機叢集抽取 61 班以上有 8 個學校、49-60 班有 6 個學校、25-48 班有 10 個學校、13-24 班有 2 個學校、12 班以下有 2 個 學校,共是 28 個學校,約佔全部公立國民小學的 50%。

根據台中市 92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名冊中,25 班到 48 班的學校數最多,取 平均數 48 班為基準,其行政人員與教師的比例,約為 4:15。因為顧及不同學校 規模抽取不同數目的研究樣本的原則,因此,規模在「12 班以下」和「13-24 班」的學校,每校抽取 8 名教師,分別是校長、主任 1 名、級任教師 6 名;抽取 9 名家長,分別是家長會會長、家長會委員(家長會會長除外)2 名以及一般家 長(非家長委員) 6 名。「25-48 班」的學校,每校抽取 15 名教師,分別是校 長、主任 1 名、組長 1 名、級任教師 12 名;抽取 16 名家長,分別是家長會會長、

家長會委員 3 名以及一般家長名 12 名。「49-60 班」和「61 班以上」的學校,

每校抽取 19 名教師,分別是校長、主任 1 名、組長 2 名、科任 3 名、級任教師 12 名;抽取 19 名家長,分別是家長會會長、家長會委員 6 名以及一般家長名 12 名,總計教師共 488 名、家長共 502 名(如表 3-2-3)。家長問卷與教師問卷一同 委請樣本學校的主任代為轉發教師以及學生帶回請家長填寫。

表 3-2-3 正式問卷施測學校數目及樣本人數 學校規模 學校總數

(所)

施測學校總數

(所)

家長抽取 人數(名)

教師抽取 人數(名)

12 班以下 4 2 18 16

13-24 班 5 2 18 16

25-48 班 21 10 160 150 49-60 班 12 6 144 144

61 班以上 17 8 162 162

合計 59 28 502 488

本研究之正式問卷九月下旬發出,月底經電話催收後,家長問卷共收回 384 份,教師問卷共收回 375 份,淘汰家長無效問卷 17 份及教師無效問卷 11 份後,

剩餘家長有效問卷共 367 份,教師有效問卷 364 份,家長問卷回收率為 76.49 %、

教師問卷回收率為 76.84%,家長有效問卷回收率為 73.10%,教師有效問卷回收 率為 74.59%,其分配情形如表 3-2-4,至於家長和教師施測樣本基本資料,如表 3-2-5 和 3-2-6 所示。

表 3-2-4 家長教師正式問卷調查樣本回收情形

問卷發出數 問卷回收數 無效問卷 有效問卷 有效問卷率 學校規模

家長 教師 家長 教師 家長 教師 家長 教師 家長 教師 12 班以下 18 16 17 15 0 0 17 15 94.44 93.75 13-24 班 18 16 14 15 1 0 13 15 72.22 93.75 25-48 班 160 150 112 111 4 5 108 106 67.50 70.66 49-60 班 144 144 101 124 5 2 96 122 66.67 84.72 61 班以上 162 162 140 110 7 4 133 106 82.09 65.43 合計 502 488 384 375 17 11 367 364 73.10 74.59

表 3-2-5 家長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

項目 組別 人數 百分比%

性別 男 104 28.3

女 263 71.7

國小、國中 9 2.5

高中、高職 118 32.2

專科 111 30.2 大學 106 28.9 教育程度

研究所以上 23 6.3

1 人 43 11.7

2 人 218 59.4 子女數

3 人 106 28.9

公教 54 14.7

工商 140 38.1

自由業 72 19.6

職業

其他 101 27.5 家長會會長 29 7.9

家長委員 95 25.9 家長會擔任的職務

一般家長 243 66.2

12 班以下 17 4.6 13-24 班 13 5.7

25-48 班 108 27.2 49-60 班 96 26.2 學校規模

61 班以上 133 36.2 合計 有效樣本:367

表 3-2-6 教師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

項目 組別 人數 百分比%

男 76 20.9

性別

女 288 79.1

師專 21 5.8

師範學院 155 42.6

教育學程或師資班 93 25.5 教育程度

研究所以上含四十 學分班

95 26.1

級任 241 66.2

科任 41 11.3

組長、主任 60 16.5 擔任職務

校長 22 6

5 年以下 96 26.4 6-10 年 63 17.3 11-15 年 84 23.1 任教年資

16 年以上 120 33

12 班以下 15 4.1 13-24 班 15 4.1

25-48 班 106 29.1 49-60 班 122 33.5 學校規模

61 班以上 106 29.1 合計 有效樣本: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