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依據研究發現與結論,針對特教巡迴教師在融合教育所提供之支援服務提出 個人意見,以供台東縣教育行政機關、特教巡迴教師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壹、對台東縣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增修相關融合教育支援服務辦法
目前國內關於融合教育的法規,在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及身 心障礙者保護法均有相關規定,但對於融合教育支援服務的相關法規,依據特 殊教育法訂定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 務辦法已於 102 年 10 月廢止。在 103 年新修正之特殊教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各級主管機關應依規定建立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以有效推動特殊教育、整 合相關資源、協助各級學校特殊教育之執行及提供諮詢、輔導與服務,台東縣 也依此規定於 104 年 4 月修正台東縣特殊教育行政支援系統聯繫及運作方式實 施要點,雖在要點中指出行政體系透過縱的連繫及横向展開的運作方式,結合 特殊教育各相關行政單位及組織,建立完善的支援系統,然而在支援服務執行 的方式與細節上並無相關規定。故建議教育行政機關能儘快修訂地方性有關融 合教育支援服務的相關法規,將支援服務的內容、方式明文規範,以落實融合 教育的精神與執行。
二、增置學前特教巡迴輔導班
本研究發現,因行政區的差異產生資源難以平均分配的困難,以致於在台 東、關山、成功、大武四區的學前教育人員在融合教育支援服務的各面向皆是 需求程度高於滿意程度,而學前教育人員亦認為特教巡迴教師所提供之服務時 數不足。然因台東縣103學年度特教巡迴教師與特教生的師生比約在1:15左右,
而又受到地形狹長的影響,個案服務的距離動輒50公里以上,故而在巡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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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數因之而受限;故建議能增置學前特教巡迴輔導班及巡迴教師以提昇巡迴 服務的質與量。
三、加強特教行政業務的宣導、辦理特教相關研習
本研究發現,對融合教育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之差異情形中,在評量支 援服務向度中,能清楚說明主管教育機關特教生的評量及轉介程序;在行政支 援服務向度中,能提供特殊教育相關知能、教學及輔導的諮詢管道、能協助申 請特教生所需資源與福利等項度中均達顯著差異。據台東縣特教行政現況,在 每學年學期初即會對各項行政相關業務舉辦相關研習,故建議需加強特教行政 業務的宣導;而在研究中發現,學前特教專業背景之不同雖未對融合教育支援 服務需求與滿意程度有顯著差異,然在各支援服務的各分項中,學前教育人員 均表示有高需求,顯示仍極需特教相關知能的支持以致融合教育的進行。
貳、對台東縣特教巡迴教師的建議 一、評量支援服務
在研究結果中發現,學前教育人員對特教生的能力及需求評估、個別化教 育計畫的評量、依特殊生需求提供適當的評量工具,在評量支援服務上的需求 程度較高。針對上述學前教育人員的需求提出以下建議:
(一)提供評量工具
在零拒絕的融合教育環境中,班級裡存在著不同障礙類別的特殊生已是 常態,故而提供簡易且適切的評量工具並教導學前教育人員使用方式,使其 能更了解特教生的能力及需求,方能因此進行課程、教材或多元評量方式的 調整,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二)連結專業團隊
在融合教育第一線的學前教育人員均具有對學前幼兒發展的專業知識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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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半能在第一時間發現幼兒發展或能力上與同儕的差異,但卻多未能具特 教、醫療、社福專業知識,且在偏鄉地區醫療、社福相關資源取得不易,故 而特教巡迴教師可協助連結專業團隊,結合專業團隊的合作提升學前教育人 員對特教生發展領域更進一步的了解,依此訂定符合特教生能力的個別化計 畫及其評量。
二、教學支援服務
在研究結果中發現,特教巡迴教師能提供學前教育人員及家長特殊教育諮 詢、能提供學前教育人員教導特殊生所需教材教具、能針對特殊生的需求進行 抽離式教學或入班協助的教學與輔導,在教學支援服務上的需求程度較高。針 對上述學前教育人員的需求提出以下建議:
(一)特教巡迴輔導服務的彈性調整
特教巡迴輔導服務的模式可分直接輔導與間接輔導,依目前台東特教巡 迴輔導服務執行模式均多為直接抽離教學,雖仍能針對特殊生抽離教學的學 習情形與學前教育人員討論,但因此也未必能針對特殊生在班上的狀況提出 適切的教學建議或策略,且依特殊生的狀況不同,特教巡迴輔導服務應在適 性教育的需要及學前教育人員的支援需求上亦應進行不同教學模式的彈性調 整,如有情緒或行為問題的特殊生可進班進行協同教學或入班協助應更能針 對融合班學前教育人員更有助益。
(二)與學前教育人員與家長建立良好的互動與溝通:
倘若說學前教育人員是融合教育的前線,特教巡迴教師則為最佳後援的 角色,故而需與學前教育人員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針對特殊生的評量、教 學及相關特教行政業務給予適切的支援服務及心理支持,學前教育人員得到 相關的支持也因此能較無顧忌的提出相關支援服務需求,如特殊生教材教具 的提供或建議,因此更能增加彼此間的合作。由於學前教育人員並非特教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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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故而在特殊生親職教育的部份也需要特教巡迴教師的協助。
三、行政支援服務
在研究結果中發現,特教巡迴教師能協助園所辦理認識特教生宣導活動、
提供特教相關知能、教學與輔導的諮詢管道及協助園所申請特教生所需資源與 福利,在行政支援服務上此三項的需求較高而滿意度較低。針對上述學前教育 人員的需求提出以下建議:
(一)主動積極的作為
目前台東縣學前特教巡迴輔導服務在現況中,大多以教學及輔導策略為 主並輔以特教行政相關協助,推動特教宣導多半由園所自行實施,但由研 究結果發現在此項度是有需求的,故建議特教巡迴教師在入園服務時需較 積極主動與相關教育人員協調合作。
(二)與各相關單位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
在有特殊生的幼兒園中,負責特教行政的教育人員需為特殊生的需求 申請相關資源與福利,而這些資源或福利可能涉及數單位,故特教巡迴教 師亦需與各相關單位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及事先瞭解相關的特教資源、福 利的申請或提供,在學前教育人員需要時適時的提供協助。
參、對未來研究者的建議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僅針對台東縣學前教育人員對特教巡迴教師在融合教育支援服務需 求與滿意度進行調查研究,故研究結果不適合推論至其它縣市或其它教育階 段,且在部份園所,相關特教的行政業務係由行政人員而非學前教育人員承辦,
故而建議未來可將其它縣市、其它任教階段及將幼兒園行政人員納入研究對象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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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立意取樣的調查研究法,針對問卷所得進行量化分析,雖經統計 分析瞭解研究問題,但量化分析較難瞭解導致研究結果的原因,故建議未來研 究可再針對具代表性的對象進行質性訪談,以深入瞭解對融合教育支援服務的 看法。另,本研究調查問卷係由台東縣學前特教巡迴教師協助發放,可能存在 心理學上的實驗者效應,導致高滿意度的填答結果,建議如針對該縣市進行調 查研究,問卷可以郵寄方式處理,避免霍桑效應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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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服務與專務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民國 88 年 8 月 10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服務與專務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民國 88 年 8 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