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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脫貧方案的目標是為了使貧窮的風險不至於發生,若從個人病 理的角度來解釋貧窮的成因,使用的脫貧策略就是教育、職業訓練 與就業服務;若從社會結構角度來解釋致貧因素,使用的脫貧策略 則是強調公平的社會參與機會及社會資源分配的均等。脫貧方案的 目標若是放在致力減少貧窮風險發生所引起的不利影響,則採提供 社會津貼、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的社會安全制度。

脫貧方案提供時,最擔心產生「福利依賴」。此概念是新右派的 主張之一,自 1980 年代開始興起此觀點,認為人們領取社會福利會 造成不願工作的問題,因而政策往往會爭論究竟誰是值得幫助的、誰 是不值得幫助的。福利依賴把福利的領受資格與工作的義務強烈地連 結,尤其是針對那些有工作能力卻找不到工作的失業者(許雅惠,

2001)。Murray 認為福利的給付會消弭低所得者的工作倫理,創造反 工作誘因(Work Disincentives)。使得人們對從事低薪工作的意願大 幅降低,而傾向於依賴政府的救助(引自呂朝賢、王德睦,2000)。其 實福利依賴的認定有著「歧視」、「不屑」的意念在裡面,指稱福利依 賴的人,把福利依賴視為是一種行為,還是一種人性的常態?但其實 如果可以自立,沒有人想要依賴。也許有人會擔心:福利資源要如何 掌握,收放的標準在哪?因為任何評估都應該要有指標,所以福利依 賴的指標是什麼?假設:「案主有工作能力而不去工作」是指標之一,

那應該要有更多的指標來看什麼是服務對象現在有「工作能力」?又 有什麼是服務對象現階段無法排除的困難?所以,福利依賴指標是什 麼?夠周全嗎?這種基本價值的建立,才能提供沒有歸咎福利使用者 的服務方案。

貧窮的家庭則各有各的不幸,貧窮者不是性格上有缺陷。低收 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戶內,主要經濟收入來源以工作收入為主,擔 任主要家計者大多以男性,且自身經常罹患慢性病、重大傷病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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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障礙者。然而,健康狀況正常的主要家計者,時常需要照顧家戶 內尚有罹患性或重大傷病之家人,導致有工作能力卻沒去工作及離 開職場等不穩定就業狀況。由於本人身心障礙不能工作、需照顧罹 患傷病親屬,以及大多從事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為主的職業,薪資 所得較低,加上家戶生活基本開銷多,錢大部分都花在基本生活開 銷,如:飲食、水電燃料、交通、通訊、教育、醫療等,產生入不 敷出之情況,是影響其家戶致貧的重大因素。脫貧最期待的方式是 小孩子長大,或者有個穩定且收入高的工作。他們找工作最多人是 透過親朋好友介紹,幾乎不會向政府的就業服務體系求助。取得福 利服務資訊的方式,主要是透過「親朋好友或鄰居告知」,而「里 長、鄰長、里幹事」也是重要的資訊來源。取得福利服務資訊的方 式,主要是透過「親朋好友或鄰居告知」,而「里長、鄰長、里幹 事」也是重要的資訊來源。

以下根據問卷分析結果與焦點團體之內容提出建議,分為立即 可行的建議與中長程建議。

壹、 立即可行之建議

(一) 加強服務低收入戶者相關人員的在職訓練,增加對他們的正向 圖像

我們若以 10 點尺度來比喻,以前社會發展到 4 或 5 的程度,低 收入戶的生活情境就落在 1 或 2 的狀況;但現在因為社會的進步與 國民生活水準的提昇,普遍大家的生活條件已落在 8 或 9 的狀況,

相對地,低收入戶的生活情境也提昇到 5 或 6,所以不能再用原有的 想像與方式來看待低收入戶者,認為他們要夠悲情、要悽慘才應該得 到幫助。此外,社會救助行政人員或社工人員一方面要肩負照顧者的 角色,一方面要扮演管控者的角色,常要面臨兩難,是要維護個案的 利益,讓個案能得到救助的資格與權利,但又要堅守社會資源「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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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角色,要具備夠強壯的專業素養與心理素質才能面對。因此,

服務人員的再訓練與再教育就顯得重要。建議:

1. 以工作坊、PBL(問題導向學習,Problem-based learning)或討 論的方式,重新建構低收入者的圖像,以便發展出相對應的需求,

規劃出符合所需的脫貧方案或執行方式。

2. 運用各種訓練來武裝服務人員的心理與專業,讓他們更有能力面 對兩難的處境。

3. 目前社會救助領域工作人員的訓練是零散的,欠缺結構式的,他 們要自行去尋找相關的課程,自行報名參訓。若能比照高風險、

社會安全網、家庭暴力、身心障礙需求評估等人員,除了職前訓 練,還要求每年要有固定的在職進修時數。

4. 課程內容應含蓋健康管理與促進、家庭的風險管理、財務與理財

(金融社工)、提昇個人的格局與視野等。尤其是透過增加宣揚金 融服務、資產累積機會及金融教育及引導,來提升個人、家庭以 及社區的福利之知能。

5. 研訓課程要分級,針對不同層級的人員有不同的研習科目,如:

主管與第一線的社工人員應有差異。

(二) 以市場區隔的概念,定位出脫貧服務方案的目標人口群 脫離救助不一定經濟穩定,脫離救助不代表具備能力,脫離救 助不等於脫離貧窮。從這次的研究調查與焦點團體中,可以發現有 一些貧窮者心理上尚未預備好,也還未具可以自主生存的能力,離 開救助後生活就會陷入不穩定;有一些人則是心有餘但力不足,他 們雖然心理上抱持正向思考,相信自己未來有可能脫貧,然而在經 濟上還不能自立;另一些人則是經濟上雖可自立,但在心理上仍覺 不安,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因應生活挑戰,所以不放棄任何獲得補助 的機會,三者所需要的服務是有差異的。建議:

1. 從致貧因素分析,主要是收入不穩定或工作收入太低、需扶養 人口眾多、負擔家計者久病不癒等。此外,研究中發現,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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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愈大、戶長教育程度愈低、戶長健康程度愈差及戶長工作 能力愈差者,則貧窮程度或機會愈高。

2. 中壯年族群、單親家戶、健康狀況正常、家戶內無罹病人數的 家戶,參與脫貧方案及脫貧的可能性較高;尤其是家中有未成 年子女的單親家戶,脫貧動機最強烈。

3. 中途致貧者,可考量他們原有的專長,予以培養和強化,這些 能力訓練後脫貧的可能性是高的。

4. 脫離貧窮宜以脫貧方案與活動為基本措施,就業服務為實質策 略,社會救助的經濟補助則是脫貧的最後防線。

5. 脫貧方案規劃時,要考量對象的條件和需求不同,分別鎖定不 同狀況的族群深入了解他們需求,為他們量身訂做不同的服務 內容與執行方式,如此才能達到拔尖扶弱的目標。

6. 以這次調查的結果來看,受訪者中較多人使用過的脫貧服務,

包括獎助學金補助、就讀大學子女書籍費暨租屋費補助、志工 關懷訪視、實物銀行的物資等,其他服務的使用率都偏低。這 是因為以往的服務或方案都是由社工人員運用簡單的需求評估 和自己的想像,就規劃出服務的內容,有了方案再設法去找人 來參加,所以有時找來的人不一定是真的有需要的人。所以,

應該回頭思考這些方案到底適合誰,這些人到底在哪裡。

7. 方案執行時要參考這次調查發現他們不使用脫貧的因素,如:

資格認定標準太嚴格、服務申請耗時費力、行政手續繁雜、補 助費用太低等,協助克服參加的障礙。更要善用參加過的人的 口碑效應,因為參加過的認為:有助強化家戶脫貧動力、有助 提昇自我正向價值等,這些可作為宣傳的素材。

(三) 考慮低收入者資訊缺乏或對資訊無法理解的特性,善用同儕、服 務弱勢的團體或中間人的協助,以提高資訊傳遞的觸及性

目前很多訊息傳遞都是透過 DM 或拍了很多影片來宣導,將資訊 如灑魚網似的灑出去,但是資訊還是不對等,一般民眾知道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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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傳達到低收入者,核心的問題在於訊息傳遞是否符合低收入 者取得資訊的管道跟方式的問題。建議:

1. 針對專業人員的宣導之外,地方電台、廟宇、里長、社會局的 文康車也可以納入其中的管道,垃圾車體橫幅、戲劇方式、辦 理園遊會、音樂會、物資發放時宣導也都是可以考慮的。

2. 最重要的是要有「人」幫忙說明服務的功能與意義,讓他們了 解好處何處。這個「人」包含區公所社會救助業務承辦人員、

里長、社福中心的社工、慈善團體的工作人員、使用過脫貧服 務方案的低收入者等。

3. 里長的角色很重要,里長的角色就像是土地公、土地婆,在第 一線執行里務、協助推動區政,是配合市政的最佳助手。對於 貧窮者而言,里長是最近便的諮詢管道。社會局可以結合勞工 局、教育局等,在民政局辦理「里長文康及講習活動」時,到 場宣導,讓里長知道目前的脫貧服務之外,更要建立管道,讓 里長們知道有問題可以直接找那個窗口詢問。

4. 可以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或曾是脫貧方案使用者利用寒暑假返鄉 志願服務,提供在地化的社福宣導及關懷服務。

5. 提供的資訊內容要改變以往政府部門的習慣,不是只有說服他 們的一些用詞,而是要有證據才能消除疑慮與增加行動,所以 資訊應包含統計資料、示範、成功事例、事實、展示品、類比

(比喻)、專家證詞等,涵蓋愈多上述的項目,愈能達到宣傳的

(比喻)、專家證詞等,涵蓋愈多上述的項目,愈能達到宣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