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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需求的界定與評估方法

根據《社會救助法》第 14 條規定:「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 關應經常派員訪視、關懷受生活扶助者之生活情形,並提供必要之協 助及輔導;其收入或資產增減者,應調整其扶助等級或停止扶助;其 生活寬裕與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顯不相當者,或扶養義務人已能履 行扶養義務者,亦同」。為充分了解需求的相關概念,本節將針對需 求的定義、理論及需求評估方法做探討說明。

(一)需求的定義

對於需求的定義會因為領域的不同,而有相異之解釋。如學者蔡 漢賢(2000)指出我國社會工作辭典將需求定義為:「個人感受到一 種緊張或不滿足的狀態,會促使個人極力爭取那些可以滿足自身衝動 的目標」。而若從心理學觀點而言,需求則通常指個體缺乏某種事物 的狀態,並不僅止於物質,可以包含維持生理運作之要素,如水及實 物,也可以是和外界互動所產生之心理因素,如成就感、讚美等。

Suarez ( 1994 ) 在 國 際 教 育 百 科 全 書 ( The International Encyclepedia of Education)中認為需求的概念包括三種意義:

1.需求是一種差距:意即實際狀態和目標狀態之間的差異,可經 由需求評估選擇、蒐集資料,後比較兩者之間的差距,以確定 真實需求為何,方能採取必要之措施。

2.需求是種希望或喜好:指個體所希望或偏愛的狀態,此時並不 在意差異,反而重視個體的個別需求。

3.需求就是不足:指個體未能達到或保持最低滿足水準。

總結來說,需求是一個複雜多元的概念,在不同的領域當中,會 給予需求不一樣的定義及應用,不過在社會工作的領域當中,可以解 釋為:為了生存、生理健康及自我實現,而在生理、心理、經濟、文 化及社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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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求理論

不同探討人類需求的理論,會用不同的觀點分析、解釋需求的意 義及分類,根據 Bradshaw 的需求理論,他於 1972 年,將需求分為四 個概念:規範性需求、感覺性需求、表達性需求、比較性需求(楊瑩 等,1992;周月清,1998;高迪理譯,1999),以下簡述之:

1.規範性需求(normative need)

由專家或專業人員依社會情境界定成員需求,即客觀化需求的最 低標準,提供一個共通性需求;這種規範性需求往往由專家從鉅視觀 點衡量,而衡量的標準常是爲了維持社會結構體系的整合,而必須讓 個人滿足需求。

2.感覺性需求(felt need)

個人依其欲望所感覺到的需求。當個人被問到對於某一特定的服 務是否有需要,其反應即是一種感覺性需求,其是強調由個人來表達 其所感覺到的需求,由於個人主觀與客觀因素影響,而使個人與個人 之感覺需求有很大差異性。

3.表達性需求(expressed need)

當個人藉由行動的方式表達自身的需求,即爲一種表達性需求,

此類需求是由感覺性需求轉變而來,屬於一種實際行動,如對服務提 供的各種要求、抗議、請願等行動。

4.比較性需求(comparative need)

需求之認定乃依據某種特徵所做的比較,這種需求並無絕對的標 準,也沒有特定的比較物件,而是根據一個團體或個人與其它的團體 或個人的相對位置及相對情況比較之下而感受到的需求。

低收及中低收入戶需求調查中,強調受訪對象的感覺性和表達性 需求,重視其主觀意見作為本研究之數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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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評估的方式

社會救助法特別著重生活扶助,生活扶助則又分為現金給付、定 期調查訪問及調整、工作與脫貧、特殊項目救助與服務等四大面向。

需求評估應依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的經濟狀況、就業狀況、社會支持狀 況、福利需求等因素為之。而常見的需求評估方式包涵:問卷調查、

統計資料及研究調查結果、焦點團體、關鍵人物訪談、追蹤指標等

(Glick, 2004),以下列舉一些文獻來加以說明:

A.林振春(2000:123-124)歸納四種方法,包括:

1.綜合性的意見調查:針對服務對象、服務提供者及相關人士,調 查其對於服務需求的意見。

2.使用者調查:以使用者主觀的認定為主,但不能做為服務提供的 唯一依據,因為使用者未必完全了解自己的需求。

3.利用統計資料。

4.專家學者判斷。

B.李欽勇(1994:388-404)依研究方法之性質區分為二:

1.定性的需求評估方法:包括個案研究、實地訪問、主要線民諮詢、

團體的方式(又分為半結構團體與結構團體兩種)。

2.定量的需求評估方法:包括社會調查法、服務資源選擇表、統計 指標等。

C.梁偉康(1990)及高迪理(1999)則區分為以下不同的方法:

1.社會指標法:利用現存的統計資料或一些非直接與問題發生率有 關的統計資料,以評估需求。

2.調查法:設計和運用測量方法或工具,從有關的對象隨機抽出訪 問樣本進行調查,使用的工具包括面對面訪談、電話訪問、問 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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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區印象法:從案主群中挑選一些人,透過會議、名義團體

(nominal groups)、關鍵人物(key informants)來蒐集資 料。

4.資源點存法:描繪現在服務機構向目標人口所能提供之服務,及 指出服務不足之處。通常透過對服務提供者之調查訪問,就可 以得到服務需求的資料。

綜上所述,每種資料蒐集方法各有優缺點,目前來說大規模的需 求研究多以量化方法為主,因為此方法可以提出有效,且讓人信服之 分析結果;但若要強調個體之間的主觀感受及差異,則必須使用訪談 方式,方能獲取更深入的資料。因此,本研究將以量化之問卷作為主 體,輔以焦點團體及專家學者論壇,以訪談關鍵人物及直接蒐集服務 使用者之意見陳述,做為研究之多角檢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