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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綜 合 以 上 之 研 究 目 的 、 文 獻 探 討 、 實 證 結 果 分 析 、 討 論 及 結 論 , 最 後 提 出 以 下 幾 點 建 議 , 以 供 國 民 中 小 學 學 校 、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及 後 續 研 究 的 參 考 。

壹 、 針 對 學 校 之 建 議

綜 觀 台 東 縣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前 述 之 特 色,但 一 個 方 案 的 實 施 不 可 能 十 全 十 美 , 必 有 其 可 供 檢 討 及 改 進 的 地 方 , 根 據 研 究 者 觀 察 及 研 究 發 現 , 對 台 東 縣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提 出 以 下 建 議 :

ㄧ 、 審 慎 規 劃 聯 盟 活 動

本 研 究 發 現 在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整 體 滿 意 度 上 , 校 長 和 主 任 實 際 負 責 各 聯 盟 運 作 的 人 員 滿 意 度 高 , 而 組 長 和 級 任 教 師 滿 意 度 較 低 , 顯 示 負 責 參 與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規 劃 運 作 的 人 員 , 與 第 一 線 的 執 行 者 間 有 落 差 。 同 時 , 從 現 況 分 析 中 也 發 現,所 有 題 項 中 以「 減 輕 教 師 工 作 負 擔 的 成 效 」,教 師 不 滿 意 的 百 分 比 高 達 41.6% , 顯 示 出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方 案 並 未 真 正 達 到 透 過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 減 輕 教 師 工 作 負 擔 的 目 的 , 反 而 是 讓 教 師 感 覺 增 加 工 作 負 擔。另 外,參 與 聯 盟 後 在 改 善 學 生 行 為 的 成 效,教 師 也 偏 向 不 滿 意 。 聯 盟 會 議 也 有 部 分 聯 盟 也 反 應 因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使 學 生 活 動 增 加 , 造 成 學 生 心 思 浮 動 無 心 上 課 , 讓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感 到 困 擾 。 針 對 上 述 問 題 , 提 出 幾 點 建 議 :

( 一 )多 聽 取 教 師 意 見:在 聯 盟 在 活 動 規 畫 上,有 必 要 與 學 校 教 師 充 分 討 論 , 多 聽 取 學 校 教 師 意 見 , 尤 其 是 行 政 最 基 層 組 長 和 與 學 生 接 觸 最 多 的 級 任 教 師 參 與 歸 劃 討 論 以 提 出 確 實 可 行 方 案 , 如 此 由 下 而 上 擴 大 參 與 層 面 , 真 正 解 決 基 層 較 教 師 的 在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實 施 時 的 問 題 , 才 能 實 質 發 揮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的 功 能 ,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

( 二 )聯 盟 活 動 要 與 學 校 行 事 曆 配 合:聯 盟 活 動 規 劃 宜 審 慎 規 劃,要 與 學 校 行 事 活 動 相 配 合 、 有 效 控 制 活 動 的 進 行 讓 確 實 結 合 教 學 活 動 , 尤 其 要 將 聯 盟 活 動 納 入 學 校 行 事 曆 中 , 讓 老 師 不 會 覺 得 策 略 聯 盟 活 動 增 加 負 擔 與 困 擾 。

二 、 調 查 並 整 合 各 校 資 源 有 效 改 善 學 生 學 習 環 境

「 資 源 整 合 共 享 」 是 策 略 聯 盟 共 重 要 的 精 神 之 一 , 由 本 研 究 顯 示 , 在 「 在 促 進 學 校 資 源 有 效 利 用 」 題 項 , 有 高 達 42.4% 的 教 師 認 同 並 滿 意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的 此 一 概 念 , 但 在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 改 善 環 境 設 備 」 題 項 教 師 最 不 滿 意 的 程 度 , 僅 次 於 「 減 輕 教 師 工 作 負 擔 的 成 效 」 題 項 , 顯 見 教 師 認 同 策 略 聯 盟 此 一 概 念 但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執 行 上 並 未 達 成 此 目 的 。 因 此,各 聯 盟 宜 先 針 對 成 員 學 校 進 行 SWOTS 分 析,做 好 資 源 的 調 查、去 除 各 校 本 位 主 義 , 並 確 實 訂 定 資 源 分 享 、 借 用 的 規 則 , 確 實 讓 各 校 資 源 互 補 , 以 有 效 改 善 學 校 生 學 習 環 境 。

三 、 聯 盟 學 校 間 需 加 強 溝 通 協 調

策 略 聯 盟 並 非 萬 靈 丹 , 在 企 業 許 多 失 敗 的 例 子 , 究 其 原 因 多 是 因 為 成 員 間 的 溝 通 問 題 。 由 於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是 跨 校 的 合 作 , 各 學 校 有 不 同 的 文 化 , 如 何 去 除 各 校 本 位 主 義 的 作 祟 , 各 校 能 開 誠 佈 公 的 合 作 , 考 驗 各 聯 盟 組 織 運 作 機 制 、 團 隊 氣 氛 、 領 導 效 能 等 , 這 需 要 透 過 彼 此 間 不 斷 的 溝 通 , 不 論 正 式 的 聯 盟 會 議 , 或 是 非 正 式 的 溝 通 , 都 有 待 各 聯 盟 持 續 溝 通 進 行,了 解 彼 此 的 文 化,增 進 彼 此 間 了 解,才 能 發 揮 聯 盟 更 好 的 成 效 。 在 聯 盟 檢 討 會 議 中 , 部 分 學 校 提 及 聯 盟 重 組 , 部 分 原 因 可 能 是 聯 盟 組 織 的 剛 開 始 運 作 , 對 其 他 成 員 學 校 文 化 背 景 較 不 熟 悉 所 致 , 因 此 運 作 上 容 易 有 誤 解,聯 盟 間 學 校 宜 透 過 持 續 的 溝 通 協 調 讓 聯 盟 合 作 更 愉 快。尤 其,

要 考 慮 成 員 背 景 的 同 質 性 與 異 同 質 性 , 加 強 溝 通 協 調 , 規 畫 出 真 正 符 合 需 求 的 活 動 , 建 立 聯 盟 特 色 。

四 、 辦 理 活 動 要 考 量 更 具 教 育 性

台 東 縣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方 案 在 各 聯 盟 辦 理 各 項 教 師 、 學 生 、 課 程 和 資 源 整 合 活 動 上 展 現 多 元 的 面 貌 , 但 因 為 教 育 局 所 主 導 形 成 的 策 略 聯 盟 , 與 企 業 策 略 聯 盟 基 於 自 己 真 正 的 需 求 而 形 成 的 結 盟 方 式 不 同 , 在 聯 盟 初 期 發 現 部 分 聯 盟 交 流 活 動 規 畫 上 , 有 流 於 形 式 為 聯 盟 而 聯 盟 的 情 形 , 沒 有 真 正 規 畫 各 校 的 需 求 , 因 此 , 建 議 未 來 在 辦 理 活 動 上 宜 針 對 需 求 , 參 酌 其 它 聯 盟 活 動 , 辦 理 符 合 自 己 聯 盟 特 色 及 真 正 有 助 益 學 生 學 習 、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和 學 校 發 展 的 活 動 。

五 、 加 強 行 銷 並 引 進 社 會 資 源

本 研 究 發 現 ,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方 案 在 「 改 善 家 長 對 學 校 支 持 的 態 度 方 面 」 , 教 師 不 滿 意 程 度 高 於 滿 意 程 度 , 顯 見 對 此 方 案 有 待 加 強 對 外 界 宣 導 幫 助 家 長 、 社 會 了 解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的 構 想 及 概 念 , 進 而 獲 得 支 持 。 如 果 各 聯 盟 能 將 自 己 聯 盟 的 特 色 加 以 擴 大 , 同 時 針 對 聯 盟 成 果 加 以 對 外 發 表 , 讓 家 長 、 社 區 及 社 會 各 界 人 士 加 以 了 解 , 進 而 願 意 參 與 提 供 聯 盟 協 助 , 則 將 對 學 校 形 成 莫 大 的 助 益 , 聯 盟 學 校 也 都 能 同 受 其 益 。 如 此 可 引 進 外 界 資 源 , 透 過 良 好 的 行 銷 宣 導 引 進 各 項 資 源 , 同 時 必 要 時 回 饋 成 果 於 社 會 , 甚 至 形 成 學 校 與 外 界 的 異 業 結 盟 , 也 可 有 效 改 善 解 決 學 校 資 源 缺 乏 的 困 境 , 並 促 成 學 校 教 學 品 質 提 升 。 台 東 縣 實 施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方 案 以 來 , 主 要 經 費 來 自 教 育 局 補 助 , 各 聯 盟 如 何 主 動 有 效 行 銷 宣 導 以 引 進 資 源 , 讓 聯 盟 有 更 多 的 資 源 , 則 是 可 以 進 步 思 考 努 力 的 方 向 。

六 、 擴 大 成 果 與 活 動 經 驗 心 得 分 享

本 研 究 發 現 , 各 聯 盟 活 動 辦 理 後 的 成 果 僅 送 交 教 育 局 , 對 於 聯 盟 活 動 的 產 出 的 成 果 , 主 要 為 聯 盟 自 行 分 享 ; 另 外 , 各 聯 盟 大 部 分 都 透 過 活 動 後 的 會 議 做 學 校 策 略 實 施 的 檢 討 , 這 些 部 分 都 是 寶 貴 的 成 果 與 經 驗 , 如 能 建 立 分 享 機 制 平 台 , 擴 大 分 享 將 讓 策 略 聯 盟 更 具 成 效 。 其 可 行 的 具

體 方 案 如 下 :

( 一 ) 建 置 聯 盟 專 屬 網 站 , 將 辦 理 的 計 畫 、 成 果 和 心 得 檔 案 上 傳 , 並 建 置 討 論 區 供 成 員 意 提 供 看 法 、 建 議 與 心 得 分 享 。

( 二 ) 期 末 聯 盟 會 議 辦 理 , 由 全 體 教 師 參 與 做 意 見 溝 通 及 經 驗 分 享 。

貳 、 針 對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之 建 議

針 對 研 究 發 現 對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有 以 下 建 議 :

一 、 策 略 聯 盟 應 持 續 推 動

在 聯 盟 檢 討 會 議 發 現 , 多 數 聯 盟 對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方 案 促 進 教 育 品 質 的 提 升 、 學 生 共 同 經 驗 和 課 程 發 展 的 延 伸 等 都 持 正 面 肯 定 態 度 。

本 研 究 發 現 , 在 問 卷 32 個 題 項 中 , 有 26 題 項 教 師 偏 向 滿 意 , 6 題 偏 向 不 滿 意 。 其 中 , 「 在 促 進 學 校 資 源 有 效 利 用 」 及 「 協 助 激 發 師 生 創 意 的 成 效 」 等 二 個 題 項 , 教 師 滿 意 度 更 達 四 成 以 上 ; 「 提 供 學 生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的 成 效 」、「 幫 助 解 決 小 班 小 校 困 境 的 成 效 」、「 有 效 節 省 教 育 經 費 」、「 提 升 學 校 整 體 競 爭 力 的 成 效 」、「 提 供 教 師 協 同 教 學 機 會 的 成 效 」、

「 辦 理 有 關 學 生 交 流 學 習 活 動 的 過 程 」、「 辦 理 活 動 的 規 劃 過 程 」、「 成 員 間 的 溝 通 協 調 過 程 」、「 成 員 的 作 為 能 讓 我 感 到 信 賴 」、 「 本 校 參 加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方 案 後 , 在 改 善 同 仁 間 工 作 氣 氛 方 面 」、「 本 校 參 加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方 案 後 , 在 協 助 本 校 特 色 發 展 的 方 面 」 等 十 一 個 題 項 , 超 過 三 成 偏 向 滿 意 , 顯 見 在 三 十 二 個 題 項 有 近 半 數 的 十 五 個 題 項 , 教 師 滿 意 度 達 三 成 以 上。但 本 研 究 也 發 現,教 師 對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整 體 滿 意 度,平 均 得 分 3.11 分 僅 比 中 等(3.00)稍 高。由 上 顯 示 教 師 大 部 份 肯 定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方 案 , 所 以 應 持 續 推 動 但 仍 有 努 力 及 改 進 空 間 。

二 、 辦 理 策 略 聯 盟 相 關 研 習

台 東 縣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初 期 實 施,就 研 究 結 果 顯 示,在 第 二 部 份「 預

期 目 標 滿 意 度 」量 表 每 題 平 均 得 分 3.08 分,大 部 分 教 師 滿 意 度 只 比 中 等 程 度 稍 高 , 因 此 再 概 念 上 有 待 進 一 步 宣 導 。 在 聯 盟 會 議 執 行 檢 討 上 , 部 分 聯 盟 認 為 有 必 要 加 強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的 觀 念 ; 研 究 也 發 現 未 直 接 參 與 各 聯 盟 規 畫 運 作 的 組 長 和 級 任 教 師 滿 意 度 較 低 , 也 顯 示 有 必 要 加 強 在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的 觀 念 的 認 知 。 因 此 有 必 要 辦 理 研 習 , 聘 請 專 家 學 者 辦 理 與 策 略 聯 盟 概 念 相 關 研 習 、 工 作 坊 及 優 良 聯 盟 成 果 觀 摩 等 , 使 教 師 對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概 念 有 更 清 楚 的 認 知 , 將 有 助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的 推 動 。

三 、 落 實 策 略 聯 盟 網 站 成 果 分 享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立 意 良 善 , 但 在 每 學 期 計 畫 執 行 之 後 , 各 聯 盟 送 交 活 動 成 果 , 是 否 達 到 預 期 目 標 效 益 , 則 無 一 套 客 觀 的 評 量 改 進 方 式 、 是 否 花 這 些 經 費 有 更 好 的 教 學 品 質 、 學 生 有 更 好 的 學 習 表 現 , 目 前 並 無 一 套 可 供 衡 量 的 標 準 。 因 此 , 如 何 讓 聯 盟 發 揮 真 正 的 功 效 , 達 成 此 方 案 的 目 標 , 在 成 效 評 鑑 層 面 待 突 破 則 有 待 進 一 步 研 究 突 破 。 另 外 , 雖 架 設 策 略 聯 盟 網 站,但 並 未 落 實 成 果 分 享,因 此 落 實「 策 略 聯 盟 」網 站 成 果 分 享 , 提 供 更 多 資 源 供 各 聯 盟 及 學 校 運 用 。

四 、 結 盟 方 式 可 更 彈 性

台 東 縣「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方 案 」主 要 基 於 鄰 近 學 校 交 通 因 素 考 量,由 教 育 局 事 先 規 劃 結 盟 學 校 , 這 種 鄰 近 學 校 結 盟 的 方 式 是 較 符 合 學 校 單 位 策 略 聯 盟 的 需 求 。 但 是 另 一 方 面 , 策 略 聯 盟 的 重 要 精 神 是 要 增 加 本 身 的 優 勢 競 爭 能 力 , 因 此 要 透 過 利 用 學 習 對 手 之 優 勢 能 力 , 增 加 本 身 的 競 爭 力 , 所 以 , 尋 求 合 作 的 對 象 可 設 定 為 其 擁 有 本 身 需 求 資 源 的 學 校 , 則 可 發 揮 聯 盟 功 效 。 研 究 發 現 顯 示 , 教 師 在 學 校 策 略 方 案 能 「 縮 短 城 鄉 差 距 的 成 效 」 上 , 教 師 偏 向 不 滿 意 程 度 , 顯 示 出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方 案 的 分 組 , 可 能 會 產 生 規 模、文 化 背 景 及 學 校 資 源 相 當,在 觀 摩 學 習 就 無 法 較 多 元。

根 據 聯 盟 檢 討 會 議 , 許 多 學 校 也 建 議 聯 盟 是 否 可 以 重 組 , 顯 示 在 合 作 過 程 有 些 許 問 題 存 在 。 因 此 , 如 僅 以 策 略 聯 盟 鄰 近 學 校 為 唯 一 結 盟 考 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