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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研究就職務分析發現,「主任」在教學輔導教師專業能力之「教室觀察與 會談技巧」重要性看法上高於「級任教師」,顯示主任非常重視教學輔導教師在 教室觀察與會談技巧之專業能力,並且與級任教師之看法不同。

第二節 建議

本節根據本研究的結果與結論提出下列對教育行政機關、學校行政、國民小 學教師以及未來相關研究的建議,以供參考。

壹、 教育主管機關之建議

一、 落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明確診斷教師困難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教學輔導教師設立目的主要在於提供教師專業諮詢,分 析教師教學困難,提供解決策略及教學經驗傳承,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實施能 夠有效診斷教師教學之困難,而教學輔導教師之實施即在針對教師之教學困難而 進行輔導,如果評鑑結果能有夠效結合輔導之實施則必能事半功倍,因此,教育 主管機關應該大力推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且有效落實,以進一步增進教學輔導教 師之輔導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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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立教學輔導教師人才資料庫,提供學校申請配對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教學輔導教師之審議標準主要在於「良好的教學能力」、

「開放、包容的心胸與人格特質」及「豐富的任教學科專門知識」,就學校實際 狀況而言,並不是每一個學校皆有符合此審議標準之教師,同時每一位教師教學 困難之處會因人而異,其所適合之輔導方式、內容也大不相同。因此,為使學校 單位能針對校內教師之需求申請適當能力之教學輔導教師,教育主管機關應設置 教學輔導教師之人才資料庫,以提供學校依教師之專業需求而提出申請聘任之,

以更符合教師之需求。

三、 推動教學輔導教師專業証照化,以使教師形象專業化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教學輔導教師之遴選資格主要在於其擔任之意願及能 力,教師之職普遍被認為是無專業或是半專業,造成教師之社會位地位愈形低落,

因此,教育主管機關應制定教學輔導教師專業証照制度,設定認證領域及換証年 限,提供教學輔導教師認証進路,定期辦理表揚活動,並依其認証授予權利及義 務,如此大眾對於整體教師之專業觀感必能提昇,當社會地位提升則教師參與教 學輔導教師制度之意願自然昇高。

四、 增進制度暸解,確立權利義務,培訓專業知能,提升參與意願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教學輔導教師制度實施之主要困難為教學輔導教師授 課時數之問題及制度實施之配套措施應為補助相關經費給予教學輔導教師減課,

然而教學輔導教師之減課原則在《縣市政府辦理教學輔導教師實施計畫》中有明 確規定,因此不是教師認為減課之節數無法反應教學輔導教師之工作負擔就是教 師根本不知減課節數早有明定,因此,教育主管機關應不定期舉辦公聽會,宣導 教學輔導教師實施之目的及其權利義務,傾聽教師需求,重視教師權利,不斷調 整實施原則、方式以符合時代潮流及教師之期望﹔為落實學校本位管理,教學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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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教師之權利義務應以教育局制度基本原則,學校再依輔導之方式提出方案計畫 以靈活調整,期能符合輔導方式。

五、 審議指標兼顧質性與量化,使教學輔導教師適才適所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教學輔導教師之審議標準主要在於「良好的教學能力」、

「開放、包容的心胸與人格特質」及「豐富的任教學科專門知識」,為能真實遴 選出符合此一準標之教師,則教學輔導教師之審議指標應兼顧質性與量化,以公 正的選拔教學輔導教師,現行學校之儲訓推薦表格僅需大略說明推薦之原因,無 量化之資料未免流於武斷,同時也易造成學校主導之情形,因此如果在儲訓推薦 表格中可以明列各個審議標準之評斷分數,並加以述敘說明,則此推薦之流程才 足以召公信。

六、 遴選方式豐富多元,遴選程序由下而上

根據本研究發現教學輔導教師遴選方式以推薦為佳,其遴選應由學校自行舉 辦,因此教學輔導教師之遴選應採多元評核之方式,選出真正符合資格之教師。

同時為符合學校本位管理之精神,教學輔導教師之遴選程序應由下由上採草根模 式進行遴選,使學校能針對其所需之條件進行遴選並予以推薦,再由市府進行儲 訓。而教育局之遴選應盡量減少,如真有也應該是當該校無教學輔導教師,且臨 近學校沒有適合之輔導教師時,才行之,教育局臨選時應以學校之需要為主要考 量,同時應以學校之教師評議委員會或課程發展委員會之成員為其遴選委員之一,

如預先遴選儲備者則應全盤考量各學習領域之均衡性,以能提供最全面的支援。

七、 組織教學輔導教師成長團體,共同專業成長

根據本研究發現臺中市國小教師願意擔任教學輔導教師的主要原因為「可由 輔導過程切磋教學心得」,因此教育主管機關應主動成立教學輔導教師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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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輔導心得之分享,使教學輔導教師相互支持鼓勵,合作分析問題個案,共同 研擬輔導策略,以提昇整體輔導效能。

八、 建立教學輔導教師評核機制,落實換証制度

據本研究發現臺中市國小教師不願意擔任教學輔導教師的主要原因為「擔心 專業能力不夠」,因此為建立教師對於教學輔導教師之專業信心,教育主管機關 應建立教學輔導教師評核制度,明定考核指標,以提升教學輔導教師之效益,考 核過後之教學輔導教師授予教學輔導教師證書,並且實施換證制度,每二年或每 四年評鑑一次,評鑑後再進行培訓,以取得新証照,如此可確保教學輔導教師持 續專業性成長,使得教學輔導教師能夠持續正專業發展。

貳、 對學校之建議

一、 整全輔導網絡,提供即時完整之諮詢及輔導,兼顧評鑑整合輔導,建立學 校輔導資料管理系統

根據本研究發現教學輔導教師設立目的主要在於提供教師專業諮詢,分析教 師教學困難,提供解決策略及教學經驗傳承,學校應在校內設置即時諮詢之管道,

並作成記錄長期追踨,建立學校輔導資料管理系統,一方面能立即解決教師教學 困難,減少教學輔導教師配對人數,另一方面如需配對時也有完整之資料提供教 學輔導教師做進行進一步分析及診斷的參考。學校實施教學輔導教師制度時應重 視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結果,針對教師評鑑之不足處加以改善;學校整合教師診 斷歷程,建立校內受輔導需求資料其中應包含受輔導者之學習態度、教學困難、

人際關係等,以期能選取適當之教學輔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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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全學校知識管理系統,提供新進教師成長途徑

根據本研究發現教學輔導教師之工作職責在於協助新進學校之初任教師,而 學校如果可以建立建立學校專業化途徑之知識管理系統,儲存學校專業資料,轉 化成實際之行動方案,建立書面資料或活動,如:新進教師手冊、初任教師手冊、

學校導覽,或新進教師研討會,進一步協助教師暸解社區、家長學生及學校狀況,

並依個人需求提供全面之協助。

三、 拓展財源,提供學校本位化之教學輔導教師福利

根據本研究發現教學輔導教師制度實施之配套措施為補助相關經費給予教 學輔導教師減課,所以在經費財源之使用上除了要節流之外,學校應尋求外在資 源之協助,拓展相關資源如:家長會或社區團體之捐款,以期能提高教學輔導教 師之減課節數及建立教學輔導教師專用空間、教學觀察設備及教學媒體設施等,

提昇教學輔導之功效,同時激勵教師響往成為教學輔導教師之意願。

四、 教學輔導機制常態化,避免教師標籤化

根據概研究發現教學輔導教師制度實施之配套措施為「建立各校教學輔導教 師之輔導機制」,因此學校應常態化教學輔導教師之輔導機制,讓受輔教師以教 學專業發展為目的參與教師輔導教師制度,如此可避免教師被標籤化為教學不力 者,同時可以減緩教師參與之教師輔導教師制度配對壓力、降低教師之抗拒心態,

同時提昇學校整體之專業能力。

參、 對教師的建議

根據本研究之結論發現教學輔導教師之審議標準主要在於「良好的教學能 力」、「開放、包容的心胸與人格特質」及「豐富的任教學科專門知識」,且其輔 導對象為初任教師,因此以下提出幾點建議給初任教師、專業發展教師及教學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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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教師,希望能夠讓每一階段的教師都能夠自主專業成長,同時進一步而成為具 備能力協助它人的教學輔導教師。

一、 對初任教師

(一) 敞開心胸,接納教學專業配對輔導,正視自我困難,極積自我突破,建立 自主發展之專業生涯。

(二) 深刻省思教學得失,尋求各方資源。

(三) 積極暸解學校各項條件,融入教學情境,參與同儕互動,尋求自我定位。

二、 對專業發展教師

(一) 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專業能力,提升自我視野。

(二) 主動發表教學心得,組織專業社群,塑造學校專業氣氛,並致力於專業發 展。

(三) 極積發展自我專業,建立良好同事情誼,爭取專業成長機會,以求自我實

(三) 極積發展自我專業,建立良好同事情誼,爭取專業成長機會,以求自我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