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 議
依據本研究結果,提出下列建議,以供苗栗縣學前教育主管機關、學 校行政單位、學前融合教育教師、身心障礙幼兒家長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一、對學前教育主管機關之建議
(一)落實鑑定與安置的工作 1.建立完善的鑑定評估工具
在訪談中,家長提及自閉症孩子在鑑定時,由於苗栗地區的醫療設備 較不足夠,缺乏統合而有效之療育機構,無法針對自閉症孩子進行更完善 的鑑定,須帶著孩子到鄰近縣市才能得到完善的資源服務,造成家長的不 方便。為了讓苗栗縣的身心障礙幼兒能享有便利性與可近性的評估及鑑 定,須積極提升醫療品質,整合專業團隊之人力及醫療復健資源,提供完 整的發展評估及治療,增置完善的醫 療 設 備 , 更加落實早期發現、早期 治療之醫療服務。
2.宣導家長權益,主動提供安置的相關訊息
本研究發現,就讀私立幼稚園的家長對進入幼稚園的安置相關訊息認 知不足,甚至不知道有多元安置的選擇,對於特教相關法令與各種措施的 訊息並不熟悉,常靠自己摸索。因此,教育局應加強特教宣導,主動提供 法令相關規定之訊息,設置諮詢管道與專線,舉辦座談會或安置說明會以 充實家長的認知,才能提升家長使用權力的能力。
(二)降低融合教育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員協助
研究中提及,家長在選擇安置地點時會考量班級人數的多寡,而教師 也表示由於班級人數過多,無法同時兼顧身心障礙幼兒與一般幼兒的學 習。目前人力上的不足是教師在教學上面臨最大的問題,而苗栗縣根據特
殊教育法第十四條規定訂定了「苗栗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安置原則 與輔導辦法」,辦法中說明在學前教育階段,普通幼稚園每招收一名身心 障礙幼兒,可降低班級人數二名。因此,為了減輕教師能力上的負荷以及 考量學生學習的品質與權益,教育主管單位應確實落實調整與降低融合班 級學生人數,或是給予人力上的協助。
(三)充實特教專業知能研習的內容
從研究中發現,教師對於特教知能研習的內容感到不滿意,認為研習 內容多重於理論,而較少於實務方面的課程,在實際的教學中無法應用於 孩子身上,反而降低教師參與研習的意願。因此,教育主管單位應多充實 特教專業知能的研習內容,提供豐富且具有實用性的相關課程,例如:「IEP 的實務研習」、「學前自閉症幼兒的社會技巧訓練」、「身心障礙幼兒的問題 行為處理策略」,讓教師能有效地運用所習得的技巧與策略,去教導與訓 練身心障礙幼兒,針對孩子的需求給予最直接的回饋,才能提升普通教師 的學習意願及充實特教知能。
(四)提升學前巡迴輔導教師的服務成效
從本研究的訪談資料中,教師表示巡迴輔導教師的服務時間與次數太 少,對身心障礙幼兒的幫助有限,但礙於巡輔教師的服務量過多,導致無 法提供更多更完善的服務。而學前階段因經費有限,無法設置學前資源 班,只能靠巡輔教師提供特教相關服務,因此,無法滿足身心障礙幼兒與 學前普通教師的需求。所以,教育主管單位應評估學前巡迴教師服務的量 與質是否適當,並視情況彈性調整,定期評估巡迴輔導教師的服務成果,
以提升融合教育成效的實施。
(五)營造無障礙的學習環境
在物理環境指標上,無障礙的設施以及安全的學習環境為家長與教師 共同考量的條件之ㄧ。本研究發現,學習環境若缺乏無障礙設施不但無法 滿足身心障礙幼兒的需求,也會造成教師的不方便,導致園所面對肢體障 礙的幼兒時,會因無障礙設備不完善而有拒絕招收的情形。因此,教育主 管單位應鼓勵公私立幼稚園加強園所內的無障礙設施,檢視身心障礙幼兒 的學習環境,透過補助經費鼓勵幼托園所改善環境,為身心障礙幼兒營造 無障礙的學習空間。
二、對學校行政單位之建議
(一)提供融合班教師必要的支援系統
在訪談學前融合班教師時,教師表示在面對班上身心障礙幼兒時,肩 上的擔子會變的沉重有壓力,怕自己無法滿足身心障礙幼兒的特殊需求,
且加上須兼顧普通學生與特殊學生,人力上並不足夠,需要學校行政單位 提供支持與協助。因此,學校行政單位應站在行政支持教學的角度,提供 教師各項支援與支持,建立身心障礙幼兒問題處理的機制與輔導,共同討 論身心障礙幼兒的學習狀況,甚至提供人員協助教師班級的管理,並給予 教師鼓勵與關懷,不要讓融合班的教師感覺無助與孤單,學校行政的支援 系統為學生融合教育成功的重要條件之ㄧ。
(二)減少融合班教師的行政工作
透過訪談資料發現,公立幼稚園的教師須兼任學前行政業務工作,除 了教學之外,還需額外處理公文與行政事務,增加教師許多困擾與壓力,
甚至影響教學品質。因此,學校行政單位應考量教師的教學壓力與沉重的 負擔,適度調整與分攤教師的行政工作量,讓教師能專注教學,避免影響 教師的教學品質與學生的受教權。
三、對學前融合教育教師之建議
(一)提升自我特殊教育的專業知能
透過文本分析,教師在考量身心障礙幼兒安置於融合教育環境前的項 目,包括對自身的特教專業知能不足而感到有壓力。因此,融合班級的教 師非常需要提升自我特殊教育專業能力,以解決在教學現場面對身心障礙 幼兒所遇到的各種問題與需求。教師應主動積極地汲取特教相關資訊,可 透過網路、書籍、與特教教師諮詢討論,參與特教研習、研討會,或是進 修學分班,以提升自我特殊教育專業知能,減少教學上的困擾與壓力。
(二)落實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精神
本研究發現,教師對於個別化教育計畫的認知與實際執行力產生很大 的落差。也就是說,教師都知道要為身心障礙幼兒撰寫個別化教育計畫,
但並未真正能依照身心障礙幼兒的需求調整或設計適性的課程,導致教師 皆認為 IEP 流於紙上作業,對孩子並無太大的幫助與成效。因此,學前融 合教師應在儘可能滿足所有學生學習需求的考量之下,讓自己的教學方 式、教材使用、評量方式更具多元化、彈性化,將 IEP 的精神與內容落實 在教學與課程之中,以滿足身心障礙幼兒不同的特殊需求,讓 IEP 不只是 應付評鑑用的相關資料,而是教師與家長共同努力的目標與期望。
四、對身心障礙幼兒家長之建議
(一)家長應積極參與孩子的教育,主動汲取相關訊息,爭取權利 從研究中可以得知,家長的態度不但會影響教師對身心障礙幼兒的接 納態度,也會對身心障礙幼兒在融合教育環境中的適應情形產生相當的影 響。家長不但是孩子生活上的依賴者、教導者,也是教育安置的決定者,
家長責無旁貸的需要多充實自己,以提升自己的能力來教養孩子。因此,
各項相關會議為孩子爭取應有的權利。藉由與教師或其他相關人員的良好 互動,家長能更了解孩子的需求與發展,為孩子開啟資源服務的按鈕,才 能使孩子的學習獲得更大的進步。
五、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擴展研究地區與訪談對象的範圍
身心障礙幼兒進入學前階段的融合教育環境,包含公、私立的幼稚 園。不同的學習環境、教學方式、以及教育願景,所著重的重點亦有所差 異。本研究僅針對苗栗縣內五個鄉鎮地區的學前普通教師進行訪談,未能 充分了解苗栗縣不同地區教師與家長的整體看法,期望未來研究能擴展研 究地區的範圍,比較不同地區融合安置的相關問題。
而在受訪對象方面,受訪家長的孩子皆安置於私立幼稚園的融合環境 中,在分析資料時,無法比較公私立幼稚園家長的考量與看法,建議未來 研究可朝此方向進行探究,更深入了解家長在選擇公私立幼稚園的安置考 量並提供實務場域中融合安置的相關建議。
(二) 訪談與觀察同時進行,提高研究資料的豐富內容
本研究僅以深入訪談作為本研究之研究方法,並未能實際到教學現場 觀察或是蒐集相關資料,因此,所得到的資料僅能作為初步之分析與討 論。建議未來研究者可以做更全面的資料蒐集,包括入班觀察、書面資料 的搜集,並比較訪談資料與實務現場相互印證,可更充實研究結果的內容 與信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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