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詩經傳說彙纂》說《詩》之旨趣與態度

第三節 強調發揮以《詩》觀政的實用意義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強調發揮以《詩》觀政的實用意義

《詩經傳說彙纂》以兼采學說的態度,對歷來《詩》說進行收集、整理,調 適、檢討《詩集傳》的內容,客觀上造成經說多元化的現象。這種資料性的擴充,

客觀上較《詩傳大全》以「與朱《傳》相矛盾者去之,庶無惑於學者」的態度固 能有所超越,然於學理上仍存留不少與朱《傳》說《詩》系統難以相容而頗有可 疑、甚至委曲求同的矛盾之處,這不得不說是《彙纂》說《詩》只有持其各是,

卻未能非其所非之一大缺失。77然就前面引述「案語」所謂「觀《詩》而不膠其 文」、或「其近理者要亦不可廢」,亦稍可察覺其對《詩》說之引見評析,並不是 一無所宗,而是有其判斷。譬如從《彙纂》對《詩集傳》淫詩說之詮解,能夠保 持較為正面的態度,認為《傳》說與《詩序》雖異,但並未離開聖人垂戒後世之 意的立場,而又特別看重朱熹「古樂既亡,無所考正,則我不敢必爲之說,獨以 其理與其詞推之」的觀點,就頗有強調《詩經》為聖人手裁之跡,是聖人藉聲音 之道垂戒垂教的神聖經典之意謂。以至「案語」總論《鄭詩》之際,又云:

夫聖人編詩,原以正樂,非以說義,入漢而齊、魯、韓、毛以訓詁相高,

而聲音之道日微。78

認為聖人作述之意,「原以正樂,非以說義」,惟日後經漢儒之傳經,以訓詁角立 門戶,相互競爭,仍不免偏離對聲音之道、聖人正樂之意的探求,致使其道之傳 反而日益衰微。然聲音之道既已式微,則聖人之旨又將從何而得?就《彙纂》言,

朱《傳》之據理與詞,《詩序》等以事證詩,皆有可取之處,但「案語」提出聲

77 此問題即曾招致近人馬宗霍之批評,其謂:「要之此等官學,摭拾固勤,理解終少,名為折中,

實持兩可。」章太炎更評之為:「康熙、雍正、乾隆三世,纂修七經,辭義往往鄙倍。雖蔡沈、

陳澔為之臣僕而不敢辭,時援古義又椎鈍弗能理解,譬如薰糞雜糅,徒覩其污點耳。」可謂深惡 其書。詳見馬宗霍:《中國經學史》(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68 年),頁 140。

78 王鴻緒、揆叙等著:《詩經傳說彙纂》,卷五,頁 8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音之道,其意不盡於詩旨之討論,更重要是藉此回應《禮記》〈樂記〉所謂「聲 音之道,與政通矣」以及《論語》「邇之事父,遠之事君」等以《詩》觀政的經 學傳統,故如《彙纂》卷首「綱領」之釋「作詩」,就特別重視孔穎達「詩有三 訓」之說,認為詩是「作者承君政述己志而為詩,所以持人之行」,以及《禮記》

所謂「大師陳詩以觀民風」、《論語》「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等為漢儒緣政論《詩》所據之說,均為《彙纂》加以收集。79但是,「綱領」對 於學理上之重要問題,如聲音之道,其實義所指為何,其又如何與政相通等,卻 均未為其《彙纂》編纂者所加以討論,而僅限於立場之表態而已。

不過就此而論,以《詩》觀政,借詩言政,則也是「案語」調合諸說同異之 外,另一重要宗旨,如《周南》〈兔罝〉所云:

文王教化之行,至於兔罝之野人,而足爲好仇,足爲腹心,所以以戰則克,

以綏則威,而無敵於天下也。80

《邶風》〈旄丘〉所述:

蓋救災分患,非一國所能獨任,觀齊、晉主盟,凡役必合諸侯可見,至於 終不見恤,乃知非無與國,非有他故,乃衞之君臣,褎如充耳,若罔聞知 也。曲折以體其情,而終乃質言以責之,尤見忠厚之意。81

《衛風》〈淇奥〉所論:

讀〈淇奥〉之詩,而見其省察克治之勤,學問進修之密,極鍜錬之精純,

底粹質於溫潤,以致動皆中禮,民不能忘,幾於至善,可謂盛矣。夫康叔 紹聞衣德,作則於前;武公敬慎恪恭,繼業於後。從來開國承家,保邦圖

79 王鴻緒、揆叙等著:《詩經傳說彙纂》,卷首上,頁 1a-3a。

80 王鴻緒、揆叙等著:《詩經傳說彙纂》,卷一,頁 39。

81 王鴻緒、揆叙等著:《詩經傳說彙纂》,卷三,頁 59b。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治,無二道也。82

皆有於《序》、《傳》而外,衍述治政之意。此外涉及天下大政與宗法祭典的《大 雅》、《頌》詩,其藉詩篇以闡釋帝王之德、王政之義,也是「案語」頗為重視的 詮解方向,如《大雅》〈楚茨〉所述:

……〈楚茨〉五章「鼓鐘送尸」句,《集傳》以為尸出入鼓鐘以奏肆夏,

此沿鄭《箋》,然毛、鄭以〈楚茨〉為思古盛王重農奉祭,故引大司樂之 文;《集傳》改為公卿有田祿者,力於農事,以奉宗廟之祭。則肆、夏皆 述天子之事,於公卿奚取焉,故正其說於此。然觀章句下,《集傳》引呂 祖謙先王致力於民一段,則朱子仍未盡廢舊説,後之學者其善擇焉。

此後半部分之「案語」,強調朱《傳》與《詩序》、呂《記》之說,皆旨在述天子 之事。然《集傳》謂是篇乃「公卿有田祿者,力於農事,以奉宗廟之祭」,可知 朱《傳》之說雖有與《序》說類同,然其說詩重點,是在於公卿奉祭之敬,而非 先王致力於民等事件之上,此處「案語」所述,其借《集傳》引錄呂《記》內容 為據,就不免有以偏概全,過度詮釋《集傳》引見他說的用意。83不過,此處《彙 纂》辨證之用意,其實是要強調先王尊祖敬天之德的倫理價值,若回顧「案語」

前一部分對古禮之制不可踰距的分析進行觀察,則此用意就更為明顯:

古者賓饗,或上取,或下就,蓋禮尚優賓,樂可斷章寓意,其義寛。若宗 廟之祭禮,主尊祖敬天,樂以昭徳象功,罔敢踰越,其義嚴。如《周禮》

鐘師掌金奏,有曰肆夏,天子之廟,尸出入奏之,而饗元侯竝奏焉。元侯

82 王鴻緒、揆叙等著:《詩經傳說彙纂》,卷四,頁 46。

83 此或即如總說〈楚茨〉時,「集說」引錄輔廣之語所云:「此詩,先儒皆以為天子祭祀之事者,

豈見詩中慶祝之詞太侈,如萬壽之類乎?然〈少牢〉嘏詞固曰『眉壽萬年』者,此正大夫之禮也。

呂氏之說德盛政修,亦以為天子事耳。然公卿固亦有家事,而國之政事,亦無不與聞也,故《集 傳》取而載之。」(王鴻緒、揆叙等著:《詩經傳說彙纂》,卷 14,頁 2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相饗,亦得用之,所謂其義寛也。至於廟祭,魯得用天子禮樂者,成王特 以褎周公之徳,他國則不敢干,然孔子猶竊病之,蓋若是其嚴也。84

類似之用心,他如〈臣工〉之強調重農、〈噫嘻〉之戒敕勸農、〈載見〉之即政、

〈載芟〉、〈良耜〉之為王者樂章等,皆有在經說同異以外,特別強調《雅》、《頌》

篇什之政治屬性,而多將詩篇大義,歸之於天。如對《商頌》「天命玄鳥,降而 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之詩文,「案語」所述:

自古聖帝明王之生,受命而有天下,實由天意,不必侈言符瑞,凡心之所 願,人之所從,時之所會,有不期然而然者,孰非天哉?如詩言稷契之生,

皆因帝嚳之郊禖而致,是已。毛萇以為郊禖之時,適鳦以春分而至,遂兆 其祥,謂之降者,若自天來者然,此據理以言詩也。鄭康成以為娀簡取吞 堕卵,因孕生契,從〈殷本紀〉及諸緯候之文,此據事以言詩也。朱子以 古有是說,不敢定其為必無,蓋就詩以言詩爾。總之毛、鄭之說,雖微有 不同,而未嘗不歸於天,故曰聖帝明王之生皆天也。85

即有按照詩篇之旨,另外衍繹君權神(天)授的意識。《詩經傳說彙纂》藉「案 語」闡釋詩旨大義,衍述治政之意、帝王之德等,雖然頗有融貫以經學為治法的 實用思想,試圖將《三百篇》的解釋加以具體化,期收經世致用等解經效果的意 圖。86可是,其捻合之迹卻十分明顯,以致其說解亦時有脫離事實,失之浮泛,

84 王鴻緒、揆叙等著:《詩經傳說彙纂》,卷 14,頁 22a。案:《彙纂》以制度及禮義為釋《詩》

之本,主要是依據漢儒對周禮的考察,特別是遇有未詳難考之處時,更例以鄭《箋》、孔《疏》

之說為準。如《大雅》〈公劉〉「其軍三單」,「案語」即有「存鄭《箋》於正說,不竟闕而勿論也」

的思維;又如《周頌》〈雝〉,「案語」即有依從鄭《箋》、《正義》之說,認為《詩集傳》之說未 審所本,故後儒仍多遵《箋》《疏》之義的依從。

85 王鴻緒、揆叙等著:《詩經傳說彙纂》,卷 21,頁 50b。

86 類此傾向,亦能見於康、雍之際其他御纂三經之中,譬如《周易折中》即有藉君子、小人的 議題強調君臣之道,並將陰陽合德視為君臣相合之理的詮釋;《春秋傳說彙纂》則有藉由經傳之 說的評析,刪削《春秋》夷夏之辨的思想,並從部分史事之議論,強調王法之必然;而《書經傳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如〈豐年〉之篇,《詩序》云「秋報冬也」,未直言其所祭為何神,導致後世說解 紛歧。而《彙纂》則引錄各家之說,將詩樂風格用以明古禮之制,藉以證《詩》, 其謂:

然詳觀此詩,言黍稌之多,倉廩之富,而得為此酒醴,以饗祖考,洽羣神,

祀事無缺,而百禮咸備,皆上帝之賜,故曰「降福孔皆」也。考祀典秋冬 大報,上自天地,以至方蜡,靡祀不舉,祀則有樂。是詩概為報祭之樂章,

故《序》不明斥所祭為何神也,朱子從《序》說為報,大指相符,特未舉 其全耳。87

然此處將詩樂與禮制等同視之的會通之法,即曾為方玉潤所難:「古禮既廢,古 樂之亡,第從樂章以考祀典,詎能有符?縱極切合,亦不過懸端以求其義焉云爾」

的質疑。88可見「案語」借詩言政,對詩旨的理解,雖或能偶有獨創之處89,然 其調合、折中、會通,圓說之意畢竟過甚,以至提出存而不論的消極態度,導致 其論詩旨之結果,亦不免時有內容懸虛空洞等弊端。

由此可見,《彙纂》具體化的詮解進路,或許未必十分成功,甚至在一定程 度上造成經義詮解莫衷一是的問題,然此亦可資說明《彙纂》何以認為《詩序》

說彙纂》借〈洪範〉「皇極」義之詮釋、履踐,突顯康熙君師合一的自我期許。《周易》、《春秋》、

《尚書》等御纂三經之政治意涵,參見楊自平:《世變與學術:明清之際士林易學與殿堂易學》

(臺北市:臺大出版中心,2012 年),頁 322-323;康凱淋:〈論清初官方對胡安國《春秋胡氏傳》

的批評〉,《漢學研究》第 28 卷第 1 期(2010 年 3 月),頁 313-317;文廷海:《清代前期春秋學研 究》(北京市: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 年),頁 36-37;鄧國光:〈康熙與乾隆“皇極”漢、

宋義的抉擇及其實踐〉,頁 460-478。

87 王鴻緒、揆叙等著:《詩經傳說彙纂》,卷 20,頁 47b-49a。

87 王鴻緒、揆叙等著:《詩經傳說彙纂》,卷 20,頁 47b-4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