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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下人間的沖虛修養

第三章 老子沖虛哲理之意涵

第四節 形下人間的沖虛修養

中國哲學是一門在生命中實踐的學問,其不若西方哲學以論證、思辨的邏輯推 理來思考,而是透過生活中的體認去理解人事物的存在,瞭解無形而抽象的存有,

同時實踐所理解到的智慧,故被稱作實踐的形上學(牟宗三,1983:93-94)。形上 學係在探討超越於現象世界之存在與整體世界的基本性質,但實踐卻是在形下人 間世界所具體實行之行為,故中國哲學係並重體悟與修養的學問,而非斷然將形上 與形下世界分離。然而哲人所體悟之境界並非一蹴可幾,而是在自我修養的漫漫長 路上,不斷於生活中的點點滴滴身體力行,才可能逐步在修養工夫落實的同時,提 升自己的境界。「形而上者謂之道。」(《周易•繫辭上傳》)「形」是人的形軀,「形 而上」則表示人心應該引領形軀向上,是提升精神生命的修養進路(王邦雄,1986:

6-7)。老子曰:「知不知,上。」(〈第 71 章〉)「不」是消解的作用,其意義在化解 心知,使人從對自我與社會的執著中超脫,在「不知」的境界中展現慈愛與包容的 胸懷,進而從情緒發生的源頭「治本」。就《道德經》而言,此修養即是沖虛。老 子並非僅在認識道體的本身或作用,而是親身體證天道的真實內容,如此由實踐生 命的主體進行修養工夫,才能透顯形上天道對人的意義。

天道的玄理即是沖虛,人透過沖虛的修養工夫,才能如天道玄之又玄地化育萬 物一般,使自己的理想抱負在人間不帶傷害地實現,一者消解負向情緒可能產生的 機會,二者則於和諧的人際互動中達成理想,並讓實現的功業恆久不衰。

壹、 致虛守靜而素樸常足

人以天道的沖虛為修身方針,如老子在〈第 5 章〉所謂:「不如守中。」「守中」

的「中」是指「沖」,即沖虛之意(嚴靈峯,1983:28-33),對照該章前文,老子 以橐、籥為喻,提醒人要守住自身的沖虛,才能「虛而不屈,動而愈出」(〈第 5 章〉), 不窮竭地發揮如天道一般的生成作用。而「沖」即是「虛」,人的沖虛修養即如〈第 16 章〉:「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在人所面對的現象世界中,

「萬物」常是社會情境中的人事物,而「並作」則指相互牽引的人為造作之事15

15 「並作」之「作」歷來被解釋為「萬物的紛紜發生和成長」(吳怡,2008:111)如王弼解為(1957:

9):「動作生長」;河上公(1965:2):「作,生也」;陳鼓應(2000:110):「作:生成活動」;魏源

(1968:17)、焦竑(2011:39):「作,動也。」而王邦雄(2010:83)則注:「『作』……是由心 知的執著所帶出來的人為造作,『並作』是相互牽引。」若配合本章後文:「不知常,妄作,凶」來 解釋,則取「作」之負面意涵較為妥適,故採王邦雄之詮解(林秀珍、徐世豐,2011)。

人身為萬物之一,自然有形軀的物欲要滿足,但老子提醒面對現象世界時,人應該

「致虛極」、「守靜篤」,修養自己的心,使之到達極致的沖虛之境與篤實的靜,才 能觀照出自己與萬物最本初的樣子。

人類社會隨物質文明的發展,以競爭為進步之本的思維,難免不斷助長人的造 作之欲,無論服儀的誇飾、食物的調味或為人處世的機巧,雖令社會豐富多元,卻 也同時招致紛亂。人在其中背負各種名號,為求受人歡迎而隨風擺柳或投機取巧,

不僅被面對的人事物混淆,也形成了自我角色的混亂。故此時需要致虛守靜的明察 工夫,如蘇轍(1966:13)所注:「極虛篤靜以觀萬物之變,然後不為變之所亂。」

觀萬物之變的工夫,能使自己的心不被生活中的紛亂所打擾,而是更通透地瞭解自 我與他人,進而以自己的步調,活出本然的美好姿態。

一、 致虛極,守靜篤

人經歷「虛」與「靜」的工夫,才能通往沖虛的境界。《莊子‧人間世》云:

「虛者,心齋也。」而《莊子》記載孔子以:「若一志,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

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莊子‧人間世》)說明心齋是專一自己的心志,不以 一般感官的方式去認識外在世界,否則「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 口爽」(《道德經‧第 12 章》),現象世界充斥人為造作之物,人會陷溺於浮誇與造 作的萬象中,致使在被牽引的過程中,為求成名或榮利而刻意設法改造自己,最終 迷失最初真實的自我。而「聽之以心」後,尚要「聽之以氣」,因為「心使氣曰強」

(《道德經‧第 55 章》),人面對社會時,即使能控制感官知覺等欲求,使生活簡單 恬淡,心仍會帶著所思所欲強行妄為,在暫時放下物質我(The material me)及社 會我(The social me)的視角後(康雲山,2012;Cooper, 1992),尚有精神我(The spiritual me)的「心」在對外在世界產生「知」,而此份「知」則有執著的本質(王 邦雄,1991:106)。心知會定著於現象世界的賢名貨利,禁閉人身上原初自在自得 的氣(王邦雄,2013a:193),迫使人帶著自以為的志氣強行於人間社會,為追逐 名利或討人歡心而失落初衷,讓自己無法「自然」。所以「虛」是在心上下工夫,

如徐復觀(1968:249)所言:「任何人在一念之間能擺脫自己所有的私念成見,即 可體驗到心的作用。」人擺脫偏見且虛化執著後,才能真正用心觀照自己,不僅回 歸生命的自然美好,也才不會在流變萬千的世界中失落潦倒。

心除了「致虛極」之外,尚須「守靜篤」。「靜」的修養並非只是緘默無聲,而 是恬淡、平和而安定的。當人的心可以「虛」,去除心知執著而體認自身美好,就 不會對人間世界的現象產生過度欲求,所以老子謂:「不欲以靜」(〈第 37 章〉),當 人的物欲單純來自於存在的自然需求時,回歸沖虛的心才不會不安地向外馳騁,不 被追逐聲色名利的執著心綑綁,而是能平靜且和諧地仔細觀照內在的生命狀態,所 以蘇轍(1966:13)注:「苟未能自復於性,雖止動息念以求靜,非靜也。故惟歸 根,然後能靜。」除了讓執意於向外馳騁的心念停止之外,真正的「靜」是回到生 命的根本,此時是篤實而真誠的,是最真實的自己。莊子云:「夫虛靜恬淡,寂寞 無為者,萬物之本也。」(《莊子‧天道》)人踐行虛靜的工夫,心才能像回家一樣 自在自得,這也是「歸根曰靜,是謂復命」(〈第 16 章〉)的意涵。

二、 自知者明,無待於外

人的心如果能夠「虛」、可以「靜」,即可如光滑而無暇的鏡子一般,不帶著任 何成見、私念或執著地照現眼前的物體,反映出最完整且真實的自我。《莊子‧天 道》:「水靜猶明,而況精神!聖人之心靜乎,天地之鑑也,萬物之鏡也。」道家的 理想人格是能像鏡子一樣使心虛靜,進而觀照天地萬物。虛靜的心就像不受鼓動或 湧流干擾時的止水,而止水又如能清晰進行觀照的明鏡,其最直接地照現自身,對 自己反映出當下最真實的全貌。故致虛守靜的工夫,是以人為主體進行反思活動,

並在回溯自己生命經驗的同時照亮自己(林安梧,2008),此意謂人能清楚明白地 瞭解自己,並在不帶心知執著的狀態中看見因為「道生之,德畜之」(〈第 51 章〉)

而天生本自具足的德。徐復觀(1963:337)言:

德是道的分化。萬物得道之一體以成形,此道之一體,即內在於各物之中,而成為 物之所以為物的根源;各物的根源,老子即稱之為德。(徐復觀,1963:337)

各物之中皆具有德,德又從天道而來,故人在致虛守靜的過程中,可以看見自己之 所以為人的根源,這是對自身的觀照,即是「自知者明」(〈第 33 章〉)的境界。

人的「自知」不只是瞭解自己的外表、興趣、性向或所思所想,而是更根本地 瞭解內在於自身的德有何尊貴。天道以德生養萬物,雖人係為萬物之一,卻因有

「心」的作用,而自詡為萬物之靈。人之「心」有意識,故能思考與決定自己生命 的走向,也才有機會透過修養工夫,朗現天道所賦予的德。《道德經‧第 54 章》:

「修之於身,其德乃真。」可以在實際行動上以內在之徳通向天道的人,能以沖虛 修養成全自我與天下人,才是真正表現出天道的玄德。德的崇高與尊貴,即係因人 能透過對「心」的修養,如同天道創生萬物一般,在生命中實現寬闊且無限的價值 理想。所以自知者,才能明照這份德性,洞視自身本自具足的美好,並實踐修養工 夫,體現人之所以為人的價值。

人與生俱有天真之徳,且是人能倚靠以自我挺立的價值依據,其生自於天道,

故不受萬變的現象世界主宰,此係「足乎己無待於外之謂『德』」(《韓昌黎集‧原 道》)。「待」有依恃、憑靠之意,而無待於外之因即在於「道生之,德畜之」(〈第 51 章〉),只要人的生命存在,就有這份德性在身上,可謂足於自己,不假外求。

既然如此,則透過致虛守靜而能自知者,將可以認清自身所擁有的與天道同等尊貴 之徳,所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第 72 章〉),已然自知生命本身的 價值,就不再需要向外自我標榜、自我表揚,或刻意顯現出自己的高貴,而是好好 愛惜天真的本德,並如「上士聞道,勤而行之」(〈第 41 章〉),時時修養自身,將 內在於生命之德朗現於外,使之如天道發揮「生」的作用,這是「不自見,故明」

(〈第 22 章〉)的境界,是消解掉心知後,不執著且無分別地看到生命最根本的美 好;否則在流變萬千的人間生活中,人心只會隨波逐流地充滿擔憂與焦慮,反而被 捲入「自見者不明」(〈第 24 章〉)的漩渦,一味處心積慮想讓人看見自己的好,從 而將人生的價值高低交給他人來評斷與決定,失去了自己生命價值的主宰權。

三、 復歸於樸,常德乃足

反於諸己地觀照,即能看見與生俱來之徳,而此徳又與天道同等尊貴,所以達

「明」之境界者,才得體會「常德乃足,復歸於樸」(〈第 28 章〉),並在修養工夫 的實踐中,時時展現「復歸於嬰兒」(〈第 28 章〉)般不失落天真常德的處世之道。

《道德經‧第 32 章》:「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也。」《說文解字》:「樸,

木素也。」(段玉裁,2005:254)未經雕琢的素木,尚未成器用,既不成飾品,更

木素也。」(段玉裁,2005:254)未經雕琢的素木,尚未成器用,既不成飾品,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