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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影響原住民學業成就的因素

一般人常對原住民有刻板印象,認為原住民較不聰明,所以學業成就低落(黃 德祥,2007)。原住民的孩子與漢人的孩子有各自不同的成長經驗、生活環境與 文化的脈落。原住民學生進入以漢人為主的教育體制中,本來就會因生活的學習 經驗、文化背景、學習型態的不同而減低學習的動機。

有偏見的人常會依據特定的文化、性別、宗教信仰,而給予別人一種先判斷 的預設立場。例如:教師在教學時忽略了少數民族的學習行為有獨特的風格,所 以會以偏概全而看不見他們的個別差異(譚光鼎,1999)。其實原住民教育的困 境在於大多數原住民學生的家庭經濟條件與學習環境不佳。

以下就家庭因素、學校因素以及原住民文化三方面,來探討原住民學業成就 低落的原因及相關研究:

一、 家庭因素

家庭是每個人出生的第一個學習的場所,我們的父母可算我們的老師。只是 原住民家長常為了獲得較高的收入遠離家鄉。學童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家長配合 時,祖父母卻因與老師有語言的溝通障礙,無法獲知學童在校的情況。

根據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97 年 7 月份的調查結果顯示,

原住民總人口數約 48 萬 9 千人,約佔台灣總人口數的 2%。在台灣算是人數相當 稀少的少數民族,其分佈與漢人有著不同的文化。當原住民要試著接受漢人的文 化,包括語言、生活習慣、文字……等。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省思原住民適應 上的家庭問題。

(一) 經濟收入低

華加志(1999)指出原住民就業的困難分為兩方面,一是勞力的供給面,二 是勞力的需求面。所謂勞力的供給面是指學識、技能及社會適應能力等。而原住 民原有的謀生技能無法適應社會轉變,又無足夠資源吸收更新的技術,使其勞力 缺乏競爭力;勞力的需求面,是指歧視性的待遇、不利的勞動條件及外勞的排擠 效應等,在面臨快速的產業活動中,原住民的勞力無法滿足現代社會的勞力需 求,容易陷入不利的處境。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所做的 95 年臺灣原住民經濟狀況調查,有工作的原住 民經濟戶長所從事的行業以農林漁牧業最多,占 23.7%;其次為從事營造業者

(14.7%);製造業者(12.7%);公共服務業(11.5%)及其他服務業(10.4%)等。

由表 2-3-1 可知原住民的工作多是從是較低階層,需要付出較多勞力且收入又低 的工作。有接近四成的原住民家庭經濟為入不敷出,沒有儲蓄金額,六成原住民 家庭屬於我國全體家庭最低的前 20%。由此可知在原住民勞力工作後,又有何體 力從事輔導子女課業的重要工作,微薄的收入又怎能提供孩子學業用品,甚至送 孩子到補習班增強學業。

圖 2-3-1 原住民從事的行業

23.7 27.0

14.7

1.61.0 1.51.01.51.01.4

1.0 0.4 0.4

的目標-自我實現(陳枝烈,1997)。家庭經濟對大部分的原住民家庭而言是最沉 重的負擔,在生理需求無法獲得滿足及安心時,很難要求原住民的家長對子女多 撥出一點時間關心子女的教養及教育。

(三) 婚姻危機

從下表 2-3-2 經濟戶長婚姻狀況歷年比較,得知原住民離婚及分居者佔全體 原住民 9.5%。與 91 年相較未婚與離婚及分居的經濟戶長比例提升(原住民經濟 狀況調查,2006)。已婚有配偶的比例則下降。原住民父母離婚後會產生生計的 問題,須支身前往都市地區工作維持生活,必須將子女留置在家鄉給祖父母照顧 的困境,產生子女與父母分離有了不安焦燥的情緒,易有不當的行為產生,如攻 撃同學,或是課業無人督導的問題。

表 2-3-2 經濟戶長婚姻狀況歷年比較 資料來源: 原民會統計資料(2007)。

台東縣原住民比例偏高,家庭結構有缺陷,有許多單(寄)親家庭、隔代教 養,以致社會資本缺乏親子互動比較少,對學業成就有不利的影響,不僅於此,

再加上原住民社經地位較低,父母對孩子的期望不高亦會降低學童的成績(巫有 鎰,1997)。

(四)放任的教養態度

Maccoby  與 Martin 將父母管教類型分成四種管教類型(引自李美慧,

2004):如下表 2-3-3 所示:

 

13.9 9.0

66.5 75.0

10.1 6.0 9.5 10.0

0 20 40 60 80

未婚 已婚有配偶 離婚/分居 喪偶

95年 91年

表 2-3-3 父母教養類型

管教類型  內容 

開明權成型  1. 父母比子女擁有更大的權利並有更多的智慧與方法去控制某些資源,以防 子女持續不良的行為。 

2. 父母重視子女需要,但決定權在父母身上。 

3. 父母期望子女有成熟的行為表現,並建立清楚的行為準則。 

4. 堅定要求子女依準則行事,在必要的時候會命令或懲罰。 

5. 鼓勵子女發展自己的個別性及獨立性。 

6. 彼此採開放式的溝通。 

7. 親子雙方都能尊重肯定彼此的需求、觀點與權利。 

寛鬆放任型  1. 父母容忍子女所表現出的衝動行為。 

2. 父母很少用處罰或控制來突顯自己的權威。 

3. 父母很少對子女的態度或工作做要求。 

4. 父母盡可能由子女自行規範或決定自己的行為標準。 

5. 父母很少規定子女的日常作息。 

專制權威型  1. 父母對子女的要求是嚴苛的。 

2. 嚴格控制子女提出或表達自己的需求。 

3. 父母會以命令子女服從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要求。 

4. 父母所訂的規則從未事先與子女討論過。 

5. 父母十分重視自己權威的維持,不准子女有所異議或有挑戰的行為。 

6. 子女違反父母要求時會受到父母嚴厲的懲罰。 

忽視冷漠型  1. 父母十分忙於自己的事,很少有時間陪伴或注意子女的行為。 

2. 只要不必花太多時間或精神與子女互動,父母對子女的任何需求都很願意 做。 

3. 父母希望與子女保持一定的距離。 

4. 對子女的需求為免子女煩他們,父母會很快予以滿足。 

5. 父母對子女很少表現出支持情感或堅定的要求。 

資料來源:引自李美慧(2004)。 

由上表可知父母教養的類型分為開明權威型、寛鬆放任型、專制權威型、忽 視冷漠型。原住民的文化水準與平地間尚有一段差距,是因為家長們認為將子女 放到學校便應將責任完全歸於學校老師看管,故對於孩子的教育完全不管,甚至 更提供反面的教材供子女吸收(黃明貴,1996)。家長的放任管教方式式,也是 造成學習不佳的重要因素。張善楠等(1997)的研究指出,家庭中父母族別的組 合確實會影響學童的學業成就,父母皆非原住民學童,學業成就高於父母為原住 民的學童。

二、學校因素

學生每天約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在學校生活,學校可說是孩子的第二個家。在 這個家中與學生最有關係的就是老師,老師對學生的態度,對學生的學習表現影 響很大。當教師對學生的學業成就表現出期待、接納的態度,學生在學習上會較 有自信,會有較好的學習表現(譚志遠,2007)。

黃順利(1999)以學歷期望代表教師期望。其研究發現,教師期望越大,學 童學業成績越高,而且不管學生是否為原住民。原住民教師對學生的期望皆比漢 族教師的期望高,尤其原住民教師對漢族學童的期望最高;相反的,漢族教師對 原住民學童的期望卻是最低的。

有些教師可能會認為原住民的學業成績較低,給予較低的成就期望。在有意 無意間將此態度傳遞給學生後,會使得原住民學生貶抑他們的自我價值觀和學習 動機;相反的,若是教師能夠給予他們適度的期望和鼓勵,以比馬龍效應來說可 以提升原住民的學業成就(譚光鼎,2006)。

有些來自城市的漢族教師,因不得已被派到原住民學生眾多的學校服務,先 前對原住民又有若干負面的刻板印象,接觸原住民後,更應證了對原住民傳言不 虛,發現他們衣服不潔、衛生習慣很差、講話粗魯等。於是在言談中頗帶貶意,

對學生缺乏愛心,影響原住民學生的自尊心很大(李亦園,1991)。教師與學生 之間的刻板印象與族群偏見,無可避免地會影響師生之間互動關係(許木柱,

1991)。

所以在原住民任教的教師應具備多元文化的素質,也就是說相對於了解主流 民族的強勢文化及全球化價值,原住民教師認為要具備少數民族的基本知識,才 能談得上是具有多元文化素養(王雅玄,2006),教師才可摒除對原住民刻板印 象。

再來是教科書部分,譚光鼎(2006)指出教科書是教學活動中最重要的工具,

對學生的影響很深遠。但問題是有許多教師對教科書的內容常常是習焉不察,什 麼都當成是理所當然的。以族群關係的角度審視時,教科書內或多或少隱藏著族 群的偏見與歧視,包括有五點:1.消失不見:即指某些族群的文化在教科書上是 略而不見的。或語焉不詳的,也就是說有意的忽略在顯示這些文化不重要。2.

刻板印象:教科書否定了文化的個別差異、複雜和多元性,還在重複描述原住民 過著是漁獵農耕為主及身穿傳統服飾的生活,此舉是抹煞了族群的個別差異,忽 略了原住民的現代化。3.過濾與不平衡:即編輯者依據主流文化觀點來篩選教科 書的內容,所有弱勢團體的事物在課程中的份量極少。4.違背事實:對於某些社 會問題、族群衝突、性別主義、貧富差距等問題,教科書可能會粉飾太平、避重 就輕即是屬與事實不符的偏見。5.支離破碎與孤立:教科書的內容以單獨章節或 零散的片段呈現已脫離了它的脈絡背景。

因此在課程與教材的部分,台灣原住民因語言及文化與漢族不同。但在現行 的教材內容裡,多集中在漢人的主流文化範疇內,所以對文化刺激不足的原住民

而言,學起來倍感吃力及乏味(譚志遠,2007)。政府雖實行加分策略但對多數

而言,學起來倍感吃力及乏味(譚志遠,2007)。政府雖實行加分策略但對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