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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家庭生活型態之因素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四節、 影響家庭生活型態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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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至較長遠的維繫自身健康及家庭生活之財貨,而娛樂消遣之財貨則至今仍被認 定為奢侈品。

第四節、影響家庭生活型態之因素

根據前述之文獻回顧,在討論消費模式或生活型態時,社會學者強調的是 不同社會階層、地位團體間的人們,對於品位的區辨、地位的象徵或榮譽及聲望 的維持,且在實證研究上,社會學者多以個人為分析單位,並依此比較不同社會 階層間的差異。相較之下,經濟學者則傾向把家庭視作消費決策的基本單位,故 其亦將家庭規模、家庭發展階段及其人口組成納入考量,並以此對各種家庭進行 分析。再者,經濟學有關消費的討論著重於不同層次需求的滿足,視所得收入為 影響消費的重要因素,對於一些經濟學的實證研究來說,家戶所得會受其所處之 生命週期階段所影響,而非只來自於社會階層的劃分,所以對於不同階段的家庭 來說,其消費需求也不一樣。

藉由經濟學的研究我們得知除了社會階層外,家庭的成員特質及其所處的 生命週期階段也在個人的消費行為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所以在本節的內容中,

研究者將從這兩個角度出發,並對有關家庭生活型態之影響因素進行整理。

一、 家庭成員之結構組成

在上述有關生活型態影響因素的文獻中,不乏關於家庭成員之結構組成的 討論,其中像是家庭成員的人口總數、婚姻狀況、就業情形、教育程度、乃至於 性別組成,都有可能對生活型態產生影響(Sobel 1983;許嘉猷,1988)。首先就 家庭規模來說,人數較多的家庭雖然花費理應也較多,但其可以透過大規模的採 買以及共同享用的方便性與效益性,產生所謂「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

的效果,因此就某些財貨來說,規模較大的家庭對其之花費不一定是隨著家庭的 人數而累加(蔡宏昭,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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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個家庭是由未婚者抑或已婚之夫婦所組成,也是影響生活型態的 因素之一。Sobel(1983)的研究指出已婚戶長之家庭較傾向於能夠提升聲望及 象徵地位的生活型態,反之,未婚戶長之家庭則較傾向於與日常維生相關的生活 型態。由於已婚戶長之家庭其人數較多且擁有子女,因此為了經營及維持家庭生 活,其投入於度假、俱樂部及家庭裝飾之花費亦較多;相較之下未婚戶長之家庭 則免於這些事務,故其僅需將花費投入於日常生活之所需。並且,擁有子女之故 也使得已婚者組成之家庭在生活型態的選擇上,更偏重於教育文化或娛樂消遣等 與親子生活有關之休閒活動。

再者,進入婚育情形對於生活型態的另一個影響在於個人所擁有之私人時 間的壓縮。過往社會學的討論指出,一旦結婚或生子,家庭中的妻子就必須在照 顧家庭的同時,還要出外工作以維持家計(Hochschild 1989),且此時丈夫為了 養家活口則必須更專注於事業,小心翼翼地不讓自己的飯碗被搞丟,以避免家庭 之經濟拮据(Roxburgh 1999)。故無論是男性或女性,一旦其走入婚姻、進而懷 孕生子,個人就必須犧牲其原有之休閒時間,並投身於工作或家庭,甚至兩者兼 顧。在這樣的情況下,個人可能因為進入婚姻、組成家庭而放棄原有之嗜好及休 閒活動,相較之下,未婚者之生活則自由許多,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安排與運用 自己的私人時間,而不受家庭繁瑣之事物拘束。

最後再就戶內人口的就業情形來說,目前台灣之已婚家庭是以雙薪家庭為 主,如此使得核心家庭或主幹家庭在所得收入上較其他類型之家庭多,進而造成 兩者生活型態間的差異。根據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2012)之結果顯示,

民國 101 年台灣地區 25 至 44 歲有偶婦女的勞動參與率為 69.52%,由此可知目 前台灣由已婚者所組成的家庭中,雙薪家庭所占之比例相當高,而此類家庭每個 月至少有兩份薪水作為收入,因此如果將家戶消費之規模經濟效應考慮在內的 話,雙薪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將會較由未婚者或退休者所組成的家庭還要來的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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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如此也使得這類家庭在生活型態的呈現、各種需求的滿足與其他家庭有所 不同。

二、 家庭生命週期

除了家庭成員之結構組成外,另一個影響生活型態之因素即為家庭生命週 期,在各個家庭生命週期之階段中,隨著家庭成員特質、家中經濟條件的改變,

其消費模式與生活型態也會跟著受到影響。一如前面文獻之所述,隨著子女的誕 生、成長及離家,乃至於戶長退休、衰老等生命事件之發展,皆能作為影響家庭 消費模式之來由。經濟學者普遍將所得收入視為影響消費行為的重要條件,而在 一個家庭的發展中,隨著戶長年齡的增加,其收入呈現的是「先增後減」的變化

(Kuznets 1976),因此處於不同階段的家庭,由於經濟狀況之不同,故其對於各 種財貨亦有不同之需求程度,並使其在消費模式與生活型態上,也呈現出不同的 樣貌。

首先,不同生命週期之家庭其生活型態會隨著子女的成長而有所變化(Wells

& Gubar 1966)。對於孩子年齡還小的家庭而言,其面臨了經濟最困難的階段,

因為孩子的誕生使其增加了食物費以及教育費的支出,況且有些婦女會選擇離開 工作在家育兒;然而隨著子女年紀的成長,雖然教育、食品等支出依舊存在,但 此時養育子女之負擔已大為減輕,且有些婦女會在這個階段重返勞動力市場(林 顯宗,1985),所以相較於子女年幼的時期,一個家庭在此階段經濟條件已經改 善許多,也較有能力去從事一些非必需的花費。

除了子女的成長外,退休為家庭生命週期中另一個影響生活型態的重要事 件。一旦退休,個人便失去其收入的主要來源,並且此時其年齡也將逐漸邁向老 年,因此對於生活型態的選擇也將產生一定程度的改變。一些經濟學的研究指 出,人在退休或年齡達到高齡後其消費便會減少(Hamermesh 1984;B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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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隨著薪資收入的驟停,高齡人口在消費支出的運用上勢必要有所改變,

尤其是那些經濟戶長3為高齡且退休之族群的「高齡家庭」,不與子女同住的他們 對於日常生活中的大小需求,大多都必需親自進行消費才能得以解決,且無論其 經濟來源是子女的奉養費還是政府或企業的移轉,與一般有工作者之家庭相比仍 是有限且不穩定的,因此在可運用金額不多的情形下,高齡家庭對於某些非必需 之財貨的需求便會減少,易言之,此類家庭會節省其投入於娛樂消遣之費用,以 應付平日生活所需之開銷。

此外,高齡家庭由於其成員年紀較大之故,因此對於醫療保健的需求,亦 較其他家庭來的高。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12)民國 100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顯 示,戶長年齡於 65 歲以上之家庭,其平均醫療保健支出(97943 元/年)高過於 食品及非酒精飲料等生活支出(79690 元/年),且此現象不曾見於其他任何年齡 組別之戶長的家庭。除此之外,高齡者由於自身之經濟能力有限,故其對於能確 保生活安定的財貨之需求也較大(片桐新自等,2008)。Martins 等(2012)曾 以美國、澳洲、英國、日本、紐西蘭、智利及馬來西亞七個國家的家計調查資料,

比較不同年齡層的家庭在各項消費上的差異,結果發現年長戶長之家庭較著重於 醫療、能源動力及家事服務之消費,相較於中等年齡戶長之家庭著重於運輸、教 育、娛樂文化及家庭設備等財貨,兩者之間的消費型態有著一定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