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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類型與生活型態之關聯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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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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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 社會學系碩士班.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家庭類型與生活型態之關聯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指導教授. i n U. v. 陳信木 博士. 研究生. 朱慶元. 中華民國 102 年 8 月. I.

(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 摘要 本文旨在探討不同家庭類型的生活型態。關於生活型態的既有文獻,除了 傳統社會學所關注的階層差異外,一些經濟學的研究指出家庭成員的結構組成及 家庭的生命週期階段,亦與人們的生活型態及消費行為息息相關;此外,隨著不 婚不育的逐漸盛行及人口結構的高齡化,各種不屬於傳統核心或主幹的家庭類型 也有著逐漸增加的趨勢。故本文在分析生活型態時,是以家庭人口組成及家庭生 命週期這兩個概念為出發點,並以台灣現有之家戶調查數據引申出未婚獨立、高. 政 治 大. 齡及一般核心或主幹三種家庭類型,進而探究三者之間的差異。. 立. 本文使用行政院主計總處 2008 年家庭收支調查,對台灣家戶消費及設備擁. ‧ 國. 學. 有之情形進行因素分析,以驗證生活型態之範疇,進一步檢視其與三種家庭類型 的關聯性。研究結果顯示,以單人戶為主、戶長年齡較輕的未婚獨立家庭傾向於. ‧. 休閒娛樂之生活型態,此一現象可能與其成員時間分配較自由、不受家庭繁瑣事. y. Nat. sit. 務牽絆有關;反之,包含兩代以上家庭成員、規模較大的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對. n. al. er. io. 於各需求層次之消費較為平均,不過此類家庭為經營家庭生活、維持親子互動,. i n U. v. 其對於休閒娛樂有著較高的需求;相較於前兩者,收入不夠穩定的高齡家庭著重. Ch. engchi. 於基本維生及維持保健的生活型態,並且在通訊科技的設備擁有上,明顯不及於 未婚獨立家庭及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此一現象反映了年齡的數位落差情形。. 因此,本文認為未婚獨立、高齡及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因其不同之需求而 持有截然不同的生活型態;並且,對於初婚年齡持續延後、人口老化日趨嚴重的 台灣來說,未婚及高齡族群的生活型態未來是否會有所改變,仍值得往後研究注 意。. 關鍵字:家庭類型、生活型態、消費模式. II.

(4) 謝辭 這篇論文能夠順利完成,首先要感謝陳信木老師的指導,此時我已能領悟 老師常說「寫一篇屬於自己的論文」的重要性;而老師給予在做人處事上的建議, 往後的日子裡我將會謹記在心。另外也感謝林佳瑩老師一針見血的提點,讓我看 到論文中的不足之處;以及翁志遠老師一路從初審、論文發表會一直到最後的口 試指引著我,老師對我的鼓勵,是使我收起沮喪、迎接下一步的動力來源。. 碩士生涯中,我最感謝的肯定是我的父母,他們無論是在物質上還是精神. 政 治 大. 上都給予我莫大的支持,除了讓我無後顧之憂的完成碩士學位外,媽媽也是我每. 立. 一次構思題目時討論的對象。而在撰寫論文的過程中,許多同學朋友的扶持與鼓. ‧ 國. 學. 勵,也另我由衷地感謝他們,像是經常和我解釋各種統計概念、幫忙文書處理的 雅惠,一路在研究室陪著我、帶給大家歡笑的景喻,不時聽我大吐苦水的奕偉,. ‧. 一同共患難的本華,和在我需要幫助時適當給我建議的白馬、彩薇、佩玟,以及. y. Nat. al. er. io. sit. 其他政大、北大的同學們,謝謝你們,真的很高興能有你們這群朋友!. v. n. 如今二十多年的學生生涯終於要畫上句點,能一路走到這裡,要說的感謝. Ch. engchi. i n U. 實在是太多了,對於任何曾經幫助過我的人,且讓我用一句話致上我對你們的感 激,謝謝你們,有你們真好!. 慶元 誌於 木柵 2013.8.22. III.

(5) 目次 第一章、緒論 ...................................................................................................... 1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研究背景........................................................................................................ 3 第二章、文獻回顧 ............................................................................................... 6 第一節、生活型態的重要性........................................................................................ 6 第二節、社會階層與地位區辨─社會學的觀點........................................................ 7 第三節、需求滿足與生命週期─經濟學的觀點...................................................... 15. 政 治 大 第五節、目前台灣之家戶結構.................................................................................. 23 立. 第四節、影響家庭生活型態之因素.......................................................................... 20. ‧ 國. 學. 第六節、結語及研究方向.......................................................................................... 27 第三章、研究方法與設計 ...................................................................................29. ‧. 第一節、概念架構...................................................................................................... 29 第二節、研究資料...................................................................................................... 32. sit. y. Nat. 第三節、變項定義與操作.......................................................................................... 33. io. er. 第四節、分析方法...................................................................................................... 34 第五節、研究限制...................................................................................................... 37. n. al. Ch. i n U. v. 第四章、研究結果與分析 ...................................................................................39. engchi. 第一節、未婚獨立、高齡及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之基本特色.............................. 39 第二節、生活型態之因素分析.................................................................................. 47 第三節、目前國人之消費模式與生活型態.............................................................. 51 第四節、未婚獨立、高齡及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之生活型態.............................. 54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72 第一節、研究結論...................................................................................................... 72 第二節、建議.............................................................................................................. 74 參考文獻 .............................................................................................................77. IV.

(6) 表次 表 1-1. 台灣家戶之消費型態 ..................................................................................... 4. 表 4-1. 台灣家戶類型次數及百分比分配按家庭類型分 ....................................... 40. 表 4-2. 台灣家戶之就業及所得收入情形按家庭類型分 ....................................... 45. 表 4-3. 生活型態各因素之特徵值及其所解釋的變異量(花費比例) ............... 48. 表 4-4. 生活型態之因素模式(花費比例) ........................................................... 49. 表 4-5. 生活型態各因素之特徵值及其所解釋的變異量(設備數量) ............... 50. 表 4-6. 生活型態之因素模式(設備數量) ........................................................... 50. 表 4-7. 台灣家戶之消費模式 ................................................................................... 52. 表 4-8. 台灣家戶之設備擁有情形 ........................................................................... 53. 表 4-9. 台灣家戶各需求層次之消費變異數分析 ................................................... 55. 表 4-10. 台灣家戶各需求層次之消費(經等值規模計算後)變異數分析 ......... 56. 表 4-11. 台灣家戶各需求層次之消費比例及偏好比例按家庭類型分 ................. 57. 表 4-12. 台灣家戶各需求層次花費之所得彈性按家庭類型分 ............................. 58. 表 4-13. 台灣家戶通訊科技設備(家用電腦、行動電話、數位相機)之擁有數量.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at. sit. y. 按家庭類型分.............................................................................................................. 62. 表 4-15. 台灣家戶通訊科技設備數量之迴歸分析 ................................................. 64. er. 台灣家戶通訊科技設備之成人平均擁有數量按家庭類型分 ................. 62. io. 表 4-14. al. 表 4-18. 台灣家戶文化涵養設備數量之邏輯迴歸分析 ......................................... 67. 表 4-19. 台灣家戶居家生活設備之擁有數量按家庭類型分 ................................. 70. 表 4-20. 台灣家戶居家生活設備數量之邏輯迴歸分析 ......................................... 72. 表 4-16. n. 表 4-17. v i n Ch 台灣家戶擁有網際網路之邏輯迴歸分析 64 U e n g c h i ................................................. 台灣家戶文化涵養設備之擁有數量按家庭類型分 ................................. 66. V.

(7) 圖次 圖 2-1. 台灣家戶戶內人數次數分配 ....................................................................... 24. 圖 2-2. 台灣家戶組織型態百分比按戶長年齡分 ................................................... 25. 圖 3-1. 研究架構圖 ................................................................................................... 31. 圖 4-1. 台灣家戶戶內人口數百分比按家庭類型分 ............................................... 41. 圖 4-2. 台灣家戶戶長年齡百分比按家庭類型分 ................................................... 42. 圖 4-3. 台灣家戶戶長職業百分比按家庭類型分 ................................................... 44. 圖 4-4. 台灣家戶戶長教育程度百分比按家庭類型分 ........................................... 46. 圖 4-5. 台灣家戶未成年人口數百分比按家庭類型分 ........................................... 47. 圖 4-6. 台灣家戶(成)人均設備擁有之數量 ............................................................. 54. 圖 4-7. 台灣家戶基本維生花費(經等值規模計算後)按戶長教育程度與家庭類. 立. 政 治 大. ‧ 國. 圖 4-8. 學. 型分.............................................................................................................................. 59 台灣家戶維持保健花費(經等值規模計算後)按戶長教育程度與家庭類. 圖 4-9. ‧. 型分.............................................................................................................................. 60 台灣家戶休閒娛樂花費(經等值規模計算後)按戶長教育程度與家庭類. Nat. sit. y. 型分.............................................................................................................................. 60. 圖 4-11. 台灣家戶文化涵養設備普及率按家庭類型分 ......................................... 66. al. v i n Ch 台灣家戶居家生活設備普及率按家庭類型分 e n g c h i U ......................................... 69 n. 圖 4-12. er. 台灣家戶通訊科技設備普及率按家庭類型分 ......................................... 61. io. 圖 4-10. VI.

(8)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人們的生活型態及消費模式,大多受其所屬家庭之影響,在台灣傳統的家 戶組織型式是以核心、主幹或擴展家庭為主,故人們在從事消費行為時,往往著 重於整個家庭的需要,即使是私人的需求,也可能會將家庭所得收入的分配考量 在內。然而隨著不婚、不生的逐漸盛行,及人口結構的高齡化,各種不屬於傳統 核心或主幹家庭的家庭類型也有著增加的趨勢,而此種特殊族群之生活型態勢必. 政 治 大. 呈現出不同的樣貌,因此,本研究之目的即在於探討這些不同於以往家庭類型的. 立. 人們,其生活型態與消費模式與一般的核心或主幹家庭有何異同?. ‧ 國. 學. 在這個晚婚盛行、單身者愈來愈多的時代裡,未婚族群的生活型態則日漸. ‧. 受到重視,相較於已有家庭的人來說,未婚的單身者更能自由地安排與規劃屬於. sit. y. Nat. 自己的時間,他們能從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而不受家庭繁瑣的事務所牽絆。知. al. er. io. 名作家大前研一(2011)曾認為結婚年齡的持續延後使得單身族群將成為日本社. v. n. 會中 20 歲以上世代的最大族群,如此人們對於儲蓄、生活型態及人際關係的認. Ch. engchi. i n U. 知也將隨之改變。而根據我國內政部戶政司普查資料(2010)顯示,2010 年台 灣之單人家戶相較於 2000 年增加了 17.07%,鑒於此類獨自生活者日漸增加的趨 勢,這種無所拘束、無須撫育子女、免於料理家庭大小事務的人們在生活型態上 的呈現,漸漸成為了值得關注的焦點。. 除了單身未婚者外,對於目前人口老化嚴重的台灣而言,高齡人口之生活 型態也值得我們關切,這些逐漸淡出勞動力市場的人們,雖然失去了主要的收入 來源,但與此同時他們也告別了激烈的職場競爭,空閒時間的增加及退休心態的 調整使得這些年長者能更多地投身於自己喜愛的嗜好與休閒活動,故其雖然在身. 1.

(9) 體機能上日漸衰退,但卻不一定有著孤寂不安的心理狀態和疏離淡薄的人際關 係,有時這些年長者的退休生活反而較以往更加充實與多彩多姿。根據內政部統 計處(2013)之資料顯示,國人目前零歲時平均餘命為 79.45 歲,與平均退休年 齡 56.6 歲(行政院主計處,2011)相比,可知未來國人將會有超過 20 年、甚至 30 年的高齡退休生活,隨著退休年齡的提前和平均壽命的延長,再加上步入老 年之人口的持續增加,高齡族群之生活型態與消費模式亦不容忽視。. 因此,本研究所關注的重點即為單身及高齡族群其生活型態所呈現的樣 貌,而個人對於生活型態的呈現,其實是與消費行為息息相關的,美國社會學者. 政 治 大. Michael Sobel(1981)便認為消費能反應出生活型態。他指出消費行為是基於消. 立. 費者的需要、愛好及認同產生的,並且是在消費者具有自由選擇消費的權力時進. ‧ 國. 學. 行的,所以 Sobel 認為消費這種清楚而可觀察的行為與事件,是最能夠反映生活 型態的指標。. ‧ sit. y. Nat. 有鑑於此,為了解未婚單身、高齡退休者在生活型態上的特色,本研究是. al. er. io. 以消費作為測量之指標,並以家庭為單位來進行比較分析。雖然消費行為經常是. v. n. 以個人來完成,但其背後往往隱含的是整個家庭的需求,故家庭實為決策個人消. Ch. engchi. i n U. 費行為之基本單位。居住於一般核心家庭或主幹家庭的單身未婚者或高齡退休 者,其消費模式或生活型態往往會受到其他家庭成員之經濟狀況及生活習慣所影 響,因此為了凸顯單身者與高齡者所呈現的生活型態,研究者是以此兩種族群為 經濟主要決策者的家庭作為分析單位,並與較為常見的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進行 比較,相較於經濟戶長為未婚者及高齡者的家庭,一般的核心家庭或主幹家庭更 符合傳統人們對於「家庭」的想像,這種戶內成員涉及的世代較廣、收入來源較 多、且需滿足於親子互動、養育教化等功能的家庭,其生活型態必定也與前兩者 截然不同。而此三者在生活型態上的差異,即為本研究所欲探討的重點。. 2.

(10) 第二節、研究背景. 在過去四、五十年來,台灣經歷了經濟產業結構的重大轉變,農業在整體 經濟中的比重快速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以服務業為主的產業結構。在此之下,人 們的生活型態及消費趨勢也隨之有所不同;工業發展所帶來的經濟榮景,使得國 人的日常生活達到了相當富庶的水準,因此也有餘裕的金錢去從事非基本維生類 的花費。根據魏書娥、蔡春燕及李美玲(2011)的研究指出,台灣消費社會的結 構在 1980 至 2000 年間,呈現出的是必需性消費的減少、而地位性消費的增長, 甚至兩者有相互貼近的趨勢。. 政 治 大 又如下表 1-1 所示,台灣在近四十年內,食品飲料及衣著鞋襪等基本開銷 立. ‧ 國. 學. 占家戶支出的比例明顯地減少,而醫療保健、運輸通訊及教育娛樂等花費則是逐 年增加;由此得知,國人的日常生活逐漸豐衣足食,種種基本維生的需求已經不. ‧. 再是問題,強調吃得飽、穿得暖的消費型態已經過去,現今人們的開銷更多地著. sit. y. Nat. 重於娛樂消遣及各種文化服務等花費。一如心理學者馬斯洛(Abraham Maslow). al. er. io. 所認為的,人類必先滿足於生理上的需求,如食物或水份等,進而才能滿足如生. v. n. 活穩定之安全需求,並且最後才會對知識理解、美感經驗及自我實現有所追求;. Ch. engchi. i n U. 又如俗語所言: 「衣食足而知榮辱」 ,人們追求物質的滿足往往是在精神之前,此 一現象可以從台灣家戶的消費結構變化中明顯地呈現出來。. 3.

(11) 表 1-1. 台灣家戶之消費型態 單位:%. 食品飲料 及 菸 草. 衣著鞋襪. 房地租、 水費、燃 料和動力. 醫療及保 健. 運輸交通 及通訊. 娛樂教育 及文化服 務. 1972. 47.81. 6.47. 20.78. 3.89. 3.53. 7.06. 1977. 43.89. 6.79. 22.77. 4.28. 5.48. 7.32. 1982. 38.71. 6.60. 24.30. 5.07. 6.86. 8.65. 1987. 36.46. 6.00. 23.00. 5.36. 8.50. 10.64. 1992. 29.79. 6.10. 26.38. 5.08. 8.97. 13.36. 1997. 25.74. 4.50. 25.10. 9.98. 10.42. 13.11. 2002. 24.05. 3.56. 23.71. 12.28. 12.23. 13.52. 2007. 24.20. 3.27. 12.46. 12.52. 立. 治 14.30 政 23.52 大. 資料來源:各年由行政院主計處所發放之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 國. 學. 因此在一個高度商業化的社會裡,消費不再只是滿足人們的基本需求,它 還帶有一種象徵性、符號性的意涵存在,故消費可以說是同時滿足了生物性的需. ‧. 求以及社會性的需求(蔡春燕,2003)。除了求溫飽之外,透過消費人們可以展. y. Nat. io. sit. 現其個人的特質、區辨出階級的差異,個人的地位與自尊,也可以藉由消費得以. n. al. er. 建立及維持。所以對於生活在今日社會中的人們來說,在選擇汽車、服飾、電子. i n U. v. 產品之廠牌與款式,或從事各種休閒及交際活動時,除了衡量其實際需求外,地. Ch. engchi. 位與風格的展現也是考慮的重點之一。. 社會學者 Pierre Bourdieu(1984)認為,消費就是一種演練並展示我們對於 各種商品之品味的方式,而品味則與社會階級息息相關,處於上層階級的人們能 透過他們對於各種時尚、藝術品或文化財貨的獨特品味,展現出與一般大眾的不 同。處在同一階級內的人們會因為他們所擁有的慣習(habitus)相同,而表現出 類似的品味及生活型態1。因此對 Bourdieu 而言,區分社會階級的要素並不侷限 於經濟的領域,從消費和生活型態不同中,我們也可以以看出階級的差異。. 1. 此處生活型態之英文即 lifestyle,因此亦可譯作「生活風格」 4.

(12) 所以生活型態不僅可以從各種不同需求層次的滿足來討論,社會區辨亦為 一個不可忽視的觀點。故本研究也將從這兩個觀點出發,並以此探究未婚獨立、 高齡及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之生活型態的差異。.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5. i n U. v.

(13) 第二章、文獻回顧 鑒於研究動機,為理解國人目前之生活型態,本章將先從過往有關生活型 態之文獻與研究談起。首先研究者將引用社會學的論述說明在現今社會中,生活 型態對於人們的重要性,接著再一一回顧各種有關生活型態的理論與經驗研究, 此外,經濟學對於消費行為的文獻也在本次討論的範圍內。且在回顧完這些社會 學與經濟學、理論探討與經驗研究的文獻後,研究者將從中推導出本研究的概念 架構與方向。. 第一節、生活型態的重要性.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在過去,西方社會思想及經濟思想對於人類生計活動的關懷,多半是以生 產面為主軸,如古典社會學者馬克思(Karl Marx)對於資本主義社會的分析,便. ‧. 是透過生產關係來闡明異化勞動的情形;然而近年來以消費為論述重點的社會理. sit. y. Nat. 論愈來愈顯示其重要性(蔡春燕,2003) ,如 Robert Bocock 便認為在後現代的認. al. er. io. 同建構中,消費活動才是個人對其自身之認同感及自我概念的基礎(Bocock,. v. n. 1995;張君玫、黃鵬仁譯),亦即相較於生產活動,消費或生活型態的表現對於. Ch. engchi. i n U. 現今社會的人們來說,往往才是其定義自己的唯一方式。. 因此,隨著社會的富裕、科技的進步及市場的發展,今天人們更多的是對 於生活風格形塑的強調。社會理論家 Mike Featherstone(1991)認為,個人對於 穿著、飲食、旅遊及休閒活動等的偏好,再再都顯示了他的生活意識及個人品味, 並且這些生活型態的呈現,亦能作為區辨自我與他人的方式。而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亦認為現今人們消費不再是為了滿足既有的生物需求,而是透過產 品的符號意義,凸顯自己的生活風格與品味,故相較於使用價值及交換價值,在 消費社會中商品所被賦予的符號價值(sign value)往往才是其真正吸引人們從事 6.

(14) 消費之處,並且,透過此種消費與生活型態的呈現,個人得以展現其獨特的風格、 區辨人我之間的差異(Baudrillard,2009;夏瑩譯)。. 根據劉維公(2001a)的說法,所謂「生活風格」必須具備以下兩種特質: 一為意象傳達(presenting image),另一則為美學體驗(aesthetic experience), 意象傳達係指人們將自身之生活哲學與理念,透過生活風格明顯地展現出來;而 美學體驗則是指這些藉由生活風格展示出的生活哲學與理念,其具備著強烈的美 學色彩。也就是說,具備著意象傳達和美學體驗的生活模式,即為人們的「生活 風格」。個人對於餐廳、服飾乃至於休閒活動的選擇,大多是以生活風格之呈現. 政 治 大. 作為指引的原則,因此生活風格對於現今社會的人們而言,可以說是其操控與安. 立. 排生活事務的重要策略(劉維公,2001b)。. ‧ 國. 學. 總結上述所言,生活於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人們的生活重心及其自我認同. ‧. 已不僅來自於生產活動,個人的職業及工作內容有時並不是那麼的重要,相反. sit. y. Nat. 地,生活型態與消費風格的展現,很多時候才是個人進行自我定義及形塑他人對. al. er. io. 其觀感的主要來源。因此,在經濟逐漸富裕、技術發展突飛猛進、商品市場變得. v. n. 多變而複雜的資本主義社會裡,人們對於日常生活中許多事務的選擇與安排,往. Ch. engchi. i n U. 往是依其生活型態作為指引的原則,並且,相較於傳統的生產活動,個人對於自 我的概念及認同感更多地是來自於生活型態的呈現,並以此進而對他人展現自我 的特質、區辨人我之間的差異,所以在下述之內容中,研究者將首先回顧這種有 關製造區隔與建立差異之生活型態的文獻,以瞭解其從社會理論至經驗研究之探 討內容。. 第二節、社會階層與地位區辨─社會學的觀點. 一、韋伯:地位團體、聲望維持與生活型態 關於生活型態的討論,社會學的領域中韋伯(Max Weber)可以說是首開其 7.

(15) 端者,在其「階級、地位與政黨」 (Class, Status, and Party)一文中,韋伯(1946) 指出個人所擁有之生活型態與其所屬之地位團體(status group)息息相關,透過 對特定物品的消費,個人表現出一種獨特的生活方式或生活型態,而生活型態即 為一種區分地位團體之判準,並且,屬於同一個地位團體的人們會期待及要求其 成員有著相同的生活型態。. 所以就韋伯的觀點來說,地位團體的區分不必然是依照經濟條件而定,榮 譽與聲望才是評估一個人地位團體之歸屬的準則,藉由特定的消費模式,個人可 以塑造出一種具有尊嚴及聲望的生活型態,並依此被歸屬於某一地位團體,且地. 政 治 大. 位團體亦能反過來影響其成員之生活型態及消費行為。因此,韋伯認為階級情況. 立. 只是影響生活型態的初步條件,而地位情況才是真正塑造人們生活型態的關鍵要. ‧ 國. 學. 素(許嘉猷,1988)。不同於馬克思直接以經濟特性將社會階級二分,並認為資 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人們有著截然不同的階級處境;韋伯認為即使不同階級的人. ‧. 們所獲得的生活機會(life chance)不同,但他們仍可能擁有相似的生活型態,. y. Nat. sit. 也就是說,不只是階級位置,還有個人在整個社會結構上所處的位置,及其所屬. n. al. er. io. 社會團體的性質,都與其展現出的生活型態密切相關(Sobel 1981;許嘉猷, 1988)。. Ch. engchi. i n U. v. 然而,整體來說韋伯對於生活型態的討論較偏向於生活習慣或習俗傳統的 概念,其所關注之處在於榮譽與聲望的建立及維持,如在《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 主義精神》一書中,韋伯提及新教徒辛勤工作的生活型態乃是其維持榮譽之方 式,並且此種工作倫理亦為一種人我區別之依據。因此就韋伯對於生活型態的關 注層面來說,消費只能作為生活型態的一種表現方式,而非決定性的指標。. 二、Veblen:有閒階級與炫耀性消費 不同於韋伯的觀點,Veblen 認為消費有著高度的象徵意涵,其目的在於區. 8.

(16) 別不同群體之間的差異。在《有閒階級論》一書中,Veblen(1912)指出有錢人 為了證明及展示自身之地位,光是擁有財富是不夠的,他們還需要透過消費一些 非生存必須的、奢侈性的、昂貴而精緻的物品作為其階層與地位的象徵,此即「炫 耀性消費」(conspicuous consumption)。. Veblen(1912)指出,當一些未開化的文明發展至較成熟的階段時,有閒 階級制度獲得了最充分的發展,像是封建時代的歐洲或是日本,其社會上存在著 一種不事生產,且帶有榮譽性質的上層階級,這些階級的特別之處在於,其成員 皆具有某種榮譽的特定職業,如戰士,因此被免除或排除在有關生產的職業之. 政 治 大. 外,而此種階級即為所謂的有閒階級(leisure class),Veblen 認為隨著時間的演. 立. 進,一個社會將不可避免地分化成「參與生產的人」和「寄生於社會剩餘的特權. ‧ 國. 學. 階級」兩種社會階層。所以在不同的社會之中,皆存在這種有閒階級,處於該階 級的人們除了在經濟上居於優勢外,更重要的是他們能夠避開生產的工作,透過. ‧. 摒棄勞動,他們得以維持其身分。然而在現代社會裡,隨著都市化的發展,人與. y. Nat. sit. 人之間的關係逐漸疏離,這種炫耀性閒暇(conspicuous leisure)也愈來愈不能使. n. al. er. io. 個人保持自身之榮譽以獲得他人的尊敬,而在此誇張浮華、昂貴奢侈的炫耀性消. i n U. v. 費便成為了展示地位和受人尊敬的主要象徵(許嘉猷,1988)。因此,Veblen 與. Ch. engchi. 韋伯的相同之處在於,兩者皆認為個人所擁有之生活型態會受其所處之社會階級 或階層所影響,且生活型態為區辨自我與他人的主要方式,然而相較於韋伯, Veblen 更強調在現代社會裡,消費作為地位象徵的重要性。. 三、Bourdieu:生活型態作為社會區辨及象徵鬥爭之工具 同 Veblen 認為生活型態是區辨社會階級的主要方式,法國社會學家 Bourdieu 則以慣習(habitus)的實踐理論,闡明個人於日常之生活型態的實踐, 實為一種文化與社會的再生產過程。Bourdieu 將社會世界視為一個由各種類型之 資本所建構的座標場域,並以「社會空間」(social space)稱之,而每個社會成 9.

(17) 員在其中都能找到一個相應對的社會位置,並且,這些社會成員會因為他們對於 各種類型之資本擁有的不同,而產生出不同思考與行為的傾向。. 因此,Bourdieu(1984)認為處於不同社會位置的人們,會因為他們生活在 不同的條件之下,而在社會化的過程中產生出不同的持久習性,如認知態度、思 考方式及生活模式等,此即所謂的慣習。屬於同一階層的成員,會因為他們有著 相似的經濟資本及文化資本組成,而呈現出一種獨特的慣習,所以他們會有著相 近的文化品味和生活型態,反之不同社會階層的成員會因其慣習的不同,造成他 們對食物、衣著、音樂、藝術等的品味也不同,進而形成不同的生活型態。簡言. 政 治 大. 之,客觀的生活條件形塑了個人的慣習,而慣習又決定了他的生活型態(孫治本,. 立. 2001) 。. ‧ 國. 學. 此外,Bourdieu 認為生活型態是行動者於象徵體系中的外顯行為,如個人. ‧. 所從事的運動項目、飲食偏好或穿著品味,皆為日常生活中的較量行為,其背後. sit. y. Nat. 隱含的是社會階層的區分和鬥爭(Bourdieu,2007;譚立德譯),因此,生活型. al. er. io. 態不僅只是不同社會階層的特殊偏好,同時,它也在複雜的社會場域裡成為不同. v. n. 社會群體鬥爭的焦點。透過特殊的文化品味及生活型態,人們得以展現其所處的. Ch. engchi. i n U. 社會階層屬性以塑造集體的身分認同,且生活型態不僅能使人們相互歸類,透過 各種區辨的策略,它甚至能使人們相互對立。總的來說,生活型態不僅是品味秀 異的符號,並且它能使擁有相同品味的人發揮內聚、擁有不同品味的人產生外斥 的作用(劉維公,2001a) ;而這種日常生活中的區辨策略,即為一種社會類屬的 鬥爭,各種生活型態和消費風格背後所被賦予的意義,皆有可能在象徵鬥爭之下 被顛覆抑或保存下來。. 就 Bourdieu 所言,個人的生活型態深受其社會位置所影響,而社會位置又 取決於個人所擁有的經濟資本和文化資本;然而,生活型態亦為一種文化資本的. 10.

(18) 呈現方式,並使不同的人們被歸屬於不同的社會階層,也就是說,由階層慣習所 形塑的生活型態,其亦能反過來影響個人的社會位置,因此,個人在生活型態上 的實踐,實為一種再生產的過程。. Bourdieu 等(1977)將文化資本定義為對上層文化掌握的程度,與上層階 層的文化品味或生活型態愈相近的人們,其所擁有的文化資本也就愈多。而就文 化資本的概念來說,Bourdieu(1986)認為其主要是以三種形式來呈現:第一種 是具體化形式(the embodied state)的文化資本,它是一種生理與心理長期之下 藉由家庭或所處環境傳遞與累積的秉性,所以這類文化資本屬於一種內化的資. 政 治 大. 本,它主要體現在個人的氣質、談吐、儀態舉止和鑑賞品味等上;第二種是客觀. 立. 化形式(the objected state)的文化資本,它屬於一種物質層面的資源,如個人. ‧ 國. 學. 所擁有的藝術品、樂器、書籍和流行服飾等;第三種則是制度化形式(the institutionalized state)的文化資本,是由合法化的制度所確認的各種教育資格,. ‧. 如各種證照、文憑等。. sit. y. Nat. al. er. io. 因此,就 Bourdieu 對於文化資本的概念而言,個人在生活型態中表現的習. v. n. 性與偏好,不僅是一種具體化形式的文化資本,且其藉由生活型態所呈現的消費. Ch. engchi. i n U. 內容,亦能作為一種客觀化形式的文化資本。所以受到文化資本影響的生活型 態,本身亦為一種文化資本的形式呈現,如此循環便加強了個人對於特定階層位 置的擁有。並且,對於 Bourdieu 而言,不同類型的資本可以相互轉移,也就是 說,擁有較高文化資本的人們可以將其轉換成經濟資本,換言之,擁有較優越之 文化品味及生活型態的人們,日後亦能藉此取得較高的職業地位或較豐裕的所得 收入。. 總結上述之內容,首先韋伯對於生活型態的關注在於,從屬於不同地位團 體的人們會藉由生活型態的呈現來維持或建立其榮譽及聲望;而同樣是關注於聲. 11.

(19) 望的維持,Veblen 在其有關生活型態或消費模式的討論中,更多的是對於炫耀地 位和人我區別的強調;Bourdieu 則以慣習的概念來連結社會階層與生活型態,他 認為個人擁有的經濟資本及文化資本決定了其於社會空間中的階層位置,而不同 社會階層的人們會產生出不同的慣習,且個人之慣習與其表現之生活型態密切相 關。此外,各階層的人們所表現出的生活型態不僅能區辨彼此,而且是相互競爭 的。. 四、有關生活型態之經驗研究 從上述理論之內容得知在社會學的討論中,生活型態與社會階層或階級之. 政 治 大. 關係是息息相關的,身處於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們,會呈現出不同的生活型態,並. 立. 以此作為品味的區辨、風格的分別。然而,這些理論家對於生活型態實質內容的. ‧ 國. 學. 共識性並不高,撇開將生產活動也視作一種生活型態的韋伯不說,Veblen 與 Bourdieu 對於生活型態之實質內容的界定也略有不同:前者關乎的是一種誇張浮. ‧. 華的奢侈性消費;後者則認為生活型態受慣習所影響,因此無論是對於藝術、美. y. Nat. sit. 學等精緻文化的品味,或任何衣著、飲食、運動及休閒活動的偏好,皆能視為一. n. al. er. io. 種生活型態的表現,而不僅只是奢侈品的消費。如此也使得有關生活型態之經驗. i n U. v. 研究也分別以不同的面向來討論此一概念,有些研究是以對於精緻文化的消費或. Ch. engchi. 參與程度來衡量,而有些則是從日常活動的品味及偏好進行探討。有鑑於此,在 下述內容中,研究者將整理出各種與生活型態實質內容相關的文獻與研究,並一 一回顧之。. 首先,個人持有之生活型態可以展現在藝文活動的參與上,DiMaggio 等 (1978)在其研究中分析了博物館、美術館及表演藝術之觀眾特質,並指出會涉 足於這些藝文場所的人們,大多都受過良好的教育及擁有較優渥的收入,如表演 藝術觀眾的平均所得收入較一般美國人民高出了 27%。在另一篇同樣有關藝術消 費的研究中,DiMaggio 和 Useem(1978)探討了其與社會階級的關係,並指出 12.

(20) 上流階級(upper class)與中上階級(upper-middle class)通常較其他階級的人 們更為熟稔有關高尚藝術的知識與脈絡,他們對於藝術的鑑賞與理解能力受過較 多的培養與訓練;此外,藉由參與這些文化活動,上流與中上階級人們的社會連 帶得以建立與凝聚,並且確認了他們所擁有的優勢地位,DiMaggio 和 Useem 認 為藝術消費排除了屬於較低階層人們的參與機會,並使上流及中上階級的人們有 別於其他人。. 此外,個人對於音樂的偏好亦為區辨生活型態的一種方式。Peterson 和 Simkus(1992)對於美國人的音樂愛好進行分析,發現處於上層階級的人們較偏. 政 治 大. 好於古典音樂,中層階級的人們喜愛大眾音樂,而下層階級的人們則對鄉村、靈. 立. 魂等音樂有著更多的喜好;此外,上層階級的人們對於音樂的偏好類型較廣,除. ‧ 國. 學. 了古典樂外,他們也對其他類型的音樂感到興趣,反之,下層階級的人們卻很難 對上層階級所喜愛的音樂類型產生偏好,如此使得古典音樂成為了特定階級的獨. ‧. 特品味。. sit. y. Nat. al. er. io. 再就國內的研究來說,章英華(1997)以「台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 v. n. 第三期第二次之資料,對於 90 年代國人之生活型態進行分析,結果發現社會階. Ch. engchi. i n U. 層與生活型態確實存在關係:像是教育程度與吃路邊攤就呈現了反向的關係,而 與大飯店內用餐呈現正向的關係;又如在音樂的喜好上,階層較高的人們對於流 行音樂、西洋音樂有著較多的喜好,而較不偏好於鄉土戲曲;再者,不同階層的 人們對於購衣場所的選擇也不一樣,階層較高者偏好於精品百貨消費,反之其於 地攤購買的可能性較低。除了社會階層以外,該研究亦指出都市化程度對於個人 生活型態亦有所影響。. 瞿海源(1997)以「台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二期第五次之資料, 探討社會階層和文化認同對於音樂喜好的影響。結果亦顯示階層對於個人音樂的. 13.

(21) 偏好有所影響,如教育程度愈高者,對於閩南語流行歌曲的喜愛程度就愈低,他 們較偏好於西洋流行歌曲。此外年齡也是影響因素之一,年齡愈大者,愈喜歡日 本流行歌曲、中國民謠和台灣民謠,而年齡愈小者則愈喜歡國語和西洋流行歌 曲。最後,該研究亦將文化態度考量在內,並指出對於台灣文化愈認同的人,就 愈喜歡閩南語歌曲及台灣民謠。. 上述之研究皆是從個人的角度討論,並且是對於固定類型之消費模式,如 音樂喜好、購物習慣等,進行生活型態的分析,以比較不同階層人們的差異。除 此之外,亦有研究是以家庭為分析單位,並且是以家庭在各種消費項目的支出,. 政 治 大. 對其所屬之生活型態進行探索式的分析。此類研究整理如下:. 立. ‧ 國. 學. Sobel(1983)以美國 1972 至 1973 年之「消費者支出資料」實際對各項花 費進行因素分析,並試圖去探索美國人民在生活型態上所呈現的內容,結果發現. ‧. 其主要可以分成四種類型:(1)聲望之獲得(prestige acquisition),(2)日常維生. sit. y. Nat. (mundane maintenance) ,(3)高級生活(high life) ,和(4)家庭生活(home life)。. al. er. io. 其中,代表聲望之獲得的消費項目包括旅遊費、俱樂部會費及家庭裝飾費,這些. v. n. 花費能提升個人的聲望、象徵自身之地位,故其類似於 Veblen 之炫耀性消費的. Ch. engchi. i n U. 概念;而日常維生則是如在家伙食費、非正式服裝費等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花 費;再者,高級生活與非家庭式的娛樂相關,酒精飲料、音樂等花費則屬此類; 最後,露營、電視與在家伙食等家庭取向的花費則屬於家庭生活此一類型。同時, Sobel 也關注在各種生活型態上有較高傾向的家庭其人口特徵之差異,如戶長已 婚之家庭較傾向於聲望之獲得的生活型態,年輕戶長和小規模家庭較傾向於高級 生活;而大規模家庭則傾向於家庭生活。. 許嘉猷(1988)亦以台灣的家庭收支調查資料進行類似的分析,並將台灣 人民的生活型態分成四種類型:代表「典型家庭生活」的花費像是書報雜誌、教. 14.

(22) 育文化、水電住宅等花費,而「基本維生」的花費則如食品、燃料燈光、衣著鞋 襪等,此外,像是房租、外食等具有在外謀生者之生活特色的花費則被稱為「客 居生活」 ,最後, 「高級生活」則是以家具設備、住宅裝修及娛樂消遣等花費為代 表。而此四種生活型態又與各種結構因素呈現出不同的關係,如典型家庭生活與 收入及職業聲望呈現正相關,亦即戶長收入和職業聲望愈高的家庭,愈能享有典 型家庭生活;相反地,客居生活與收入、教育程度及職業聲望呈現負相關。而收 入及戶內人口愈少的家庭,則愈需要為基本維生而奮鬥。. 由上述之研究可以得知,社會學對於生活型態的討論,大多都將焦點置於. 政 治 大. 個人實質呈現之偏好內容,如風格之差別或品味之秀異,並且這些討論皆把社會. 立. 階層視作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從這些研究中,無論是個人對於音樂、藝術還是. ‧ 國. 學. 其他生活型態的偏好,都可以明顯地看出有「高級生活」與「一般生活」之分; 而以家庭為分析單位的研究,像是 Sobel 之研究中的「聲望之獲得」與許嘉猷研. ‧. 究中的「高級生活」,此兩種生活型態之特色亦在於其能區辨出不同群體之間的. y. Nat. sit. 品味差異。一如 Bourdieu 之理論所言:上層階級將生活型態的呈現作為一種區. n. al. er. io. 別策略,以此維持其所處的位置。. Ch. engchi. i n U. v. 然而,當理性化與匿名化逐漸成為現今社會中人們生活方式的特色時,由 家庭、宗教、階級和國籍所帶給個人傳統的、穩定的身份認同,也逐漸地遭到弱 化、轉變甚至放逐。在這樣的過程中,個人從而獲得了過往只能屬於菁英階級的 機會,並能夠從中達成自我的實現(Zukin & Maguire 2004)。因此亦有學者認為 在現今的社會裡,「身份認同」的形成不再取決於個人天生的先賦條件,而其所 展現的生活型態將不再受到社會階層所限制。. 第三節、需求滿足與生命週期─經濟學的觀點. 以上有關生活型態的討論,大多是以消費來對其進行衡量,並且,社會學 15.

(23) 對於生活型態的關注焦點皆置於社會階層及區辨秀異;然而,個人之消費行為或 其表現出的生活型態,其實是深受家庭所影響的。在經濟學的領域中,自馬歇爾 (Alfred Marshall)以降,有關消費行為的討論已有長足的發展,對於一些經濟 學者來說,不同人口組成和發展階段的家庭,會有著不同的消費需求,故其多將 家庭視為一個消費決策的單位,並以此進行分析。. 而這種觀點正是社會學者在討論生活型態時所缺乏的,社會學者大多是以 特定群體(如社會階層)中的個人為分析單位,較少關注於家庭之間的差異。因 此,為了使生活型態的討論更加全面與多元,本研究亦將經濟學的觀點考量在. 政 治 大. 內,即使經濟學者對於生活型態一詞較少提及,他們關注的是人類的消費行為與. 立. 模式,然而就 Sobel 的話來說,消費是最足以反映生活型態的指標,故經濟學關. ‧ 國. 學. 於消費的文獻與研究,對於探討生活型態的本研究來說,也十分具參考的價值。 所以在本節的內容中,便將回顧經濟學對於消費模式或生活型態之文獻與研究。. ‧ sit. y. Nat. 一、需求層次之滿足. al. er. io. 就經濟學的觀點來說,消費的目的無非是滿足需求與欲望,然而人們可以. v. n. 使用的金錢有限,需求與欲望又必須被滿足,因此就必須在有限的消費上做出最. Ch. engchi. i n U. 有效的安排,例如著名的恩格爾法則(Engel's Law)即是指當家庭或個人的經濟 狀況逐漸富裕時,其食品方面的花費比重便會逐漸減少。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 人們必須將其花費著重於生活必需之事物上,如食物,因此當食品費占總支出的 比例愈小時,反映的是生活水準的提升,而這個比例即為恩格爾係數(Engel Coefficient) ,現今在測量某一地區或國家的生活水準時,恩格爾係數即為一個受 廣泛運用的指標。. 相似的概念也運用在房屋住宿這種生活不可避免的花費上,德國統計學者 Hermann Schwabe 注意到個人住宿費用的比重與其收入呈現相反的關係,也就是 16.

(24) 說,當一個人愈富有,其對於住宿這種基本費用的花費比重就愈少。爾後,許多 學者在評估一個家庭的生活水準時,便是以這種基本需求的概念著手進行探討, 如 Citro 和 Michael 對於美國家戶貧窮門檻的計算,是以食物、衣著、居住及基 本設施花費作為預算基準的乘數法,簡稱 FCSU 預算乘數法2,作為劃定貧窮線之 判準(王德睦、何華欽、呂朝賢,2005) 。. 國內的學者蔡宏昭(1991)則將消費分成必要性支出及選擇性支出兩者, 並將前者定義為維持生命及基本生活的必要費用,如食品費、住宿費及水電燃料 費等;而後者為提升生活品質或生命價值所花費的費用,如教育費、衣著費、家. 政 治 大. 具設備費、通訊運輸費及休閒娛樂費等。蔡宏昭指出隨著國民所得的增加,選擇. 立. 性支出之比例也跟著逐漸提高。也就是說,在滿足了基本的生活需求之後,經濟. ‧ 國. 學. 條件日趨改善的人們得以將花費投入於一些提升生活品質或達成自我實現的事 物上。. ‧ sit. y. Nat. 二、家庭生命週期. al. er. io. 再將這個觀點延伸至人們一生所得收入和消費支出的發展來看,生命週期. v. n. 假說(Life Cycle Hypothesis)認為人們可以預期自己一生的收入,並能依此理性. Ch. engchi. i n U. 地安排一生中每個階段的花費,故即使收入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加、退休而驟 停,人們在其一生中各階段仍然能維持固定的消費水準(Modigliani and Brumberg 1954) 。也就是說,人們並不是短視地以目前的經濟狀況決定消費,當進行消費 行為的選擇時,人們考慮的是其終身之所得情形,而非暫時的預算限制。. 然而許多實證之研究卻不這麼顯示,比方說,人們一生的消費其實呈現的 是隆起狀(hump-shaped),亦即年輕時消費隨年齡增加,年老時也隨之減少, 其並非如生命週期假說所言:人們有著平滑穩定的生命週期消費(詹維玲, 2. 根據王德睦、何華欽、呂朝賢(2005),Citro 和 Michael 在計算貧窮門檻時,亦將家戶規模考 量在內,如家庭人數、大人與小孩之比例。 17.

(25) 2009) 。又如 Daniel Hamermesh(1984)利用 1973 至 1975 年美國退休歷史調查 (Retirement History Survey)對將近 500 位年齡介於 62 至 69 歲之退休夫婦進行 消費型態之分析,發現即使退休者累積了一定的財富,但其仍無法維持退休前的 消費水準。而 Banks(1998)等則是以 1968 至 1992 年英國之家計資料顯示,對 於未來的不確定性使得戶長年過 60 者之家庭在消費上劇烈地減少。. 國內的研究如詹維玲(2009)以 1976 至 2006 年的家庭收支調查進行分析, 結果顯示家庭戶長一旦退休,在消費項目上只有食品費和衣著費呈現驟減的現 象,而其他消費項目則呈現平滑穩定的狀態。但是對於退休之後的家庭,食品類. 政 治 大. 的花費和娛樂消遣類的花費便會明顯地減少,此與生命週期假說所提及的規劃消. 立. 費不同。. ‧ 國. 學. 此外,亦有經濟學者將家庭生命週期(family life cycle)的概念,引入消費. ‧. 與生活型態之研究中。家庭生命週期最早是由美國學者 Paul C. Glick 所提出,其. sit. y. Nat. 依據家庭生命史中的重大事件,將家庭生命週期分成好幾個階段。而 Wells 和. al. er. io. Gubar(1966)則首先將家庭生命週期的概念帶入消費領域的研究,探討處於不. v. n. 同階段的家庭,在消費模式及生活型態上的差異。Wells 和 Gubar 以丈夫年齡、. Ch. engchi. i n U. 婚姻狀況、就業情形以及最小子女年齡等,將家庭生命週期分成九個階段,並發 現單身男性對於傢俱、時尚、娛樂及機動車輛等的消費平均而言較高;新婚夫婦 之家庭對於食物、家庭設備及娛樂消遣的花費較未婚時高,並且,子女的出現會 使其將消費轉移至較具家庭傾向的休閒活動,同時,與子女相關的花費亦隨之增 加,如洗衣機和大型機動車輛等;待子女進入求學階段後,家庭中的許多婦女又 再次進入勞動市場,因此在所得收入增加的情形下,此階段之家庭會將花費著重 於衣著、傢俱及休閒等項目上;最後,子女離家的空巢家庭則會偏重於家庭改造 及旅遊之花費。. 18.

(26) 繼 Wells 和 Gubar 之後,許多後續學者參考或修正了 Wells 和 Gubar 對於家 庭生命週期階段的劃分,雖然每個研究對其之界定未能取得一致性,但這些研究 皆證實生命週期對於家庭消費確實具有解釋的能力。而國內目前以家庭生命週期 的概念探討消費行為或生活型態的文獻雖不多見,但從上述之文獻可以得知,家 庭生命週期透過戶長就業情形及戶內人口組成的變化,直接或間接地對其收入、 消費及生活型態產生影響。. 三、所得彈性 從上述文獻之內容得知,經濟學在探討消費型態時,較多著重於需求層次. 政 治 大. 上的探討,亦即在資源有限的情形下,人們必須先滿足基本的維生需求,再去從. 立. 事其他奢侈的、娛樂的花費。而所得彈性的概念即可反映人們對於某一財貨的需. ‧ 國. 學. 求程度,其就概念上的意義為:特定財貨的支出受所得收入的影響程度。倘若人 們對於某一財貨的花費較不受其收入高低而改變,則此財貨可視為是「必需品」 ;. ‧. 反之,如果人們對於某一財貨的需求易受其收入的變化所左右,則可稱此財貨為. al. er. io. sit. y. Nat. 「奢侈品」。. v. n. 在實證分析上,經濟學者大多使用複雜之需求模型,以估計人們對於特定. Ch. engchi. i n U. 財貨的需求。一些國內的研究指出,對於民國 40 至 70 年代時的台灣家戶而言, 只有食品類、菸絲類及能源類的花費能說是必需品的花費,而其他如居住類、健 康類、通訊類及育樂類的財貨都算是奢侈品(李庸三,1971;王金利,1984;王 金利、孫智陸,1984)。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與經濟狀況的改善,所謂的奢侈 品與必需品的劃分也不斷地在改變,像是對於過去台灣的家戶來說,彩色電視 機、電冰箱、洗衣機這類家電產品仍算是奢侈品,而現在幾乎皆被視為是家庭生 活之必需設備了。近年來的實證研究顯示,健康醫療類、居住設備類等的財貨也 陸續成為了我們生活中的必需品(林益生,2003)。由此可知,在經濟條件的逐 漸改善之下,人們對於生活必需品的概念逐漸從較基本的維持生命需求之財貨擴 19.

(27) 充至較長遠的維繫自身健康及家庭生活之財貨,而娛樂消遣之財貨則至今仍被認 定為奢侈品。. 第四節、影響家庭生活型態之因素. 根據前述之文獻回顧,在討論消費模式或生活型態時,社會學者強調的是 不同社會階層、地位團體間的人們,對於品位的區辨、地位的象徵或榮譽及聲望 的維持,且在實證研究上,社會學者多以個人為分析單位,並依此比較不同社會 階層間的差異。相較之下,經濟學者則傾向把家庭視作消費決策的基本單位,故. 政 治 大 分析。再者,經濟學有關消費的討論著重於不同層次需求的滿足,視所得收入為 立 其亦將家庭規模、家庭發展階段及其人口組成納入考量,並以此對各種家庭進行. ‧ 國. 學. 影響消費的重要因素,對於一些經濟學的實證研究來說,家戶所得會受其所處之 生命週期階段所影響,而非只來自於社會階層的劃分,所以對於不同階段的家庭. ‧. 來說,其消費需求也不一樣。. y. Nat. er. io. sit. 藉由經濟學的研究我們得知除了社會階層外,家庭的成員特質及其所處的 生命週期階段也在個人的消費行為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所以在本節的內容中,. al. n. v i n 研究者將從這兩個角度出發,並對有關家庭生活型態之影響因素進行整理。 Ch engchi U 一、家庭成員之結構組成. 在上述有關生活型態影響因素的文獻中,不乏關於家庭成員之結構組成的 討論,其中像是家庭成員的人口總數、婚姻狀況、就業情形、教育程度、乃至於 性別組成,都有可能對生活型態產生影響(Sobel 1983;許嘉猷,1988) 。首先就 家庭規模來說,人數較多的家庭雖然花費理應也較多,但其可以透過大規模的採 買以及共同享用的方便性與效益性,產生所謂「規模經濟」 (Economies of scale) 的效果,因此就某些財貨來說,規模較大的家庭對其之花費不一定是隨著家庭的 人數而累加(蔡宏昭,1991) 。 20.

(28) 此外,一個家庭是由未婚者抑或已婚之夫婦所組成,也是影響生活型態的 因素之一。Sobel(1983)的研究指出已婚戶長之家庭較傾向於能夠提升聲望及 象徵地位的生活型態,反之,未婚戶長之家庭則較傾向於與日常維生相關的生活 型態。由於已婚戶長之家庭其人數較多且擁有子女,因此為了經營及維持家庭生 活,其投入於度假、俱樂部及家庭裝飾之花費亦較多;相較之下未婚戶長之家庭 則免於這些事務,故其僅需將花費投入於日常生活之所需。並且,擁有子女之故 也使得已婚者組成之家庭在生活型態的選擇上,更偏重於教育文化或娛樂消遣等 與親子生活有關之休閒活動。. 政 治 大. 再者,進入婚育情形對於生活型態的另一個影響在於個人所擁有之私人時. 立. 間的壓縮。過往社會學的討論指出,一旦結婚或生子,家庭中的妻子就必須在照. ‧ 國. 學. 顧家庭的同時,還要出外工作以維持家計(Hochschild 1989),且此時丈夫為了 養家活口則必須更專注於事業,小心翼翼地不讓自己的飯碗被搞丟,以避免家庭. ‧. 。故無論是男性或女性,一旦其走入婚姻、進而懷 之經濟拮据(Roxburgh 1999). y. Nat. sit. 孕生子,個人就必須犧牲其原有之休閒時間,並投身於工作或家庭,甚至兩者兼. n. al. er. io. 顧。在這樣的情況下,個人可能因為進入婚姻、組成家庭而放棄原有之嗜好及休. i n U. v. 閒活動,相較之下,未婚者之生活則自由許多,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安排與運用. Ch. engchi. 自己的私人時間,而不受家庭繁瑣之事物拘束。. 最後再就戶內人口的就業情形來說,目前台灣之已婚家庭是以雙薪家庭為 主,如此使得核心家庭或主幹家庭在所得收入上較其他類型之家庭多,進而造成 兩者生活型態間的差異。根據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2012)之結果顯示, 民國 101 年台灣地區 25 至 44 歲有偶婦女的勞動參與率為 69.52%,由此可知目 前台灣由已婚者所組成的家庭中,雙薪家庭所占之比例相當高,而此類家庭每個 月至少有兩份薪水作為收入,因此如果將家戶消費之規模經濟效應考慮在內的 話,雙薪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將會較由未婚者或退休者所組成的家庭還要來的充裕 21.

(29) 許多,如此也使得這類家庭在生活型態的呈現、各種需求的滿足與其他家庭有所 不同。. 二、家庭生命週期 除了家庭成員之結構組成外,另一個影響生活型態之因素即為家庭生命週 期,在各個家庭生命週期之階段中,隨著家庭成員特質、家中經濟條件的改變, 其消費模式與生活型態也會跟著受到影響。一如前面文獻之所述,隨著子女的誕 生、成長及離家,乃至於戶長退休、衰老等生命事件之發展,皆能作為影響家庭 消費模式之來由。經濟學者普遍將所得收入視為影響消費行為的重要條件,而在. 政 治 大. 一個家庭的發展中,隨著戶長年齡的增加,其收入呈現的是「先增後減」的變化. 立. (Kuznets 1976) ,因此處於不同階段的家庭,由於經濟狀況之不同,故其對於各. ‧ 國. 學. 種財貨亦有不同之需求程度,並使其在消費模式與生活型態上,也呈現出不同的 樣貌。. ‧ sit. y. Nat. 首先,不同生命週期之家庭其生活型態會隨著子女的成長而有所變化(Wells. al. er. io. & Gubar 1966)。對於孩子年齡還小的家庭而言,其面臨了經濟最困難的階段,. v. n. 因為孩子的誕生使其增加了食物費以及教育費的支出,況且有些婦女會選擇離開. Ch. engchi. i n U. 工作在家育兒;然而隨著子女年紀的成長,雖然教育、食品等支出依舊存在,但 此時養育子女之負擔已大為減輕,且有些婦女會在這個階段重返勞動力市場(林 顯宗,1985) ,所以相較於子女年幼的時期,一個家庭在此階段經濟條件已經改 善許多,也較有能力去從事一些非必需的花費。. 除了子女的成長外,退休為家庭生命週期中另一個影響生活型態的重要事 件。一旦退休,個人便失去其收入的主要來源,並且此時其年齡也將逐漸邁向老 年,因此對於生活型態的選擇也將產生一定程度的改變。一些經濟學的研究指 出,人在退休或年齡達到高齡後其消費便會減少(Hamermesh 1984;Banks 22.

(30) 1998) ,隨著薪資收入的驟停,高齡人口在消費支出的運用上勢必要有所改變, 尤其是那些經濟戶長3為高齡且退休之族群的「高齡家庭」 ,不與子女同住的他們 對於日常生活中的大小需求,大多都必需親自進行消費才能得以解決,且無論其 經濟來源是子女的奉養費還是政府或企業的移轉,與一般有工作者之家庭相比仍 是有限且不穩定的,因此在可運用金額不多的情形下,高齡家庭對於某些非必需 之財貨的需求便會減少,易言之,此類家庭會節省其投入於娛樂消遣之費用,以 應付平日生活所需之開銷。. 此外,高齡家庭由於其成員年紀較大之故,因此對於醫療保健的需求,亦. 政 治 大. 較其他家庭來的高。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12)民國 100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顯. 立. 示,戶長年齡於 65 歲以上之家庭,其平均醫療保健支出(97943 元/年)高過於. ‧ 國. 學. 食品及非酒精飲料等生活支出(79690 元/年) ,且此現象不曾見於其他任何年齡 組別之戶長的家庭。除此之外,高齡者由於自身之經濟能力有限,故其對於能確. ‧. 保生活安定的財貨之需求也較大(片桐新自等,2008)。Martins 等(2012)曾. y. Nat. sit. 以美國、澳洲、英國、日本、紐西蘭、智利及馬來西亞七個國家的家計調查資料,. n. al. er. io. 比較不同年齡層的家庭在各項消費上的差異,結果發現年長戶長之家庭較著重於. i n U. v. 醫療、能源動力及家事服務之消費,相較於中等年齡戶長之家庭著重於運輸、教. Ch. engchi. 育、娛樂文化及家庭設備等財貨,兩者之間的消費型態有著一定的差異。. 第五節、目前台灣之家戶結構. 誠如上述文獻所言,無論是家庭成員之結構組成或家庭生命週期之階段, 都能使不同類型之家庭有著不同的生活型態;而在本節的內容中,研究者將繼續 以這兩種觀點,檢視目前台灣家戶在組成結構及生命週期上的呈現情形,並試圖 從中區分出擁有不同生活型態之家戶類型。. 3.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經濟戶長的定義為家庭經濟的主要支撐者 23.

(31) 首先就家庭結構來說,如下圖 2-1 所示,雖然目前台灣家庭每戶的人數是 以 2 至 4 人最為普遍,但單人家庭估計也有超過 80 萬戶之多,逾全體家戶之一 成。再細究這些獨居者之婚姻狀況,又以寡居者為最多(40.7%),未婚者居次 (30.4%) ,其餘則為離婚及已婚分居者(各占 16.2%及 12.7%) 。可知這些獨自生 活的人除了喪偶之鰥寡人士外,未婚者也占了不小的比例,而此種由未婚者組成 的家庭類型在台灣雖不普遍,但其所呈現之生活型態仍不容忽視;此外,仍有些 以未婚者為經濟戶長的家庭是以其他非單人家庭的形式呈現,故其所占的比例可 能更大;而這種以未婚人士為家庭經濟決策者的家庭,其消費型態是最能夠代表. 政 治 大. 前述文獻所提及的,不受拘束、經濟獨立的生活方式。. 立. 圖 2-1. y. sit. al. n. 800,000. io. 1,000,000. er. 1,200,000. Nat. 1,400,000. 單位:戶. ‧. 1,600,000. ‧ 國. 1,800,000. 學. 2,000,000. 台灣家戶戶內人數次數分配. 600,000 400,000. Ch. engchi. i n U. v. 200,000 0 1人. 2人. 3人. 4人. 5人. 6人以上.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九十七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再以家庭生命週期的角度觀之,下圖 2-2 為不同年齡層之戶長所組成的家 庭,其家戶組織之型態。明顯地,由未滿 60 歲之戶長所組成的家庭是以核心及 三代同堂居多,而一旦戶長年齡在 60 歲以上,核心及三代同堂家庭所占的比例 便急遽地減少,取而代之的是單人及夫婦兩人家庭。所以這類由高齡戶長或其配 24.

(32) 偶所組成的「高齡家庭」在從事消費行為時,僅需考量戶長自身或其伴侶之需求, 故其在生活型態的呈現上,也較能代表高齡者之生活習慣及消費需求,而與其他 戶長年齡層之家庭有著明顯的不同。 圖 2-2. 台灣家戶組織型態百分比按戶長年齡分. 100% 90% 80% 70% 60% 50%. 立. 40%. y. Nat. 0%. ‧. 10%. ‧ 國. 20%. 學. 30%. 政 治 大. al. n. 單人. 夫婦. Ch. 核心. 三代. engchi U. 戶長年齡. er. io. sit. 18-24 25-29 30-34 35-39 40-44 45-49 50-54 55-59 60-64 65-69 70-74 75-79 80-84 85-89 90-94 95↑. 其他. v ni. 註:此處之核心家庭不僅指涉於夫妻與未婚子女所組成之家庭,連同單親、隔代家庭亦包含在內 資料來源: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2008 年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檔計算. 除了高齡家庭外,戶長年齡未滿 60 歲的家庭則是以核心及三代同堂的形式 為主,此類家庭雖然可能也包含高齡者或未婚者,不過由於其成員人數較多,及 每個成員性質的不同,此類核心或三代家庭對於各種消費的需求與欲望,也較未 婚及高齡家庭更加地多元、複雜,進而使得其所呈現的生活型態迥異於其他類型 的家庭。並且,核心家庭或主幹家庭至少包含了兩代以上的成員,此一特色與傳 統人們對於家庭的概念及想像較為貼近,像是過去的研究或社會調查經常以核心. 25.

(33) 家庭、擴展家庭及主幹家庭來區分一個家庭的組織型態,而此三者便多為橫跨兩 代以上的家庭形式4。此外,核心家庭及主幹家庭也是目前台灣最普遍之家戶類 型,根據民國 99 年普查資料(行政院主計處,2010)指出,核心家庭占全體普 通住戶之 54%(扣除夫婦家庭仍有 43%),主幹家庭占 16%。因此,這種成員較 多、橫跨世代較廣,且消費需求更加多元複雜的家庭在目前台灣仍為主流的家庭 形式,其與以單人為主的未婚者家庭、單人和夫婦為主的高齡者家庭,在生活型 態的呈現上勢必有著明顯的不同。. 在回顧完這些文獻與實證數據後,本研究將家戶類型分成三者,其一為家. 政 治 大. 庭規模較大、且由已婚者組成之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其次為以獨自生活居多、. 立. 且由未婚者組成之未婚獨立家庭,最後則為戶內成員年齡較高、且多為單身及夫. ‧ 國. 學. 婦之組織形式的高齡家庭。在實際的操作化上,本研究首先將未婚獨立家庭區分 出來,其操作型定義為戶長婚姻狀況為未婚,且不與父母或祖父母同住之家庭;. ‧. 接著再區分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其操作型定義為:扣除未婚獨立家庭之核心、. y. Nat. n. al. Ch. engchi. er. io. 後,由年滿 60 歲之戶長所組成的家庭。. sit. 單親、三代、祖孫家庭;而高齡家庭則是:扣除未婚獨立、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 i n U. v. 在此操作性定義下,由婚姻狀況為非未婚(已婚、同居、分居、寡居)且 年齡未滿 60 歲之戶長所組成的單人、夫婦及其他家庭,無法歸類於這三種家庭 類型之中,故此類家庭在本研究中將被視為是遺漏值,在 13776 個總樣本家戶中 佔有 1641 戶。而本研究所欲探討的三種家庭類型,在操作化後其次數分配為: 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 8594 戶、未婚獨立家庭 586 戶、高齡家庭 2955 戶。根據前 面文獻所述,此三類家庭因其成員組成和發展階段不同,故其消費模式與生活型 態亦不同,而此則本研究主要探討之焦點所在。. 4. 不過就我國人口普查來說,夫婦兩人家庭亦算在核心家庭之定義內,故核心家庭不一定是成員 「橫跨兩代」的家庭 26.

(34) 第六節、結語及研究方向. 對於生活型態有諸多研究及討論的社會學者 Sobel,將生活型態定義為任何 秀異的、可確認出來的生活模式,並且一種生活型態是由表現性(expressive) 之行為構成,它可以直接地觀察到,或者是透過觀察推論而來(劉維公,2006), 因此像消費這種外顯的、可觀察的行為,被 Sobel 認為是最能反映生活型態的指 標。在本章中,研究者回顧了許多社會學領域裡有關生活型態的理論與經驗研 究,大體上這些文獻對於生活型態之論述,皆攸關於消費行為。故研究者亦回顧 了許多經濟學者對於消費行為的討論,雖然這些文獻對於生活型態一詞鮮有著. 政 治 大. 墨,但卻為討論生活型態提供了更多元的思考方向。因此本文在研究設計上,也. 立. 將從這兩個領域對於生活型態的觀點(即品味區辨和需求滿足)出發,並探討不. ‧ 國. 學. 同群體在其中的差異。. ‧. 在分析單位的選擇上,由於以家庭為單位較個人能兼顧家庭生命週期及家. sit. y. Nat. 庭成員組成等影響生活型態之因素,且本研究也是基於這兩個觀點探討不同家庭. al. er. io. 間的差異,因此對於研究目的而言,家庭是最適合作為分析生活型態之單位。而. v. n. 除了經濟學者強調的家庭人口組成及生命週期外,傳統社會學所關注的社會階層 亦在本研究的考量範圍內。. Ch. engchi. i n U. 承上一段,本研究依研究之目的,將家庭類型根據其成員特質及生命週期 分成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未婚獨立家庭及高齡家庭三者。並且在回顧完上述理 論與研究後,歸納出以下結論與研究方向: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由於其家庭規模 較大、戶內就業人數較多,且未成年子女數也較多,因此為維持與經營家庭生活, 且兼顧親子間的互動與教養功能,此類家庭較傾向於教育文化之生活型態,並且 對於娛樂消遣財貨有著較高的需求。再者,未婚獨立家庭因其戶長未婚、且家庭 規模較小之特性,故其收入雖不如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來的豐裕,但不受家庭事. 27.

(35) 務拘束的他們較能將花費投入於各種娛樂消遣之活動,並呈現出休閒娛樂之生活 型態。最後,高齡家庭因為其成員年紀偏高、收入因退休而偏低,且戶內人數較 少之特性,造成了他們對於各項財貨,除了醫療外需求皆不高,並在生活型態上 僅著重於日常生活之維持,而不如另二類家庭有更多娛樂的、非必需的消費。.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8. i n U. v.

(36) 第三章、研究方法與設計 從文獻回顧中得知了家庭成員組成及家庭生命週期對其生活型態的影響, 故本研究將從這兩個角度出發,探討並驗證現今於台灣社會之未婚獨立、高齡及 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其生活型態是否確實如這些文獻所言,抑或呈現出不同的 樣貌。因此在這一章的內容中,首先將從本研究之概念架構出發,接著介紹研究 所使用的資料─2008 年家庭收支調查,進而解釋本研究對於各個變項的定義及 操作化過程,最後提出資料分析所需的方法及測量工具,並且說明本研究在各方 面所受到的限制。. 立. 第一節、概念架構. 政 治 大. ‧ 國. 學. 在文獻回顧中,我們得知探討消費或生活型態可以從許多層面來著手:若. ‧. 是從經濟學的角度出發,著重的是日常生活中各種不同層次需求被滿足的程度;. sit. y. Nat. 而如果是以社會學的觀點切入,則會將焦點置於特定群體的人們對於飲食、衣. al. er. io. 著、音樂、藝術的品味與偏好。以這兩個領域之觀點為出發點,本研究在分析未. v. n. 婚獨立、高齡及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之生活型態時,將首先比較三種家庭類型對. Ch. engchi. i n U. 於不同需求層次之花費的投入情形,接著再檢視此三者之間是否在生活型態上存 在著社會區辨的情況,當然,傳統社會學最為關注的社會階層因素亦有所考量, 研究者將在分析生活型態時視情況予以控制。而在本節的內容中,研究者將依照 需求滿足和品味區辨此兩種觀點,區分出不同類型的生活型態,並以此作為後續 資料分析的基礎。. 一、需求層次 首先就不同需求層次的滿足來說,研究者依照需求層次之基本與進階、必 需與奢侈的程度,將其分成三種消費類型。本研究除了將食品費、衣著費和水電 29.

(37) 瓦斯費等民生需求視為是「基本維生」類的花費之外,還根據前述文獻所言:在 經濟條件的改善下,人們對於必需品的概念將逐漸從維持生命之財貨延伸至較長 遠的、維持自身健康及家庭生活的財貨,故本研究將此類維繫家庭存續所需的花 費定義為「維持保健」類的花費,如醫療保健費及居住設備費。而像是旅遊、書 籍雜誌及從事各種娛樂消遣等非維持生活必需的奢侈類花費則被本研究定義為 「休閒娛樂」類的花費。. 二、社會區辨. 政 治 大 重點之一,從上一章之文獻得知,社會學研究在討論生活型態時,大多是將其區 立 除了不同層次之需求的滿足外,生活型態的社會區辨亦為本研究所探究的. 分為高級生活與一般生活兩者,並檢視不同群體的人們偏好上的差異,故本研究. ‧ 國. 學. 也將以這個方向界定生活型態。Bourdieu 在討論秀異時,關注的是個人對於衣. ‧. 著、音樂及藝術的品味,是一種文化的涵養;但是在資訊科技快速發展的現代社. y. Nat. 會裡,各種 3C、通訊產品大量地出現使得人們與其接觸的機會逐漸增加,如此. er. io. sit. 讓生活中習慣使用這些通訊科技產品的人們亦塑造出了一種區辨人我的生活型 態,因此不同於藝術及美學涵養的薰陶與栽培,這種慣於使用通訊科技的生活型. al. n. v i n 態亦為一種文化資本;再者,這些 C h 3C 及通訊產品隨著時間不斷地推陳出新,其 engchi U. 具備了新潮及時尚等特色,故有時候擁有最新穎的科技產品才能真正展現個人的 品味、炫耀自己的地位。因此,本研究在高級生活之生活型態的部分,因呈現之. 意義的不同,而將其區分成「文化涵養」與「通訊科技」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型 態,並以此與「居家生活」比較,進而檢視不同群體的人們在這三種生活型態上 的不同。. 總結上述所言,本研究在探討生活型態時是將需求層次與社會區辨兩者分 開進行的,由於前者關注的重點在於需求與欲望被滿足的程度,故本研究將其分 成基本維生、維持保健及休閒娛樂三種類型,而後者則著重於偏好與品味的區 30.

(38) 辨,故本研究亦將其分成文化涵養、通訊科技及居家生活三種類型,並以此比較 這些生活型態與未婚獨立、高齡及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三者的關聯性。為了更具 體地說明本研究之命題與分析架構,下列以圖 3-1 研究架構呈現之: 圖 3-1. 研究架構圖. 家庭類型. 獨 立 家 庭. 學. 庭 核 心 或 主. ‧. ‧ 國. 立. 政 幹治一 大未 婚 家 般. 高 齡 家 庭.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生活型態. 需求層次. 社會區辨. ‧基本維生 ‧維持保健 ‧休閒娛樂. ‧通訊科技 ‧文化涵養 ‧居家生活. 31.

(39) 第二節、研究資料. 在研究資料的方面,本研究使用行政院主計處所提供之台灣地區「2008 年 家庭收支調查」進行分析。家庭收支調查每年都會對其家戶樣本進行更新,屬於 橫斷面資料(cross-sectional data),該調查原名為「個人所得分配調查」,並於 1964 年開始辦理,且自 1972 年起按年進行,其調查範圍及對象為:居住於台灣 地區內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及其所組成之家庭(指營共同經濟生活者所組成 之家庭)。而在抽樣方法上,家庭收支調查是以縣市為副母群體,並採取兩階段 分層隨機抽樣(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村里為第一段抽樣單位,村里內的. 政 治 大. 家戶為第二段抽樣單位,從台灣地區全數家戶中抽取約千分之二之家戶為樣本。. 立. 2008 年家庭收支調查之樣本數為 13776 戶,佔全國總戶數之 1.8%(行政院主計. ‧ 國. 學. 處,2009) 。. ‧. 家庭收支調查的內容包括戶口組成、家庭設備、住宅概況、經常性收入、. y. Nat. 經常性支出、資本損益和資本移轉收支等七大項目,而本研究應研究主題之需. er. io. sit. 要,將會用到戶口組成、家庭設備、經常性收入和經常性支出四項。家庭收支調 查原為瞭解台灣地區的家庭其收支狀況而設計,因此在消費支出上的分類十分詳. al. n. v i n 盡,其包含的主要項目有:(1)食品費用、(2)飲料費用、(3)菸草費用、(4)衣著類 Ch engchi U. 費用、(5)房租及水電及燃料費用、(6)家具、家庭耐久設備與家事管理費用、(7) 醫療及保險費用、(8)運輸交通及通訊費用、(9)娛樂消遣及教育文化費用、(10) 雜支費用。由此可見,家庭收支調查對於家庭消費之內容記錄的詳盡程度應足以. 作為區分不同類型之生活型態的判準;再者,該資料庫對於家庭設備的調查也十 分周全詳細,像是電視、冷暖氣機、洗衣機等家電產品,機車、汽車等交通工具, 或鋼琴、音響等文化財貨,一共 29 類家庭設備皆為調查資料庫中所及。家庭收 支調查無論是對各項支出的細節或是各種設備器材的消費,都調查得相當詳細而 完備,因此對於探討生活型態的本研究相當合適。. 3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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