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未婚獨立、高齡及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之基本特色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未婚獨立、高齡及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之基本特色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9

第四章、研究結果與分析

家庭是分析消費或生活型態的重要單位,個人的消費習慣、生活模式往往 受所屬家庭的薰陶而養成,而一個家庭的消費模式或生活型態又會因其成員結構 及生命週期的不同而有所變化,故本研究依據此兩種觀點將目前台灣的家戶分成 未婚獨立、高齡及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三種類型,並以此探討其與生活型態之關 聯性。在分析內容的安排上,本章將首先檢視上述三種家庭類型之成員人口特徵 及基本特色,再呈現國人目前普遍持有之消費模式與生活型態,最後比較其在生 活型態呈現上的差異,並試圖解釋其原因。

第一節、未婚獨立、高齡及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之基本特色

在探討不同類型之家庭與生活型態的關係前,研究者將先對此三類家庭之 基本特色進行了解,以便在後續的討論中理解與解釋其生活型態之差異。像是戶 長的年齡、職業及教育程度等,皆與一個家庭的成員結構及生命週期息息相關,

並且與生活型態進而產生關係。因此,這些人口特徵在未婚獨立、高齡及一般核 心或主幹家庭三種類型裡呈現的差異,即為本節所探究之重點。

依據本研究對於家庭類型的劃分,各類型之家庭數及其占總樣本數之百分 比的分配情形,如下表 4-1 所示,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所佔的比例最高,其次則 為高齡家庭,而最後才是未婚獨立家庭,顯示目前台灣家戶組織之情形仍以規模 較大的家庭形式為主流,由未婚者所組成的小規模家庭目前仍不普遍。此外,在 本研究的操作化劃分下,有 1641 戶未能被歸類於任何一種家庭,這些家庭除了 有一部份(32.8%)為原本家庭收支調查在「家戶組織型態」一欄中就將其歸類 為「其他無法分類家庭」外,尚有由年齡未滿 60 歲之非未婚戶長所組成之單人 或夫婦家庭,雖然這種已婚的小規模家庭因其戶長未滿 60 歲而無法被歸為高齡 家庭,但其戶長年齡也以 50 歲以上居多(共 670 戶,佔無法歸類家庭之 40.8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1

此類家庭是以夫婦兩人家庭為主,可見目前台灣高齡家庭之戶長,與子女同住的 機會不高;而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之家戶規模則多為三、四至五人。三種家庭類 型在戶內人口數上呈現出一定的差異,因此之後對於不同消費項目的分析,等值 規模的應用確實有其必要。

圖 4-1 台灣家戶戶內人口數百分比按家庭類型分

資料來源: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2008 年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檔計算

除了家庭規模外,戶長年齡也和家庭生命週期的概念息息相關,其能反映 一個家庭當下所處的階段。如下圖 4-2 所示,未婚獨立家庭呈現出的是右偏態之 分布情形,其戶長年齡分配高峰介於 28 至 33 歲間,且過了 33 歲後便隨著年齡 的增長而緩慢地減少。對照內政部統計處所公佈之 2011 年國人的平均初婚年 齡,男性 31.8 歲及女性 29.4 歲,未婚獨立家庭的戶長年齡分佈受結婚時間的影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 2 3 4 5 6人以上

未婚獨立 核心主幹 高齡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2

響十分有限,因此,與其說他們是想婚但未婚的年輕男女,不如以不婚之單身者 稱之可能還要更貼切。

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之戶長年齡分配則呈現出常態分配的情形,其高峰介 於 43 至 48 歲間,且極少超過 60 歲,此一現象與圖 2-2 所呈現的情形吻合。而 就高齡家庭而言,由於死亡及返回子女家庭同住之故,其戶長之年齡分配高峰為 63 至 68 歲,且之後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急遽下降。

圖 4-2 台灣家戶戶長年齡百分比按家庭類型分

資料來源: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2008 年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檔計算

再比較這三類家庭的戶長職業及戶長教育程度,首先戶長職業如下圖 4-3 所示,超過七成的高齡家庭戶長處於無業的狀態,以目前台灣受僱員工的平均退

0%

1%

2%

3%

4%

5%

18 23 28 33 38 43 48 53 58 63 68 73 78 83 88 93

未婚獨立 核心主幹 高齡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3

休年齡 56.6 歲(行政院主計處,2011)來說,這些年滿 60 歲之戶長多半已從職 場上退休;而剩下仍投入於職場的高齡戶長,則有六成(占高齡家庭 18%)為藍 領工作者,一般及高階白領人員總計不過四成(占高齡家庭 12%)。

而無論是未婚獨立家庭還是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其戶長職業皆以從事一 般白領的工作為最多;值得注意的是有超過兩成之未婚獨立家庭其戶長為無工作 者,失業及無工作之意願為主要原因,與另外兩種家庭對比,未婚獨立家庭戶長 職業的差異性最大。並且,未婚獨立家庭的房屋自有率為 70%6,故其在擁有房 屋的比例上,所呈現的差異亦較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房屋自有率 88%)及高齡 家庭(房屋自有率 90%)複雜,不過對於這群離家獨自生活的青壯年未婚男女來 說,七成之房屋自有率顯示其具備著一定的經濟能力;並且,未婚獨立家庭經濟 狀況的差異程度亦為三種家庭中最明顯的。

相較於高齡家庭及未婚獨立家庭,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戶長的就業情形便 顯得充分許多,為了養家餬口,此類家庭之戶長僅不到 3%為無業狀態。

6 根據研究者統計,未婚獨立家庭之房屋除 70%為自有外,另外租押及其他住宅所屬方式各占 1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6

圖 4-4 台灣家戶戶長教育程度百分比按家庭類型分

資料來源: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2008 年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檔計算

最後再觀察這三種家庭類型在未成年人數的比例,如下圖 4-5 所示,絕大 多數的未婚獨立家庭(93.17%)及高齡家庭(99.69%)戶內成員皆年滿二十歲,

這是因為此兩種家庭多為單一世代之成員組成,其並不包含橫跨兩代以上家庭成 員的核心或主幹家庭,故未婚獨立及高齡家庭擁有未成年人數的比例趨近於零。

此外,伴隨著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的影響,有超過三成的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其 成員無未滿二十歲之人口,也就是說這類核心家庭或主幹家庭,是由至少一個年 滿二十歲的子女與其父母組成的。相較於過去的台灣家庭,子女離家的步調普遍 地延後(楊靜利、陳寬政,2002),如此也造成愈來愈多這類家庭在台灣出現。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未婚獨立 核心主幹 高齡

碩士博士 專科大學 高中高職 國小國中 自修及不識字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7

圖 4-5 台灣家戶未成年人口數百分比按家庭類型分

資料來源: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2008 年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檔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