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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之家戶結構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五節、 目前台灣之家戶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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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隨著薪資收入的驟停,高齡人口在消費支出的運用上勢必要有所改變,

尤其是那些經濟戶長3為高齡且退休之族群的「高齡家庭」,不與子女同住的他們 對於日常生活中的大小需求,大多都必需親自進行消費才能得以解決,且無論其 經濟來源是子女的奉養費還是政府或企業的移轉,與一般有工作者之家庭相比仍 是有限且不穩定的,因此在可運用金額不多的情形下,高齡家庭對於某些非必需 之財貨的需求便會減少,易言之,此類家庭會節省其投入於娛樂消遣之費用,以 應付平日生活所需之開銷。

此外,高齡家庭由於其成員年紀較大之故,因此對於醫療保健的需求,亦 較其他家庭來的高。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12)民國 100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顯 示,戶長年齡於 65 歲以上之家庭,其平均醫療保健支出(97943 元/年)高過於 食品及非酒精飲料等生活支出(79690 元/年),且此現象不曾見於其他任何年齡 組別之戶長的家庭。除此之外,高齡者由於自身之經濟能力有限,故其對於能確 保生活安定的財貨之需求也較大(片桐新自等,2008)。Martins 等(2012)曾 以美國、澳洲、英國、日本、紐西蘭、智利及馬來西亞七個國家的家計調查資料,

比較不同年齡層的家庭在各項消費上的差異,結果發現年長戶長之家庭較著重於 醫療、能源動力及家事服務之消費,相較於中等年齡戶長之家庭著重於運輸、教 育、娛樂文化及家庭設備等財貨,兩者之間的消費型態有著一定的差異。

第五節、目前台灣之家戶結構

誠如上述文獻所言,無論是家庭成員之結構組成或家庭生命週期之階段,

都能使不同類型之家庭有著不同的生活型態;而在本節的內容中,研究者將繼續 以這兩種觀點,檢視目前台灣家戶在組成結構及生命週期上的呈現情形,並試圖 從中區分出擁有不同生活型態之家戶類型。

3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經濟戶長的定義為家庭經濟的主要支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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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所組成的「高齡家庭」在從事消費行為時,僅需考量戶長自身或其伴侶之需求,

故其在生活型態的呈現上,也較能代表高齡者之生活習慣及消費需求,而與其他 戶長年齡層之家庭有著明顯的不同。

圖 2-2 台灣家戶組織型態百分比按戶長年齡分

註:此處之核心家庭不僅指涉於夫妻與未婚子女所組成之家庭,連同單親、隔代家庭亦包含在內 資料來源: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2008 年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檔計算

除了高齡家庭外,戶長年齡未滿 60 歲的家庭則是以核心及三代同堂的形式 為主,此類家庭雖然可能也包含高齡者或未婚者,不過由於其成員人數較多,及 每個成員性質的不同,此類核心或三代家庭對於各種消費的需求與欲望,也較未 婚及高齡家庭更加地多元、複雜,進而使得其所呈現的生活型態迥異於其他類型 的家庭。並且,核心家庭或主幹家庭至少包含了兩代以上的成員,此一特色與傳 統人們對於家庭的概念及想像較為貼近,像是過去的研究或社會調查經常以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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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長年齡

單人 夫婦 核心 三代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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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擴展家庭及主幹家庭來區分一個家庭的組織型態,而此三者便多為橫跨兩 代以上的家庭形式4。此外,核心家庭及主幹家庭也是目前台灣最普遍之家戶類 型,根據民國 99 年普查資料(行政院主計處,2010)指出,核心家庭占全體普 通住戶之 54%(扣除夫婦家庭仍有 43%),主幹家庭占 16%。因此,這種成員較 多、橫跨世代較廣,且消費需求更加多元複雜的家庭在目前台灣仍為主流的家庭 形式,其與以單人為主的未婚者家庭、單人和夫婦為主的高齡者家庭,在生活型 態的呈現上勢必有著明顯的不同。

在回顧完這些文獻與實證數據後,本研究將家戶類型分成三者,其一為家 庭規模較大、且由已婚者組成之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其次為以獨自生活居多、

且由未婚者組成之未婚獨立家庭,最後則為戶內成員年齡較高、且多為單身及夫 婦之組織形式的高齡家庭。在實際的操作化上,本研究首先將未婚獨立家庭區分 出來,其操作型定義為戶長婚姻狀況為未婚,且不與父母或祖父母同住之家庭;

接著再區分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其操作型定義為:扣除未婚獨立家庭之核心、

單親、三代、祖孫家庭;而高齡家庭則是:扣除未婚獨立、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 後,由年滿 60 歲之戶長所組成的家庭。

在此操作性定義下,由婚姻狀況為非未婚(已婚、同居、分居、寡居)且 年齡未滿 60 歲之戶長所組成的單人、夫婦及其他家庭,無法歸類於這三種家庭 類型之中,故此類家庭在本研究中將被視為是遺漏值,在 13776 個總樣本家戶中 佔有 1641 戶。而本研究所欲探討的三種家庭類型,在操作化後其次數分配為:

一般核心或主幹家庭 8594 戶、未婚獨立家庭 586 戶、高齡家庭 2955 戶。根據前 面文獻所述,此三類家庭因其成員組成和發展階段不同,故其消費模式與生活型 態亦不同,而此則本研究主要探討之焦點所在。

4 不過就我國人口普查來說,夫婦兩人家庭亦算在核心家庭之定義內,故核心家庭不一定是成員

「橫跨兩代」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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