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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後續互動對象的類別相似性線索影響社會排斥後行為展現
研究概述
過往其他學者的研究多半假設當個體受到社會排斥後,會根據其被威脅需求的不 同、拒絕事件的類型等等因素展現出戰與逃或者親近示好的行為傾向,而其所展現的 行為則是針對所有人。然而,本研究則提出受社會排斥威脅的個體其實同時具有敵意 行為以及親近示好的行為傾向,最後則會根據互動對象所帶有的類別相似性線索而展 現出不同的的行為。
而為了找到支持上述論點之證據,實驗一到三採取情境故事法及內隱觸發兩種方 式來操弄社會排斥,並預期當遇到受排斥威脅者會根據類別相似性線索來選擇互動的 對象,並視對象屬性之不同而展現不同行為。
實驗一 研究目的與預期
實驗一的目的在於瞭解個體是否會根據不同的類別相似性線索而展現出不同的 行為表現。本研究預期社會排斥效果會受到類別相似性的調節,而展現出不同程度的 戰或逃或示好行為。換言之,當個體遭受到社會排斥之後,他們對於帶有與原排斥團 體相似之『拒絕相似性線索』的對象會展現出較高的戰或逃傾向,反之,他們對於與 自己相似之『接納相似性線索』的對象則會展現出較多的親近示好行為。
預試一
由前述可知,受社會排斥者之行為模式受到兩種類別相似線索的指引:與過去排 斥者相似之『拒絕相似性線索』,以及與個體本身特性相近之『接納相似性線索』。
因此本預試的目的在於找出可被此兩種線索區分之團體,並以這兩種線索之高、中、
低程度區分出五類團體。
預試一以男女皆可參加之『壘球社』做為排斥者團體,並把個體之性格特性定為
『喜歡條理、樂於學習』,之後請 16 名實驗參與者以 7 點量尺評價 36 個大學社團,
在『與壘球社相似之程度(1 為非常不相似;7 為非常相似)』以及『以故事主角之特 性,會加入此社團之可能程度(1 為非常不可能加入;7 為非常有可能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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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Likert 七點量尺來評估改編自 Beest 與 Williams(2006)需求威脅量表之歸屬感分量表 (Need Threat Scale: Belongingness)之 5 個敘述句的符合程度(例如:小茗在壘球社中感 到與其他社員是一體的;當小茗在參與社團活動時,他在壘球社中找到歸屬感)。此檢‧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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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對不同類別團體之攻擊行為。為了得知實驗參與者對於不同類別『團體』是否 會展現不同攻擊傾向,本研究告知實驗參與者一情境故事,請他假想若之後他成為學 生會委員後,必須幫學校刪減社團之經費,請他評估下列 6 個團體:壘球社(拒絕者) 以及未在前述之團體選擇中出現之高拒絕線索團體(手球社)、中拒絕線索團體(自行車 社)、高接納線索團體(辯論社)、中接納線索團體(模型研究社)和中性線索團體(合唱社),
它們的預算可以被刪減程度。以 Likert 7 點量尺進行評估,1 代表『非常不可以被縮 減』、7 則為『非常可以被縮減』,選擇越高代表對該團體的攻擊傾向越高。
3. 對不同類別團體之利社會行為。實驗參與者也被要求對於上述 6 類團體評估其 協助這些社團之意願。在故事情境中,實驗參與者被詢問若同時有多個社團向他們求 助,他們會優先幫助哪些社團,最先幫助的選 1、最後的則選 6,順序越低代表對該團 體的利社會傾向越高。再者,若實驗參與者所有能分配的時間為 100%,那他們願意 分配給每個社團多少百分比的時間,分配的時間越多,代表對該團體的利社會傾向越 高。
實驗程序。實驗參與者來到實驗室之後會被帶到不同的隔間中單獨作答,首先,
他們會根據隨機分派的結果給予社會排斥之操弄,實驗參與者可根據自己的速度完成 腳本的閱讀以及句子描述,以融入故事主角之感受,並在完成句子描述後填答社會排 斥操弄檢核『歸屬感需求威脅量表』。
接著,所有實驗參與者皆被告知他們現在有一個機會可以在 30 個社團中選擇 7 個社團。而這 30 個社團則分別屬於不同的五種類別團體(高拒絕線索團體、中拒絕線 索團體、高接納線索團體、中接納線索團體、中性線索團體)。
最後,實驗參與者則被要求假想若他們身為學生會委員,對於原先排斥團體
(壘球社)以及另外 5 個分屬於不同類別團體之社團,做出相關經費分配與協助時間 及意願的判斷待實驗完成後,實驗者則一一對實驗參與者澄清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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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瞭解受到社會排斥威脅之實驗參與者在不同類別的社團是否有選擇差異,研 究者進行了社會排斥在團體類別之單純主要效果分析,結果發現,社會排斥組實驗參 與者(M = 2.44%)比起控制組(M = 7.50%)較少選擇高拒絕線索團體(F(1, 81) = 3.41, p = .07, d = .41),選擇更多高接納線索團體(M排斥 = 53.98%、M控制 = 43.12%;F(1, 81) = 3.28, p
= .07, d = .40),兩者效果皆達邊緣顯著。而在中拒絕線索團體、中接納線索團體以及 中性線索團體上,兩組實驗參與者之平均數則未達顯著差異。此結果部份支持假設 1、
2、3,顯示當個體遭受到社會排斥後,與原排斥者高相似之拒絕線索會導致他們較少 選擇此類團體,而相反地,與自己高相似之接納線索則會讓他們有較高意願加入此類 團體。
圖 4 兩組對於不同類別團體的選擇比率
2.對不同類別團體之攻擊行為。研究者要求實驗參與者想像自己為學生會委員,
對於各社團進行預算刪減及提供協助。當以被刪減預算之程度做為攻擊行為指標(數值 越高代表對此團體顯現越高的攻擊性),進行 2 (社會排斥與否) × 6(原團體及 5 種 不同類別相似性線索)之二因子混合 ANOVA 統計檢驗時,其中實驗參與者間變項為
『社會排斥操弄與否』,而『社團類別』則為實驗參與者內變項。而各組的敵意程度 之平均數與標準差如表 3。
根據假設 1 與 2 可以預期,當個體遭受到社會排斥威脅後,其攻擊程度應會隨著 不同的類別相似性線索而不同,而結果發現,社會排斥之主要效果達顯著(M排斥 =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社會排斥組 控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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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線索之主要效果皆達顯著(F(5, 380) = 8.72, p < .01, 𝜂𝑝2 = .10;F(5, 405) = 7.82, p < .01, 𝜂𝑝2
= .09),而社會排斥與類別相似性線索間交互作用皆如預期達到顯著差異(F(5, 380) = 5.84, p < .01, 𝜂p2 = .07;F(5, 405) = 5.75, p < .01, 𝜂p2 = .07)。
表 4 團體利社會行為在各組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優先次序
(越低越願意幫忙)
協助時間
(越高越願意幫忙)
社會排斥組 控制組 社會排斥組 控制組 n = 39 n = 39 n = 41 n = 42 原拒絕團體 4.49 (1.60) 2.87 (1.75) 13.52 (12.29) 22.14 (14.37) 高拒絕線索團體 4.23 (1.39) 4.08 (1.33) 14.26 (9.60) 12.95 (4.89) 中拒絕線索團體 3.59 (1.37) 3.41 (1.46) 15.45 (8.57) 15.14 (7.13) 高接納線索團體 2.05 (1.34) 2.82 (1.75) 25.68 (16.27) 20.60 (10.91) 中接納線索團體 3.23 (1.80) 4.33 (1.88) 19.61 (9.66) 11.83 (8.34)
中性線索團體 3.33 (1.63) 3.49 (1.57) 16.35 (9.13) 17.45 (9.52)
註:由於5名實驗參與者未能依循指導語填答完六個社團的『優先次序』,因而在此項目被排除。
為了瞭解受到社會排斥威脅之實驗參與者對於不同類別之團體是否有不同的預期,
遂進行了社會排斥在類別相似性線索之單純主要效果分析,結果發現,社會排斥組實 驗參與者比起控制組來說,明顯地較不願幫助原排斥團體(M排斥 = 4.49、M控制 = 2.87;
F(1,76) = 18.06, p < .01, d =.98)、也花較少時間協助原排斥團體(M排斥 = 13.52、M控制 = 22.14;F(1,81) = 8.61, p < .01, d =1.05)。
對於高接納線索團體,社會排斥組的實驗參與者則會比控制組實驗參與者更優先 幫助它(M排斥 = 2.05、M控制 = 2.82;F(1,76) = 4.78, p = .03, d =.50),而對於中接納線索 團體也展現出相同之優先效果(M排斥 = 3.23、M控制 = 4.33;F(1,76) = 6.99, p = .01, d
=.61)以及協助時間之差異(M排斥 = 19.61、M控制 = 11.83;F(1,81) = 15.42, p < .01, d
=.87)。而其他各組則未顯現出差異。換言之,當個體遭受到社會排斥威脅時,他們會 更優先協助帶有接納線索的團體,符合假設 1 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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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一小結
實驗一以情境腳本的方式來操弄社會排斥威脅,並以此驗證類別相似性線索對社 會排斥後反應的影響,而個體的行為模式則被分別就後續團體選擇、團體攻擊行為以 及利社會行為這三方面來探討。結果發現,當個體遭受到社會排斥威脅時,比起未遭 受威脅者,在後續團體選擇上會傾向選擇那些於與自己特性相近的社團,並避開那些 與先前排斥團體性質相近的社團。除此之外,受到社會排斥威脅的實驗參與者,會對 所有團體展現較強的攻擊行為,而這種敵意卻不會展現在與自己相似的可能接納團體 上。相反地,這些受威脅者甚至會展現較多的助人行為在那些帶有接納線索的團體上。
整體而言,當個體受到社會威脅後,其行為反應模式會依互動對象的不同而改變,
支持了我們的假設『類別相似性線索為社會社會排斥後行為傾向之調節變項』。然而 實驗一亦有不足之處,本研究在社團選擇的依變項上,社會排斥與類別相似性線索的 交互作用效果僅達邊緣顯著,這可能是因為研究者限制了實驗參與者只能在 30 個團體 中選擇 7 個,再加上實驗參與者在選擇後續交往團體時,是同時得到所有可供挑選的 團體,因此他們可以藉由比較各種不同團體來選擇,因此削減了交互作用展現的空間。
而後續實驗三中則單獨呈現每一個團體供實驗參與者選擇,以期能更凸顯『排斥相似 性線索』及『接納相似性線索』的效果。
再者,實驗一探討個體遭受到社會排斥後的有意識行為,而在此情況下,他們可 以根據自己的預期有意地調整自己的行為表現,而既然社會排斥能對個體造成莫大威 脅,那亦可推估,這種雙歷程的因應方式應該也可以展現在較基礎、較難改變的人際 知覺反應上,亦即,受到社會排斥威脅的個體,一方面應會較容易知覺到與拒絕者相 關的線索(注意威脅以利於躲避),另一方面也會注意那些與可能接受對象相關之線 索,以補足匱乏的歸屬感,換言之,受到社會排斥的實驗參與者對於帶有拒絕相似性 線索以及接納相似性線索之詞彙的處理速度應該快於與兩者無關之詞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