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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討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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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討論與建議

此部分分成四部份討論,第一節則對整體研究結果進行討論,第二節探討本研 究之貢獻,第三節討論本研究的限制,最後則對未來研究提出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果討論

一、社會排斥與類別相似性線索

整理過往對於社會排斥所導致之行為結果可以發現,當個體遭到社會排斥後,一 方面可能會產生帶有敵意之攻擊行為(Twenge et al., 2001),另一方面也可能對他人展現 親近與示好的行為(Williams et al., 2000; Williams & Sommer, 1997)。然而,過往研究在 解釋社會排斥行為的兩極性時,一些學者都提出不同看法。如 Williams (2007)認為社 會排斥會威脅個體不同的基本需求,當個體被威脅到的是自尊或者歸屬感時,他們會 向他人示好;相對地,當被威脅的需求是控制感以及存在意義時,他們則會展現出較 多的攻擊行為。而 Richman 與 Leary(2009) 則從被拒絕的經驗本身區分出包括情境因素

(contextual factors)、關係因素(relational factors)以及個人特質因素(dispositional factors)的六個向度來解釋,被排斥個體可能產生之行為。

儘管這些模式都可以很好的解釋社會排斥與後續行為間的內在歷程,但他們多半 認為社會排斥會導致個體展現戰與逃的行為傾向,或者親近示好的行為傾向。然而,

本研究則提出,受社會排斥者應同時具備這兩種行為反應。

再者,本研究認為人際互動是雙方面的,但先前研究多半是從『遭到社會排斥者』

的角度來解釋,卻未考量『後續互動對象』是否會影響受威脅者之反應。而既然

Gardner 等人 (2005)發現受社會排斥者會更注意與人際相關之線索,而 Sacco 等人(2011) 亦發現社會排斥會使得個體較注意他人的類別、較少注意類別內的細微差異。上述研 究可以推估,當個體被排斥之後,他們可能會把後續互動對象區分成不同的類別,而 這些類別則會引發不同的行為反應。

本研究提出了『類別相似性線索』的概念來解釋社會排斥後反應的兩極性,並認 為當個體在遭受到社會排斥之後,若後續對象與排斥他的人高相似時,這種拒絕相似 性線索則會讓個體避免傷害的反應,因而展現戰或逃的行為;相對地,若互動對象與 本身具高相似性時,個體則會展現留心示好的行為來滿足匱乏的歸屬需求。

而本研究採取了三種不同的社會排斥操弄(腳本、閾下觸發、線上丟球),來探 討受社會排斥威脅者對於帶有這兩種線索之團體以及團體成員的行為反應。結果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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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排斥威脅的個體,在團體選擇上會避開那些帶有拒絕相似性線索的團體、亦會給 予那些帶有拒絕線索的對象較負面的評價,符合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設。相對地,受威 脅個體儘管會較願意加入帶有接納相似性線索之團體,但是他們對於帶有此線索的個 別團體成員卻未穩定地發現有較正面的評價,此為較不符合本研究假設之處。

綜合一系列研究之結果,可以支持本研究所提出『後續互動對象所帶有的類別相 似性線索會影響受社會排斥威脅者行為』之假設,換言之,當個體被社會排斥後,類 別相似性線索會引發他們『避免傷害』與『增加歸屬』的行為歷程。

二、類別相似性線索之優先性

儘管實驗一至三都支持了『受到社會排斥威脅的個體會對不同對象展現不同行 為』:拒絕加入帶有拒絕線索的團體,並接近那些帶有接納線索之團體。但對於這兩 種傾向之優先順序則尚未有支持之證據,因此以實驗四來探討第二個層次的問題:這 兩種歷程之間是否有優先順序的差別呢?

本研究假設避免傷害之行為歷程應較為優先。可能原因有三,第一,過往研究結 果較常發現社會排斥與攻擊行為之關連性。第二,Dijksterhuis 與 Aarts(2003)認為,個 體會對於負向的資訊與刺激要比正向的要來得更為敏銳。第三,Park 與 Baumeister (2015)發現,個體遭到社會排斥後,較會從事預防焦點(prevention focus)的自我調控。

而實驗四則採取認知忙碌派典(Gilbert et al., 1988) ,同時操弄社會排斥以及實驗參 與者的認知負荷程度,研究者認為,個體在在壓力情境下會優先採用較重要之歷程,

因此,當個體之認知資源不足時,他們會挑選較重要之類別相似性線索來做為行為指 引,並放棄使用較不重要的線索。

結果發現,受社會排斥威脅者不論認知負荷是重或輕,他們都會使用拒絕相似性 線索來拒絕加入後續團體,但處於高認知負荷下的受社會排斥威脅者,他們比起較輕 負荷者,會較少選擇帶有接納線索之團體,顯示接納相似性線索會受到認知負荷的影 響。再者,實驗參與者亦認為當個體被排斥後,他們挑選團體的最重要理由為『避免 被拒絕』而非『能否發揮所長』。由此可以佐證假設:當個體被社會排斥後,他們會 優先使用排斥線索來避開可能傷害他們的對象,再使用接納線索來找尋可以親近的對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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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去/再類別化作用改變類別相似性線索

如果後續互動對象之類別相似性線索的確能影響受到社會排斥者之行為反應,那 麼藉由改變類別相似性線索應亦可以改變其行為反應。而在群際關係的文獻中指出,

『類別化』會改變個體的知覺:讓他們認為團體內成員具有高相似性,並強化的團體 間的差異性,並因此產生內團體偏私與外團體歧視。而 Sacco 等人(2011)也發現,社會 排斥會讓個體看待社會線索時較類別化:注意到團體間的不同、較難區分團體內差異。

而既然 Dovidio 與 Gaertner(1999)能在實驗室中採取『再類別化作業』,讓個體從一個 較小的團體成員身份轉成更大、和外團體成員共享之身份,研究者認為以此方式,可 以改變他們對拒絕相似性線索的認知、減少戰或逃的行為,更進而使得個體對此類對 象表現出較親近示好的行為。

實驗六發現,當受社會排斥威脅之個體被導引寫出要如何與其他後續對象一同合 作之文章後,儘管受威脅個體被明確告知他們不會有互動機會,他們不但對於帶有拒 絕相似性線索的對象評價會上升,亦會對於原拒絕者的有較好的評價。這顯示,再類 別化作用可以給予受社會排斥者一個共享團體身份,而在此團體下的對象會讓受排斥 威脅者感到彼此連結的可能性,因而能弱化原先的拒絕相似性線索的知覺,展現出示 好的行為傾向。

Dovidio 與 Gaertner 亦認為,去類別化作業強調了個人的獨特性,因而可以降低該 群際界線的顯眼程度。而研究者認為,當採取『去類別化作用』來區隔個人與他人的 距離,對接納相似性線索之知覺可能被弱化,應而不會對原先帶有接納線索者展現出 親近與示好行為。

而實驗七則發現,當受到社會排斥的個體被告知『每個人特有的個人風格都會影 響創意的展現』並完成一段用來『區隔自己作品與他人之不同』的文章後(去類別 化),比起完成一般作業的受威脅者,他們對於原先帶有接納線索之對象的評價會有 下降的趨勢,顯示去類別化可以改變接納相似性線索。

此外,實驗七亦發現,當受社會排斥者完成去類別化作業後,他們對於原先帶有 拒絕相似性線索的對象有評價上升之趨勢,雖然這些效果皆未達到顯著,但或與可以 對於去類別化弱化拒絕線索之可能性提供支持。

而比較實驗六與七,可以發現再類別化作業不只可以轉化拒絕相似性線索,使得 受排斥威脅者對此類對象評價提升,也可以提升他們對於原拒絕者的評價;相對地,

去類別化作業雖然可以弱化拒絕相似性線索、使得受社會排斥威脅者對其評價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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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卻會使得他們不會對於原先帶有接納相似性線索者有示好的行為傾向,也無助於提 升他們對於原拒絕者的評價。研究者認為,對於以和為貴的華人社會來說,使用再類 別化作業來幫助個體對於他人有較好的預期,可能較有助於提高他們之後被接納的可 能性、也較符合社會期許。

綜合本研究之實驗結果可以發現,當個體受到社會排斥之後,他們所展現的行為 傾向會受到之後互動對象的影響,而當遇到與原拒絕者相似的對象時,他們會對此類 帶有拒絕線索的對象展現出戰與逃的行為傾向;相對地,當遇到與自己性格相似者,

則會對於此類帶有接納線索的對象展現出親近示好的行為傾向,而前者之歷程較後者 更為優先。而藉由再類別化作業可以改變拒絕相似性線索,使得實驗參與者隨著轉變 的線索對於此類對象展現出親近示好的行為傾向。而去類別化作業則可以削弱接納相 似性線索以及拒絕相似性線索之影響、使得行為亦隨之改變,換言之,雖然受社會排 斥者不會對原先帶有相似線索者展現示好傾向,但他們對於原先帶有拒絕線索者也不 會展現出攻擊傾向。而本研究以一系列的研究來支持所提出之模式,下頁表 41 摘要了 本研究的多個實驗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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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