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六節 研究問題與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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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研究問題與假設
本研究想要瞭解,為什麼當個體被社會排斥後,有時候會做出戰或逃的行為反應,
有時候有會做出留心示好的行為反應呢?本研究認為,被社會排斥的個體的反應取決 於互動對象所帶有的特質,當該對象與原拒絕者具高相似性(拒絕相似性線索)時,
個體會認為此人很有可能會拒絕自己並引發『避免傷害』的反應,對其展現出戰或逃 的行為。然而,當互動對象與自己具有高相似性(接納相似性線索)時,個體會覺得 此對象較有可能滿足匱乏的歸屬需求,因而展現出留心示好的行為。換言之,受社會 排斥者的反應,取決於兩種『類別相似性線索』:帶有拒絕相似性線索的對象引發受 排斥威脅個體的戰或逃行為反應,而帶有接納相似性線索的對象則引發較多的親近示 好行為。本研究分成七個實驗來探討類別相似性線索如何影響個體在受到社會排斥之 後的行為反應。
由於社會排斥兩階段模式,強調兩種行為反應都有可能發生,而受排斥個體會出 現何種反應,端視在後續互動對象身上知覺到何種類別相似性線索而定。為了獲得初 步的支持證據,實驗一到三之目的在於了解互動對象身上的類別相似性線索是否會引 發社會排斥威脅者相對應的行為反應:被社會排斥威脅者對帶有拒絕線索的對象,展 現出較多戰或逃行為,並對那些帶有接納線索之新對象示好。根據以上陳述,本研究 首先提出以下三個主要假設:
假設 1:社會排斥威脅會同時助長『避免傷害』與『尋求歸屬』行為反應模式,
而類別相似性線索越強、此效果越顯著。
假設 2:社會排斥威脅會使得個體較不願意選擇與原排斥者相似之對象(拒絕相 似性線索),對於此類對象展現出較高的戰或逃行為傾向。
假設 3:社會排斥威脅會使得個體較可能選擇加入與自己特性相似之對象(接納 相似性線索),對於此類對象展現出較高的親近與示好行為傾向。
再者,當前述假設受到支持以後,研究者則欲進一步檢驗類別相似性線索所產生 的兩種歷程,是否有優先次序之分,換言之,被威脅個體是否會先使用拒絕線索來拒 絕不適合的對象,接著才會使用接納線索來找尋適合的對象。實驗四則欲檢驗下列假 設:
假設 4:對於受社會排斥威脅的個體來說,他們會優先使用『拒絕相似性線索』,
而非『接納相似性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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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驗一、三、四採取情境腳本的操弄方式,主要依變項為對於交往團體的選擇,
並測量他們對於帶有不同類別相似性線索之團體之攻擊或協助行為。而實驗二則採取 閾下操弄的方式,來看個體是否會加速處理那些與拒絕者或可能接受者(即,帶有類 別相似性線索)的相關的訊息。
相較於上述四個實驗,後續實驗希望藉由去、再類別化作業改變類別相似性線索,
檢驗個體之行為反應是否會隨之改變。再者,實驗五至七並使用較高外在效度的真實 拒絕法,並把探討的互動對象從帶有不同類別相似線索的團體(例如:是否願意加入 這個團體)延伸至該團體內的個人(例如:對於帶有不同類別相似性線索的對象之評 價)。
實驗五的目的除了重複複驗證先前研究發現之外,一方面採取真實拒絕方式來操 弄社會排斥(線上丟球操弄),另一方面,則改編 Twenge 等人(2001)的虛假問卷回饋 法,把接納線索獨立成一個操弄變項。以檢驗上述假設。
先前研究支持了類別相似性線索與兩種行為反應之間的連結,而在實驗六與七則 欲使用『去類別化作業』與『再類別化作業』來改變類別相似性線索,並預期當類別 相似性線索被這兩種作業改變時,相對應的行為反應也會隨之增減,以此種方式來進 一步支持類別相似性線索對於社會排斥反應的影響。
假設 5:『去類別化』以及『再類別化』作用可以改變類別相似性線索,使受社 會排斥威脅者行為隨之改變。
實驗六延續實驗五之方法,並使用再類別化作業給予被社會排斥的實驗參與者
『讓自己所處的團體在所有團體中表現最好』的作業目標,而此時他們對於互動對象 的看法會轉為『我們(we)』,這再類別化作業會讓被排斥個體知覺彼此屬於一個共 同團體,亦即弱化個體對拒絕相似性線索的知覺,因此使其對原本拒絕者或有拒絕線 索之個體展現出較友善的行為。
實驗七則使用去類別化作業來弱化類別相似性線索,此時被排斥者在看待自己與 互動對象間關係是『自己-他人(self-others)』,因而拉遠了彼此之間的距離、降低了 相似性的知覺,因此應為降低對帶有接納線索之互動對象有親近與示好的行為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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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理論概念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