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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三節 後續研究方向建議

1. 本都市更新區之目標已非常明確,如安置計畫穫得居民的共識,

在於都市計畫變更負擔回饋比率問題上,應該可以做適度的調整 負擔回饋比率。

2. 都市計畫變更負擔回饋比率的調整,應在具備有社會貢獻(公益 性、就業機會的提供、社會計畫實施)的前題下作成調整。

3. 林投里都市更新案的操作可以試著以 Land Sharing 的模式,模擬 操作或許可以為林投里創造出另一套解決的辦法。

參 考 文 獻

1. 丁致成、廖美莉(2001),都市發展與都市更新,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 究基金會國政研究報告永續發展組

2.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 e 化平台 http://recity.cpami.gov.tw/

3.王仕圖,深度訪談,http://www.nhu.edu.tw/~society/speech/930625/7.ppt 4.台北市都市更新處

http://www.uro.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age=456fc28f 5.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01535&key=&ex=+&ic=

6.迎接都市更新時代來臨(2008),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發佈,財團法 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

http://www.ippi.org.tw/Realestate/policy/PolicyIndex_1.aspx?ID=6433 7.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2000),高雄市實施都市更新綱要

計畫總報告

8.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2002),都市更新魔法書

9.高雄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http://www.krema.org.tw/def.asp 10.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http://cabu.kcg.gov.tw/

11.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http://urban-web.kcg.gov.tw/ksnew/ks12/ks1205.jsp?A=097020028 12.陳以勒(2005),推動都市更新的現況問題與發展策略-以大高雄都市

19.http://www.u.arizona.edu/~cragin/fsQCA/What is QCA

20.Charles C. Ragin(2008) , What is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 (QCA)

21.吳文彥(2007),質性比較的布林方法基本概念(未刊行報告)

22.http://www.u.arizona.edu/~cragin/fsQCA/What is QCA 23.吳文彥,2009,策略規劃案例與執行

24.吳文彥,2010,高雄市縣市合併後土地開發策略規劃案,高雄市政府地政處 委託。

25.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都市更新簡訊 2009/03 第 41 期-2010/03 第 49 期

26.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http://socbu.kcg.gov.tw/

27.林博智(1984)民間從事都市更新事業獎勵措施的研究,國立成功大學建築 研究所碩士論文

28.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2006),日本都市再生密碼都市更新的案 例與制度

29.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2008),高雄市都市更新研討會 30.高雄市政府(2006)紅毛港遷村第三次修正計畫書

31.高雄市都市計畫技師公會(2008)高雄都市更新面面觀講座

32.http://web.mit.edu/urbanupgrading/upgrading/issues-tools/tools/Re g-of-land.html

33.陳俊元(2010)軍事營區釋出土地結合地方政府都市發展創造雙贏策略之探 討-以 D 營區釋出供設置國小為例,國立高雄大學都市發展及建築研究所碩士 論文

34.陳玟甄(2009)開發商對高雄市的都市更新參與模式之研究,國立高雄大學 都市發展及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

附錄一

敬啟者:

您好!非常感謝您同意訪談。本研究主題為都市更新的「安置計畫」進行探 討。素仰 台端學識淵博、閱歷豐富,本研究亟需您的協助與指導,請您撥冗惠 賜卓見。訪談時間約莫 90 分鐘,並且請您同意全程錄音。此外,為了保障您的 隱私權,所有的書寫報告將用代號代表。其中訪談內容僅提供學術研究之用,不 做其他用途。謝謝您的協助。

「都市更新」主要為促進都市土地有效再利用、復甦都市機能與改善居住環 境。而高雄地區發展至今,其發展歷程係從南高雄發展至北高雄,並且近年來大 量產業的外移,造成失業率攀升,因此由於稅收的不足,造成了地方政府無法強 而有力的來進行相關的市政建設;然而,今年相關的重大交通設施興建完成,都 市機能亟需鬥過此一契機再行調整,而捷運沿線的土地須有效再利用,故都市更 新便為使都市活力再生之重要手段。

然而,都市更新所牽涉之層面是非常廣大的,包括了法令、金融、設計、行 銷、營造、文化等,皆與都市更新有不同程度上的關聯。此外,都市更新所影響 甚鉅之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權利,更需要進行整體、通盤的考量與配合。

在今年,內政部積極的欲推動相關的都市更新計畫,在加上高雄捷運紅、橘 兩線的通車,都市更新被冀望於帶動高雄市經濟再次發展的火車頭,並使捷運場 站周遭土地的有效活化再利用。

因此,此次訪談就以正在規劃中的高雄市林投里都市更新案為例來探討,希 冀透過與相關專業人士的問答,就都市更新的安置計畫來探討當前高雄地區都市 更新所面臨之問題及困境。

敬祝 研安

國立高雄大學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 指導老師:吳文彥、黃世孟

研究生:洪崇啟 敬上 聯絡電話:0910-816059

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立大路 87 號

 土地使用分區:機關用地

 面積:30,188 平方公尺

 人口數:1,380 人

 土地產權:公有土地 36.71%;公私共有土地 33.45%;私有土地 29.85%

 建築物產權:合法建築物 88 棟;違章建築物 138 棟;無法判斷 78 棟 林投里更新範圍圖

深度訪談大綱

都市更新安置計畫之探討(產、官、學)

1.請問您是否認為安置計畫將影響都市更新的進行甚至於無法進行之 主要原因之一?

2.重建與整建多為高雄市的更新方式,因此安置計畫顯得非常重要。試 問安置計畫最好由誰執行,政府、居民或開發商?為什麼?又假如政 府不想執行安置計畫,改由開發商,對於開發商是否會減低參與意 願?

3. 您是否認為政府應該出面成立一個可以整合各項資源專責的單位來 處理林投里的安置問題?

4. 針對林投里都市更新案的安置計畫有何看法?現金補償、現地安 置、異地安置?

5. 有關拆遷安置您認為發放補償費請住戶一次搬遷、搬遷費應該如何 計算或多少才合理?

6.如果更新區域內先整理一個區塊提供拆遷戶之居住,再分期開發以解 決本區更新安置問題是否可行?

7.更新區內如果劃定一個市場用地興建 1、2 樓店面、3 樓以上住宅,將 樓下店面提供現有店面住戶優先承購或租用,樓上住宅提供現住戶優 先承租或承購能否解決安置問題?

8.如果您是林投里都市更新的實施者,有甚麼資源可以提供來處理安置 問題?

附錄二

敬啟者:您好

本區域土地屬於機關用地在民國 81 年時市政府通過了可以做都市計畫變更 成商業區或住宅區但須比照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以及其他法定開發的模式回饋 負擔 45~60%的比例,而造成土地所有權人持有的土地面積在 150 ㎡以下者因「未 達單位基地面積」分配標準無法分配土地必須領取現金補償,而都市更新重建後 必須以集合住宅、商業大樓的形式做聯合開發,依據國外先進國家的經驗在處理 都市更新安置計畫時通常會加上社會福利計畫的做法來推動,都市更新的推動在 安置計畫上並不代表可以無償取得不動產但享有優惠的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而本 次的問卷調查超越以往的思考模式,以下的問題將影響未來政府推動更新計畫的 內容與作法,本研究本於解決社會問題為弱勢發言,所得之結果將提供政府及開 發商未來在處理本案時做為參考,深切的希望您的協助共同來解決問題。

謝謝您的意見 !! 並祝

閤家安康

國立高雄大學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 指導教授 :吳文彥、黃世孟 老師 學 生 : 洪崇啟 敬上 聯絡電話 : 0910816059

E mail : [email protected]

聯絡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立大路 87 號

深度訪談大綱

都市更新安置計畫之探討(居民)

1.都市更新的安置計畫內容有現金補償、現地安置、及異地安置就您的觀點認為 那一種較為可行

2.請問若本地區都市更新完成後,您願意再回來本地區居住嗎?

3.如果採現地安置受限法令規定必須採用集合住宅類型(大樓住宅)安置請問您的 意見是?(說明:客觀現實上已經無法提供透天厝)、安置地點的選擇?

4.如果政府在更新區域內劃出一塊安置土地來讓安置戶共同規劃,並由政府來協 助辦理都市更新,請問你的看法是?

5.若您需要政府提供異地

6.假若建築開發商提供具有漲價空間且貸款利息補貼優惠的住宅,與您交換在此 一地區的土地、建物所有權利,您願意嗎?

安置計畫,在支付對價條件下請問您能願意接受國宅安 置嗎?願意接受更換其他可供建築之土地嗎?願意接受更換其他可居住之房 屋嗎?

7.您所有的土地目前是機關用地,願意就目前的狀況讓政府依公告現值加成徵收 嗎?如果有開發商要依市價收購您願意嗎?

8.假若由政府提供安置之協助,您願意將您的產權信託給政府,在持有信託受益 憑證條件下由政府清理土地後依法定公開程序標售後扣除必要之費用,再依原 產權持分比例領取現金嗎?

9.如無法自行辦理都市更新您希望由誰來辦理?或結合這裡的居民成立「都市更 新會」來辦理都市更新?

10.請問您願意在參與都市更新後,將現有之權利轉換成房屋,並在這期間領取 租屋補貼嗎?租金補貼額度大概多少?

11. 參與都市更新後,將現有之土地權利願意與其他共有人共同持分嗎?

12. 參與都市更新後,將現有之權利轉換成房屋您希望分配甚麼類型的房屋?

13. 都市更新後如果在本地區規劃商店街您的意見是?願意以何種方式參與經 營?合理的店面坪數大小?

14.您覺得政府需要在這設一個長駐機構來協助居民解答推動都市更新相關法令 問題嗎?並提供您相關的工作機會及職業訓練嗎?

15.都市更新提供了許多彈性的開發方式(說明:如徵收、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協 議合建、權利變換、登記信託等方式)請問您偏好那一種方式?

16.請問您是否須要市政府社會局的相關福利補助? 希望政府協助甚麼?

※現行補償標準表(依照新修訂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補償標準)

※現行補償標準表(依照新修訂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