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從情感涉入到親密關係
迷身為那些最顯眼(visible)又可辨識(identifiable)的閱聽人(Lewis, 1992, p.1),對於所迷的文本有極高的涉入度。他們消費文本的方式與一般閱聽人大 不相同,迷是過度的(excessive)閱聽人,會差異性地投入喜愛的文本,將流行 文本奉為藝術品般,重複觀看並熱烈討論看似無用的瑣碎訊息(Fiske, 1989)。
使迷與非迷(一般閱聽人)的區別,並非在消費的文類上有所不同,而是情感
(productive practices; Fiske, 1989, p. 64)。迷的內在反應過度涉及迷的心理層 面,為「情感上的熱愛、崇拜」、「意識形態上的認同」以及「與其他人、文 本產生區辯」(簡妙如,1996)。
研究搖滾樂迷的Grossberg(1992, p. 56)將「情感」概念引入迷研究,他認 為,迷與一般消費者的標誌性區別來自情感感受力(affective sensibility)。感 受力界定了文本與閱聽人在其範圍內可能存在的關係,它不一定是一種主觀的 經驗,也可能是社會建構的效果,不同的文化語境決定了閱聽人相異的感受力。
Grossberg(1992, p. 55)指出一般閱聽人消費流行文化是為獲得愉悅以及意義。
此處所指的意義,即為閱聽人用以解讀世界的特定意識形態,為各種意義的地 圖(maps of meaning)。迷的消費和參與則不同於一般的閱聽人,驅動迷消費 媒體文本的不一定是為獲取愉悅或是意義,而來自情感的(affect)過度投入。
情感的重要性在於迷藉由對特定文本的情感投入,創造出差異,並從這些 差異中,重新定義自己的身份。意即,我們特別在意、喜歡什麼,便在情感投 入上創造了差異,這也使得與流行文化最緊密關聯的的愉悅與文本的意義產生 了變化。在這樣的過程中,迷並非只是努力領會文本的意義,而是利用文本串 連自己的人生、經驗和慾望,並使所迷之物產生與其他事物產生了差距。因此,
迷的情感感受力所描繪的是在意的地圖(mattering maps, Grossberg, 1992, p.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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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的認同與區辨,便於在意的地圖(mattering maps)下作用(簡妙如,1996)。 認同標示出迷在地圖中的位子,並區辨出我族與他者。因此無論韓團的風格有
(2007)整理哲學家Baruch Spinoza的觀點後指出,情感並非如此的「內在」,
情感涉及身體與情緒(body and emotions),也涉及理性與熱情(reason and passions)。也就是說,情感不僅影響情緒,也會驅使身體行動,此過程亦為理
為文化工業的商業利益做工的免費勞動(free labor; Terranova, 2000;轉引自簡妙 如,2015;Kosnik, 2013)。情感的作用讓迷願意付出心力與時間,而不在意是否 獲得實質的回報。
Jenkins(2006, p.61)從生產者的視角出發,提出情感經濟(affective economics), 認為情感基礎是消費者選擇商品的決策要件。情感經濟的重點在於生產者放下高 高在上的身段,與消費者建立關係,積極經營品牌社群。消費者開始掌握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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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也在生產端作用。因而Hardt(2007)提出情感勞動(affective labor)的概念,情感連結了身體與情緒,理性與熱情是個看似相對應的觀點,揭示涵括身體與情 代社會中,「並非一個被外在影響所決定的被動實體」(Giddens, 1991/夏璐譯,
頁 2)。自我拾獲其主體性,於日常生活的各式經歷中,藉由反思、透過不斷調 整的自我敘事(self-narrative)形成自我認同(Giddens, 1991/夏璐譯,2016)。
因此,個人生活民主化,自我具可塑性,成為一個開放性、時刻變動與更新的「計 畫」,我們的過去、現在與未來遂成為可規劃、執行與經營的專案。奠基於此,
Giddens (1992;周素鳳譯,2001)指出高度現代性的社會下,親密關係的特質 為純粹關係(pure relationship),是具主動性、可協商、變化,以及高度反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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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關係。不同於自我投射式的浪漫愛,由於雙方的主體性提升,純粹關係為彼此 交流與協商而成的平等關係。關係的維繫,有賴於此段關係所提供的報償與滿足 感,也就是說,只有當關係是自我可接受的、有利可圖的,才能夠持續下去。因 此,即便迷對偶像仍有個人投射式的浪漫愛,但在現代性的純粹關係下,喜歡偶 像作為迷的一種自我認同,同樣具反思與變動性。迷並非盲目地迷戀偶像,對偶 像的一切來者不拒、全盤接收,他們也會拒絕以及懷疑偶像,並經過自我反思,
協商出與偶像的親密關係。迷也不一定忠於單一偶像,他可以很花心,更可能因 為偶像與自己所想像的越來越遠,關係協商失敗,而「脫飯22」,不再喜歡偶像。
然而,純粹關係的預設為理性且以自我發展為優先考量的關係,因此倘若個 人缺乏自主性,關係就可能變質,成為上癮關係(addictive relationship)(Giddens, 1992;周素鳳譯,2001,頁 98-99)。上癮關係可分為相互共生(codepedence)
以及固著關係(fixated relationship)兩種。相互共生的關係中,有上癮者,以及 回應上癮者的回應者,兩相互動。也就是上癮者不僅因癮頭,還因為回應者而上 癮,且回應者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上癮者。值得注意的是,相互共生者並非對關係 上癮,而是缺乏本體安全感(ontological security),需要由他者定義自我需求。
固著關係則更為普遍,關係本身成為上癮的對象,上癮者於此關係中尋找其他方 式所無法得到的安全感。置於迷與偶像的關係中,我們雖難以定義偶像是否回應 上癮者的需求,然而當偶像一貫以親人和善且貼近生活的模式面對迷時,的確會 使不具自主性的迷,混淆、難以分清現實,與其他上癮的迷(回應者)互動後,
便更容易深陷妄想,進而輕易落入上癮關係。然而,此處的上癮關係並非譴責生 產端訴諸情感的行銷手法。解除上癮關係的方法,即為上癮者的自我反思,必須 認清自我的需求,建立穩定的自我認同(Giddens, 1992;周素鳳譯,2001,頁 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