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貳章、誰決定了我小孩的姓?-文獻回顧

本章節為法意識及從母姓文獻回顧,介紹法意識的定義,以及從自我認同 學派的觀點,解釋為什麼法意識會影響子女姓氏的協商。

第一節、從母姓法律與社會的差距

本節將從法律的實踐狀況說明現況,將回顧相關研究的成果,包含從母姓 的量化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統計結果、質化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的主要發現。

第一項、宏觀的差距現象:量化研究

自民法修正以來,針對實施情形的於 2008 年已有相關問卷資料統計「子女 姓氏問題意見調查問卷統計結果」(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2008),並於 2010 年由戶政單位協助擴大統計新一份統計數據,而有「單親家庭『姓』解 放:民法親屬編子女姓氏條文之『不利影響』研究計畫案」(彭渰雯、陳宜 倩,2010)以及「為何從母姓?夫妻約定子女姓氏的影響因素調查」(彭渰 雯、洪綾君,2011)的量化研究。

上述 2010 年之調查,是針對具體從姓選擇之理由做更進一步的統計,所進 行的一次大規模量化調查研究6。該研究係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財團法人婦女新 知基金會,該調查名為「子女姓氏自由約定意見調查」。經由全國戶政體系的協

6 於 2010 年 8 月至 11 月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進行問卷調查。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對研究期間全國各縣市的新生兒父母發放問卷,給予剛完成子女姓氏登記 的新生兒父母填寫,統計子女姓氏選擇的認知與態度所得的量化資料。

該計畫名為「單親家庭『姓』解放:民法親屬編子女姓氏條文之『不利影 響』研究計畫案」,由學者彭渰雯、陳宜倩(2010)透過「約定從母姓」與「約 定從父姓」配對抽樣策略進行,並將比較不同從姓選擇的新生兒父母、剖析

「約定從母姓」的夫妻人口組成特徵、選擇從母姓的理由、影響者與對新法的 態度為何,及對性別平等、母姓污名、姓氏自主等看法。

該統計結果顯示,新生兒從姓的理由,從父姓者以「遵循大眾做法」和

「傳宗接代」為主要理由;從母姓則是以「傳宗接代」和「性別平等」為大多 數,新生兒姓氏的協商仍相當在意「父系姓氏的延續」。不論從姓選擇為何,對 於新生兒姓氏的決定影響力,依序大至小皆分別為「新生兒父母」、「新生兒祖 父母」、「新生兒外祖父母」8,只是在約定新生兒從母姓時,外祖父母的影響力 的比例較從父姓時,比例有明顯提升。綜觀之,大多數受訪者對於法規的評價 為「肯定新法修正」,且「從母姓」與「支持新法」之間有顯著正相關9

7 主要由全國 319 個戶政事務所之櫃台人員直接發放問卷給現場登記之新生兒父母。

8 在「單親家庭『姓』解放:民法親屬編子女姓氏條文之『不利影響』研究計畫案」的統

計中,從父姓、從母姓者統計影響排行分別為「新生兒父母」(85.44%:80.16%)、「新生兒祖父

母」(28.93%:16.34%)、「新生兒外祖父母」(4.98%:14.79%)。

9 從母姓與父姓的二大族群進行比較,從母姓者贊成的比例 74.80%高於從父姓者 65.70%,而

從父姓者不贊成的比例 8.67%亦高於從母姓者 4.0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而在「態度與姓氏選擇的關係」的部分,有三部分「性別意識」、「從母姓 污名化」、「姓氏自主觀」分析。在性別意識部分,以「受害保守型」10、「結構 平等型」為多數,其統計結果,從父姓與從母姓者之差異並未達「顯著相關」, 因此,彭渰雯、陳宜倩(2010)於該計畫推論子女從姓選擇與夫妻的性別平權 意識的關聯性較低;從母姓污名化部分,也是不論從姓選擇為何,認為從母姓 污名存在與否的差距並不明顯,普遍認為無汙名狀況;姓氏自主觀的部分,則 是在從母姓者與從父姓者的差異相當顯著,姓氏自主觀與從母姓選擇之間有顯 著相關。該數據顯示,選擇子女從母姓的新生兒父母,較同意「姓氏選擇超越 血源限制」,對「從父母姓以外之其他姓氏」的想法較為開放。

綜合以上統計結果,兩個主要發現為:

1.性別意識高者,未必約定子女從母姓,需有其他因素支持。

2.約定子女從父姓者,多數並未擔憂母姓污名,而有其他原因。

在「人口變項是否影響姓氏選擇」的部分,分成「新生兒的性別、排行與 兄姐姓氏」與「父母的人口變項特性」兩部分呈現。該統計發現符合老二哲學11 的家庭,談判結論會是第二個小孩、或女孩才接受從母姓,通常協商成功原因 為考量母方的傳宗接代或祭祀需求;而超越老二哲學的家庭,受到客觀人口變

10 根據彭渰雯、陳宜倩(2010)之定義,「受害保守型」為「認為台灣社會性別歧視至今

仍嚴重,且只生女孩會有遺憾者」;而「結構平等型」則為「認為台灣社會性別歧視至今仍嚴

重,但不認同只生女孩會有遺憾者」。

11 由陳怡君(2010)所提出,老二哲學是指談判過程中,協商結果常常是第二個小孩或女

孩才接受從母姓的現象。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項影響居多,例如:母親為原住民、父親為外籍,也就是不會侵害父親的既有 利益,或是對於子女有原住民加分、補助等更優渥的利益時,家庭有機會打破 從母姓需要被排第二順位的的規則。12

隨後,根據此計畫案之分析數據,另有改寫同一份調查內容之延伸研究,

該研究更發現性別意識較高的夫妻,並不必然會約定子女從母姓,而是擁有易 從母姓的人口變項者(女方為原住民、女方無兄弟)才會以性別意識作為從母姓 理由(彭渰雯、洪綾君,2011)。

換個角度觀之,此次的調查也間接呈現了在從母姓沒有「利益」做為籌碼 的庇護下,純粹的想要從母姓是相對不容易的,只是我們從數據無法探知究竟 是在社會習慣的父性框架下,女性沒有產生讓小孩與自己同姓的欲求?還是在 男性不願意動搖自己原有的父姓利益?抑或者只是純粹的從眾心態,害怕自己 與社會多數不同呢?進行協商或是不去協商,背後更具體的動機,純粹的量化 數據並不足以呈現完整的面貌,需要的是質性的內容來說明。

第二項、微觀的多元情境:質化研究

質化研究的部份,相繼有《第二「姓」?新生兒姓氏協商的性別權力關 係》的以性別權力關係為主軸進行訪談研究(陳怡君,2010)、《從父姓?從母 姓?女性單親家庭成員的姓氏政治》(曾映慈,2011)以單親家庭改母姓為研究

12 該計畫特別指出,父親為外國籍者約有 87.9%不需要依循「老二哲學」的談判技巧,也

就是不用等待第二胎或女孩即可使子女從母姓,而母親為原住民者則 62.2%不需要依循。數據

顯示當事人一方為外國籍或原住民時,較易「超越老二哲學」,不受該哲學拘束。但在夫妻雙方

為漢人時,依舊有「老二哲學」現象,可見父系姓氏仍舊發揮其在父權傳統習慣上的影響力。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對象進行訪談研究,以及《子女姓氏權之研究-民法親屬編修正實施之回應性評 估》(周靜華,2012)則是政策執行的角度訪談觀察行政人員、新生兒父母、

改姓子女,並進行焦點團體座談,但較無從「法意識領域」的詮釋。

根據陳怡君(2010)在《第二「姓」?新生兒姓氏協商的性別權力關係》深 度訪談研究協商從母姓的夫妻,提出了三個主要發現,分別為:

1.從母姓者通常為第二胎(或二胎後)的小孩之「老二哲學」。 2.父親的態度在協商過程中,具關鍵角色。

3.傳承母親家族香火的從母姓子女可獲得繼承與經濟效益。

這三個主要發現也說明了協商中的當事人,基於自身條件、自己採取的態 度,以及配偶態度,都會影響當事人協商是否成功。13

而在周靜華(2012)著重於子女姓氏權之法制規範,針對制度層面的探 討,主要訪調執行機關、民眾、公民團體及學者專家觀點進行政策面的分析,

也點出目前傳統觀念與社會壓力導致從母姓比例極低、各方觀點雜亂未有共 識、政府宣導不周和抽籤制度不完善等問題。

透過周靜華(2012)的研究訪談亦可以得知,各方對於「平權」以及權力 衝突時的態度都有明顯不同,尤其對於「姓氏與性別平權是否具有關聯性」和

「親權與子女人格權之權衡」看法兩極化。

13 此研究所提出的「老二哲學」也透過 2010 年的「單親家庭『姓』解放:民法親屬編子

女姓氏條文之『不利影響』研究計畫案」的統計數據獲得支持。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對於汙名的影響力,也有研究對於當事人是否擔心汙名問題有不同的看 法。例如曾映慈(2011)就聚焦於單親家庭改從母姓的對抗汙名歷程,又更點 出了單親改姓不只是因為「利益因素不足」,其背後深層因素更是因為社會汙名 帶來的不適及麻煩感,且這樣的心態來自社會化的過程中所習得的父系社會意 識形態,姓氏結構與父系社會傳統交互作用,反而維持父系社會的運作。

而本文認為這個複雜情境不僅會出現在單性家庭與子女的協商,也同樣會 出現在新生兒家庭的夫妻協商當中,而使當事人被捲動於關係中其他人對於汙 名的理解中,也就是可能基於「關係的連結」而被動牽扯進原先不在意的污名 議題中,而重新建構他們對從母姓的認知。

從本節的文獻回顧中可以觀察到夫妻在協商子女從母姓的過程,可能有諸 多其他因素影響其最終決定,而非純粹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的決策。其中也牽 扯到夫妻雙方對與法律的認知體驗,故本文認為可試著從法意識中關係自我的 角度探討,故下一節將進一步回顧介紹法意識中自我認同、關係和情感的關 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