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數位時代的音樂取樣之應用與發展
第三節、 從言論自由的觀點論音樂取樣創作的保護
一、言論自由理論
藉由上述的討論,本文肯定音樂取樣的拼貼創作,是一種數位式讀寫文化的
33 WILLIAM FISHER,PROMISE TO KEEP 26-28 (2004).
34 See id. at 29-31.
展現,是數位環境脈絡所特有的創作表現形式,更是一種重要的民主溝通能力,
如果我們認為這種創作方式是一種重要的藝術展現型態,則我們應該保障其創作 的自由。而對於藝術自由的保障,可依據言論自由理論作為討論基礎。
傳統上言論自由理論包含了三種學說。首先是「追求真理說」:保障言論自 由的目的在追求真理,其方法是藉由思想的自由交易來達成,意即要使人接受某 種思想為真理的最佳方法,就是將言論置於市場競爭中,再由人們決定。「健全 民主程序」理論則認為:言論自由的價值在於其有助於民主政治程序的運作,言 論自由的保障能提供社會大眾在依照民主政治程序參與政治決定時能有充足的 資訊,使大眾的政治決定的正確性更高,民主政治能更健全運作。最後是「自我 實現及個人自主說」:基本權利是個人不可或缺之基本要求,言論自由之目的就 在保障個人自主的自我表現,個人自身就是目的,而重視個人人性尊嚴。35
音樂取樣是一種藝術創作,而藝術創作可否納入言論自由之保障,就必須看 保障藝術自由能否滿足上述言論自由所欲追求的目標。
二、從健全民主程序論藝術自由的保障
言論自由與民主之間一直存著重要的關係,言論自由必須充分保障,民主制 度才能真正落實,此已為大眾之共識。從民主制度運作制衡的觀點出發,代議民 主政體如果單就憲法或是法律層次創設有限政府架構,並無法確保政府不會濫 權,以合法暴力形成獨裁統治。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由少數人所掌控的政策決 定,往往容易出現弊端與問題。民主參與的重要性,便是讓各種多元意見能夠滲 透到決策過程中,以確保兼顧社會大眾的利益,因此必須讓人民享有言論自由,
才能有效監督政府作為。
健全民主政治程序,一直以來被認為是言論自由理論最重要的功能。有關藝 術創作與健全民主程序的關係,早期美國法院實務上通常認為與政治討論有關的 藝術創作,始有機會享有言論自由。36然而目前學界已多肯定,就算藝術創作內
35 詳參林子儀,《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頁 16-56 (1998 年)。
36 See, Yorty v. Chandler, 13 Cal App 3d 467, 91 Cal Rptr 709 (1971).
容不直接涉及政治言論,藝術創作對促進市民社會以及民主自治的發展也具有重 要價值,而應納入言論自由保障。37作為言論監督的工具,藝術的獨特性在於,
藝術創作往往是一種跳脫主流價值論述的另類思考展現,這些觀點對現有的社會 體制或統治政權提出質疑,形成一種言論制衡力量,確保政府作為不會悖離民 意。38
Neil Weinstock Netanel教授認為,大眾流行文化的通俗創作是一種有效促進 公眾議題討論的工具。大眾娛樂文化的特質在於,為了讓觀眾容易理解,引起觀 眾注意,必須透過觀眾最熟悉之語言,利用當下最熱門的社會議題作為創作素 材,這種創作方式,很容易達成強化支持或反對這些特定議題的目的。他認為,
現今許多網路使用者,改編卡通短片,透過Youtube等網路平台發表公共議題意 見,其所能引起注意的程度以及所造成的迴響,都將比正式的公共議題論述來的 有效果。39
在種種藝術創作當中,音樂往往是一種最能有效發表政治言論的工具,利用 通俗音樂作為政治發聲工具最有名的例子之一,莫過於英國披頭四(Beatles)合唱 團透過Give Peace a Chance一曲所傳達的反戰思想,透過媒體的大似報導以後,
深深影響了美國反越戰運動的風潮。
Netanel進一步表示,藝術創作也能作為一種對社會多數所認可的既有規範架 構的挑戰,這種以多數共識形成的社會規範往往是為了同化個人感官以及認知,
以作為有效的社會控制。作為一種對主流價值的質疑,早期的饒舌音樂是社會邊 緣少數族裔擁有發聲管道,往往對潛藏在社會主流價值觀下的種族歧視等等問 題,提出最直接的質疑與批判。因此Netanel表示,如果認為健全民主程序是言論 自由所要達成的主要目標,則無論是具有明確的政治訊息或者,或者是較廣泛地
37 Robert M. O'Neil, Artistic Freedom and Academic Freedom, 53SUMLAW &CONTEMP.PROBS. 177, 182, 186 (1990): Marci A. Hamilton, Art Speech, 49VAND.L.REV. 73, 77-78, (1996).
38 Edward J. Eberle, Art As Speech, 11J.L.&SOC.CHANGE 1, 20-21 (2008).
39 NEIL WEINSTOCK NETANEL,COPYRIGHT PARADOX 33(2008); Lawrence Lessig, Free(ing) Culture for remix, Utah L. Rev. 961, 965 (2004); Lawrence Lessig, (Re)creativity: how creativity lives, in COPYRIGHT AND OTHER FAIRY TALES, 20 (Helle Porsdam ed., 2006).
對某種社會共識提出質疑,這類的藝術創作,就算可能衝擊著作權制度,例如饒 舌音樂取樣,仍然必須肯定這類言論對促進民主發展之價值。40
三、藝術創作的類型
雖然從民主制衡觀點出發,的確可作為言論自由理論應該保護藝術創作的理 由。然而,上面所討論的言論類型,事實上是透過音樂等等藝術為媒介,傳達一 種具體的社會或政治意見,具體而言,言論自由在此所保障的「言論」(speech),
是能經過透過理性思維邏輯而被認知理解的文字或語言。但是藝術創作往往是由 抽象的元素所構成,圖案或旋律沒有如同文字一般的具體意義,要如何主張藝術 數於一種「言論」,就值得我們深究。
(一) 主旨明確之藝術
Randall P. Bezanson教授則認為藝術與言論並非徹底不同,但是彼此具有部 分相反特質。言論或者說文字,本身賦有特定訊息,經由讀者的認知形塑,能理 解言論所代表之意義,而藝術是一種經驗,是一種感官的回應,來自於個人對藝 術品的想像,因此藝術與言論的差別在於,藝術領域裡,意義附隨於情感,言論 領域裡,情感附於意義。41
Bezanson認為「藝術」(art)可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是「主旨明確的藝術」
(propositional art),這類創作者明確傳達了特定的主題,例如一幅在頭巾上綁炸 彈的穆斯林漫畫作品,傳達了伊斯蘭世界是暴力的象徵。他表示這類作品因為內 容上提出明確的主張或論述,本質上是一種言論(speech)。42本文前面所討論,大 多數有助於代議民主制度發展的通俗文化藝術創作,即屬於這種類型。
(二) 抽象藝術
然而有更多的純粹藝術或是抽象藝術(abstract art)是屬於「沒有確切主旨的藝 術」(nonpropositional art),例如一幅抽象畫作,我們無法確切了解創作者所想表
40 Netanel id .at 33.
41 Randall P. Bezanson, Art And The Constitution, 93IOWA L.REV.1593, 1601 (2008).
42 See id. at 1594-1596 (2008).
得的意涵。Bezanson教授認為,這類非主旨明確的藝術,難以劃分為一種受到言 論自由保障的類型化資訊類型,其創作的形式與內容難以確定,是過去美國最高 法院不願讓它享有言論自由保障的最主要原因。43
由前面的討論可知,音樂取樣在數位時代的應用,已經不只是如同早期的饒 舌音樂作為一種政治發聲工具,音樂取樣追求更可能只是一種美學領域上的突 破,因此是一種抽象藝術展現,如同本文前面介紹的Sampladelia音樂風格,往往 喜歡從廣泛取樣素材汲取許多細微片段的拼貼創作風格,而呈現一種純粹演奏曲 (instrumental)的形式,這類型的創作很難說具有什麼客觀的具體言論意見,由於 音符與旋律本身並不具有任何意義,如此要如何說明這種創作是一種言論,特別 是當取樣來源還是來自許多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素材時,要如何能主張種類型的藝 術創作仍然能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顯然不無疑問。
(三) 藝術的本質:作為一種個人經驗的想像
Bezanson教授認為,沒有確切主旨的抽象藝術,是藝術創作的終極形式展 現,抽象藝術無法靠理性思維理解其創作意涵,透過想像才能得到個人自我體 會,由於每個人可能產生不同體會。
根據約翰‧杜威(John Dewey)的說法,「藝術的成果不是作品本身,而是一 種與人的互動的經驗。」因此Bezanson認為,藝術的價值不在於形式上精緻與否,
並非必要以特定形式展現高超創作技巧的作品才可以稱為藝術,只要能作為一種 召喚個人想像的工具,就是藝術。他認為最高層次的藝術本質是一種體驗,一種 想像力的解放,這種美學作品是一種純然感官層次的體驗。44換句話說,他認為 藝術的意涵不是由創作者所建構,而是觀看者的經驗體會所產生的一種想像。因 此,任何不被認為是藝術的東西,都可以成為藝術,這類藝術作品所傳達出來的 價值在解放既有的觀念,藉由想像而認同新想法。45
43 Id.
44 See id. at 1601.
45 See id. at 1602-1603. 杜象(Duchamp)把小便斗拿來作為藝術,賦予小便斗視為一種雕塑,這是 將小便斗轉化為一種藝術品,如此同時打破物品的既有意義又顛覆美學的傳統認知。
從這種說法來看,藝術的內在本質是自由的,作品本身並沒有特定訊息,因 為一切想像與創意活動都來自於獨立觀賞者本身。Bezanson認為人類歷史最偉大 的思想成就皆來自於想像。想像來自於觀賞者,不應限制觀賞者的體會,因此亦 不能限制藝術創作。46
四、藝術創作之言論自由保障
(一) 藝術創作作為一種自我實踐
本文認為跳脫傳統言論自由理論在於促進民主程序的看法,基於藝術創作的 本質是一種經驗的體會,一種想像的展現,從以下兩點理由說明藝術創作應該受 到言論自由保障。
Edward J. Eberle教授認為,人類的思考分為理性與感性。藝術創作是非理性 思考(non-rational)、非認知(non-congnitive)、非推論(non-discursive)的感性精神層 次的思想。透過想像力展現創意自由,才能表現出全面的個人自我。47藝術言論 保障個人思考與表達過程的私人領域,讓人類思考獨立於政府控制之外,這種自
Edward J. Eberle教授認為,人類的思考分為理性與感性。藝術創作是非理性 思考(non-rational)、非認知(non-congnitive)、非推論(non-discursive)的感性精神層 次的思想。透過想像力展現創意自由,才能表現出全面的個人自我。47藝術言論 保障個人思考與表達過程的私人領域,讓人類思考獨立於政府控制之外,這種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