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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01 課綱微調爭議

第四節、 微調課綱內容爭議

這次課綱微調事件中,除了前面兩節討論到關於檢核小組成員組成、成員 權限、以及課綱微調程序爭議外,本節將討論微調課綱內容做討論,主要分為 課綱應遵循憲法,以及微調課綱內容等兩項。在接下來討論微調課綱內容爭議 以前,以下先討論與本節內容息息相關的《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 修條文》,以及《教育基本法》的發展與功能。

首先,《中華民國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擁有最高的法律位階,於民國 35 年經由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並於民國 36 年公布、施行,但由於憲法制 定適逢國共內戰爆發,因此《中華民國憲法》部分內容一度受到《動員戡亂臨 時條款》以及《戒嚴令》的凍結,直到民國 80 年此狀態才得到解除。但因為國 家處於尚未統一的狀態,使得《中華民國憲法》無法落實。所以,當時執政的 國民黨政府便於民國 80 年發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憲法增修條文前言 便提到: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 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268

在不修改憲法架構的情況下,暫時凍結憲法本文部分內容,因此未對領土 變更、省制等涉及法統的內容做大幅度修改,並將台澎金馬等地稱為「自由地 區」,以利《中華民國憲法》在政府治權所及的台澎金馬等地施行。至於《中華 民國憲法》與教育間的關係,除了《中華民國憲法》第 21 條規定:「人民有受 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與《中華民國憲法》第五節第 158 條至 167 條規定 國民受教育機會一律平等、教育機構設置、教育經費總額以及各項獎勵、補助 之大原則外,269其餘皆由《教育基本法》詳訂之。

268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參考網址: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參考時間:2018 年 1 月 10 日。

269 《中華民國憲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參考網址: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參考時間:2018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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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教育基本法》主要是為了要健全教育體制,補充《中華民國憲法》

之不足而制定。其制定背景為,解嚴以前教育政策呈現政黨化、威權化的色 彩,在政府施行「國語運動」、「黨化教育」,灌輸學生「大中國思想」下,摧殘 了人民的本土意識與文化認同。在教科書方面,編輯委員全由官方聘請,所有 學校使用同一套教科書,政府對教育的過度控制,使得教育無法依照不同地 區、學生而調整,造成教育上的困難,長年積累下來的教育問題,在 1994 年 4 月 10 日,由台大教授黃武雄及數十個民間團體發起了「四一0教改大遊行」,

對過去以來的教育問題,提出四大項教育改革訴求,其中一項訴求便是期望能 夠制定一個教育根本大法,做為教育實施的指導原則,以補充憲法不足,並提 供未來教育發展方向,《教育基本法》因此而生。270《教育基本法》也順利於 1999 年公布、施行。其中,《教育基本法》第 2 條與第 6 條分別規定,明確的 說明了教育的主體與其運作原則,條文如下:

第 2 條:「人民為教育之主體。」271 第 6 條:「教育應本中立原則。」272

以上為《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以及《教育基本法》

的發展概述,接下來將討論課綱應遵循憲法,以及微調課綱內容等兩點問題。

一、課綱應該符合憲法

在這次課綱微調爭議的過程中,檢核小組以過去課綱修訂未遵守憲法,認 為課綱應重新調整,使其能夠符合憲法的規定,接著檢核小組就展開了本次黑 箱課綱的微調工作。接下來,本文嘗試就《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 修條文》、《教育基本法》三者的關係,來討論歷史課綱修訂時是否如同檢核小 組所說,必須依照憲法規定修訂課綱。

270 顏國樑,〈教育基本法的立法過程與立法精神〉,國家教育研究院,1999 年,頁 6。

271 《教育基本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參考網址: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45,參考時間,2017 年 11 月 23 日。

272 《教育基本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參考網址: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45,參考時間,2017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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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課綱微調爭議爆發後,召集人王曉波在 2015 年 4 月,接受中國觀察 者網專訪時提到:

「九合一選舉大敗就是國民黨失去了凝聚力,很多藍軍都不投票了,如果 課綱實施下去,藍軍是會支持。國民黨現在存在的一個很大問題在於,它沒有 國家目標,自己一直很含糊很迷茫,需要有更強的論述來說服群眾,課綱修改 正是想起到這樣的作用。」273

以及在接受筆者訪談時提到:

「我身為當時微調小組的召集人,所以我提出兩個標準,一個就是憲法的 標準,一個就是臺灣主體性的標準。」274

關於課綱應該符合憲法的部分則提到:

「課綱至少應符合憲法第 2、4、5、7、158 條。當然其他的憲法原則也亦 應遵守。」275

謝大寧則於公視節目提到:

「為了要避免政黨論替導致課綱再次修改,因此需要有一個共識,而共識 就在憲法裡頭。為什麼?我們不是要拿憲法框限歷史專業,而是說今天我們在 表達某些詞彙的時候,我們必須尊重憲法的脈絡,避免說以後我們再改朝換代 了,再怎麼樣子了,然後咱們所有的事情就大家再來玩一次,就是這樣子 嘛。」276

節目中謝大寧更強調:

「各位知道我們七次修憲,七次修憲的過程,包括民進黨任內做的修憲,

沒有動搖過中華民國憲法國體的部分,這個部分從來不敢修一個字,所以說在

273 〈王曉波:臺灣歷史教科書回歸”一中” 不是人人都是李登輝〉(觀察者網,2015 年 4 月 29 日),參考時間:2016 年 7 月 31 日,網址:

http://www.guancha.cn/wangxiaobo/2015_04_29_317706.shtml。

274 筆者訪談資料,受訪者七:王曉波,2017 年 8 月 29 日,於台大校園。

275 筆者訪談資料,受訪者七:王曉波,2017 年 8 月 29 日,於台大校園。

276 公視,「有話好說:歷史?政治?統獨?教育與意識形態!」,時間:2014 年 1 月 29 日,參 考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ajHVWMQgoY,參考時間:2017 年 10 月 12 日,參 考段落:55 分 30 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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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地方,我們拿這個做為共識,難道不對嗎?」277

上述關於歷史課程綱要必須要遵循《中華民國憲法》為其修訂原則的敘述 中,王曉波認為課綱應該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第 2、4、5、7、158 條及其他 憲法原則,謝大寧認為《中華民國憲法》是課綱修訂的共識所在,若不遵循

《中華民國憲法》修訂課綱,便是違反共識,認為本次課綱微調,是於法有據 且合情合理,以下將一一檢視上述說法的合理性。

王曉波表示歷史課綱,應該要符合以下幾條《中華民國憲法》條文:

第 2 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 4 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 之。」

第 5 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率 平等。」

第 158 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 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首先,關於中華民國人民權益與領土部分,由於考慮到未來國家統一的需 要,因此《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數條條文皆有規定:278

第 1 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 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 之規定。憲法第二十五條至三十四條及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 用。」

第 11 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

277 公視,「有話好說:歷史?政治?統獨?教育與意識形態!」,時間:2014 年 1 月 29 日,參 考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ajHVWMQgoY,參考時間:2017 年 10 月 12 日,參 考段落:56 分 22 秒處。

278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參考網址: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參考時間:2018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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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另外,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亦有數條規定:279 第一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 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 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規定之。」

第 2 條規定:「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 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二、大陸地區:指在臺灣地區以外之 中華民國領土。」

由於政府治權所及地區主要以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為主,根據《中華 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中華民國憲 法》所應保障之人民主要為政府治權所及之臺、澎、金、馬等地區民眾。

至於,謝大寧提到過去七次修憲皆沒有動搖到《中華民國憲法》中關於國 體部分的條文,認為憲法沒有因為修憲而改變,是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屬於 全體國民的共識,因此亦須以《中華民國憲法》為課綱修訂的共識、依據。但 實際上,《中華民國憲法》雖為國家最高指導原則,卻已經遭到《中華民國憲法 增修條文》凍結,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重重限制,使得

《中華民國憲法》僅能夠施行於政府治權所及之台、澎、金、馬組成的自由地 區,形成與憲法條文相牴觸的違憲狀態,這個問題的開端,主要是因為國民黨 於 1991 年執政時,考量到未來國家統一的可能性,以不動搖《中華民國憲法》

主體架構原則下,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暫時凍結憲法本文部分內 容,因此在歷次憲法增修案中,並非是基於全民共識而不修改《中華民國憲 法》中關於國體的敘述,而是《中華民國憲法》修訂國體一事遭到《中華民國 憲法增修條文》暫時凍結。

279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參考網址: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發布時間,1992 年 7 月 31 日,參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發布時間,1992 年 7 月 31 日,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