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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爾菲法 (Modified Delphi Technique Method)

德爾菲法,又稱德懷術、德菲法等許多不同翻譯名稱,在本研究當中以德爾菲法稱 之。藉由專家集思廣益的方式,由繁化簡的一個決策過程,透過三回合反覆的討論得到 共識以解決研究問題。程瑞福 (2004) 指出,德爾菲法的主要特徵有以下三點: (一) 探 討專業的問題; (二) 調查對象是專業的菁英; (三) 主要功能為決策與溝通,前者更包 含了評估與預測兩層次。然而,典型之德爾菲法意見調查於過程中因需耗費大量時間,

因此,許多研究紛紛採用修正式德爾菲法作為研究方法。此方法最大差異在於第一回合 之問卷係透過相關研究結果或研究者經蒐集大量文獻彙整歸納後,直接發展出之結構性 問卷,除了使專家群更專注於探討議題上,更可節省大量時間,提高問卷回收率 (李永 山、黃錦川、許譽勝,2008;Murry & Hammons, 1995)。基於上述特點,本研究在初步 建構身心動作教育指導員專業能力指標內涵後,採修正式德爾菲法,進行三回合反覆意 見調查,以建立身心動作教育指導員專業能力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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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析層級程序法 (Analytic Hierarchical Process, AHP)

(一) AHP 層級分析法之內涵概述

層級分析法是 1971 年由匹茲堡大學教授 Thomas L. Saaty 所發展出來的理論,

主要應用在不確定情況下及具有多數個評估準則的決策問題且應用在規劃、決策的 順序、替代方案與績效評估準則等方面。其後經不斷的修正、證明,而到 1978 年 更為成熟,之後 AHP 在不同的領域被廣泛的應用而成為一種常用的決策工具。層 級分析法可將一複雜問題依不同層面加以分解成為簡單的層級架構,使問題層級化、

數量化及結構化 (簡禎富,2005)。透過成對比較矩陣求得層級要素的權重值,提供 決策者資訊,最後透過量化的判斷加以綜合評估,做為決策時之工具 (Saaty, 1986)。

(二) AHP 層級分析法之目的與假設

AHP 發展的目的,就是將複雜的問題系統化,由不同的層面給予層級分解,

並透過量化的方法加以綜合評估,以提供決策者選擇適當的方案。

AHP 方法的基本假設,主要包括下列幾項:

1. 一個系統可被分解成許多種類 (Classes) 或成分 (Components),並形成有向 網路的層級結構。

2. 層級結構中,每一層級的要素均假設具獨立性 (Independence)。

3. 每一層級內的要素,可以用上一層級內某些或所有要素作為評準進行評估。

4. 進行比較評估時,可將絕對數值尺度轉換成比例尺度 (Ratio Scale)。

5. 成對比較後,可使用正倒值矩陣 (Positive Reciprocal Matrix) 處理。

6. 完全具遞移性不容易,因此容許不具遞移性的存在,但需測試其一致性 (Consistency) 的程度。

7. 要素的優勢程度,經由加權法則 (Weighting Principle) 而求得。

8. 任何要素只要出現在階層結構中,不論其優勢程度是如何小,被認為與整個 評估有關,而並非檢核階層結構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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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對象

德爾菲專家人數之選擇,Reza 與 Vassilis (1988) 認為德爾菲的樣本以 10~15 的人數 既為足夠的小組人數;Dalkey (1969) 與認為專家群有 10 人時,則群體的誤差可降至最 低,而群體的可信度較高。研究者邀請10 至 15 位專家學者,組成本研究之德爾菲法專 家小組,並進三次德爾菲法的問卷調查。將每次問卷所邀請之專家,確認並修正每一構 面與指標的內涵,研究者將資料進行彙整與歸納,將專家學者達成共識之內涵統整,達 成本研究之研究目的。

本研究以德爾菲法進行問卷調查,透過反覆的回饋與修正,建立身心動作教育指導 員專業能力指標。參與專家小組成員的選定,根據Somers, Baker 與 Isbell (1984)、Dalkey 與Gustafson (1963) 等相關學者的研究顯示,專家學者需要具備以下原則 (楊文婷,2012):

(一) 關心與研究議題有關的問題者;(二) 具有足夠的實務經驗或理論知識者;(三) 有 能力提出多元觀點者;(四) 具有理解及能夠透過紙筆溝通之能力者;(五) 具有參與熱忱,

並能夠如期完成問卷填答工作者;(六) 與別人分享資訊之意願者 (郭思餘,2012)。以立 意取樣之挑選有意義的樣本,除了達到以上專家選者應具備之原則,本研究參與者的選 擇標準為以下:

(一) 工作年資歷必須達 10 年以上之教學經驗 (二) 必須要有碩士或以上之學位

(三) 身心學領域相關國際合格認證 (四) 至少精通一樣身心學領域相關技法

本研究以建構身心動作教育指導員之專業能力指標為主要目的,基於臺灣目前身心 技法的發展歷史才剛興起,而美國發展身心技法已超過一百年甚至更為悠久,發展情況 較為完善、成熟,因此,在第一部份的研究對象以美國的專家學者進行訪談與資料蒐集。

第二部分透過德爾菲法組成專家小組,以建構身心動作教育指導員專業能力指標為研究 目的,篩選條件以教育部的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的法規做為參考,至少 10 年的教學 經驗可認定為資深教師;研究參與者也需要為指導員之訓練授證師資,由於本研究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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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指導員之專業能力指標,因此訪談對象需要為指導員之培訓或受證教師,能夠有足夠 的經驗給予問題的回答,並且至少碩士學位之學歷,以確定研究參與者有足夠的能力提 供研究上的建議、能具備參與研究的經驗、能夠具備了解研究流程的能力;除此之外,

也應該參與或多方涉略過其他相關的身心技法,具備足夠的專業參與本研究之專家小組,

符合上述選擇標準之專家學者,若同意參與本研究,將列入填寫德爾菲問卷之對象,德 爾菲問卷調查之專家小組名單如表9。

表9

德爾菲問卷調查專家樣本名單

編號 專家姓名 教學資歷 專業背景

1

劉美珠 33 年 身心平衡技巧 (Body-Mind Centering)

2

林大豐 25 年 身心手技 (Somatic Hands-on)

3

洪瑩慧 15 年 身體心理學 (Somasychology)

4

蔡佩仁 11 年 費登魁斯 (Feldenkrais Method)

5

張夢珍 20 年 多面向肌張力調整/彼拉提斯 Gyrotonic/Pilates

6

劉美秀 11 年 多面向肌張力調整/彼拉提斯 Gyrotonic/Pilates

7

彭建翔 10 年 亞歷山大技巧 (Alexander Technique)

8

黃詩雲 10 年 亞歷山大技巧 (Alexander Technique)

9

王雲幼 40 年 拉邦-動作分析

(Laban-Bartenieff Movement Analysis)

10

黃秀蓮 10 年 漢娜技法 (Hanna Somatic Education)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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