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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合德爾菲問卷分析結果

本研究建構臺灣身心動作教育指導員專業能力指標,經由相關文獻進行統整與歸納 整理,並進一步遠赴美國進行 10 位專家學者訪談,以初步完成指標項目。為使建構之 指標架構更加周延與完善,在第二部分進行三回合之專家德爾菲問卷調查,以建構完整 的「臺灣身心動作教育指導員專業能力指標」。本研究採用專家德爾菲問卷調查,經由三 次問卷意見調查後所修正之結果作為專業能力指標之篩選的依據。

本研究第一回合德爾菲問卷調查,於2017 年 03 月 04 日寄出,並在 2017 年 03 月 26 日回收完畢,總計回收 10 份,回收率 100%。以下分別依照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專 業態度之一級指標的順序,呈現二級指標向度、以及三級指標敘述之統計表,針對第一 回合德爾菲問卷之專家學者所填答的結果,以平均數 (M)、眾數 (MO)、標準差 (SD)、

四分位差 (Q) 之統計量數呈現,並說明指標刪除、保留、修正或新增情形說明如下。

一、專業知識

(一) 專業知識之下的二級指標向度共 2 項為「A-1 一般專業知識」和「A-2 身 心教育知識」,平均數皆≧4.5 以上;標準差皆≦1;四分位差距皆≦1 眾數皆為 6 亦 能看出多數專家學者之意見皆認為兩項度極為重要,,其兩項指標統計及專家意見 分析後,皆表示專家小組成員對此想法相當一致,故保留此兩項二級指標向度,如 表9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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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9

專業知識二級指標向度統計表 (第一回合德爾菲問卷統計分析)

指標層面 二級指標向度 M (平均) MO (眾數) SD (標準差) Q (四分距) 專業知識

A

A-1 一般專業知識 5.6 6 0.66332 0.75 A-2 身心教育知識 5.7 6 0.64031 0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二) 專業知識二級指標之下的指標敘述共計 7 項,分別為 A-1-1 應具備生理解 剖相關知識、A-1-2 瞭解基本的諮商知識、A-1-3 瞭解教育的基本概念、A-1-4 了解 當地政府相關政策、A-2-1 瞭解身心學理念與哲學思想、A-2-2 瞭解身心技法核心概 念、A-2-3 瞭解身心動作教育基本語彙,整理如表 10。專業知識指標之敘述從專家 意見的分析中可知,A-1-1 應具備生理解剖相關知識、A-2-1 瞭解身心學理念與哲學 思想、以及A-2-2 瞭解身心技法核心概念,這三項指標敘述之平均數均≧4.5 以上;

平均數皆為6 達到 M≧4.5 且標準差也達到≦1 之保留指標敘述的標準。

而其他指標敘述之四分距差皆≧1,表示專家意見不一致,因此針對這些指標 敘述進行修正與釋義,詳細敘述如下。

1. A-1-2 原敘述為:「瞭解心理輔導相關知識」,將其敘述修正為:「瞭解基本 的諮商知識」。此敘述釋義為能夠具備接納與調節他人心理狀態的知識,

將原本較廣泛的心理輔導相關知識更為聚焦在引導語上的運用。

2. A-1-3 指標釋義:「指標敘述為瞭解教育的基本概念」,因此敘述所涵蓋之 範圍較為廣泛,因此在指標敘述下重新釋義教育的基本概念為瞭解教育的 本質、教育意義、教育目標、教育原則以及教育內涵。

3. A-1-4 新增題項:學者 10 在專業知識部分建議增加「A-1-4 瞭解當地政府 相關政策」。因此,將此建議提項新增至第二回合指標敘述題項。

4. A-2-3 指標釋義:指標敘述為「瞭解身心動作教育基本語彙」,可釋義為在 教學或引導時,能夠用精準的詞語和敘述進行指導,並且能夠認識及瞭解 身心學領域中特殊詞彙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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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專業技能之四項指標向度中,總共有 20 項指標敘述,彙整資料如表 12。

在 B-1 身體覺察能力中包含 B-1-1 能夠具有覺察自己的能力、B-1-2 能夠具有覺察 環境的能力、B-1-3 能夠將感覺具體化的能力三項。三項指標敘述之平均數、眾數、

四分位差皆有符合保留標準 (M≧4.5 以上;MO 皆為 6;四分位差距皆≦1),以此 做為參考發展第二回合德爾菲問卷。

在 B-2 動作操作能力中包含 B-2-1 能夠具備清楚的動作示範能力、B-2-2 能夠 表達不同動作質感的能力、B-2-3 能夠具備手技的操作能力;在 B-3 觀察與溝通能 力中包含 B-3-1 具備觀察語言與非語言行為的能力、B-3-2 具備觀察他人動作的能 力、B-3-3 能夠有效的使用引導語、B-3-4 能夠有效的運用動作來表達、B-3-5 能夠 有效的運用語言的表達、B-3-7 能夠透過身體接觸回應與對話的能力、以及 B-3-8 能 夠區分不同的動作質感;在B-4 的課程管理能力中包含 B-4-3 具備課程編排與規劃 策略的能力、B-4-5 具備教材教法運用的能力、B-4-6 具備整合與應用的能力,以上 指標敘述之平均數、眾數、四分位差皆有符合保留標準 (M≧4.5 以上;MO 皆為 6;

四分位差距皆≦1),以此做為參考發展第二回合德爾菲問卷。

而其他指標敘述有兩項之四分距差皆≧1,表示專家意見不一致,而一項是針 對語法進行修正,針對這些指標敘述進行修正與釋義,詳細敘述如下。

1. B-3-6 原敘述為:「能夠透過手療傾聽與對話的能力」。將其敘述修正為:

「能夠透過手技傾聽與對話的能力」,此敘述將「手療」改為「手技」是 因為原先的詞彙之意涵容易聚焦在具有療效的手法,但在此指標敘述之釋 義所包含之意涵不一定需要具有治療效果之手法,重點著重在指導員能夠 透過接觸去傾聽和給予回應的技巧,因此進行詞彙上的修正。

2. B-4-1 原敘述為:「具備解決問題與回答問題的能力」。參照專家學者所提 出之建議,將其敘述修正為:「具備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因原敘 述之「解決問題」與「回答問題」皆可解釋為解決問題,因此將解決問題 修正為發現問題,釋義為要能夠先發現問題並進一步能夠具備解決問題的 能力,因此將此敘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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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專業態度

(一) 專業態度之下的二級指標向度共 2 項為「C-1 外在行為表現」和「C-2 內 在情感態度」,平均數皆≧4.5;標準差皆≦1;四分位差距皆≦1;眾數皆為 6 亦能 看出多數專家學者之意見皆認為兩項度極為重要,其兩項指標統計及專家意見分析 後,皆表示專家小組成員對此想法相當一致,故保留此兩項二級指標向度,如表13 所示。

表13

專業知識二級指標向度統計表 (第一回合德爾菲問卷統計分析)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二) 專業態度之二項指標向度中,總共有 17 項指標敘述如表 14。在 C-1 外在 行為意象中包含 C-1-1 能夠有創意的設計活動、C-1-2 能夠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

C-1-3 能夠傾聽與尊重他人、C-1-4 能夠與他人建立信任感、C-1-7 能夠鼓勵、支持 與陪伴他人、C-1-9 能夠給與他人安全的空間,以上指標敘述之平均數、眾數、四 分位差皆有符合保留標準 (M≧4.5 以上;MO 皆為 6;四分位差距皆≦1),因此維 持不變並予以保留,以做為參考發展第二回合德爾菲問卷。

在 C-2 內在情感態度中包含 C-2-2 對周遭的人事物敏銳與敏感、C-2-3 能夠保 持正向思考、C-2-4 能夠一直保持初心、C-2-5 能夠具備不批評他人的素養、C-2-7 能夠願意不斷自我提升,以上指標敘述之平均數、眾數、四分位差皆有符合保留標 準 (M≧4.5;MO 皆為 6;四分位差距皆≦1),以此做為參考發展第二回合德爾菲問 卷。

而其他指標敘述中有一項指標敘述之四分距差≧1,表示專家意見不一致;兩 項指標敘述針對語法進行修正;一項指標題進行移動;新增兩項指標敘述,並詳細 敘述如下。

指標層面 二級指標向度 M (平均) MO (眾數) SD (標準差) Q (四分距)

C

專業態度

C-1 外在行為意象 5.5 6 0.67082 1 C-2 內在情感態度 5.7 6 0.45825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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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1-5 移動題項:「對他人具有責任感」。原本將此敘述列在 C-2 內在情 感態度的向度中,但有學者提出認為對他人具有責任感為外在行為表現,

並將此重新釋義為工作都能夠盡力、認真,用負責的態度來面對,並且 能夠履行承諾完成自己擔任的工作,並勇於承擔責任。

2. C-1-6 修改題項:原敘述為「能夠願意分享自身感受」。參照專家學者所 提出之建議,將其敘述修正為:「能夠有能力分享自身經驗」。原本敘述 能夠願意分享自身感受之「願意」一詞,專家學者認為過為抽象,本指 標敘述是說營指導員要能夠與學生分享和討論獲得的經驗,幫助學生能 夠更容易了解授課內容,以達到相互學習之目的,因此予以修正。

3. C-1-8 修改題項:「原敘述為能夠遵循道德倫理」。參照專家學者所提出之 建議,將其敘述修正為:「能夠遵循職業道德倫理」。原本之敘述遵守道 德倫理所涵蓋之範圍過為廣泛,有專家學者提出之建議為將所遵循之道 德倫理限制、聚焦在職業上的道德倫理,因此予以修正。

4. C-2-1 修改題項:「原敘述為想法彈性、開放」。參照專家學者所提出之建 議,將其敘述修正為:「能夠想法彈性、開放,並具備包容心」。專家學 者建議將此敘述修正的更加完善,並進一步釋義為無論在教學或思想上 應保持開放,能夠具有開闊的心胸接納包容任何在學習上的可能性,並 且能夠包容學生的反應與學習需求。

5. C-2-6 新增提項:參照專家提出之建議增加「能夠為自身行為負起責任」。 因此,將此指標敘述新增至第二回專家德爾菲問卷之題項。

6. C-2-8 新增提項:參照專家提出之建議增加「盡心盡力,但不過度苛求自 己」。因此,將此指標敘述新增至第二回專家德爾菲問卷之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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