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心理學中的親密關係
一、親密關係的界定
心理學家 Erikson 的人生發展理論中,「親密」是成年期的發展任務,此階 段的心理特徵為建立穩定的親密關係,包含愛情、婚姻、家庭、親子和友誼等情 感(引自張春興,2006)。根據利翠珊(1997)的說法,親密關係是一種高度的 互相依賴關係,表現於兩人之間強烈的互相影響、經常性的互動,並長期地涉入 各種活動之中。以個人心理健康的觀點來看,發展良好的溝通、建立親密性的同 時適度地保持個體性,常被視為是一段漫長的學習過程。提升伴侶間的親密感往 往是諮商工作者與家庭教育者所致力的(王大維,2008),而增進溝通和促進相 互理解也是許多大眾心理學書籍在談及經營關係時所圍繞的主題。
本研究所指涉的親密關係,不僅涉及已婚或未婚伴侶間的互動歷程,夫妻或 伴侶間的情感狀況、生活衝突,若以兩人為基礎延伸出的關係回過頭來影響了伴 侶的親密程度,提問也確實與伴侶的親密相關,亦將其納入分析之中,例如婆媳 相處、或孩子教養對夫妻影響的問題。此外,由於研究素材的限制,在專欄中並 未收集到以同性情感為主題的親密關係議題,在文獻回顧時,將以異性戀親密關 係如何在心理學研究與女性主義理論中被討論為主。
二、心理學中的親密關係
黃囇莉(2003)曾指出,國內主流心理學刊物中不乏以演化心理學高談性別 差異的論文,且佔據相當程度的篇幅,與女性心理學者較邊緣的批判勢力形成極 化的兩端。本質論色彩濃厚的演化心理學也滲透至探討愛情議題的研究中,例如 卓紋君(2004)在分析台灣人愛情風格時,仍採用 1989 年 Buss 的生物遺傳觀點 作為男性感情手段游移的解釋之一,以明顯的性需求與繁衍後代的任務說明男性 多偶取向與不甘寂寞的心態。例如莊耀嘉(2002)在研究大學生的擇偶條件時,
就將問卷結果的性別差異解讀為演化所造成的「先天偏好」,認為男性在意外貌 與年齡、女性考慮情感保障與經濟條件,都有其生物性根源。這些論點暗示人們 接受這些性別差異是一種「自然」,但逃避了至少兩個問題:其一是即使是同一 種生理性別,個體的性別氣質仍有相當的差異,有相當陽剛的女性,亦有非常陰 柔的男性,其間的光譜並未被他們視為自然的一部份;其二是在強調演化結果和 基因作用的同時,忽略了每一個人都以不同的角色在社會中生存,並從互動中學 習合乎社會期待的思考方式與行為實踐,男嬰從小穿藍色衣服而非粉紅色、被鼓 勵玩機器人而非辦家家酒,被期待剛強而非柔軟,我們身處的文化時時刻刻提醒 與教導「男人/女人該是什麼樣子」,將所有社會建構因素均解釋為「自然發展」
不僅過於武斷,也刻意低估甚至忽略了文化對人的影響。
心理學對個人「特質」、「風格」或「類型」的著迷使得性別角度的切入與社 會文化的觀點在類似的論述中,往往更像是一種平衡報導式的點綴。白秀玲、柯 淑敏(2006)在她們所著的大專通識用書《兩性關係與性別教育》中談及性別差 異時,先呼籲性別平權的重要性以及自由不該因生理性別而侷限,隨即未帶任何 質疑地陳述男性與女性的「特質差異」使他們在表達、溝通甚至是愛與性的順序 上有多麼不同。將社會建構論與生物決定論這兩種相對的立場毫無交集地並陳,
其實不帶有反思的積極性,也對拓展性別自由的貢獻有限。另一種形式的矛盾出 現在吳就君(2006)的《婚姻與家庭》一書,在婚姻關係與婚姻調適的章節中,
她先略提女性運動及夫妻平權的重要性,但說到該如何調適婆媳關係,卻話鋒一 轉,認為社會角色只是「標籤」,只要回到「人」來真正的相處,問題就能迎刃 而解。這樣的論調忽略了一個人要跳脫自身社會位置與角色帶來的期待、規訓、
壓迫甚至特權何其困難,需要多少對結構限制的覺察與製造改變的力量。前後對 比,「平權」在這些以「心理學」出發的教材中顯得彷彿空中樓閣。
三、運用諮商心理學於親密關係的處遇
選擇看似中性的立場明哲保身,但並未真正具備敏感度的現象不僅出現在心 理學理論的應用、愛情研究結果的解釋,以及教導兩性關係的教科書中。姜兆眉、
唐訢雅與蘇盈儀(2010)在檢視民國 2002 年至 2009 年諮商心理師高考考題時,
亦在其中發現,雖然出題委員認為諮商心理師需要具備敏感社會脈動的能力,也 試著在題目中內加入不少性別素材,但考題本身的意識型態仍顯示出對多元族群 的刻板印象以及不夠友善的態度。
欲瞭解心理師在回應親密關係問題時受到哪些理論基礎的影響,需要先討論 不同的諮商理論取向看待「問題」的角度。治療取向可以劃分為分析取向、經驗 與關係導向、行動治療與系統觀點(Corey, 2001;鄭玄藏等譯,2003)。女性主 義取向的諮商理論有時被置於系統觀點中討論,但其實並非每一種系統取向都同 樣地重視性別議題、權力的分享與平等的關係。
分析取向的諮商理論重視個體的早年經驗,認為個體在出生頭幾年的安全感 經驗可能影響到日後的心理發展。楊懿恬與高淑芳(2012)回顧國內外的依附風 格研究,指出幼年習得的依附關係會不斷出現在日後的兩性交往互動中,原生家 庭對個體成長的影響更是無所不在。當事人對過去經驗的主觀感受是許多取向的 諮商理論都共同關注的,而精神分析對心理治療系統更具有重要的影響(鄭玄藏 等譯,2003)。精神分析強調生命早期發展經驗會成為往後人格基礎的概念,不 同程度地被其他取向的諮商或治療理論所納入;即使是聚焦在此時此刻的完形取 向治療,亦認為過去的未竟事務可能持續到現今的生活,形成干擾。
完形治療與存在主義取向、個人中心取向同屬經驗與關係導向的諮商理論,
強調用各種方式來瞭解人的主觀世界,相信在良好的治療關係情境中,當事人能 夠自然地釋放出內在的成長能量。行動取向則包括現實治療、理情行為治療及認 知治療,強調自我改變的責任,挑戰那些造成當事人困擾的失功能信念,透過認 知上的調整來促成實質上的生活改變。
諮商心理學在討論親密關係時,承襲了心理學累積起的種種「知識」,以及 個人化思維的意識型態。這些基礎使得個人特質、個別差異在心理諮商中往往比 當事人在結構中的處境受到更多的關注。卻不一定注意到關係中的權力議題,以 及支持權力不平等持續的社會基礎。即使是系統取向的家族治療,隨著學派的差 異,對家庭中權力應如何分配的看法也各有不同。多數取向的諮商理論都重視人 際間的溝通,將表達感受和需求視為處理問題的一項重要途徑。但如 Jamieson 曾提出的,對揭露式親密關係的推崇與過度浪漫的想像,可能使人忽略在關係中 仍有付出關愛、照顧,甚至是家務分工等實踐的層次與問題(蔡明璋譯,2002)。
低估了文化的限制,將使當事人在諮商中的體悟難以應用於現實生活之中。
劉惠琴(2002)在探討助人專業與性別實踐時,直指諮商心理學專業聲稱價 值中立,以及將「對個人自由與獨立功能的信念」奉為核心價值的危險:
此信念使得諮商員普遍相信,人們的問題是他們自己造成的,也得透過 他們自己來解決。愈將問題個人化,就愈低估結構性所造成的問題。久 而久之,助人專業工作也就與其所處文化與社會結構脫離,也使得助人 工作者對助人工作本身的意識型態「習而不察」。(頁 56)
心理諮商等助人工作長期將「不以個人價值觀影響當事人」奉為圭臬,在面 對當事人感情困擾或婚姻危機時,聚焦在個人的認知改變、情緒調適以及溝通技 巧訓練,不僅難以催化性別意識的覺醒,更多時候反而在協助「適應」的同時,
維持了社會控制的運作,使現狀永遠存在。張思嘉(1999)回顧過去三十年來台
灣婚姻適應的實徵研究發現,個人特質、原生家庭的童年生活經驗均是影響因素,
其中帶有性別平等意識的態度與溝通,特別有助於提高妻子的婚姻適應品質。然 而,以適應為命題的「平等」想像,容易流於個人化的思維,難以挑戰到支持問 題生成的背景因素,以及社會中資源分配不均所造成的剝奪與壓迫。
四、心理師的知識/權力
心理師的養成是一套特定的過程,固定的課程規劃、修業要求,以及有標準 答案的證照考試,鞏固了此一職業在社會中的專家位置,使其在發言時具有更多 的權威性,能夠取信於大眾。如傅科(Michel Foucault)所指出的:人文科學的 專家們,包括醫生、精神病專家、社會工作人員、各式各樣的治療者、犯罪學家 以及具有相當的專業知識而合法地行使權力的其他職業活動者整理出的「知識」, 已逐漸成為調節人們行為的基礎,這些新權威也持續在現代社會中擴展(Dennis Hume Wrong;高湘澤、高全余譯,1994)。儘管多數心理師都會主張自己與當事 人的關係是平等的,但當談及何種心理狀態是較為「健康」的,她/他們的專家 身份則為其帶來更多生產論述的權力。
心理師的養成是一套特定的過程,固定的課程規劃、修業要求,以及有標準 答案的證照考試,鞏固了此一職業在社會中的專家位置,使其在發言時具有更多 的權威性,能夠取信於大眾。如傅科(Michel Foucault)所指出的:人文科學的 專家們,包括醫生、精神病專家、社會工作人員、各式各樣的治療者、犯罪學家 以及具有相當的專業知識而合法地行使權力的其他職業活動者整理出的「知識」, 已逐漸成為調節人們行為的基礎,這些新權威也持續在現代社會中擴展(Dennis Hume Wrong;高湘澤、高全余譯,1994)。儘管多數心理師都會主張自己與當事 人的關係是平等的,但當談及何種心理狀態是較為「健康」的,她/他們的專家 身份則為其帶來更多生產論述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