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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心理幸福感與相關研究

一、幸福感之基本概念與流變

Wilson(1967)曾討論快樂(Happiness)一詞的概念,提及快樂的人會展現活 力、有健康的身體、受過良好教育、有不錯的薪水、能夠向外探索、樂觀、無憂、

有信仰、在婚姻關係裡仍保有自尊、在工作上有熱情、有著溫和的慾望,不論是對 性或是其他事物的追求。然,幸福感(Well-being)在心理學上是一個複雜的構念,

從古至今皆備受爭論。Ryan 與 Deci(2001)回顧關於幸福感的研究,發現一般而 言幸福感的哲學觀有兩大派典,分別是「快樂論」(Hedonic Approach)與「完善論」

(Eudaimonic Approach)。

快樂論(Hedonic)關注於對愉悅(Pleasure)純然的追求及躲避痛苦。希臘哲 學家亞里斯提卜(Aristippus)受到功利主義(Utilitarian)、享樂主義(Hedonism)

等哲學思維影響,在西元前四世紀便對「快樂」有著自己哲學論點,他認為人生目 標就是經驗最大值的愉悅,愉悅經驗包含滿足生理上的一切慾望。爾後,心理學家 採用了快樂論(Hedonic)的觀點,認為幸福感便是當身體與心靈追求到最大值的 愉悅(Kubovy, 1999)。在科學上有許多測量人類經驗快樂與痛苦的方法,但目前最 廣為人為使用的是由 Diener、Luca 與 Smith(1999)所提出測量快樂/痛苦構念的 概念稱為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 SWB)。主觀幸福感有三個要素:生 活滿意度(Life Satisfaction)、經驗正向情緒(Positive Mood)以及經驗負向情緒

(Negative Mood),此三向度被當做衡量主觀快樂感的要素。

完善論(Eudaimonic)則關注個人的自我實現(Self-realization)與生命意義

(meaning)的層面,將幸福感定義在個人成長與發展程度的完整性,當個人成長 越趨完善,則幸福感越高(Ryan & Deci, 2001)。里斯多德(Aristotle)是最早提出 Eudaimonia(希臘語,幸福之意)討論的哲學家,他認為快樂論的「幸福」太過庸 俗(vulgar),純然的快樂論會使人們沈淪於慾望中不可自拔,亞里斯多德認為幸福 是更高的人生境界,是人生終極生存意義的追求,關乎意義的追尋與個人成長(周 永明,2010)。完善論(Eudaimonic)不將人類慾望的滿足視為全然的幸福,依據 完善論(Eudaimonic)的觀點,主觀的快樂感不能與幸福劃上等號,幸福應該還包 含了自身能發揮潛能的完美體驗(Ryff, 1995 ; Ryan & Deci, 2001)。Waterman(1993)

提出 Personal Expressiveness(PE)的概念,認為當人們越了解自己,越能與內在 深刻的價值觀契合地生活,當人們真誠一致的活出真我(true self)時完善的心理 幸福感便會出現在心中。Ryff 與 Keyes(1995)利用電話訪談的方式,訪問 1108 位 年紀25 歲以上成人,經過分析將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l Well-Being, PWB)分 成六個向度:自主性(Autonomy)、環境掌控感(environmental mastery)、個人成 長(personal growth)、與他人之正向關係(positive relations with others)、生活目的

(purpose in life)以及自我接納(self-acceptance)。

幸福感構念的探討,尚有一重要理論,稱為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 SDT)(Ryan & Deci, 2000)。此理論同時擁抱了完善論(Eudaimonia)的哲 學思維與自我實現的概念,深入探討一個人如何透過自我實現來獲得幸福感

(Ryan & Deci, 2001)。STD 指出三種基本心理需求包括:自主感(Autonomy)、

勝任感(Competence)及關連感(Relatedness)。自主感(Autonomy)意指個人可 以意識到自我的行為舉動,並對此有自發感,也就是個人的行為完全是出自自己的 選擇;勝任感(Competence)則強調個人可以感受到與外在環境的連結,不僅在活 動中展現自我能力,也從中發展出新的能力(簡嘉菱、程炳林,2013);關連感

(Relatedness)的需求則說明個體需要與他人的連結,是愛人與關心他人以及被愛 與被關心的需求,這會使個體感受到歸屬於某個社群(Broeck, Ferris, Chang, &

Rosen, 2016)。STD 強調當人們滿足此三項心理需求會促進心理成長、文化整合、

幸福感與生命力,並感受到個人內外在一致的和諧(Ryan & Frederick, 1997)。STD 假定滿足基本心理需求的同時,也能促進SWB 和 PWB 的滿足,STD 相信當心理 需求被滿足,人們會出現正向情意多與負向情意減少等情況(Ryan & Deci, 2001)。 整體而言,幸福感(Well-Bing)有兩大哲學派典。快樂論(Hedonic)重視個 人主觀、純然的愉悅感,後人以此為哲學基礎發展出主觀幸福感的測量憑準,若個 人主觀感受到正向情緒多,負向情緒較少,綜合評估生活滿意度較高,則稱此人主 觀幸福高。完善論(Eudaimonic)重視個人內在成長與發展的完整性,當個人自主 性與對環境的掌握度越高,自我實現程度與自我接納程度越高,並且擁有較多的正 向關係,同時感覺到生活是有意義、有目的性時,則稱個人的心理幸福感高。某一 程度而言,STD 的理論同時擁抱 SWB 與 PWB 的概念,在幸福感構念的研究之中,

除了主觀正、負向情緒及生活滿意度部分的測量,亦需顧及個人內在的自我實現、

生命力之展現等等。

二、心理幸福感與主觀幸福感之關連性

心理幸福感與主觀幸福感雖緣起不同哲學觀點,但是有些研究亦發現兩者之 間是相互關聯。快樂,即主觀幸福感包含生活滿意度、正向情感和負向情感(憂鬱、

壓力等);意義,則為心理幸福感包含個人成長、生活目標、與他人之正向關係與 獨立等(鄭博真、李新民,2017)。Ryff 等人的研究指出快樂感和自我接納、環境 控制感有中到強的相關;快樂感和自主性、個人成長、與他人之正向關係及生活目 標具有弱到中的相關(Ryff, 1989; Ryff & Keyes, 1995)。Ryff、Lee、Essex 與 Schmutte

(1994)曾進行親子關係與幸福感的相關研究,研究中也發現當父母感知到孩子能 自我調整時心理幸福感較高;相對地,憂鬱的情緒較少。整體而言,當人們有較高 的心理幸福感時,也會有較高的主觀幸福感(Ryff, 1989; Ryff & Singer, 1998)。

三、心理幸福感之內涵

心 理 幸 福 感( PWB ) 的 探 討 源起 於 亞里 斯 多 德的 《 尼各 馬科 倫 理 學 》 (Nichomachean Ethics)(Hanley, Warner, & Garland, 2015)。其書載記亞里斯多德對 幸福的看法,並告訴世人獲致幸福的途徑,大體而言亞氏認為「幸福」能以三種角 度來詮釋,分別為終極目的論分析、功能論證分析及辯證分析-外在善的融攝(張 勻翔,2003)。終極目的分析,簡言之,亞氏認為人類的行為皆有目的性,而其終 極目標便是「幸福」,因此人類有追求自身完善的趨力;功能論證分析指出想要得 到「幸福」只有目的是不足夠的,因人的卓越存在於功能裡,如同長笛手能將長笛 手的功能實踐出來,便能被成為好的長笛手。完滿的個人成長與實踐是亞氏認為最 幸福的樣態,功能論證證賦予「幸福」實體內容;最後為辯證的分析-外在善的融 攝,融攝一詞源於佛家,意指講個派別之間概念不同,但仍相互借鑑、影響(王萌,

2004)。亞氏使用「外在善」觀點為「幸福」做了補充,亞氏提出人若要過的「幸 福」,一些「幸運」的機緣是不可或缺的,例如:有好的外在關係、財富或權力。

對亞氏而言,外在善對幸福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其中「友伴」更是最大的善(詹 家惠,2010)。

承接亞里斯多德對幸福的觀點,Ryff 與 Singer(2008)整併生涯發展(life-span developmental)、存在主義(existential)、人本主義心理學(humanistic psychology)

以及臨床心理(clinical psychology)觀點等,將心理幸福感形象化為圖,分為六個

向度:自我接納、與他人的正向關係、個人成長、生活目的、環境掌控感與自主性。

以下將詳細說明六向度內涵:

(一)自我接納(Self-Acceptance)

即個體對自我行為、動機與感受有正向的自我關注,能覺察並接受自我的長處 與短處,也對自己的生活經驗有正向的評價。Maslow(1970)針對自我實現的人做 研究,結果發現他們有能「如其所是」接受自己的特質,他們不僅知曉自身長處,

也能接納自己的黑暗與短處,不因自我的短處而感到罪惡(guilt)、羞愧(shame)

或是過度焦慮(anxiety)。Rogers(1980)相信要成為充分發揮機能(Optimal Functioning)者(亞氏稱為完善者),是透過不斷自我探索歷程才得以實現,而自 我探索的過程中涉及覺察更深一層的感受,並不斷接納之。Allport 稱「健全的人 格」為心理成熟的人格,其中,對自己有客觀的認識以及擁有符合對現實的知覺等,

皆為成熟人格所需要素(引自陳李綢,2014)。Erikson 的生涯發展理論(Life-Span Theories)強調自我接納的重要性,其中包含接納過去,並在一生中不斷自我整合

(Ego Integrity)的歷程(Ryff & Singer, 2008)。榮格學派的個體化(individuation)

意指人格的意識與潛意識層面之統整是人基本目標,因此每個人都需要誠心接納 自己本性中黑暗的部份(修慧蘭、鄭玄藏、余振民、王淳宏譯,2013;Ryff & Singer, 2008)。

(二)與他人的正向關係(Positive Relations with Others)

對亞氏而言外在善對幸福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其中最大的善就在「友伴」

中。Russell(2013)認為最好的愛是有給有得,也就是同時愛人與被愛,在好的人 際關係中應是雙方都感覺到快樂。Maslow(1970)認為人們天生有渴求與他人更 靠近、有更多親密感(intimate)的需求,Maslow 發現大多自我實現之人皆具有愛 人與同理他人的能力,並能與他人建立深厚的情誼,進而從關係中經驗到認同感,

同時他也發現一個普世的經驗,那便是愉悅的經驗若與他人分享,個人會經驗到加 倍的愉悅感。Allport 認為成熟的人格是能夠深切地關懷社會與宗教議題,關切自

我的同時,也能真誠的對待他人(Nicholson, 1998)。Erikson 的社會心理發展階段 提及18 至 35 歲屬於成年初期階段,此階段需要發展出與他人的「親密感」,否則 將面臨「孤立」的危機(修慧蘭等人譯,2013)。與他人建立親密的關係、有同理 心及能關懷他人等特徵,是即便「跨文化」也能夠作為衡量一個人是否擁有美好生 活的標準(Ryff & Singer, 2008)。

(三)個人成長(Personal Growth)

在六項心理幸福感要素中,「個人成長」是最接近亞里斯多德完善(Eudiamonia)

概念的要素,其關注人們自我實現(Self-realization)的動態歷程。Maslow(1970)

提到自我實現是人們最終的心理需求,人們終其一生都在實現自我,Maslow 說道:

提到自我實現是人們最終的心理需求,人們終其一生都在實現自我,Maslow 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