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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也「正名」乎

在文檔中 美與真的對談 (頁 64-73)

第四章 擺盪在真實與書寫之間

第一節 必也「正名」乎

一、 「聽力損失」VS.「聽覺障礙」

「聽障」、「聽覺障礙」,多耳熟能詳的說法。然而,這樣的指稱恰當嗎?在 文本中當弘麟與媽媽在選購助聽器時,服務人員就弘麟家中電話一事提及在先進 國家中的做法,並強調其公司未來的可能做法「……像我們公司就會不斷引進方 便『聽障』人士使用的各種設備」 (頁 32) 。另,趙映雪在〈後記〉中也以「聽 障」兒童的世界,身邊有「聽障」者等語詞來指稱自己的哥哥(頁 139) 。在文 本中作者以「聽障」(頁 31、32、76、84、130、139)一詞來泛指所有有聽力損

73 陳小娟,研究者以電子通信與陳小娟的私人溝通,2006 年。

失的人,但此種說法並不十分恰當,然因國人在翻譯之初就未曾將其明確區分,

不論是 Hearing impairment、Hearing loss 或 Hearing handicap 全都以「聽覺障礙」一 詞稱之,一直到近幾年來因陳小娟的大力倡導才有所改善,並慢慢將之逐一「正 名」。其實所謂的聽覺損傷 74 (Hearing impairment)、聽力損失(Hearing loss)、聽 覺失能 75 (Hearing disability)、聽覺障礙(Hearing handicap)在使用上是有區別的,

不可將之當作同義詞使用。

在 1980 年前後美國醫學會(AMA)、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聽語學 會(ASHA)三個重要的組織分別對損傷、失能、障礙的內涵加以定義。其中美 國醫學會(1979)、世界衛生組織(1980)因為考慮到跨領域的使用,乃針對損 傷、失能以及障礙下定義,而美國聽語學會(1981)則直接對聽覺領域的損傷、

失能、障礙下定義。

分析三個組織的定義,美國醫學會與美國聽語學會相近,對損傷的定義都僅 限於「生理結構或功能變差,且超出正常範圍之外」 ,而世界衛生組織「並不強 調超出正常範圍之外,只要有任何損失便可稱為損傷,除了生理結構或功能的損 失外,尚強調心理層面的異常」 。

對於失能,美國醫學會與美國聽語學會都將失能的狀況與薪資報酬相連結,

認為「損傷引起的失能將不利於薪資的收入」 。而世界衛生組織則將失能與個人 活動連結,將失能定義為「個人無法以常人或正常的方式進行活動,而不必然造 成薪資上的損失」 。

在障礙的定義上,美國醫學會與美國聽語學會都將障礙定義為「日常生活中 的不便」 ,只是美國聽語學會強調個人的溝通表現。世界衛生組織則強調個體正 常角色的功能是否能夠完成,假如個體無法完成其角色任務時,就是障礙的產生。

一般說來,聽覺損傷是一個最源頭的問題,因為這一源頭問題沒有處理好,

而帶來了一些後續問題,即為失能。當這些因聽覺損傷所造成的問題未被妥善處 理時,就可能再進一步衍生為心理層面上的問題,當心理上出現了一些較負面的 反應,又因為語言的發展受到限制,所以在認知、智能上的發展也相對的較不理 想,因而產生在學校的適應不佳或學業學習上出現了問題,這些心理、情緒、適 應、職業、學業等等合併起來呈現問題時才叫做聽覺障礙。一般而言,聽力檢查 結果所顯示的聽力損失情形與障礙程度之間的關聯不大,要判斷一個聽力損失者 是否有聽覺障礙,必需借助其他的評量工具,如聽覺障礙程度自評(或家人評)、 心理、社會適應、學業成就評量……等主觀評量之。

今天如果在教育或早期療育上能做一些必要的處理或努力,且確實有發揮功

能的話,則該聽覺損傷者可能就只是本身在生理上有「聽覺損傷」之事實,但此

「聽覺損傷」之事實對當事者所造成的不便,會因後天的努力改善而減低或就此 切斷,在其成長過程中對生活上的障礙將可降到最少,在學業上也能適應得很 好,所以也就不會再進一步衍生為生活層面的「聽覺失能」或心理層面的「聽覺 障礙」 。可知,聽覺障礙是導因於源頭的聽覺損傷問題,沒能妥善的處理或療育,

而衍生出來的。今天當我們看到一個有聽覺損傷的人,我們不能說他是聽覺障 礙,因為聽覺損傷不一定會造成聽覺障礙,而聽力損失也不一定有聽覺障礙。因 為,聽覺損傷或聽力損失者可以藉由策略的運用、親友的幫忙、自身的努力、助 聽器材或生活輔具的協助讓自己盡可能的置身在一個「無障礙的生活空間」裡,

當自身的生活能力在科技產品的輔助下獲得較多的改善,聽覺損傷或聽力損失者 在心理上往往也能擁有較為正向的思考模式,如此一來在生活機能上的障礙或不 便將能獲得有效的改善,其在心理、學業、社會適應上的種種問題也會相對的減 少,而聽覺「障礙」的困境也將越行越遠,理想中「有愛無礙」的社會將是指日 可待。 77 回頭細看文本中的弘麟不也正是這樣的一個好例子。

弘麟雖天生有聽力上的困難,然而因著他自身的努力不懈、力爭上游及助聽 器的使用,又加上家人、好友、師長們的多方體諒、支持與協助(詳見第二章第 三節),使得他在面對聽力損失者的諸多難題時,終能一一克服。靠著後天的努 力、成長與改善,弘麟不因天生的缺陷而將自己局限在「聽覺障礙者」的小世界 中,他將自己由原本聽覺失能、聽覺障礙者的諸多困境中抽離、切斷,讓自己成 為只是生理上的「聽力損失者」(而非障礙者)。由此觀之,在文本中如能以「聽 力損失者」稱之,則更可見其真實。而今日國內特殊教育界努力的重點之一亦即 是此──雖不能將身心功能缺損者先天的缺陷斬斷、除去,但透過教育與科技輔

77 以上資料綜合整理於陳小娟老師上課講義《聽覺障礙導論》頁 48-61)、陳小娟,〈聽覺復健/

聽力學復健〉、《聽障者心理衛生與教育溝通學術研討會 會議手冊暨論文集》,(台南:國立臺 南師範學院特殊教育中心,2002 年 11 月 19-20 日),頁 27-43、及 95 年 4 月 23 日的訪談內 容。

具的協助,終能使其優遊於一個「無障礙」的生存空間裡。

二、 「助聽器」VS.「耳機」

「助聽器」是聽力損失者將外在聲音擴大來幫助其聽覺能力的輔助器材之 一,其基本結構是:麥克風、擴大器、接受器、電池並無耳機之裝置;而「耳機」

則是一般大眾在聽取音樂或其他聲音訊息時,為避免妨礙他人或求行動方便時所 配戴的音響設備之一,兩者在外觀及效用上是兩種截然不同之物。在文本中作者 或書中人物每每以「耳機」之說來指稱弘麟耳朵上的助聽輔具,如「好什麼?我 一戴『耳機』,全世界不都知道我聽不見了嗎?」(頁 26),然其正確名稱應是「助 聽器」而不是「耳機」,在文本中有多處(頁 26、34、35、36、38、39、40、41、

42、44、48、55、59、63-4、64、66、75、78、79、80、81、84、93、109、112、

122、123、126、131)皆以「耳機」之説詞來代替「助聽器」一詞。在文學中談 的是生活、人性,而非特殊教育的專業, 「耳機」一詞或許是群體用語,如此行 文或許較為口語化,但在用詞上不夠正確,在訊息的傳播、接受上較不理想,何 不乾脆就以「助聽器」一詞正確的指稱該助聽輔具?

在文本中多處可見助聽器之蹤影,如果作者能於行文中正確的使用「助聽 器」之說法,使讀者能清楚的知道:會讓他人察覺配戴者是聽力損失者(頁 26)、 戴上該裝備後可能產生「嗶嗶」的叫聲、會將外界的聲音放大(頁 34、35)、可 以解決掉聽損者大半的問題(頁 126)、不恰當的使用會讓配戴產生聽覺上的諸 多困擾(頁 39-41)……的聽覺輔助器具是「助聽器」,則此文本在文學的書寫中 將可與特殊教育裡使用的正確詞彙做一更緊密的結合,而讀者從閱讀中不但可吸 收到文學之美與感人之深,也可一併得知有關特殊教育方面的正確知識,一舉數 得。況且今日,數以萬計的青少年因 MP3 不離身,造成聽力逐漸損害的臨床病 例日增,若讀者一時不察誤將「助聽器」、「耳機」、「MP3」混為一談,則可能產 生更多的困擾與誤解,因此正確的書寫其名稱是有必要的。

三、 「輕度聽損」VS.「百分之六十」

一般而言,在敘述聽覺損傷的程度時,較正確且專業的用詞是「聽力圖」

與聽力損失的程度(以分貝 dBHL 為單位)和音域範圍(以頻率 Hz 為單位),聽 力師根據以上的資料建議患者選配適當的助聽器機種; 但有時醫師或檢驗師為了 使一般民眾比較容易明白,所以會減少專業術語的使用,而採用百分比的說法,

如文本中的頁 33 即採用「弘麟左耳可以聽見正常人『百分之六十』的聲音,但 右耳只能聽到『百分之二十五』 。」的說法;雖然這種說法較易為民眾所了解、

接受,但若能利用此一機會帶入較正確、專業的說法則也是把聽力損失的概念大 眾化、教育推廣的一種好方法。又,陳小娟在〈聽力損失之成因〉 78 一文中提到,

在沒有良好的聽覺經營及適當的聽覺輔具的幫忙下,聽力損失在 30dBHL 的兒童 會漏聽 25-40%的語音,40 至 45dBHL 的兒童會漏聽 50-75%的語音(Mueller &

Killion,1990)。如果依此說法,則弘麟的左耳應屬輕度的聽力損失 (26-40dBHL); 而右耳應屬中度的聽力損失(41-55dBHL) 79 。若此時能藉由文本中的敘述,自 然的引入此一觀念,使一般讀者對聽力損失的程度,除了可聽見「百分之六十」、

「百分之二十五」的認知外,更可進一步明白這是屬於何種等級的聽力損失,如 此一來這些相關的概念與知識即可透過文學的穿針引線輕易的進入讀者的腦 海,則不啻是推廣聽力損失概念的一種好方法。尤其對班上有聽力問題同學的所 有人而言,不啻為寓教於文學故事之美的良方。

四、正解「閉塞感」

當聽力損失者戴上助聽器時,因為原來暢通無阻的耳道被助聽器所充塞而 成為一封閉狀態,此時身體的一些自然聲音,如:自己的呼吸、心跳、咀嚼或講 話的聲音,因為沒有暢通的耳道可提供其對此種聲壓的舒解,使得這些聲音在助 聽器配戴者自己聽起來就會顯得十分的不自然而且特別大聲,就像隔著桶子説話

當聽力損失者戴上助聽器時,因為原來暢通無阻的耳道被助聽器所充塞而 成為一封閉狀態,此時身體的一些自然聲音,如:自己的呼吸、心跳、咀嚼或講 話的聲音,因為沒有暢通的耳道可提供其對此種聲壓的舒解,使得這些聲音在助 聽器配戴者自己聽起來就會顯得十分的不自然而且特別大聲,就像隔著桶子説話

在文檔中 美與真的對談 (頁 6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