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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關係與異性戀霸權

在文檔中 女T校園經驗之研究 (頁 17-2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性別關係與異性戀霸權

性別關係始終都是在日常生活中建構出來的,如果我們不讓性別存在,性別就 不會存在。

~引自 Connell, 2004/2002, p.89

壹、 性別關係

無可否認的,打從我們降臨於此世界開始,社會便已依據著先天生理特徵的不 同將我們區分出性別。金宜蓁、涂懿美(1998)認為父母自得知孩子性別後,便會 朝著兩個不同的方向想像與塑造小生命,如取名的選擇、養育的方式與過程等,這 些因生理特徵所形成的差別,形成了每個人所謂的性別「天性」。我們幾乎是沒有選 擇的被框在既定已久的性別框框內,看似「自然」的向兩條極端不同之路走去。

Beasley(2009)認為性別通常指的是依據性徵認同(sexed identities)的界限,

來區分人們與社會實踐的社會過程。在西方社會中,性別意指人類與社會實踐的一 種二元(binary)區分(分為兩種範疇),而這種區分的特點甚至被建構為對立的,

我們看到的區分是作用於「對立的性別」此一措辭之中,性別的二元本質意味著某 範疇的特徵之所以存在,是與它所假定的對立面有關,身為男人即意指他不是女人,

反之亦然(引自 Beasley, 2009, p.18-19)。東方社會亦若是,此種因著生理性別而「對 立」的區分,意味著世上只會有「男性」與「女性」二種性別,否定其它可能的存 在形式。

社會中的性別大多強調二分法,Connell(2011/2009)認為這是因為人們普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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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生理上的男女之分,而為呼應這種男女之分,便將性別之定義建立於此種區別 之上,或是因此形成的社會或心理差異之上。Johnson(2008/1997)指出男女性別之 區分和人類生存是密切相關的,因社會若無男與女,便無法生育下一代,是以,文 化將男性與女性分為兩個類別並不難理解,但有性別之分和賦予性別之分無限的重 要性截然不同,他認為後者似乎是將性別視為生命的核心、個人認同的支柱

(linchpin),以及社會與社交生活的堅實基礎。

事實上,在性別研究的領域中,先天的生物差異被定義為 sex,譯為性或性別;

後天習得的社會性角色表現,則稱之為 gender,譯作性屬或社會性別(劉仲冬,

1999)。本研究所指之性別即為 gender,是經由後天學習而得的、社會化的產物。Basow

(1998)認為性別是為人類所建構,而不是來自生物學,且這些建構是由歷史、文 化,及心理歷程共同塑造而成的,他更引用了 Unger(1989)的話語佐證之:

在新興的性與性別心理學中,男性與女性被視為社會所建構的產物,他們藉由自我 表現的性徵類型來確定自我性別,並且在不同的社會角色或位置中,表現出男性或 女性的特質,然後持續表現出這些行為或特質,好讓自己能滿足內在的自我一致性 需求,以及符合社會的期待。

因此,我們可以了解外在社會文化環境會在個體的成長過程中,依據先天生理 特徵的不同,不斷賦予個體不同的期望與規範。性別實際上是透過發展及社會化的 歷程學習而來;性別一詞是為心理學與文化上的用語,是個人對於自己或他人所具 有的、顯露的男性化與女性化特質的一種主觀感受,因此,性別也可用以說明社會 對男性行為和女性行為的一種評價(Basow, 1998;謝臥龍,1996;劉秀娟,1998)。

當代性別研究與理論已從過去的生物本質論及性別角色論,轉換到以性別是一 種關係的角度來理解,性別這個術語也已於下述基礎上受到批評:生物本質論是以 生理特徵來界定男女,並用以預示和設定性別實踐,它反映的是男人和女人之間以 生物學或遺傳學為基礎的「本質」差異,以生物本質論的觀點而論,男人在體格上 多較女人強健,故女人「自然」該受到男人保護、男人「自然」該較女人強,此種 論調將性別壓迫視為人類物種的一部分,忽略了我們所知的心理學以及社會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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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諸於生理特徵上的性別意義;而性別角色理論認為性別角色是經由各種社會化媒 介,透過各種互動或獎懲作用,把社會規範或對於男女角色的行為期待灌輸在孩子 身上,此種觀點過度將男女性別角色對立二分與單一化,在社會的與自然的(身體)

間建立了一種過度絕對地劃分,且過於強調對社會常規的遵從和內化,傾向將學習 性別的個人塑造成完全被動的角色(Beasley, 2009/2005;Johnson, 2008/1997;楊幸 真,2012)。

但 Connell(2004/2002)以 Throne 在北美兩所小學的民族誌研究,以及 Moodie 和 Ndatshe 在南非的龐多蘭省(Pondoland)對礦工之研究為例,說明我們是以不斷 的「劃清界線」來標示性別藩籬,他指出性別學習是一種主動參與的過程,個體在 過程中並不是完全被動的,因每個人皆在性別化的社會長大,無可避免地會遭遇,

並以身體實踐的方式主動參與性別關係,讓自我的生命朝著特定方向發展,上述兩 項研究亦皆提出性別範型是為人類主動建構之證據,因此,他認為個體在學習性別 時是具有能動性(agency)的,孩子對於性別角色的認同不只是被動的「社會化」,

更是以自己的方式,主動地從周遭成人世界中進行學習,且性別之配置會隨著特定 歷史情境而隨時改變。

值得注意的是,性別關係之建構並非全然隨心所欲,Connell(2004/2002)認為 社會裡的性別配置與社會結構有絕對的相關,關係的結構將會決定關係所可能導致 的結果,他指出體現的學習者(embodied learner)會遇到機構內的性別體制,而社 會化模型強調家庭、學校、媒體等,在孩子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卻未提到機構 的內部複雜性,如學校老師提供給孩子不同的性別模式,包括男性特質與女性特質,

但這些都只是個人生活中多元化的結果,孩子也可能會從成人身上學習到一些性別 政治-衝突、分化與結盟等,且相同的經驗之於不同個體身上,也可能會有不同的 詮釋。

每個個體在學習性別與實踐性別的過程中皆為獨一無二的,許多因素在學習與 實踐的過程中都會造成不同的軌跡,是故,我們無法決定或定義出一個固定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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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個體早期對性別關係所建立的態度、習慣及行為模式,是決定個體成年後發展 的主要因素。Connell(2011/2009)將孩童在學習性別社會實踐的模式後,不斷在生 活中形塑此之模式稱為性別組態(gender configurations),指的是個人生活中性別 實踐的組態,亦即男性特質或女性特質,他並指出先前提到的 Throne 之民族誌研究 結果中顯示,孩童在面對相同的機構及重疊的成人群體時,會了解成人世界中佔據 優勢地位的男性特質與女性特質樣貌,他們或許不會完全採納主導性別秩序的意識 形態,但整個成長過程皆會受到影響。

由上可知,孩子是透過家庭、學校、大眾傳播媒體等種種途徑獲得性別角色的 主流模式,進而內化吸收,而後再按照社會所要求的方式來行動與表現,抑制其他 不符主流模式之發展,性別角色的概念是經由社會強化所塑造出來的,是社會標準 長期塑造而且要求出來的結果,性別不只是歷史文化的產物,亦是生活在其中的人 彼此互動而產生的一種無形規範(金宜蓁、涂懿美,1998)。是以,王維剛(2002)

認為我們的人生勢必要走進一個生理性別決定角色的舞台,並且演出經由設計過的 男人或女人,若是演砸了此劇情固定之劇本,便會被趕出主流社會的舞台,更可能 遭受輕蔑與歧視。「性別」實已不僅為生物屬性的單純意義,其可能足以帶來人生價 值的改變。

貳、 異性戀霸權

若將性別視為一種個人與群體都在其中運作的一種社會關係,那麼從這個角度 而論,性別也是一種社會結構,這種社會結構的配置足以支配我們的行動與生活

(Connell, 2011/2009)。而父權體制與異性戀霸權是為一體兩面的關係,彼此相互維 繫並鞏固現況(成令方,2004)。何謂父權體制?Johnson(1997)在《性別打結》

一書中將父權體制繪製為一棵樹,以其來說明父權如同一棵樹,複雜且根深蒂固,

他指出父權樹的樹幹是社會生活主要的制度形式,沿著樹根-家庭、經濟、政治、

宗教、教育等發展而成,一開始較粗,範圍較廣,爾後進入到我們實際生活的社群、

組織、團體和其他體系,從都市到鄉鎮,再到公司、教區(parished)、婚姻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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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越來越細,其主要核心價值(包括男性支配、男性認同與男性中心)則掩埋在泥 土之下,我們生活於其中皆為樹葉,樹葉使得樹木得以存活,而樹木則賦予樹葉形 體與生命(Johnson, 2008/1997)。父權之樹相當仰賴男女之分,因若將男女視為根本 上是相同的,其主要核心價值-男性支配、男性認同與男性中心則無立足之地,故 父權體制為了合理化男性認同與男性中心的社會生活組成模式,必須對男人和女人 做出絕對的區別,助以維繫父權秩序(Johnson, 2008/1997)。因此,在父權體制社會 下的我們,沒有人會質疑異性戀的合理合法性。

Calhoun(1997)從權力結構的觀點,揭示了我們所處的社會是「異性戀霸權」

的社會,他指出:

異性戀霸權是藉由保障男女關係成為社會結構的基本單位,來確保再生產

(reproduction),特別是(但不只是)在一般所謂的私領域裡。…異性戀不只是個人 的性慾傾向而已,它是一種將再生產活動的光譜加以社會規範的方法。…我們的社 會習慣、規範與制度都依著異性戀結構的需求來設計,…社會小心的教導著小孩、

特別是青春期男女,讓他們準備好進入異性戀的互動方式。

Calhoun(1997)認為在異性戀霸權的世界中,對同性戀的禁忌不僅是棄絕同性

Calhoun(1997)認為在異性戀霸權的世界中,對同性戀的禁忌不僅是棄絕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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