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族內涵的建構:18 世紀-19 世紀中葉
第二節 愛爾蘭民族內涵的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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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並透過多種活動宣傳。透過大眾刊物80、公眾聽講會,知識分子想像的「蘇 格蘭」被大眾所得知,描述「蘇格蘭民族」(Scottish Nation):既理性,但也會為了 使命而英勇奮戰;既現代開拓,而又重視傳統,生活勤樸自主。
第二節 愛爾蘭民族內涵的建構
愛爾蘭的民族內涵建構,跟蘇格蘭一樣要處理內部的重重分歧和矛盾,尤 其是宗教。自從 1640 年代的三王國之戰結束以來,愛爾蘭主要有三大宗教群 體:新教的聖公會、同屬新教但不同派別的蘇格蘭長老教會,以及人口最多的 舊教。這三個派別以聖公會享有政經的完全特權,而非屬聖公會的長老教會在 部分地方受到歧視,舊教則是完全受壓迫。因為以宗教為基礎的差別統治方 式,讓愛爾蘭的政經社會深受這三個教派的競合互動影響,同時無形中建構愛 爾蘭民族的內涵以及相關政治運動。同時推動其民族建構的,是愛爾蘭和倫敦 的不平等關係,倫敦的單方壓迫,讓愛爾蘭的民族運動之火很早就燃燒。以下 的小節就以愛爾蘭矛盾的背景介紹、愛爾蘭以地位平等為出發的民族運動、以 獨立為目標的民族運動,以及最後以舊教為號召的改革運動等四部份為解釋。
一、內外矛盾:被架空的議會、宗教的對立
若說蘇格蘭民族建構中,有對聯合王國的肯定;愛爾蘭的民族內涵,則歷 經和不列顛平共處的觀點,再到尋求和不列顛分離的衝突歷程。在聯合王國,
80 史考特、季爾佛(William Gifford)、克勞克(John Croker)、洛克哈特(William Giffold)等於 1809 年創辦
《評論季刊》(Quarterly Review),且和《布萊克伍德雜誌》(Blackwood's Edinburgh Magazine, 1817 年創 刊) 提供對蘇格蘭過去歷史及習俗的回顧緬懷,重新詮釋高地氏族的叛亂,以此作為觀察世界的新視角 (Herman 著,韓文正譯,2003: 288)。和史考特的保皇立場相左的《愛丁堡評論》(Edinburgh Review)也曾 刊登史考特的多篇浪漫主義文章(Herman 著,韓文正譯,2003: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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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被合併到聯合王國為止。Navigation Acts. In Encyclopedia Britania. Retrieved January 14,2016 from http://www.britannica.com/event/Navigation-Acts82 重商主義(mercantilism)的不列顛,為了扶植國內製造商,發布對愛爾蘭牛、羊及羊毛的進口禁令,此舉 徹底摧毀以農業為主的愛爾蘭經濟(Speck, 靡佳, 2002: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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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對彼此都十分不信任,視對方為威脅或占有其利益的寇讎。在新教徒的部 分,歷經三王國戰爭時期的叛亂、詹姆士二世的復辟叛軍,對於舊教專制勢力 一直有很深的恐懼感。特別是在 1690 年叛亂失敗後,退回到法國駐紮、效忠斯 圖亞特的愛爾蘭舊教軍團,更是壓在新教徒心頭的陰影(Morely, 2007)。再加上 愛爾蘭的舊教徒人口遠較新教徒多,若哪一天舊教徒和法國裡應外合,派出大 軍,新教徒可能在劫難逃。多次的新舊教徒武力衝突、相互屠殺,都一再印證 對方教派的不可信任及殘忍(Herman 著,韓文正譯,2003: 77)。在實質經濟利 益上,很多新教地主,是因為英格蘭的一次次舊教氏族土地充公和重新分配才 得到土地。舊教徒若能重回政治舞台,這些充公土地的索討,是很可能發生 (Morely, 2007)。
至於舊教徒,也對新教徒十足不信任,且將之和不列顛的「非正統」王權連 結。漢諾威王室,被視為篡奪「正統」斯圖亞特王室的「異端」政權。當蘇格蘭和 英格蘭的新教菁英,基於過往的王權和議會之爭經驗,都視斯圖亞特為其政經 利益的共同威脅,且因此同意把斯圖亞特從個別王國的繼承權剃除;愛爾蘭的 舊教徒,記得了查理一世的宗教寬容承諾「御賜」(The Graces),以及舊教君王詹 姆士二世的短暫自主「愛國議會」(Patriot Parliament)。光榮革命,一場罷黜君王 的政變,在愛爾蘭的新舊教兩極化階層社會脈絡裡,被舊教群眾和下層教士解 讀為對「天授正統」(舊教)君王的「異端」陰謀(Morely, 2007)。而舊教菁英的回應--先是議會不承認威廉和瑪莉的王位繼承、後是舉兵支持詹姆士二世復辟--引來 了倫敦方面的強力壓制、權利的完全剝奪(以《愛爾蘭刑法法典》為具體代 表)。《愛爾蘭刑法法典》的存在,阻礙了舊教徒的仕途。當蘇格蘭的知識分 子,不論高地或低地人,都能毫無阻礙地進入聯合王國的政府體系、經濟市 場、軍事行伍工作,謀取升遷;愛爾蘭的舊教徒年輕人,從受教育就先受到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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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反撲,致使既有「新教至上」(Protestant Ascendancy)體系的崩盤、可能的自身 財產和生命的失去;舊教徒不滿於「新教至上」體系的不平等待遇,仇視新教統 院(Bardon, 2009: 236-40; Herman 著,韓文正譯,2003: 83)。非聖公會新教徒的菁英,基於防堵舊教封建勢力的回鍋(長老教會和斯圖亞
83 1695 年的《教育法案》(Education Act,1695)明令禁止舊教徒受外國教育。
84 1697 年的《主教驅逐法》(Bishops' Banishment Act)要求所有舊教領導階層於隔年五月一日之前離開愛 爾蘭。下層舊教教士雖可留下,但 1704 年的《登記法》(Registration Act)要求教士須向各郡的推官法庭 (magistrate's court)登記、交付一百英鎊保證金,且被限制只能待在所在的郡,每個教區只能有一個教士,
禁止國外舊教教士進入愛爾蘭(Connolly, 1998: 438)。
85 Wikipedia,Penal Laws(Ireland). Retrieved January 24,2016 from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enal_Laws_%28Ireland%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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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政策(Herman 著,韓文正譯,2003: 83)。然而,在群眾的層面,聖公會地主 階層的經濟剝削,也引起非聖公會新教徒佃農的武裝叛亂(Brown et al.,2006:浪漫主義方面,18 世紀的蓋爾文化復興運動(Gaelic Revival)87就擔任民族文 化塑造的角色。同時代(1760 年)蘇格蘭知識分子對塞爾特文化的興趣和再創 作,特別是邁佛森的吟遊詩仿作《奧西安詩集》,以及當時資產階級對骨董收
86 關於長老教會和斯圖亞特的對抗,可參閱本文<邊界的確認: 克倫威爾征服之後>、<邊界的差一點消弭:
三王國之戰>、<蘇格蘭的內部分歧二: 分裂的菁英>
87 他們把蓋爾愛爾蘭(Gaelic Ireland)和埃及、腓尼基、印度等已知的古文化進行比較,將愛爾蘭描述成「神 聖、古老、單一、進步」的開化文明,給予了當時候「黑暗落後」的不列顛語言等文化(Hutchinson, 1987:
55-6)。舊教徒業餘歷史學家奧康諾(Charles O'Conor)研究傳說中創建愛爾蘭國家的 Ollamh Fodhla 之口傳故 事,指稱他是創建司法和教育兩系統的哲人之一。舊教徒外科醫生、業餘歷史研究者奧哈諾蘭(Sylvester O'Halloran)則認為 Ollamh 治下的愛爾蘭人,是啟蒙的民族,他們對不列顛的殖民,帶來了歐洲文明的開 端(Hutchinson, 1987: 58)。奧哈諾蘭就宣稱,研究愛爾蘭蓋爾語是理解「不列顛語言」的必要手段,因為蓋 爾語是英語的源頭;他和奧康諾指出不列顛的不成文憲法,是愛爾蘭傳說中古王國 Ollamh 啟蒙精神的實 現;布魯克(Christina Brooke)出版的愛爾蘭民間詩集譯作,是為了證明不列顛人的「血管中混有愛爾蘭英雄 祖先的血,而該血脈使不列顛人高貴」(Hutchinson, 1987: 63-4)。而在中世紀早期,據奧哈諾蘭稱,愛爾 蘭是歐洲基督教的中心。(Hutchinson, 1987: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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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和考證的興趣,都激起許多愛爾蘭業餘知識分子拋開宗教邊界的隔閡、投入 歷史研究中,以他們的既有歷史知識,及浪漫主義中對不列顛現代化的反動心 態,重新詮釋愛爾蘭遠在諾曼入侵以前的久遠過去。在這些知識分子的詮釋 裡,遙遠過去的 Ollamh 王國,是愛爾蘭民族的光榮時代;蓋爾文化,是歐洲及 不列顛文明的源頭(Hutchinson, 1987)。他們對愛爾蘭的高度讚美詮釋,都是意 圖平反英格蘭人「愛爾蘭是落後」的印象,由歷史「事實」證明愛爾蘭有資格成為 不列顛體系的對等成員(Hutchinson, 1987: 58-9)。文化復興運動的知識份子,如 布魯克(Henry Brooke)等新教菁英組織了都柏林學會(Dublin Society),之後於 1785 年成立皇家愛爾蘭學院(Royal Irish Academy),孜孜不倦地收集、考證愛爾 蘭古物(Hutchinson, 1987: 59-60)。皇家愛爾蘭學院是個成員很少(90 人)的學術組 織,成員皆是統治階層的新教徒;但是,作為研究平台,學院使成員能暫拋宗 教和政治爭議,專心研究,從而詮釋與再詮釋愛爾蘭的歷史,建構出愛爾蘭民 族文化(Hutchinson, 1987: 66)。以學會的成員為核心,各類愛爾蘭學會紛紛成 立,如奧西安學會(Ossianic Society, 1853)、愛爾蘭考古學會(Irish Archaeological Society, 1840),出版刊物88、組織調查89,經過研究和詮釋蓋爾歷史,他們建構 出以「蓋爾」為文化根基的愛爾蘭民族。文化復興運動的「蓋爾愛爾蘭」影響到 1890 年代的愛爾蘭文藝復興運動(Gaelic Revival),文學復興大將葉慈(William Buttler Yeats, 1865-1939)、蓋爾聯盟(Gaelic League, 1893-)的海德(Douglas Hyde, 1860-1949)與馬克尼爾(Eoin MacNeil,1867-1945 )就延續文化復興運動對「蓋爾愛 爾蘭」的考證詮釋,當作愛爾蘭為一「古老、神聖」民族的證明,且以此為主題個 別創作文學、音樂、繪畫,及復興蓋爾語言的依據。
對於平等地位的追求,除了以文化符碼體系的建構為手段,尚有啟蒙主義 所建構的政治權力/權利價值觀系統。1760 年代的愛國運動(Patriot Movement),
88 Dublin Penny Journal(1832-3),Irish Penny Journal(1840-1)
89 Irish Ordnance Survey(18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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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聖公會知識分子主導,尋求解除倫敦對愛爾蘭議會自主限制的菁英政治運 動。愛國運動的議會自主訴求立基在兩位愛爾蘭出身的啟蒙主義者之憲政想 法:莫利紐茲(William Molyneux)和史威夫特(Johnathan Swift)。莫利紐茲和史威 夫特依據歷史法律,說明愛爾蘭是個獨立且和英格蘭分立的王國,唯一的共通 點是兩國由同一君王為元首,作為分立的政治實體,愛爾蘭享有當然的自主 性;同時依據社會契約論--政府的正當性則要奠基在人民的同意上--認為不列顛 未要求愛爾蘭民意同意而逕行統治的作為並無正當性。愛國運動在 1782 年達到 它的最高潮,趁著同年美國獨立戰爭(American Revolutionary War, 1775-83)、聯 合王國無暇他顧的機會,以愛爾蘭志願軍的武力為後盾90,愛國運動領袖格拉 頓(Henry Grattan)領導的議會(Grattan's Parliament)通過一系列改革法案,藉著修 改《德羅赫達條例》,將英王和樞密院修改法案的權力撤除91,使愛爾蘭議會 擺脫立法權受限的窘境。當時候的福斯-諾斯聯合內閣(Fox-North Coalition, 1783)在擔憂愛爾蘭會跟美國一樣脫離獨立的考量下,被迫同意愛國運動的訴求 --愛爾蘭議會有專門權力就愛爾蘭事務立法92(Boyce, 1991: 113)。
愛國運動和文化復興運動,個別建構了部分「愛爾蘭民族」的政治權利認知 和文化內涵,或至少提供了基本的概念架構。愛國運動,作為啟蒙運動的政治 表現,提供了憲政主義的平等自主國家概念,為日後的「愛爾蘭自治運動」(Irish Home Rule Movement)有了先例;文化復興運動建構了「光榮」的蓋爾文化,賦予 它宗教神聖、文明啟蒙的正面意義,將之建構為「愛爾蘭民族」的理想目標。
愛國運動和文化復興運動,個別建構了部分「愛爾蘭民族」的政治權利認知 和文化內涵,或至少提供了基本的概念架構。愛國運動,作為啟蒙運動的政治 表現,提供了憲政主義的平等自主國家概念,為日後的「愛爾蘭自治運動」(Irish Home Rule Movement)有了先例;文化復興運動建構了「光榮」的蓋爾文化,賦予 它宗教神聖、文明啟蒙的正面意義,將之建構為「愛爾蘭民族」的理想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