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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界的差一點消弭:三王國之戰

第二章 民族邊界的形成:17 世紀以前

第三節 邊界的差一點消弭:三王國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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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31 年以上的土地租佃權,也不享有宗教崇拜等多項權利(紀舜傑,2008:

74)。很明確的,《愛爾蘭刑法法典》的用意是要斷絕舊教貴族的勢力--宗教、

教育、軍事、經濟、政治--這五個方面的力量,都要強力限制,避免舊教貴族 有掌控愛爾蘭的機會。

《愛爾蘭刑法法典》的通過施行,以一整套明文法規確立了自都鐸王朝以 來設立的民族邊界,將愛爾蘭的人群,依宗教的分類,而變為兩個群體:享政 經特權、持有土地等資源的新教徒,及受盡歧視壓迫的舊教徒。英格蘭對愛爾 蘭的征服統治,以外在政治力干預的形式,塑造了未來「愛爾蘭民族」的地理所 屬疆界和所訴求的群體範圍。

第三節 邊界的差一點消弭:三王國之戰

在本章第一和第二小節的部分,已大略講述蘇格蘭和愛爾蘭的民族邊界建 構之過程,外來群體的勢力--特別是英格蘭的勢力--有著塑造邊界的直接介入影 響。在蘇格蘭方面,對應於兩方約同時成為自主封建王國的歷史進程,以及英 格蘭也從未成功長期統治蘇格蘭的歷史事實,英格蘭採取對等談判的夥伴結盟 態度;在愛爾蘭,英格蘭則以「領主」的姿態進行不對等統治,以新舊教為界行 差別政策,無形中塑造愛爾蘭的人群分界。

不過,民族邊界的建構,並非都是順利的。或應該這麼說,各行為者之間 的互動,並不一定都帶向劃定民族邊界的方向,它也有可能帶往消弭邊界的趨 勢。比如:12-13 世紀英格蘭王愛德華一世對蘇格蘭的征戰49、蘇格蘭王國在 14

49 同註 12

想法。詹姆士一世的野心並非全無憑據:1469 年卡斯提爾(Castile)女王伊莎貝 拉(Queen Isabella)和亞拉岡(Aragon)國王費南多(King Fernando)結婚,成立了共 主邦聯:西班牙。這對女王和國王的組合,削弱了貴族勢力,擴張王權,征服 伊比利半島南端的穆斯林王國,強推舊教,對非舊教徒(新教徒、猶太教徒、穆 斯林)加以迫害與驅逐52。因為資助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探索新航線,

西班牙更成了歐洲殖民帝國的先鋒53

西班牙的帝國輝煌和君權專制,標誌著一代王權的高峰。詹姆士一世,憑 藉王室聯姻所造成的繼承順序,順利從無子嗣的都鐸朝伊莉莎白一世身上,繼

50 有關 14 世紀初蘇格蘭王國征戰愛爾蘭的事件,請參閱:McNamee, Colm,1997,The Wars of the Bruces: Scotland, England and Ireland 1306-1328. Tuckewell Press.

51 Herman 如此評論結盟後的不列顛體制: 一個實力強大但無為而治的政府(2003: 70)。他寫道:

撇開大麥暴動或詹姆士黨茲事之外,倫敦議會很少把她(蘇格蘭)放在眼裡。透過強大的政府體系,社會秩 序得以維持,天高皇帝遠,當局極少出手干涉...(Herman 著,韓文正譯,2003: 70)。

52 Imperial Spain: Castile and Aragon(n.d.). Retrieved 3 January, 2016 from http://www.saylor.org/site/wp-content/uploads/2012/10/HIST201-3.1.3-ImperialSpainCastilleandAragon-FINAL1.pdf

53 同註 31

的權力在議會手上,王權因此受限(Gaunt 著,吳夢峰譯,1999: 29-35)。宗教 上,三國的關係就更為複雜:英格蘭的人民在 1603 年都自動轉為聖公會信徒, 徒,被稱為清教徒(Puritan)(Hecther, 1975: 98)。

(Herman 著,韓文正譯,2003: 30-31)。更早之前,查理一世的十一年「個人統治

」(Personal Rule, 1629-40),從不召開議會,且之後迎娶舊教徒公主的作為,都在 在讓新教徒居多的英格蘭議會很不滿,認為君王踰越了《大憲章》 (Magna Carta)所明定的議會權力56

查理一世和長老教會的衝突,在蘇格蘭爆發為主教戰爭(Bishop's Wars)。第 一次主教戰爭(1639)的失利,迫使查理一世召開英格蘭議會,尋求財政支援。

英格蘭議會藉著查理一世蘇格蘭戰事失敗的機會,以財稅資源為籌碼,要把戰 爭的主導權讓渡給英格蘭議會,且已暗示不論國王同意與否,該法案都會進行 (Gaunt 著,吳夢峰譯,1999: 61-2)。至此,第二次的主教戰爭(1640),查理一世 在缺乏英格蘭議會財政支援的情形下,打了敗仗。蘇格蘭盟約派軍隊南下攻佔 英格蘭北部,且派代表前往倫敦要和國王、英格蘭議會兩方磋商,除了要削弱 王權對蘇格蘭議會和教會的影響,也意圖把長老教會統一不列顛諸國教會的條 款加入和平協定裡(Gaunt 著,吳夢峰譯,1999: 62-6)。1642 年,查理一世和清 教徒控制的英格蘭議會因軍權問題而矛盾加深,最終雙方各自招募軍隊、開戰 (Gaunt 著,吳夢峰譯,1999: 95、98)。對查理一世更糟的是,1641 年的蘇格蘭 之行,發生了有人意圖綁架盟約派領袖的事件,時機的巧合,讓蘇格蘭盟約派 菁英懷疑國王是否牽涉其中,並質疑國王是否真的會履行削弱王權的承諾 (Gaunt 著,吳夢峰譯,1999: 67)。1643 年,蘇格蘭和英格蘭的議會結成軍事同 盟,共同對付查理一世。面臨蘇格蘭、英格蘭的兩面戰場,查理一世答應愛爾

55 查理一世意圖在長老教會全面強施《公禱書》、把信徒代表大會改成君主任命的主教制度、嚴格執行父 親任通過的宗教儀式條款。

56 有關《大憲章》的內容,請參閱:National Archieves and Record Administration(n.d.),Magna Carta Translation. Retrieved 3 January, 2016 from http://www.archives.gov/press/press-kits/magna-carta/magna-carta-translatio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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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舊教貴族的宗教寬容要求,希望從愛爾蘭調派兵力攻回大不列顛島57(Gaunt 著,吳夢峰譯,1999: 126)。至此,從蘇格蘭開始的王權和長老教會的宗教控制 之爭火苗,演變成三個王國的戰爭。和戰爭的全面爆發一樣明顯的,是專制、

宗教一統的「不列顛國家」夢想之逝去,以及王權無力單獨統一這三個王國的現 實。

二、另一個幻滅的夢想:長老教會的「不列顛」?

隨著戰爭爆發和延燒一同消失的,不僅僅是斯圖亞特王權的一統「不列顛」

之夢。隨著戰爭的拖延,蘇格蘭長老教會以其制度一統三個王國教會之夢想,

也變得越來越不可能。長老教會主導的蘇格蘭盟約派議會,本意圖透過和英格 蘭的清教徒議會結盟,建立一個以雙方共有的喀爾文教義和組織為基礎的「不列 顛教會」,以取代「改革不徹底」、王權色彩濃烈的聖公會。然而,長老教會意圖 統一不列顛諸王國教會的夢想,因為三個因素而無法實現:一是英格蘭議會的 態度,二是蘇格蘭的內部分裂,三是軍事策略的失誤。

在英格蘭議會的態度方面,蘇格蘭和英格蘭的議會軍事上的結盟,最主要 還是著眼於對抗共同的敵人--查理一世的王權擴張--及保皇派可能的愛爾蘭援軍 侵略。相對於蘇格蘭盟約派議會的提議--長老教會制度統一三王國教會--英格蘭 議會是虛應的立場58(Gaunt 著,吳夢峰譯,1999: 111)。

57 顧及若貿然取消舊教歧視法規會引起蘇格蘭和英格蘭占多數的新教徒不滿,查理一世改而提議繼續以寬 鬆尺度執行該歧視法規。1643 年 9 月,以上述提議為出發,查理一世的保皇派和愛爾蘭叛亂的舊教貴族 簽訂停火協議。該協議承認 1641 年叛亂以來舊教徒對大部分愛爾蘭的控制權,同時確認都柏林和科克的 新教社區維持在新教徒控制。該協議停止了保皇派和舊教邦聯的戰爭,且讓查理一世得以在 1642 年底,

用船遣派兩千五百多名的軍隊,至英格蘭替國王作戰(Gaunt 著,吳夢峰譯,1999: 126)。

58 同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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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蘇格蘭,作為斯圖亞特王室的根源,王權有一定的地方勢力。在和南 鄰英格蘭組成身合國以前,王室已在蘇格蘭統治超過三個世紀,藉著封地的給 予、家族的聯姻等方式,王室在蘇格蘭也有一定的支持勢力。這一點可從 1648 年的蘇格蘭議會立場改變看出,自從盟約派的軍隊遭保皇派來自愛爾蘭的援軍 擊 敗 , 蘇 格 蘭 議 會 就 被 當 地 保 皇 派 主 導 , 準 備 入 侵 清 教 徒 控 制 的 英 格 蘭 (Young,2001: 105)。

最後,蘇格蘭盟約派的軍事策略失誤,把有限的軍力派遣到不列顛各處作 戰,從愛爾蘭東北部的厄斯特到英格蘭,都有蘇格蘭軍的身影(Gaunt 著,吳夢 峰譯,1999: 106-20)。但是,蘇格蘭的有限人力及財政資源根本無法擔負這麼 大規模、多地方的戰爭,更何況尚有內部的分裂問題存在。

戰爭的後期,蘇格蘭盟約派又因是否要和王權媾和而分裂,並爆發內戰 (Gaunt 著,吳夢峰譯,1999: 119,172-5)。立場反覆又分裂的蘇格蘭,終被英 格蘭議會視為一個威脅,在 1650-51 年為奧利佛.克倫威爾所征服(Gaunt 著,吳 夢峰譯,1999: 178-80)。但奧利佛.克倫威爾染上重病,讓他的軍事獨裁為時不 久,他就去世了。「共和」獨裁時代的征服措施,並未侵害蘇格蘭人的基本權 利,也未有大規模殖民(如愛爾蘭)的行動,因此得以在未留有明顯影響的情況 下,於查理二世復辟後很快撤銷(Gaunt 著,吳夢峰譯,1999: 185)。

三、回歸分立

三王國之戰的混亂局勢,以及之後的「共和」軍事獨裁,隨著奧利佛.克倫威 爾在 1658 年逝世,以及查理二世的 1660 年復位而結束。王權和長老教會兩者 個別以武力建構統一「不列顛國家」的失敗,讓蘇格蘭、英格蘭、愛爾蘭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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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界,不論是在宗教或地理,依然存在。蘇格蘭的長老教會放棄統一不列顛教 會系統之夢想,回歸到維持自身在蘇格蘭的國教權威;英格蘭的王權和議會,

對於武力統一不列顛的選項,也不再那麼有興趣,這也促成 1707 年的合併是以 蘇格蘭、英格蘭兩方的議會以對等談判來達成;愛爾蘭的舊教徒,則為了舊教 貴族在戰爭中支持查理一世的行為,先後遭到驅逐遷移、法律和政治壓迫的慘 痛代價59。這些依宗教所形成的邊界,歷經三王國之戰,在地理上已和蘇格 蘭、英格蘭、愛爾蘭三個區域的邊界更為結合、鞏固。三王國之戰,一場本要 統一不列顛的戰爭,結果卻是愛爾蘭、蘇格蘭、英格蘭民族邊界的更明確化。

另一方面,三王國之戰帶來的邊界內部分裂--蘇格蘭的長老教會、保皇 派,愛爾蘭的新教和舊教--也分別帶來統合民族邊界之內人群的新挑戰。本就 分歧的愛爾蘭和蘇格蘭社會,經戰爭的洗禮,進行大規模的邊界重組。愛爾蘭 的宗教分界情況,因戰爭而更明確,蓋爾群體和諾曼群體正式被歸為同一群體--舊教徒--並在法律和地理上,與後來移墾而來新教徒正式劃分,這一點在奧利 佛.克倫威爾的大規模遷徙計畫,以及 1695 年《愛爾蘭刑法法典》通過後,更 為具體顯著。蘇格蘭的高低地,因為戰爭而差異更顯著,低地內部也存著保皇 派和長老教會的衝突,這些分歧的意識形態和群體,即使進入 18 世紀,仍牽動

另一方面,三王國之戰帶來的邊界內部分裂--蘇格蘭的長老教會、保皇 派,愛爾蘭的新教和舊教--也分別帶來統合民族邊界之內人群的新挑戰。本就 分歧的愛爾蘭和蘇格蘭社會,經戰爭的洗禮,進行大規模的邊界重組。愛爾蘭 的宗教分界情況,因戰爭而更明確,蓋爾群體和諾曼群體正式被歸為同一群體--舊教徒--並在法律和地理上,與後來移墾而來新教徒正式劃分,這一點在奧利 佛.克倫威爾的大規模遷徙計畫,以及 1695 年《愛爾蘭刑法法典》通過後,更 為具體顯著。蘇格蘭的高低地,因為戰爭而差異更顯著,低地內部也存著保皇 派和長老教會的衝突,這些分歧的意識形態和群體,即使進入 18 世紀,仍牽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