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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的發展與組織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慈濟的發展與組織

慈濟是一個佛教團體,其發展行之有年,在累積多年的實務經驗之後,組 織更是日益龐大,以下將分別詳細論述之。

壹、慈濟的發展 一、發展緣起

台灣佛教在 1960 年代末期開始出現了一連串新佛教運動(李丁讚,

1996:46),從太虛、印順以降的「人間佛教」專注在生活世界之中,扮演 積極的入世角色,其中最顯著的典範即是慈濟功德會(張培新,2004)。慈 濟功德會是由證嚴法師成立於 1966 年 4 月 14 日(農曆 3 月 24 日),創建 之初,即在每月農曆 24 日這一天發放物資給貧戶,當天虔誦藥師經也稱藥 師法會日,隨著時間經過,組織逐漸擴大,提供急難救濟、居家訪貧等措施 遍及全台。

慈濟功德會創辦於台灣省花蓮縣,乃因證嚴法師到花蓮鳳林鄉一所醫院

探視住院開刀的信徒,看見一位因繳不出保證金而被抬走的婦女,深感花東 地方醫療資源之缺乏,於是立意「濟貧救病」(趙賢明,2006),再加上當時 佛教相對於其他宗教(基督教、道教)而言較為出世,追求自身的解脫,而 少對社會福利有具體貢獻,法師為了振興佛教,希望人人都能認清佛教的真 正教義,更希望人人都能實踐佛陀慈悲濟世的精神,於是立志要在東部從事 救濟工作,具體實踐佛陀的教誨。

年少時期的證嚴法師體悟女人除了家庭幸福外,亦可發揮良能「提起天 下的菜籃」造福蒼生,因而出家。繼而秉持佛陀「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 精神,服膺印順法師的教誨「為佛教、為眾生」,以人間佛教為號召,期能 將傳統佛教千手千眼觀音的救苦救難精神落實於信眾的日常生活中,於 1966 年結合信眾,成立了「佛教克難慈濟功德會」,堅持「一不趕精懺,二不做 法會,三不化緣」,而以手工製作毛衣、嬰兒鞋等自力更生。直到今日,慈 濟僧眾的開銷從未動用社會大眾分毫善款,仍靠常住二眾弟子做蠟燭、豆粉 和出版品來維持(陳美華,2008)。於 1994 年正式向政府申請通過為「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二、發展階段

丁仁傑(1999)將慈濟功德會發展的階段大致分為五期:

(一)前慈濟時期:也就是慈濟功德會創辦之前。

(二)慈善事業發展期:以婦女為主的委員-會員體系形成,主要活動為 募款、濟助貧苦的感恩戶。

(三)醫療事業與教育事業發展期:「現代事業組織」及「志業中心」的 形成。委員人數增多,於是「以母雞帶小雞」的方式,形成由資 深委員擔任組長的委員組,代替以往證嚴法師對所有委員的直接 互動。為了方便證嚴法師每月的巡視,各地分會或聯絡處紛紛成 立(慈濟人稱之為上人行腳)。

(四)文化事業與制度化發展期:各地「功能組織」與「次級文化族群團 體」的形成。除了原本慈善、醫療、教育、人文四大志業之外,

環保、國際賑災、骨髓捐贈、社區志工等活動同時積極展開。

(五)未來發展:四大志業一步步向前邁進,行善的腳步永不停息,期能 達成:

1.慈善國際化:將救苦救難的腳步延伸至全球。

2.醫療普遍化:開展全台醫療網絡,並致力醫學研究,以嘉惠眾生。

3.教育完全化:培育造就更多學子,發揚無私奉獻的精神,貢獻社會。

4.人文深入化:散播清流,使大愛的理念遍植人心。

另一位學者黃倩玉(2000:465-471)更將慈濟的發展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以下介紹各階段的主要特色:

(一)1966 年~1978 年

證嚴法師為了達成將佛教「慈悲喜捨」精神落實為改善社會福利這個 目標,帶領五名出家弟子及三十位家庭主婦在家信眾,於花蓮縣秀林鄉 成立「佛教克難慈濟功德會」。這個時期有兩大特色:建立公信力、打造 女性動員基礎。從出家弟子每天多生產一雙嬰兒鞋,以及主婦信眾每人 每天從買菜錢省下五毛錢的捐款,奠立「月施淨資、聚沙成塔」的捐款 模式,並且由無酬委員推廣勸募及執行濟助,打下以女性為志願資源的 動員基礎。

(二)1979 年~1986 年

為了解決因病而貧的問題,1979 年證嚴法師發下宏願要在花蓮蓋醫 院,然因土地取得問題叢生,直到 1983 年才在省府「政策性」方案裁定 下,讓慈濟購得花蓮縣都市計畫土地產權,而八十億的工程款則全部由 當時約三萬人的慈濟繼續從民間自行籌募。此時期的特色為:慈濟以道 德形象進入解嚴前的國家-社會架構。慈濟的公信力、具體的醫療化目 標及對東部地區的著重,不但感動社會人心,更引起政府的注意及讚賞,

使慈濟在解嚴前即奠立與政治中央直接互動的模式。

(三)1987 年迄今

此時期除了擴張快速,海外組織紛紛成立之外,還有以下五種特色:

1.多元化策略及明顯社會教化

在醫療領域上包括醫療網的逐步設立,以及護專醫學院等教育機

構的產生。在慈善領域上擴大賑災版圖至中國大陸、亞、非、大洋 及中南美洲;在台灣更將原有的慈善志願人力與社會議題結合,包 括資源回收、骨髓捐贈、社區志工獨居老人關懷。在社會教化上,

與政府合辦一系列的講座,並且逐步發展出廣播及電視節目。

2.參與者異質性的明顯出現

慈濟原本純為女性的動員行列,自 1990 年起男性、企業家、大 專青年及教師等,先後成立次級團體。伴隨男性投入而來的是慈濟 的「戒律文化」;而配合教師及青年注入的集體主義模式,慈濟集體 行動畫面更加整齊劃一。

3.社會教化與政治包袱

在解嚴後的公領域裡,慈濟的社會教化功能益趨重要,常獲政府 頒獎,為社會運動及福利慈善基金會的楷模。然而從慈濟近年來多 次對外宣布不介入政治的立場,可見其作為最大民間組織所面臨的 期望壓力。

4.宗教志願系統與非營利專業組織的區分

自 1990 年總管理中心成立,「慈濟」組織逐漸形成兩個大傘。一 個是以慈濟功德會為主體的宗教志願系統,皆為無給薪的志願工作 者,靠勸募捐款,維持整個志業體的運作,並且是各項志願服務的

「志工」來源;另一個是以財團法人慈濟基金會為主體的一般非營 利組織,有正式給薪雇員(不包括其中由精舍出家師父兼任的正式 職位)及組織架構,規劃多元的福利服務項目。

5.社工與志工的區分

隨著醫院落成與慈善服務領域的加深加廣,再加上組織本身的 擴大與制度化分工趨勢,對志願人力的需求大增。醫院落成半年,

志工服務隊正式成立,1987 年開始其他分會的委員也自發成立志工

1966 年 1978 年 1986 年 1990 年

貳、慈濟的組織 一、組織的性質

慈濟是一個非營利組織的佛教團體,林宜璇(1996)研究指出慈濟具有 四項異於其他佛教團體的特質:(一)入世禁慾且破除迷信的新教性格;(二)

以證嚴法師與女性幹部為主力的柔性氣質;(三)藉事練心的做事方式;(四)

提供各種人參與社會的機會。王士峰與王士紘(2002)進行實證研究歸納出 慈濟的管理模式為:(一)領導者制定了明確的使命說明書:(二)慈濟組織 的設計成為有利知識創造的情境;(三)組織內隱知識與外顯知識並重的企 業文化;(四)靈活運用現代工具與技術;(五)成功的把捐助者轉化為貢獻 者;(六)追求顧客滿意。

陳振甫(2001)也指出慈濟的管理特質包括:(一)在使命之下規劃永 續經營,有策略、行動,採由上而下方式傳達執行;(二)有專業的組織團 隊負責經營運作,而且聽命於證嚴法師;(三)透過活動來鞏固領導者的形 象,進而凝結追隨者的向心力;(四)採取在做中學的模式,有效建立新成 員對組織使命及目標的認知與實踐;(五)以「自我管理」代替「控」、以「戒 律」代替「獎懲」,延伸成「自動自發」的工作態度:(六)落實「人間佛教」

的理念,以證嚴法師為追隨者,不斷付出並永續行善。

此外,黃倩玉(2000)認為慈濟以社會生活場域作為宗教經驗的來源,

在宗教經驗中凸顯出個體在結構中的能動性,將這份能動性體現在純粹世俗 的社會實踐中,讓台灣社會中隱形存在的「女性社群」,經由宗教,轉化到 具體的慈善實踐目標。盧蕙馨(2002)則認為慈濟是一個「以師徒關係為主 軸的情感社群」,特別是早期志工人數較少,眾人以法師為團體的中心,以 母雞帶小雞、組長帶組員的方式,培養出親密的感情。後來為了就近照顧、

以地緣編組的方式,更讓居住在同一地區的慈濟志工能快速地動員,卻也意 味著組織正朝向制度化發展。

慈濟這一個組織的樣貌兼具入世與出世,在證嚴法師以德服人的帶領 下,結合中國傳統的道德觀念,再搭配現代的傳播功力,讓善知識不斷地被 廣為宣傳,也讓參與組織的人能積極投入社區工作,進而接引更多人進入這 個佛教團體。

二、組織架構

自 1996 年賀伯風災過後,證嚴法師呼籲在各地推廣社區志工,希望在 災難發生時,鄰里之間能夠互相幫助,將災難的損傷降到最低(鄭鳳嘉,

2010)。1999 年九二一大地震後,慈濟強大的救災動員力讓社會留下深刻的 印象,至此證嚴法師更深刻地體悟到社區志工之重要性,於 2003 年正式宣 布新的志工組織架構,採取「落實社區志工」及「小組關懷、多組活動」之 方式,以慈濟委員為「組」,慈誠隊員為「隊」,各以「合心、和氣、互愛、

協力」為名稱,實施功能分組,以達「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目標(唐 桂香,2010)。

證嚴法師將此「四合一架構」譬喻為一棵菩提樹,「合心」就像樹根,

總一切法、持一切善,不斷地向上輸送養分;「和氣」就像樹幹,和聖賢心、

合菩薩道,承接養份上通下達;「互愛」就像樹掗,內觀自在心、懷抱眾生

合菩薩道,承接養份上通下達;「互愛」就像樹掗,內觀自在心、懷抱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