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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宗理論之探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改宗理論之探究

本節分別針對改宗的定義、改宗的原因以及改宗的歷程與結果,逐步做一 詳細探究。

壹、改宗的定義

西方傳統的改宗大約分為二種:一是突然、戲劇性的轉向,一是排他性。

前者像是個人經歷危機後所產生一種心性上的突然轉變,而這種轉變可以由一 個可辨識的事件所標示出來。而後者則是他們必須揚棄他們改信這些宗教之 前,所相信的任何與該信仰不一致的東西(周凱蒂,2006)。

Staples 與 Mauss(1987)指出,對改宗者的生命歷程而言,改宗是一個 徹底的、極端的改變,Gillespie(1991)從幾個方向加以詮釋,第一個詮釋 方式是舊約模式,改宗即回歸上天國度的意思;第二個詮釋方式是新約模式,

改宗即轉變成另一種全新的生活、全新的生命;第三個詮釋方式是歷史模式,

改宗就是日常生活的改變;第四個詮釋則是功能性模式,認為人們改宗多半是 因為心理情境的因素,諸如害怕、罪惡、憤恨等,而尋求信仰上的協助,並期 待信仰能清除這些心理情境。換言之,基督教的改宗概念要求改信基督教後必 須放棄與其相斥的東西(引自周凱蒂,2006)。

反觀東方的改宗,Jordan Paper(1999)認為東亞的宗教是一種民族式宗 教,與其衍生的社會文化無法分離。在這種宗教傳統裡,改宗的模式分為:非 限定改宗和限定改宗。非限定改宗表示一個人改宗後並不減損原有的宗教性;

限定改宗則要求改宗後必須以新的文化為其生活的基準。在台灣的社會歷史 中,非限定改宗是比較常見的(引自周凱蒂,2006)。

同樣地,根據 Jordan(1993)在台灣的研究,說明改宗有幾個特徵:即 改宗是條件式的、是附加的以及神明的互換性。條件式的改宗意味著信徒會用 原來的宗教信仰來衡量新的宗教,最好的例子就是治療,因為身體治療是台灣

人宗教非常重要的面向之一,只要有效,可以在原來的信仰上加上其他的神 明,意即新的信仰只是在原來的信仰上附加一些信仰、拜拜而已,有時候民間 信仰的信徒也可以同時是佛教徒或道教徒,而天主教徒也會容許祭拜祖先(引 自葉春榮,1993)。另外,周凱蒂(2006)也指出台灣社會的宗教向來屬於多 神的傳統並且具有功利色彩,於是一個人從原有的信仰全心改信,他並不覺得 有必要放棄其他真理,換言之,一個人在成長過程中不斷地汲取經驗,但同時 也可能修正或放棄某些過去的觀點或行為,此即台灣改宗者行為背後最主要的 概念。意即台灣的改宗樣貌配合時代的演進及文化綜合交錯影響下,更趨多元 化。

因應台灣最大的慈濟團體深植島內四十餘年、行善世界數十國之經驗,本 研究即針對佛教團體改宗對個人精神內化昇華影響,嘗試了解改宗行為背後隱 含的意義:人類主動尋求適當生活方式,間接依個人自由意願終至理性選擇的 行善結果。

貳、改宗的原因

改宗者往往因為個人價值取向,決定改宗趨勢,Conn(1986)認為西方改 宗者行為背後包括兩種現象:一種是所謂的懺悔,也就是從罪的狀態中提升;

另一種則是往神的道路走去的趨向(引自莊雅仲,1993)。

Lofland 與 Stark 於 1965 年發表的文章中,提出一個「價值增加模型」

的改宗模式,他們將改宗的因素歸納為下列七項(引自張軒愷,2003):

一、張力:個人處於一種緊張的、或壓力的狀態中。

二、解決問題的觀點:以宗教性的觀點作為解決問題的態度。

三、宗教追尋者:堅持把解答的觀點限定於宗教層面上,且自認為是 一個宗教追尋者。

四、轉折點:可能因失業、成功、失敗、退學等生活中的某些因素,

使個人從一個舊義務、身份、生活情境的解除,而進入一個新的情境。

五、情感的聯繫:宗教團體以積極、友善的態度,與改宗者維持良好 的聯繫,使得改宗者願意接受他們做朋友。

六、其他宗教團體情感的聯繫:改宗者與舊有的宗教團體間的依附關 係轉趨淡薄,甚至逐漸消失。

七、密切的互動:改宗者與新的宗教團體發展出正面的、密切的互動 關係。

另外,依據 Snow 與 Machalek(1984)歸納改宗的原因為五大類,茲簡述 如下(引自鄭弘岳,2007):

一、強制力的心理與生理反應:

因為恐懼、生氣或興奮,而被灌輸了各種不同的信仰。

二、改宗前的人格特質與認知取向:

感情脆弱者或宗教追尋者都可能經歷改宗。

三、改宗者的社會屬性:

大多研究顯示新宗教運動的信徒為年輕人、中產階級、接受高等 教育及來自穩定的家庭環境,他們並非尋求躲入新教中來避難。

四、產生緊張的情境因素:

這些因素可能包含夫妻間的緊張、失去家庭成員、換工作、失業 等,而導致改宗。

五、社會影響力:

又分三種類型,社會網絡、感情與密集互動、角色學習。社會網 絡中 的友誼網絡與親屬網絡是提供人們加入宗教團體的重要管道;而新異 教感情連帶與密集的互動更是提供成員作為資訊溝通的橋梁;快速的 角色學習更能讓改宗者有戲劇式的改變。亦說明了個人與情境在改宗 時,不可分割的密切結合。

綜合而言,改宗的原因包含個人主觀因素與外在客觀因素(Rambo,1993), 由於改宗者的人格特質往往具備存在價值危機感,所以他們會主動追求心靈寄 託,並且透過宗教團體的網絡溝通,達到個人精神層次昇華,尋求內心慰藉與 個人肯定,換句話說,改宗的原因往往是個人主觀的精神寄託與團體情境互動 的動態結合。

基於上述的結論,本研究特別針對國內基督徒、佛教徒與原住民改宗的原 因,再分別加以探究:

一、個人主觀的因素

改宗的原因屬於個人內在主觀的傾向,像是個人生活中緊張的情境因 素、轉折點、解決問題的觀點、人格特質與認知取向,甚至是改宗者不同的 社會屬性:階級、教育及家庭環境等。

基督徒改宗的原因:有些是因為早期面臨諸多負面經驗,藉由參與教會 後獲得個人關懷、團體性支持等報酬,並且經由教會的宗教儀式或行為,解 決遭遇的難關,改宗者藉由教牧人員的支持,體驗情感性的肯定與滿足(張 軒愷,2003)。林怜幟(2004)更將基督徒改宗成功的原因歸納為:(一)依 賴宗教團體所提供的支持、(二)認同宗教團體所提供的宗教經驗與教義教 導。

佛教徒改宗的原因:包括「現世安樂」與「生命超克」兩大需求。「現 世安樂」可以是生活不順遂、內心感到空虛、夫妻婆媳不和睦、親人往生或 生病離婚所造成的恐懼感,為了祈求平安、庇佑、福報等需求而改信佛教;

而「生命超克」則可能是親人往生或重大傷病後,急欲尋求身心安頓、生命 解答所產生的需求(陳麗娟,2008)。李坤祥(2010)認為佛教徒的改宗動機 多為「有所求」,如:求身體康復、求生子、求考試順利等。在與朝陽慈善 功德會的互動中,信徒對於全真上人所教導的話多能相信與接受,其次,感 佩全真上人所領導的慈善事業對社會大眾的貢獻,而信眾團員態度親切有

禮、修行的環境清幽等等,這些附加的團體條件,也是影響信徒願意進入該 教團的因素之一。

二、外在客觀的因素

改宗的外在客觀因素,涉及教團成員間情感的聯繫、與其他宗教團體情 感的聯繫、社會網絡、感情與密集互動、角色學習等社會影響力間的交相影 響及結果。茲舉出三個原住民基督徒改宗的例子來加以說明:

(一)阿美族的宗教變遷:對於族人來說,天主教的傳入打破原先屬於不 同親屬群之間禁忌的隔閡,而提供一種新的結合方式,甚至扮演或 補助原先年齡組織的作用。簡言之,天主教最主要提供阿美族另一 套儀式以解決仍舊存在的問題,而這些問題與傳統觀念密切相關,

而且也與原來的社會文化特性結合(陳文德,1999:52-54)。

(二)布農族的宗教變遷:日治政府的同化政策,讓布農族有除去迷信、

追求進步的思維,成為後來集體改宗基督教的關鍵。再加上同族傳 教者利用自身的文化優勢,以族人可以理解的語言、論述,詮釋基 督教,導至集體的改宗。換言之,布農族文化體系與基督教的接軌 與轉化,以及布農族社會結構的特性,都是他們選擇改宗長老教會 時不可或缺的要素(洪膺詮,2008)。

(三)泰雅族的宗教變遷:傳統的信仰 gaga 與基督聖經的愛的精神內容相 近,特別是傳統信仰中的 utux 等同基督教的神。亦即,改宗者不 認為他們改宗成為所謂的基督徒,只是從舊的信仰模式轉換成新的 實踐(黃國超,2001)。另外,透過醫療傳道帶來的經濟生活上的 便利性、神學信仰所導引出的生活機制,使得祖靈信仰逐漸衰微,

改宗者接受了教會的禮俗,泰雅族的傳統信仰順利被基督宗教的神 學信仰取代(林偉華,2005)。

綜上所述,原住民的改宗大多依文化及歷史演進因素改信天主教與基督教;

漢人的改宗以個人遭逢苦難尋求精神解脫為主,宗教團體運作模式感召為輔。

各個族群改宗的原因不一而足,唯漢人之於慈濟團體改宗感召之因素尚屬不 足,故本研究特別針對慈濟女性改宗者進行深究探討。

叁、改宗的歷程與結果

改宗者即是宗教追尋者,陳杏枝(2007)以改信密宗者來說明信教者的具 體外在行為表現,其指標包括:有報名加入該團體、確認成為該團體成員的儀 式、有所改變例如自我成長、投入該宗教團體等;另外,鄭維儀(2011)指出

改宗者即是宗教追尋者,陳杏枝(2007)以改信密宗者來說明信教者的具 體外在行為表現,其指標包括:有報名加入該團體、確認成為該團體成員的儀 式、有所改變例如自我成長、投入該宗教團體等;另外,鄭維儀(2011)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