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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態度的理論基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在整理國小學童對身心障礙同儕接納態度之相關文獻,包括:態 度的理論基礎、同儕接納的重要性與影響因素及對身心障礙者接納態度之相關 研究。以下分為三節,逐一說明:

第一節 態度的理論基礎

本節探討態度的理論基礎,共分三個部份,第一部份探討態度的定義;第 二部份探討態度的特性;第三部份探討態度的組成;第四部份探討測量態度的 方法。以下說明之:

一、態度的定義

1862年心理學家Spencer於其著作「第一原則」(First Principles)中首 次對於「態度」(attitude)這個名詞提出看法,其表示一個人的態度對爭議事 項的辨別有重要的影響,其後Tomas與Znanicki二人再將態度一詞用於社會學 的領域之中(吳聰賢,2012)。而國內學者亦對態度做出許多的說明與解釋,郭 生玉(1993)指出態度是指個人對某種事物、情境、觀念或其他積極或消極的反 應傾向,其中包含三種成分:認知、情意、行為。張春興(1994)認為態度是個 體對人、事與周圍世界所持有的一種具一致性與持久性之傾向。李美枝(2000) 認為態度是指個人對某一個特定對象所持有的評價與行為傾向,態度的對象可 涵蓋人、事、物、團體、機關、場所、制度以及代表具體事物的觀念或抽象的 象徵、思想等。而許天威(2001)則認為態度是個體對生活中諸多事物的價值 觀,並且會引導個體採取堅定的立場,而形成可預測的行為或習慣。

綜合以上國內外專家學者對態度的看法,大致可將態度做以下之定義:態 度是個體對人、事、物的一種一致性與持久性之評價性反應,包括正向或負向、

積極與消極的感受。且態度由認知、情感及行為傾向等三個成分所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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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態度的特性

關於態度的特性,國內學者也提出一些看法。俞文釗(2001)認為態度除了 含有認知、情感與意向三種成分外,還具有以下這些特質:

(一)態度並非遺傳而來的,而是由後天學習所獲得。

(二)態度必須有一特定的對象,對象可能是具體的事物,也可能是抽象 的狀態或觀念。

(三)態度具有持久性,態度形成需要一段時間,而一旦形成便會是持久、

穩固的。

(四)態度是一種內在結構。一個人具有什麼態度,我們只能從他的外顯 行為來推測。

(五)態度的核心是價值。個人的態度來自於事物對人是否有意義。

李美枝(2000)認為態度除了包含有認知、情感與意向三種成份外,還有其 他複雜性質:

(一)態度一定有一個態度對象。態度之認知、情感與意向都針對一個特 定的對象。

( 二 ) 態 度 是 一 種 假 設 的 概 念 。 態 度 是 一 種 內 在 結 構 (underlying structure),或稱為假設性概念建構(hypothetical construct),態 度的性質如何必須藉由個人外顯的行為才能推知。

(三)態度具有相當的持久性。而態度的形成需要一段時日的孕育,當它 成為包含有認知、情感與意向等成分的態度時,態度便具有相當的持 久性了。

(四)態度是一種行動傾向。是一種動機喚起的準備狀態。

(五)態度有簡單與複雜的區別。

(六)某人、事、物對人有無意義,及其意義大小是受個人之需要、興趣 等個性傾向所制約。所以,同樣一件事,由於人們的價值觀不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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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產生不同的態度。

張春興(1998)認為態度是後天學習而得,具有以下特性:

(一)態度並非指行為本身,而是指一種行為之傾向,它無法直接觀察,

只能從個人的語文及動作等外顯行為中推知。而廣義的看法而言,態 度除了內蘊的心理歷程外,也包括了外顯的行為。

(二)持有的態度必定有其對象,可能是人、事、物也可能是抽象的觀念 或思想。其中對人或與人有關的社會事物所生的態度,為社會心理學 家所研究的重點,稱為社會態度。

(三)態度具有一致性與持久性,態度是個人人格的一部分,個人人格必 是持久而統整的。然而,態度也可能改變,但態度之改變需經過相當 複雜的歷程。

(四)態度是有組織的, 其組成的成分有三:

1.情感成分(affective):個體對所持態度之對象的所有情緒與情感,

帶有情緒傾向。

2.行為成分(behavior):個體對所持態度之對象的實際反應或行動傾 向。

3.認知成份(cognitive):個體對所持態度之對象的想法,屬於思想或 理智的部分。

(五)態度有類化現象,如對某一對象持正向態度,則對其他同類之對象 也會傾向正向之態度。

綜合上述,態度特性可整理歸納如下:1.態度為後天所學而來、2.所持有 的態度有一定的對象,對象可能是具體的也可能是抽象的、3.態度取決於個體 的價值觀,個體間因價值不同,所以態度也會不同、4.態度包含了認知、情感、

行為三部份、5.態度的形成須經過一段長久的時間,形成後便有一致性和持久 性,不易改變、6.態度的改變須經過複雜的歷程、7.態度是一種行為傾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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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是一種假設性的概念架構,須由行為觀察而得知。

三、態度的組成

上面有提到態度由認知、情緒、行為傾向三個部份所組成,以下綜合學者 (林乾福,2003;侯玉波,2003;徐光國,1996;彭源榮,2003;葉振彰,2006;

蕭世原,2004)的看法,就此三部份進一步說明:

(一)認知成分(cognition component):

指的是個體對於人、事、物的了解情形,而認知成分常帶有評價之意味,

像是好或不好、正確或不正確、認同或不認同等的判斷。例如「我認為身心障 礙者也會對社會有貢獻」。

(二)情感成分(affection component):

指的是個體對於人、事、物情緒感覺,也就是包含了喜、怒、哀、樂,像 是開心或難過、喜愛或厭惡、接受或排斥等感覺。例如「和身心障礙者一起玩 我覺得很開心」。此外情感成分是態度的核心與關鍵,情感會影響個體的認知,

同時也會影響個體的行為傾向。

(三) 行為傾向成分(behavior intention component):

指的是個體想要採取某一行動前所預備採取的反應,也就是行為的預備狀 態,是一種潛在的心理狀態。行為傾向成分會影響到個體未來對人、事、物的 反應,但並不完全等於外顯行為,例如「如果身心障礙者跌倒了,我會扶他起 來」。

以上三個向度的態度成分彼此間並非完全獨立,而是互相影響的,三者間 存在某種程度的交互關係,並不容易明確的切分。上述的三種成分其實並非完 全獨立, 它們之間存在著一種交互作用的關係,彼此間互有關聯性,不易加 以區別,如下圖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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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 態度的成分與關係

資料來源:侯玉波(2003)。社會心理學。109,臺北市:五南。

四、態度的測量

由以上的介紹可以知道,態度並非是外顯的行為,它是一種內在的結構,

不容易從行為直接測量。郭生玉(1993)表示態度可從個人的外在行為來推論,

根據觀察發現個人對某事物有一致性的行為傾向,便可說他有此種態度。

而測量態度的方法很多,研究者將多位專家學者的見解綜合,可分為自陳 態度量表、行為觀察分析與生理反應分析三大類,而此三大類方法又可再細分 若干不同的測量方法,以下分別介紹之(李美枝,2000;邱皓政,2010;徐光 國,1996):

(一)自陳態度量表

以「心理連續體」和「等距量表法」等技術來測量態度的方法,又可再細 分為以下四種:

1.等距量表法

等距量表是在1929年由Thurstone所創,因此又稱為塞斯式通量表。量表 中有許多句子,每一個句子就是一道題目,而每一道題目評量者事先給予一個

認知成分 事實 信念 觀點 知覺 理解

情感成分 評價

情感

情緒

行為傾向 意象

傾向

偏好

外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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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每一道題目的分數範圍從0分到11分,在評量中,受試者只要將其認同 的題目打勾,最後評量者再將這些被勾選的題目其背後代表的分數相加,然後 求出平均數,此平均數便是態度分數。

2.總加量表法

總加量表為由Likert於1932年所創,因此又稱為李克特式量表,是態度量 表中最常被使用的方法。而它有一個重要的基本架設,就是構成態度的每個內 容都具有相同的量值。典型的李克特式量表由若干題目所組成,而這些題目都 是在測量某一個相同特質或現象,而且每一道題目具有相同的重要性,每一個 陳述句就代表了一個態度的細項,再用四點、五點或七點等量表來表示受試者 同意的程度,若使用五點等量表,則受試者依據他對題目的敍述表示「非常同 意」、「同意」、「沒意見」、「不同意」、「非常不同意」五種認同的等級,

評量者在對於所答分別給予5分、4分、3分、2分、1分的分數,題目中也可以 設計反向題,反向題則顛倒給分,最後評量者再將所有受試者對每一道題目的 反應分數加總,便是受試者之態度分數。

3.累加量表法

累加量表法係由Guttman提出,也稱為葛特曼式量表。此方法對態度的測 量是以一系列強烈程度不一的陳述句,依序排成一個單向度(uindimentional) 的連續體。每一個測驗主題會有數個描述的句子,而這些句子之間的關係是有 次序的連續向度。也就是說,若受試者贊同連續向度上某一個程度的句子,則 也會同意此程度以下的全部描述句子。

4.語意分析表

語意分析法是由Osgood等人所發展出來的態度測量技術。此方法採用兩個 極端的形容詞,例如支持與反對、喜歡與厭惡、等,經由呈現一系列兩兩對立 的形容詞,通常分成七或五個等級的評量間隔,量表上的得分可用1、2、3、4、

5、6、7或- 3、-2、- 1、0、+1、+ 2、+3來代表,受試者針對每一道問題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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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他符合其感受程度的得分,所選擇的落點即代表其態度。最後再將受試者在 各向度所得的分數加起來,即是受試者的態度分數。

(二)行為觀察分析

行為觀察法經由其外顯行為之觀測來推論其內隠的態度,與自陳式量表藉 由意見看法來直接測量其態度的方式不同,受試者通常不知道自己正在接受評

行為觀察法經由其外顯行為之觀測來推論其內隠的態度,與自陳式量表藉 由意見看法來直接測量其態度的方式不同,受試者通常不知道自己正在接受評